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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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2日成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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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可以在教会激烈抗争吗?可以上法院解决纷争吗?

这议题很大,今天的主题只针对这个小范围:

当我们和教会权柄单位意见不合时,可以在教会激烈抗争吗?

其实,很多时候,和权柄单位的意见不合,或是任何纷争,多半和教义无关,

而是权柄、利益、个人意见的冲突罢了。

以一个很常见的状况来讲好了:

教会管理阶层很烂、很不合圣经,而且与我冲突时,我该如何做才好?

可以上法院解决吗?

事实上,除了极少数状况外(如:涉及财产侵占、财产或职分拒绝交接、、、),

任何教会内的纷争,不仅不能上法院解决,而且连那种念头都不能有,因为那是违反圣经的!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

、、、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

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林前6:1-6)

该怎么办?

圣经早讲了,也在同样的林前经文:

‘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林前6:7)

基督徒能不能推翻权柄?

可以!

基督徒能不能革命?

可以!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13:1)

这表示连‘革命者建立的新权柄’,也是神所命的、出于神的。

犹太人南北国分裂时,北国耶罗波安建立新政权,判离大卫体系政权,也是神所命的、出于神的。

当然,后来他们不信神,这当然得罪上帝,但那是另一回事。

起码,一开始北国不顺服而另立新权柄,确实是出于神。

问题在哪里?

问题是你要诉诸革命时,你敢确定自己这样做,真的是出于上帝呼召?

原谅我这样说:多数情形下,教会的纷争,多半是人事间的纷争,而非教义间的纷争。

这种人事间的纷争,可以‘不顺服权柄’,甚至到搞革命程度吗?

我个人认为不行。(假使有人能从圣经来说服我,我愿意聆听)

我们要很注意,千万不要忘记,教会体制是很重要的。

假使教会采取长老集体领导,而现任长老群已经几乎都倒向某方,

那么,我们就必须顺服权柄,不得再于教会内纷争。

假使不愿顺服,就该选择离开教会。

有时,上帝会在烂掉的教会里,保留一些火种、余民,等待未来时机的到来。

但别忘了,这些余民,都无法高调抗争,只能低调行事、忍耐权柄的肆虐而已。

我讲这些,不是唱高调,因为我自己就曾在教会面临同样的问题。

我无法顺服这样不合圣经的权柄,所以,我选择离开自己教会,

不愿在教会中带来纷争,伤害教会。

在权柄决定之前,我已经好几次据理力争、努力于会议中提出意见。

但既然不被采纳,而长老群也不愿真正解决问题,

那么,我就是必须顺服这群权柄者的决定。

他们不做为、要逃避,那也是一种决定。

我不能革命,不能闹事,只能顺服。

不愿顺服,就自己走人。

懂我在说什么吗?

我不是说有权柄者做的决定,都是对的、都是合圣经的。

事实上,权柄者的决定,搞不好根本就是魔鬼的决定。

但问题是,‘顺服权柄’是上帝命令,别忘了。

当然,自己教会无法处理了,我们可以依循教会体制,层层上告,请求上级阶层处理纷争,这是合圣经的权益。

当然,有这权益,不表示我们就必须行使,要看个人领受而定。

但不管如何,只要是在教会体制内的上诉,这没有问题。

但是,只要寻找教会体制外的法律途径,那就很严重。

假使决定离开教会之后,自己去设一间新教会,

但不主动去鼓吹会友来、不去拉原教会羊,

然后,让看不下原教会偏离真理的行径的会友,能有一间新教会去。

那么,我会敬重这样的人,我也不认为这是分裂教会。

很多分裂教会者,会积极拉羊,但我反对拉羊。

只要不拉羊,这样的分开与设立新教会,我会认为这就像保罗与巴拿巴的分开。

既然路线不同,分开无妨。

未来能否再合在一起?当然随时保持开放。

因为,离开教会,并不是为了私欲,而是为了上帝国度。

很早之前,我已经离开自己教会,到另一间教会聚会。

我目前没有能力自行设立新教会。

但是,我的离开,已经是对教会最小伤害的方式了。

纷争发生时,任何提出诉诸法律的公开信或警告,都非常严重不宜。

虽然很多时候,提出者并没有真正上到法院去,

但只要有表现出这种意思,就很不好。

我一直认为,越是正确的一方,越是要小心谨慎,不要在任何部分犯错,

务必确保自己每一个行动都合圣经才行。

否则,自己很容易就变成犯罪者,和对方一样犯罪。

另外,顺服权柄的观念,绝对不表示权柄者就是合圣经、是正确的一方。

事实上,很多都是烂到极点的烂。

但问题还是一样:

面对极烂的权柄者,下面无权柄的人该如何自处?

当长老群习惯息事宁人、当鸵鸟,

这时,该怎么办?

诉诸强力抗争,搞得教会天翻地覆、甚至教会分裂、双方信徒如同寇仇也在所不惜?

事实上,假使一直抗争下去,问题能解决吗?教会的权柄者会改变吗?

假使不能改变,那这种搞得教会乌烟瘴气的抗争,又希望达成什么?

很多时候,面对这种纷争问题,

假使要继续留下来,就是闭嘴;

不想闭嘴,就请考虑离开。

否则,当安息日成为最不安息的日子,当做礼拜成为一种重担与不快乐的时光,

这样的“聚集”,又有什么意义?

夫妻不能离婚,

但这不表示信徒不能换教会、离开教会、设立新教会。

当然,很多人会诉诸信心与信仰,

但原谅我这样说:屁啦!

那些坏蛋假使脑袋还有信仰,心中还敬畏上帝,他们就不可能干出这种恶事。

有权柄者一旦干出恶事,他们会找一大堆圣经来神功护体的啦!

一个神功护体的人,有可能悔改吗?

别傻了!很难的啦!

很多人会津津乐道以利亚的神蹟带来北国以色列的属灵复兴,

但很少人知道后续发展—————————-那只是昙花一现!

因为历史告诉我们,北国十个支派后来依然继续往背道的路上狂奔,至终亡于亚述帝国。

不仅如此,即使连后来以斯拉、尼希米的回归运动,主要也仅只是南国犹大两个支派的回归罢了。

一直到今天的犹太人,依然称北国十个支派,是‘消失的十个支派’,再也找不到。

马偕博士生前在台湾设立了大约一百间的教会。

在他死后,到今天,大约可能只剩十间不到,是还存活下来的。

无形的教会,永远是基督的新妇,永不死亡。

有形的教会,是会死掉的,特别是偏离真理的教会。

没错,纷争发生时,我们当然有本事也有能力掀起革命,

但问题是,我不认为上帝给我那样的权柄,也没给我那样的呼召,

我也不认为上帝随便就给人这样的呼召。

因此,我们必须在顺服权柄的圣经规定下,做出对教会最低伤害的事,

也就是————-照程序提出意见,直到最高层级裁决为止。

之后假使要留教会,就是闭嘴,要不就是离开原教会,而非在教会抗争喧闹。

我一直深信,上帝的工人,不管到哪里去,都没有关系。

个人的舞台,荣耀,都不是重点。

假使我们深知并且深信这样的观念,

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可是,太多人迷恋于权位、称谓、教会权柄、金钱福利,

结果都是以神之名,遂行私欲罢了。

我们千万不能变成这种人。

小小羊


◎教会管理阶层很烂、很不合圣经,而且与我冲突时,我该如何做才好?
可以上法院解决吗?
*很奇怪基督徒会有这种念头﹖既觉教会都很不合圣经了!上法院怎么解决?
赌法官非外邦人且圣经滚瓜烂熟吗?有这种念头的人也颇怪异!
但想请教一情况~若把教会管理阶层所行不合圣经的事指陈出来,事先已经管道
表达沟通了,教会还是全无反应!为避免羊群被蒙骗牵引迷失而找机会大肆宣
扬以提醒他人,这样有违反圣经吗?
若宣讲教会所做不合圣经丢脸丑事(因教会刻意掩盖仅少数人知道故)而被告上法
院,这样是被迫上法院ㄝ!举发人也自愿承受若官司败诉的后果(例如相关人碍
于权柄,上法院不说实话,全推不知道不清楚…)那这样可以吗?
◎问题是你要诉诸革命时,你敢确定自己这样做,真的是出于上帝呼召?
诉诸强力抗争,搞得教会天翻地覆、甚至教会分裂、双方信徒如同寇仇也在所不
惜?
*这样子搞也真是很奇怪!一般搞革命不是都先诉诸理念,然后被当权者追杀而不
得不逃命!如加尔文当时…他只是讲出圣经指陈的事实而已!神的话大有能力导
致很多人不畏强权跟随他。但此革命还是有被利用,导致某些暴力抗争出现,因
此就算真确定出自上帝呼召都要谨慎而行。
◎有权柄者一旦干出恶事,他们会找一大堆圣经来神功护体的啦!
一个神功护体的人,有可能悔改吗?别傻了!很难的啦!
*我可以理解小小羊身为守望者写了数百篇教会偏差文章,因此对这些带头行坏把
自己当神一样的人深恶痛觉!但我个人觉我还是可以保有乐观,这也是写文章说
话指陈的目的之一;如大卫王…他是神所膏立的王,神给他多少!不管权力、财
富、国土、妻妾成群…但他竟还能干出抢别人老婆这种恶事?还害死她老公,且
是对他极忠心的部下;大卫王能行这些恶事岂不出自神给他的权柄吗?他行这些
恶事还不到人神共愤吗?当然知晓的人想必是少数,神也命令先知拿单跟他讲一
个故事,大卫也真悔改了!当然拿单他应知他有被大卫王砍头的风险吧!
故奉命要指陈权柄者所犯的错,需知可能付出的代价!当然结果如何是神的主
权,你付出代价也不见得如你意;我觉若我自己奉命去做这样的事,是会抱着~
以神之名神功护体的人,是有机会悔改这样的乐观信心的。
◎没错,纷争发生时,我们当然有本事也有能力掀起革命,但问题是,
我不认为上帝给我那样的权柄,也没给我那样的呼召,
我也不认为上帝随便就给人这样的呼召。
结果都是以神之名,遂行私欲罢了。我们千万不能变成这种人。
*这种掀起革命的呼召应是少数人,神预定要呼召人行革命之事自少就会锻炼他;
如保罗他原自认为神大发热心,捉拿捕杀基督徒,这过程他有无反被杀的风险?
肯定有的,但他自少就不是信仰的骑墙派,多数人面临信仰保持中立,反正井水
不犯河水或以爱之名包容嘛!
掀起革命的呼召是少数人,但敢讲真话站立得住的守望者就会多一些吧!
去年中就有一件以神之名,遂行私欲的惨事足让带头与跟随的基督徒引以为鉴!
此牧师娘十几年前有了异象~她将成为世界流行巨星带领数百万粉丝认识基督!
搜寻她数年来接受媒体的专访,她似从未对圣经产生兴趣,且后来还极尽所能想
与基督教切割以利她的流行事业;现在牧师老公好几人被捉了才又千方百计想与
耶稣连结,最惨的是台湾还是很多牧者教会以行动支持?
但我还是会以乐观态度去做规劝的工作,我想这些牧者是不是都不会上网,啥资
讯都没?当然我知是这些灵恩派原本就有很大偏差致心瞎眼盲故,但非灵恩派偏
差也极多!像我就知道有一个让人误会是归正神学的大教会,几乎大多牧师及长
老皆偏向天主教,严重到快可改名天主教堂会较符合实际了,最糟的是恐怕大多
教友都搞不清楚中…这岂不比灵恩教会更严重吗?
我可以理解教会现状凄惨到让人想革命,但领头革命者将付出代价,人肉体的败
坏是很难主动想牺牲的,像保罗,神直接出招让他瞎掉又复明,这也算神蹟吧!
像约拿不管如何逆向而行还是被神逼迫和感动去敌邦做事,虽不算革命但也有危
险,更况是救他讨厌的人!像加尔文,神给他恩赐陆续写出完成如此钜著…非文
盲能懂圣经文字的人,很容易看出这是出自神的恩赐及权柄吧!
因此真奉命掀起革命的人,我想神会给他相当的能力及确据、带领…他也必会对
圣经神的话有高度的兴趣,神给我们最大的武器就是神的话!
像那个牧师娘说被呼召领人信耶稣?却对圣经没啥兴趣,教会竟偷偷(媒体写极
复杂手法,此牧师及教会前后言皆相反,媒体报导我认为绝对有据~)动用大笔金
额想打造她成为国际巨星!在教会、社会都成了一件相当悲惨的笑话!还好那个
国家可能不像台湾有很多名嘴,否则我们基督徒恐怕会被耻笑到如过街老鼠。
我真的觉得台湾的社会及教会是败坏到需有社会运动及大动作改革,但还未到革
命必要ㄝ!但闷著烧的败坏是需慢慢温和引爆~分享共勉~

Posted by Lucy at 2013年02月2日 16:39

有人相信教会和这世界的国有两个权柄,有人相信如果不被教会容纳就没有去路,这些说法都有特定的前提因素。
在法律上赋予宗教自由的国家,有没有可能有一天这个国家的政权是基督徒在掌控?如果有一天不再有合法的宗教自由,教会的权柄可能被高升,以前异教拜偶像的逼迫反而被公开而合法的上帝崇拜取代,基督徒有更大的自由吗?
从这个观点看加尔文是否不当地迫害异端,这种顾虑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过去发生在日内瓦的,未来可能也会发生在你我的身上。绝对不需要革命的“安贫乐道”、“世外桃源”的理想,在历史的现实可能并不存在。
心里想着总有一天要关闭所有的教会一神信仰崇拜的,可能是我们原先以为最崇尚宗教自由的那一群人。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2月2日 23:22

我以好忧虑焦急的心情问这问题,
上帝掌权的教会在哪里?
明白上帝心意的仆人在哪里?
愿意持守正统信仰有归正精神的仆人在哪里?
愿意奉献自己生命的牧者在哪里?
如果现在很多的教会都是这样弯曲,
里面教导的又不真正合神心意的,
那些忠心持守真道、顺服上帝权柄的人该怎么办?
有火热复兴正统心志的人要怎么办?
在受限的教会体制下做不了事(不是不做事,不要误会),
在外面哪里有合神心意的一群?
到底…要忍耐到几时?

Posted by shawnjackal at 2013年02月3日 13:02

如果教会内(别人)的纠纷已经上法院了,而法院发传票要求其它信徒作证,也不能去吗?(传票上一定会注明:不去可罚三万以下罚锾、拘提等效果)
另外,如果是有人(教徒)利用教友的人头为非作歹,被教外人士告上法院,教友可不可以去告该利用人的教徒?
还有一个是我见过的,有教友在教会不小心发生外遇,那么该教友的配偶(即被背叛的人),可否对相奸者(即跟自己配偶发生外遇的人)提出告诉?
但反过来想一想,不是都已经参加教会了吗?怎么还会发生这种事?

Posted by 从别的角度思考 at 2013年02月3日 15:13

笨人理所当然相信人都一样笨,聪明人理所当然相信每一个人都应当很聪明,所以很多人发现基督教的圣经很普通,为什么自己可能不明白圣经真理呢?结论是那些相信的人一定比我笨。
我今天听见有一个摩门教的街头传教士对一个台湾人说“基督教的圣经太小了”,我听见了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显然是瞎子领瞎子,师傅领人进门,修行全看个人。问题是就算全台湾的基督教会都堕落了,或者照着摩门教认为的全世界使用这一本圣经的基督教徒都堕落了,不懂的还是不懂,错解的还是解错了,谁占了便宜呢?
我今天本来不想谈论宗教议题,没有想到上帝还是比我高明,如果我比摩门教徒笨,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天底下哪有那么巧的事情,每天那么多人走过来走过去,擦身而过,刚好就听见了那一句话。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2月3日 21:55

To Shawnjackal:
我基本上是存积极的心跟态度在装备自己做准备的工作,
我领受到神将出手除掉我们教会的天主教、新派、成功神学…毒素!
因此我会抱着这样的期望在做事,结果、时间就交给神。
其实愿奉献自己生命的牧者是有的,但台湾教会目前的景况是~
牧者持守真理在教会直言不讳的话恐怕会被赶走,
家人小孩没饭吃又尚回不了天家?这恐怕是最先面临的压力吧!
不如能好好有讲道的机会。
我觉平信徒才是关键,因人数较多且压力小很多,
顶多大家不理你或被赶走吧!
如http://www.facebook.com/wuchangchurch
这个教会有青少年的妈妈上网质疑,留言也没被删掉啊!
所以有时候是平信徒想太多了,教会没人说实话的风气建议可从自己做起,
可想法找同伴讨论。

Posted by Lucy at 2013年02月5日 08:35

To从别的角度思考:
因尚等不到法律方面的主内回复你,我就我所知试着分享我的意见!
◎如果教会内(别人)的纠纷已经上法院了,而法院发传票要求其它信徒作证,也不能去吗?(传票上一定会注明:不去可罚三万以下罚锾、拘提等效果)
*这种情况都被发传票当然要去吧!除非符合法律规定可拒绝当证人,如家人…要有正当且法院可接受的理由就可不去作证!但会友去作证是可能说不知道、不清楚、忘记了…有时去也没用!
◎另外,如果是有人(教徒)利用教友的人头为非作歹,被教外人士告上法院,教友可不可以去告该利用人的教徒?
*若为非作歹到被教外人士告,建议教友知情者应勇于前往法院作证说实话!我前面的发言是指若教会管理阶层散播天主教、新派、成功神学…等毒素这些,因法官非主内也不懂吧!但教会道德标准应较社会高,此事件算已到违反刑法,若借教友的人头事件一发生,教会知情应马上制止惩戒,若对方都不悔改也不停止这种违法行为,那他很明显就是还没重生的外邦人吧!只好用外邦人的方式处理,去法院告发或提出告诉!搞到由教外人士来处理,我觉这教会反是失职。
◎还有一个是我见过的,有教友在教会不小心发生外遇,那么该教友的配偶(即被背叛的人),可否对相奸者(即跟自己配偶发生外遇的人)提出告诉?
但反过来想一想,不是都已经参加教会了吗?怎么还会发生这种事?
*发生外遇怎可能是不小心?都是借口!外遇算已犯了圣经的罪,配偶可选择离婚,在台湾法令应也可以。的确很多情况是得提出告诉才离得成,因此我个人意见是可以提出告诉。现在一些外遇者不也很爱公开做见证吗?如歌星黄国伦夫妇及辜仲谅等,造成基督破口!基督徒应勇于指责,免得社会误会我们基督教不反对外遇!我有空要写信去责备寇牧师,他做了失职的错事!

Posted by Lucy at 2013年02月5日 09:17

小小羊与诸位弟兄姐妹
我理解教会的纠纷,本不该诉讼到法院去;但若是在基督教的福音机构中,发现公司以至于主管有违法情事,是否可以循法律途径处理呢?

Posted by gem at 2013年02月5日 10:47

综合回应一下。
首先,要先提醒一下,我文章一开始,就已经先设定这篇文章的范围了:
“这议题很大,今天的主题只针对这个小范围:
当我们和教会权柄单位意见不合时,可以在教会激烈抗争吗?
其实,很多时候,和权柄单位的意见不合,或是任何纷争,多半和教义无关,
而是权柄、利益、个人意见的冲突罢了。”
坦白讲,这么大的议题,有可能三言两语讲清楚吗?
更何况里面还涉及绝对真理与相对领域部分,各种状况又很复杂,不是吗?
所以我的范围已经限定在某些状况而已,而非全面性探讨。
否则,讲不完了啦!
但是,既然弟兄姊妹有顺便问到,所以我也顺便回答,但只是简单回答,不做详细讨论。
1.如果教会内(别人)的纠纷已经上法院了,而法院发传票要求其它信徒作证,也不能去吗?
答:
当然要去啊!怎能不去呢?
基督徒是天上国的国民,但基督徒也是地上国的良民。
地上国的法律,除非违反圣经,否则我们就是必须顺服。
该作证,就该出庭,照实陈述。
2.如果是有人(教徒)利用教友的人头为非作歹,被教外人士告上法院,教友可不可以去告该利用人的教徒?
答:
任何‘民事议题’,只要教会没有处理,或是教会无法处理,基督徒当然可以告上法院去。
我文章讲的,是‘教会纷争’,而且是不涉及民事财产、金钱、、、之类的议题,好比教会决策、教会路线、教会神学、、、。
3.有教友在教会不小心发生外遇,那么该教友的配偶(即被背叛的人),可否对相奸者(即跟自己配偶发生外遇的人)提出告诉?
答:
这比较复杂。
我个人不认同这种行为。
因为,外遇并非单纯外遇对象的错,事实上,假使要告,应该自己配偶与外遇对象都要告才公平,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
并且,就算把二个犯罪者都告上法院,我也不认为这样的做法合圣经。
因为,目的是什么?
要这两人赔偿你什么?
用告的,就能挽回对方?
还是只是发泄心中愤怒,用来报复?
其实,基督徒面对这种情形,要的话就是离婚(因为配偶外遇本来就是合圣经的离婚条件),要不就是回家自己解决,不该有那种告人的念头。
假使对方不肯离婚,要进入法院判决离婚,那就比较复杂了。
这种东西,条件其实很严苛,而且有些条件并不合圣经,所以不是那么简单的。
4.给shawnjackal
我们有几种方法可以做:
1.留原教会,当批判者、提醒者。
2.留原教会,当无声的七千人。
3.离开原教会,另寻偏差较小的新教会。(有罪的人间,没有无罪的教会,所以我们只能在比较级中间选择)
4.假使真的找不到偏差较小的教会,就考虑自己成立家庭型态的教会。
家庭型态的教会,是可行的。
自己的家庭,可以加上一些相同路线者的家庭,自己组成家庭型态的教会。
一样的礼拜、聚会,场地是在家庭里。
等到日后能力许可,就可以自行挑选同路线的传道人来牧养。
5.若把教会管理阶层所行不合圣经的事指陈出来,事先已经管道
表达沟通了,教会还是全无反应!为避免羊群被蒙骗牵引迷失而找机会大肆宣
扬以提醒他人,这样有违反圣经吗?
答:
没有。
问题出在假使教会权柄者已经要求闭嘴,这时信徒就必须做出选择。
选择的内容,文章里已经提过。
6.若宣讲教会所做不合圣经丢脸丑事(因教会刻意掩盖仅少数人知道故)而被告上法院,
答:
那就上法院。
因为,提告者并非自己,而是对方,所以被告者无罪。
7.神也命令先知拿单跟他讲一个故事,大卫也真悔改了!当然拿单他应知他有被大卫王砍头的风险吧!
答:
问题是圣经与基督教历史上,大卫王这样的领导者有多少?
而被呼召当拿单的人,又有多少?
北国七千人,上帝不过呼召一个以利亚出来,不是吗?(当然北国数百年,先知好几位,但毕竟是少数)
8.但若是在基督教的福音机构中,发现公司以至于主管有违法情事,是否可以循法律途径处理呢?
答:
这问题很复杂,没有标准答案。
我们尽量不要在别人的恶行上有分,并且要小心做好自保的措施。
但是不是要主动举发,没有标准答案。
原则上来说,‘消极性’的措施(如:自保、不在恶行上有分、、、),是应尽的本分;但‘积极性’的措施(如:批判、举发、、),要看个人领受而定。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2月5日 11:27

谢谢小小羊
你的回复每次都能给我很大益处。
你的建议
1.留原教会,当批判者、提醒者。
这是我目前的现况,像狗吠火车似的有说不完的无奈。
2.留原教会,当无声的七千人。
留原教会看见那不是出于主的,我不可能沉默不语。
3.离开原教会,另寻偏差较小的新教会。(有罪的人间,没有无罪的教会,所以我们只能在比较级中间选择)
我从信主到现在都在同一间灵恩派的教会,我不认识其他教会。我不在乎去的教会大小,我只在乎教会牧者有没有归正的精神,如果没有也不需要换了,所以这里小小羊有建议台中地区的教会吗?
4.假使真的找不到偏差较小的教会,就考虑自己成立家庭型态的教会。
我已经是教会的小组长了,如果是这样就要脱离原教会了。家庭型态的教会要怎么做起呢?有哪里可以学习的吗?倘若我有负担现在要怎么预备?

Posted by shawnjackal at 2013年02月5日 12:17

◎假使对方不肯离婚,要进入法院判决离婚,那就比较复杂了。
这种东西,条件其实很严苛,而且有些条件并不合圣经,所以不是那么简单的。
*我讲一个真实案例:若男方外遇且还会把小孩带走叫老婆借他钱,因女方娘家有钱,这是借吗?其实是婚姻里的恐吓取财。男方不愿离婚,那女方提出离婚诉讼争取监护权,这样符合圣经吗?女方是基督徒,男方不是。
抱歉!
其实这好像离题很多了.

Posted by Lucy at 2013年02月5日 13:28

谢谢小小羊弟兄!

Posted by gem at 2013年02月5日 14:25

1.有建议台中地区的教会吗?
答:
荣中礼拜堂,或许可以考虑一下。
另外,可以尝试找‘小教会,老牧师’,纯正度通常也会比较高。
2.家庭型态的教会要怎么做起呢?有哪里可以学习的吗?倘若我有负担现在要怎么预备?
答:
不需想得太复杂,反正就是先在信徒家中礼拜便是。
当然,我尚未有实际经验,但我已经有心理准备。
我现今教会的牧师年事已高,未来教会新任牧师假使走错误路线,而我又找不到合适的教会去的时候,我很认真在考虑家庭教会的模式。
本地教会几乎都兵败如山倒,用各式各样的程度,往灵恩派与成功神学偏过去。
我有打算,万一真的找不到,就只能自己搞了。
其实,二千年来,很多时候,教会都是从家庭聚会模式建立的。
基督徒自己就是小小宣教士,在自己家中聚会,对认识的人传福音。
以我目前而言,我自己一家,教会里还有一对夫妻,也是园地网友,他们也可能和我共进退。
礼拜的话,就在我自己家里。
讲道的话,我可以自己准备。
但假使成员讲道能力不佳,那也没关系,网络上很容易就可以找到优秀牧师的影音,可以拿来播放(唐牧师、康牧师的都很棒)。
一样唱诗歌,一样听讲道,一样奉献。
奉献收入,可以拿来奉献到其他单位,或是济助贫困。
一样传福音,一样邀请人来。
万一需要进行洗礼或圣餐,在尚未聘请牧师或传道之前,我会选择当地一间勉强可接受的教会去进行。
我反对分裂教会,但是,我对教会礼拜有某种程度的坚持。
我不拉羊,但不拒绝想来的羊。
教会一大堆,但搞到我找不到教会去,我不认为是自己问题,而是现今教会的问题。
几十年前,随便去任何一间教会,都不会有太大偏差。
现今却不同,随便去任何一间教会,一大堆都是地雷。
我的要求很低:
1.教导尽量纯正
2.牧师努力牧养
但是,连这样的要求,我都很难找到。
我认为现今是北国七千人的时代,持守纯正的基督徒为数很少,能做的也不多。
我尊重想努力改变状况的弟兄姊妹的领受。
但是,我自己没有那样的雄心壮志(有也都被磨消了)。
现今的教会,已经到什么程度?
已经到我简直不敢邀请人去教会的程度。
或是信仰与教导的偏差,或是牧师们已经不喜欢牧养小羊。
教会的会友很多,我时间与心力有限,根本不可能自己去牧养。
与其这样,还不如我自己在家中进行小小的礼拜,邀请我还有能力负荷牧养的人来听福音。
我很希望自己建立家庭教会的那一天不要到来,因为,我会很悲伤。
但是,万一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会认真去考虑自己做。
我是很懒的人。
假使有人可以做得很好,我愿意支持,而非自己动手。
我会自己动手,常常都是看不下去。
一旦我出手,我就义无反顾了。
但是,还是请不要轻易就走家庭教会这条路,尽量找现存的教会为宜。
3.若男方外遇且还会把小孩带走叫老婆借他钱,因女方娘家有钱,这是借吗?其实是婚姻里的恐吓取财。男方不愿离婚,那女方提出离婚诉讼争取监护权,这样符合圣经吗?女方是基督徒,男方不是。
答:
提出离婚的理由,只要有‘外遇’这一项,就合乎圣经了。
但是,进行法律诉讼,有可能会败诉。
小孩有可能判归男方。
另外,钱在自己身上,真的不想给,丈夫如何逼,妻子一样可以不给,不是吗?
酒鬼的妻子,未必真的很可怜。
因为,酒鬼喝酒的钱,就是妻子供应的。
当然,人是很软弱的。
对类似家暴、强迫取财、、、的离婚,我没有什么谴责。
毕竟,我们都是软弱的人,有时只能求主怜悯,因为我们有时真的做不到。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2月5日 16:20

这也是真实案例。
男方外遇,但不愿离婚,女方尝试协议离婚,愿意尽量配合男方条件,但男方不允。如此历经三年,女方最后提出离婚诉讼,但她祷告上帝,如果上帝不喜悦,让她官司波折不断,那么她愿意撤诉。
裁判离婚一般而言至少得开庭三次(调解、双方出庭、法官判决),但这场官司最后一庭就结束了…因为原本坚拒出庭的男方意外出现在调解庭,而且协解委员意外都是基督徒,最后双方和平离婚。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3年02月5日 17:14

小小羊你好,我有问题想请教您。
可是我点选了网站中的"我要写信发问"按钮后,不知道如何设定与使用Outlook信箱,请问你有Yahoo的信箱吗?

Posted by 王雅各 at 2013年02月5日 23:05

谢谢小小羊
只是我的问题实在很多,真的很不好意思。
你说到家庭形态的教会得操作模式让我想到更多问题,
因为我不知道小小羊的背景、
学习经历只能在园地里的文章认识小小羊,也接受小小羊的喂养,
所以我只能用我自己来试想倘若我要做家庭型态的教会,
我准备讲章没问题,因为有负担所以义无反顾。
后面小小羊又说到要领圣餐或受洗时可借一间勉强可接受的教会来受洗,
为什么呢?家庭型态的教会还称不上一间教会吗?要到什么程度才算得上?
还是施洗的人一定要有教会按立的牧师才有权柄?
亚拿尼亚好像也不是奉教会给的权柄为保罗施洗啊?
这些事是在家庭形态教会尚未聘请到牧师或传道之前所做的事,
这样问题来了,之所以到最后自己来就是找不到合适的教会或牧师,
那有归正精神的牧师要从哪里来?
是从没归正精神的教会按立出来的具归正精神的牧师吗?
那跟有归正精神忠心上帝的教训群体当中的领袖有什么差吗?(先不谈分辨的问题)
台湾有台北及高雄归正福音教会,
改革宗神学院自己也有教会,
我只去过一次实在不明白这些地方或更多的地方会生产归正的传道吗?
如果有我也真的想加入,就不必自己搞啦!
做这些事情会累死人,
我的生活撇去上班的时间,其他家庭营运所需的时间我都维持在最低限度,
其他时间我都放在小组事奉、组员牧养、个人进修里面,
我天天跟自己讲福音一定要归正!我一定要事奉神!
总结我试想的结论,一开始进入家庭型态的教会就是要预备未来开教会的的计划,
这过程当中若有合神心意的教会那就委身。
倘若没有,是不是现在有更积极的预备工作?
要预备哪些装备才能够建造一间教会?
是不是一定要神学院毕业才能做牧师?
(我自己已经在存钱了,只是软弱的我算了算我大约要5~10年才能存到供我读书的费用,这还是没生小孩的情况)
就像小小羊说的一旦要做就义无反顾!
我们的生命就这么的短不是吗?
如果时候小小羊要做虽然我不在台北但是我愿意做我所能的支持。
抱歉在这版上离题的问了这么多问题。

Posted by shawnjackal at 2013年02月6日 01:10

一、给王雅各弟兄:
当你把鼠标移动到‘我要写信发问’时,不需点入,通常你的电脑萤幕下方应该就会出现“mailto:mlscvc@yahoo.com.tw”字样。mlscvc@yahoo.com.tw那就是yahoo信箱。
二、给shawnjackal弟兄:
是的,通常像这种离题较远的议题,假使要继续讨论的话,我会考虑另开新主题。
不过,由于设立家庭教会这种议题,我不认为自己已经有足够经验进行正式教导,
所以继续在这篇文章里进行讨论即可。
1.要领圣餐或受洗时可借一间勉强可接受的教会来受洗,为什么呢?
答:
归正神学重要信仰内容的韦斯敏斯特信条,如此规定:
‘我们的主基督在福音中只设立了两个圣礼,即洗礼和主餐;二者除正式受封立的牧师执行外,任何人不得执行’(第二十七章论圣礼第四条)
是的,圣经里的教会成立初期阶段,并没有牧师、传道之类职分,
但是,经过二千年实际教会历史运作,我觉得信条这样的规定有其必要性。
与其说这是圣经问题,不如说这是实际运作问题。
否则的话,坦白讲,每个人都可以擅自自行施洗,人人也可以宣称自己已经领洗,
结果等于未经“认证”的施洗者与受洗者遍地都是,无法分辨。
教会历史上,异端常有,正统教会确实需要有一套所谓“认证”的模式,否则无法分辨对方式否来自异端。
而最简单易行的模式,就是透过正式封立的牧师来进行圣礼,这样最能减少弊端。
当然,这不是说经由牧师来进行就没有弊端与问题,
但是,坦白讲,假使我们无法努力遵循韦斯敏斯特信条的共识来运行,
那么,我们凭什么说自己和其他教会的偏差者不同?
我们总是要透过一套简单的共识来遵循,而且以此识别,不是吗?
使徒信经的识别系统太过简单,因为现今灵恩派与成功神学也会宣称自己接受使徒信经,但韦斯敏斯特信条他们一定通不过。
所以,既然韦斯敏斯特信条如此规定,我们也如此遵循。
当然,严格来讲,这种由‘正式封立的牧师来施行圣礼’的教义,并非无圣经依据。
这主要是一种类似‘使徒统绪’的观念。
天主教的使徒统绪,意思是:
1.我们的基督教身份并非凭空出现,而是有人传给我们,以此类推往上追溯,可以追到使徒与耶稣基督。
正统信仰一样可以往上追根源,但异端却不然,他们追不上去,会和正统传承断掉。
2.不仅是‘教义’具有使徒传承性,‘职分’也有。所以,天主教的神父、主教,都可以往上追溯到使徒传承。
基督教只接受第一种观念,不接受第二种。
也就是说,我们一样看重信仰正统性的传承,但不接受职分的传承。
但虽然不接受职分的传承,可是,对牧师职分,依然具有相当程度的尊重,特别是在圣礼施行的部分。
2.有归正精神的牧师要从哪里来?
答:
我相信,即使在最坏的时代,依然有持守真理的上帝工人。
这包括平信徒与传道人。
现今我不认为没有信仰纯正的传道人,但问题是这是一种恶性循环。
Lucy姊妹讲的是正确的:
“其实愿奉献自己生命的牧者是有的,但台湾教会目前的景况是~
牧者持守真理在教会直言不讳的话恐怕会被赶走,
家人小孩没饭吃又尚回不了天家?这恐怕是最先面临的压力吧!
不如能好好有讲道的机会。”
坦白讲,即使传道人自己信仰纯正,但教会信仰就是偏差,而且要传道人也往偏差的路走,传道人为了有饭吃,不得不产生某些妥协,这也是可以体谅的,不是吗?
唐崇荣牧师后来为何要离开自己担任院长的神学院,自行设立神学院、自行设立教会?
他就讲过,在当时的神学院,即使他自己是院长,他也无法有完全权柄可以要求所有老师都必须走纯正路线,面对偏差的老师,他也无可奈何。并且他也必须为了奉献,必须进行某些妥协,不能讲要讲的话,以免得罪人。
今天,假使有家庭型态的纯正路线教会成立了,这时,这类传道人就比较能在这种教会里生存,照真理来传讲,不是吗?
这时就打破原本的恶性循环,比较容易变成良性循环了(不是绝对,但会比较容易)。
其实,反过来讲也一样。
很多时候,教会虽然愿意走在真理的路上,但牧师就是强势往偏差路上走,教会信徒不敢或是不知,就被带往错误路上去了。
相反的,假使已经成立家庭型态的教会,这时教会路线已经清楚表明,聘请来的传道人就不敢这么白目,否则这教会可以拒绝这样的传道人续任。
现今的教会不容易这样,因为多数信徒根本连什么叫教义对错都不知道,更别提形成有力的多数来要求传道人教义路线了。
有间乡下的教会,信徒不过几十人,都是老人。
这教会可怜到礼拜时只能拉胡琴伴奏,连会弹钢琴的人也没,也请不到人来伴奏。
他们聘请来的牧师,刚开始还不错,后来去了灵恩特会后,回教会就开始要走灵恩路线。
这时,教会执事会出面制止,牧师坚持不听,执事会也不肯让步,因此牧师就是走路。
所以,牧师和教会,二者变成恶性循环,大家都一起往偏差路上狂奔;还是良性循环,都往纯正路上走,都是互相影响的。
另一方面,持守真理的传道人不多,但持守真理的信徒也不多。
因此,彼此都很难找到对方。
但设立家庭型态的教会后,我们可以慢慢找,去外县市找、去神学院找。
改革宗神学院不错,但毕业生未必就会走归正神学路线。
事实上,从纯正的改革宗神学院毕业后,到了教会就走灵恩与成功神学的,也不在少数。
同样的,即使是在偏差的具有新派立场的台语长老会神学院毕业,也未必所有毕业生都会走新派路线。
康来昌牧师当初拿博士学位的美国的神学院,我假使没记错的话,学校排名是全美第三,超级顶尖优秀的。
但是,他自己就讲,老师几乎都是新派。
但是,这并不影响康牧师的信仰与教导的纯正度,不是吗?
我自己也是台语长老会的会友,但我讲的,却比很多人纯正几百万倍,不是吗?
我虽然认为持守真理的传道人与信徒不多,但是,不管在多偏差的教会,这样的人依然存在,只是还没彼此认识与接触而已。
当家庭型态的教会有一定规模,而且路线清楚,这时要找到合适的传道人,难度就比较低了。
否则,现在要那些信仰纯正的传道人自行去找信仰纯正的教会,真的很难。
叫他们自行开拓,除非他们有那么大的信心,否则更加困难。
但反过来讲,家庭型态的教会有一定规模,这时可以让传道人可以不用担心吃饭问题,就比较容易请到人了。
3.自己去当牧师
答:
现今的状况,我不认同未经神学院训练就自行当牧师。
在聘请牧师传道之前,自己讲道、设立教会,是不得已的情形,
一但有一定规模,就交由专业处理为宜。
我用一个比喻来讲解:
在很多偏远地区,宣教士并无医师陪伴,当地也没医师。
这时,宣教士只好硬著头皮,学些简单的医疗技术与知识,并施行某种医疗行为。
但这是不得已的。
当未来有医师进入后,他们就会将医疗行为交给医师处理,毕竟,宣教士本来就不是以医疗为主业(医疗宣教士除外)。
至于预备,并不用想太复杂。
一般的讲道,并不需要进神学院。
网络上很多资料,已经很够用。
其实,讲道的重点,是教义纯正,这点园地很多弟兄姊妹都已经具备了。
至于口才部分,这因人而异。
但基本上,假使有担任过主日学、小组长、、、,透过别人的评价,也可以知道自己有无讲道的恩赐。
就算没有讲道恩赐,一样可以透过播放好的牧师讲道来施行。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2月6日 10:19

我以前也从成功神学教会逃出来,觉得一堆教会真的很灵恩,很成功神学,生气到不想去教会,后来出来看看发现虽然目前很多教会走灵恩,成功神学,但是还是有一些小教会牧师跟牧师娘很是很有骨气的在牧养小教会,坦白说我认为在小小羊园地学习真道,然后在教会协助帮忙,传讲,其实不尽然比较不好,不尽然非要创立教会,原则上当然尊重教会权柄,但是有了有友谊慢慢将归正的思路影响在教会小组的弟兄姐妹效果其实不会比较差,
想想看,其实教会对于羊的管制力相当薄弱牧养也不多的情况下,私底下借着友谊讨论归正神学,效果应该不会太差

Posted by 同行天路 at 2013年02月6日 11:17

各位的发言某些讲到我的心坎,以前服事于比较灵恩顷向的教会,这里我须坦承的是,政治顷向的差异使我与教会渐行渐远,之后我也认知到倘若是因为这样因素离开教会是不妥的,但是却是在此园地找到可以评论那教会的素材。
略略看过此园地部分文章之回应,猜想有些人也是离开那教会的,只是原因不见得跟我一样。
软弱如我,目前无法脱离“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的桎梏,于是对该教会教导的偏颇部分,总是隐约在政治顷向相异的氛围下,我心里的评论我不敢妄称客观,不敢妄称是无其他杂念而追求真道。
感谢主,借由家人的介绍来到了改革宗长老会。我不敢说那里不会论及政治,但是至少在讲道上面多讲圣经,里面的讲员有些是改革宗神学院的老师,在那里也开始接触教会信经与基督教要义。
我并未特别向改革宗教会的传道人提到离开原教会的真正原因,但是传道人倒鼓励我偶而回去原教会,用温柔的话劝勉或有受偏颇教导的人,我只能说我何德何能,处理不好可是会烫伤的。
然而话说回来,若是来自于主的呼召,硬著头皮、圣经知识没人家多也得作,近期读耶利米书真是有所感。
感谢上帝,也感谢小小羊与此园地的弟兄姊妹

Posted by confess at 2013年02月6日 16:21

1.还是有一些小教会牧师跟牧师娘很是很有骨气的在牧养小教会,坦白说我认为在小小羊园地学习真道,然后在教会协助帮忙,传讲,其实不尽然比较不好,不尽然非要创立教会,
答:
完全同意!
因为这也是我目前的状况。
但是,自行设立家庭型的教会这种考虑,主要就是万一在居住地连这种小教会都找不到了,而当地即使偏差最少的教会也令人无法忍受时所考虑的一条路。
以台湾目前众教会往偏差狂奔的速度,坦白说,我很悲观。
那是潮流啊!
像大洪水一样的潮流啊!
好悲伤啊!
真的可以体会到以赛亚和耶利米那样的悲伤,眼泪汪汪啊!
我是习惯做很长远思考的人。
我会想到万一的状况,然后思考处理方案。
这样的话,万一那天真的到来,起码我已经有心理准备,不会慌了手脚。
其实,每个人的忍受度、忍受内容,都不相同。
康来昌牧师对新派非常严厉批判,甚至视为异端,但他对灵恩偏差容忍度就比较高。
我则相反,对新派容忍度较高,但对灵恩派和成功神学会坐立难安。
假使能忍受,我会劝弟兄姊妹尽量忍受。
但是,我的习惯一向是不唱高调。
我自己做不到的,或是无法努力做的,我没办法用高标准来要求我的弟兄姊妹。
因此,我可以体会某些弟兄姊妹无法忍受教会偏差的那种心境。
因此,我还是会劝弟兄姊妹万一真的要离开教会,还是要尽量去找新教会,不要轻易考虑自行设立家庭型教会。
但是,万一有一天,整个城市都找不到了,那么,与其从此不去教会礼拜,还不如成立家庭型的教会还比较好。
但是,假使可以,还是尽量在自己教会里,或是附近教会里,可以找一些相同路线的弟兄姊妹私下聚会,这样会好很多。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2月6日 17:18

当牧师、长老、执事把自己看成是“审判官”,因此而扭曲强解圣经,那是要受更重的审判,就变成是“自己害死自己”。所以有一个动机使人相信自己可以行审判,那个动机被放在最崇高的地位,那很可能就是道德的善。
我不是要延伸这个标题的讨论,而是发现有一个因素是普遍存在的,就再多说几句。除了教会的事是否合适上法院解决,还有要求知道不公平、不公义的原因这个动机,好像人们说我不要求赔偿,但是我一定要知道原因。
天上掉下来的陨石是什么原因?因为上帝创造不完美?完美的创造不应该使人遭遇祸患?如果这就是那至高的原则,知道了就会更难信。上帝为了不要人更难信,隐藏一些奥祕,也不算太过份。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2月17日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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