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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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25日預定論與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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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大年紀的小孩死亡,就不能得救?

基本上,加爾文主義主張死亡嬰兒有得救。

但是,多大年齡的小孩死亡,就不能得救了?

多大年齡的小孩,就必須透過信耶穌,否則無法得救了?

對於聖經解經,基本上,我們只能在聖經明確的經文部分進行歸納,然後得出一些分析心得。

我們比較難越過聖經,在沒有聖經經文的支持下,靠世界上的學問(不管是法學還是醫學)來得出一些結論。

我不是說醫學或法學的例子不能拿來做輔助,幫助我們更清楚理解某教義或經文,事實上,我自己就常這樣做。

我說的是我們必須很謹慎小心,必須先有經文支持,然後才能用法學、醫學來輔助講解,而不能顛倒過來,先用法學或醫學來推論,然後開始建立教義。

以法學觀念來做年齡界定,有其可參考之處。

但很不幸的,我們沒辦法在聖經裡找到經文『直接支持』這種『具體年齡』的界定。

也就是說,聖經似乎沒有明確提出具體年齡做為多大年紀死亡就不能得救的依據。

當然,這部分我不是研究很詳細,因為我過去講的,主要是關於『死亡嬰兒』的部分,沒處理『死亡兒童或青少年』之類議題。

在年齡界定部分,比較具有參考價值的,反而是屬於『猶太人傳統』。

因為,主耶穌當時就是在猶太人傳統之下的環境裡。

我不是說那些傳統就是真理,或必須遵守,

而是說那些傳統對於解經來說,具有很大的參考價值。

以猶太人而言,滿十二歲算是成人。

十二歲以前算是孩子,十二歲以後要負一切行為能力。

至於祭司之類職分,則要滿三十歲。

這也是為何主耶穌必須滿三十歲才出來講道的重要原因之一。

『嬰兒』一般來說,醫學上的界定是指『一歲以下』。

但比較籠統來說,反正就是年紀很小的小孩。

所以,有些人會用『幼兒』來取代嬰兒。

醫學上,『新生兒』是指『出生一個月以內的嬰兒』。

以加爾文主義而言,大家比較接受的觀念大致是這樣(但隨著小孩年齡越大,爭議開始也越大)

1.死亡的『新生兒』(出生一個月以內):得救

2.死亡的『嬰兒』(出生一歲以內):得救

3.死亡的『幼兒』(可能二、三歲以內):得救(但已經開始有問號了)

4.死亡的『學齡前兒童』(幼稚園階段):得救?

5.死亡的『學齡期兒童』(國小):?

6.死亡的『青少年』(國中、高中):?

聖經有無直接經文或強烈的間接經文支持呢?

1.以撒受割禮(出生八天)

這部分,可以『間接』支持那些新生兒得救的理論。

2.『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拿4:11)

這部分,可以『間接』支持嬰兒、幼兒、甚至學齡前兒童的理論。

當然,學齡前的兒童,像小班的話,大概比較沒爭議,因為小班年紀還小,真的還左右手不能分辨;

可是像大班就難講了,因為大班大約五、六歲,多數已經會分辨左右手,而且具有相當程度道德與是非善惡分辨力了。

3.『那時,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門徒就責備那些人。

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太19:13-14)

這經文只說『小孩子』,但沒說年紀,所以有爭議。

不過猶太人傳統,則是指『嬰兒』,

因為他們有將嬰兒帶到拉比面前,請拉比祝福的習慣。

4.『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

這經文並非說一人信主,全家就不用信耶穌也能自動得救。

詳細說明請見附錄。

5.『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林前7:14)

這經文有爭議,因為『潔淨』是指『得救』嗎?

即使認為這經文的潔淨是指得救,這裡的兒女年齡不明。

當然,或許可以做最擴大的解釋,但不太可能在孩子具有自由意志的情形下,

認為孩子沒信耶穌,但父母有信,就能因此得救。

以全本聖經而言,這是標準觀念:

1. 得救的父母未必兒女也能得救

2. 信耶穌才能得救

嬰兒無自由意志,但能得救,是出於上帝恩典,屬於特例。

但多小的小孩,可以特別蒙受恩典,不用行使個人之自由意志來信耶穌(因為想行使,也沒有自由意志來行使),也能得救?

超過什麼程度,就不能享有這種特例?

這才是爭議之所在。

另外,我還要提醒的是:

以上所講的那些年齡,都是用在『死亡』的情形下。

也就是說,這嬰兒『假使死亡』,我們會說他得救,

但這嬰兒『假使沒死亡』,而是活到長大,那他的得救,絕對要有『信耶穌』這行為才行。

當然,他可能小時候就蒙揀選,一如保羅,

但他必須長大後,用自己的自由意志決定信主,才能得救。

但在之前,上帝會保守他不會那麼早死。

很多基督徒父母的第二代、第三代後代,他們都出生在基督教家庭,也從小受洗,

但長大後背教、背棄信仰的很多。

聖經舊約也很多信主的國王,他們的兒子卻不信主。

因此,我們必須能合理用聖經觀念來解通這些情形。

請參閱:

1.一人信主,全家得救? (含回應部分)

2.死亡嬰兒上天堂或下地獄?

3.馬太福音第三章附加:洗禮 (含回應部分)

小小羊


請問版主
一般在長老教會都有所謂的堅信禮,而堅信禮的執行年紀是否可以當作小孩子必須自己決定信耶穌得救的界定年齡
?而在堅信禮之前死亡,任何小孩子只要受點水禮都算是得救了呢?

Posted by 同行天路 at 2013年01月25日 12:08

綜合回應一下:
一、給huoli chuang :
請你不需再來這裡寫回應。
你並不認同本園地路線,你也不是來這裡學習,只是想放言高論。
所以,請你不需再發言。
我們這裡的規定寫得很清楚(設立宗旨與管理說明),想來發言就請遵守規則。
我沒空糾正你的聚會所言論。
請尊重我這私人園地。
你想教導什麼,你自己有網站,不需來此地教導。
因為,我們這裡一向學習從寬,教導從嚴。
二、長老會與堅信禮
長老會目前並沒有任何法規有講述具體堅信禮年齡(起碼我是沒找到,假使有人找到,請告訴我一下)。
所以,我們無法用堅信禮年齡來作分析。
長老會的觀念裡,堅信禮並非洗禮,而是信仰告白。
堅信禮的重點,其實是取得選舉、被選舉之類教會會員權力,與嬰兒洗禮性質不同。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1月25日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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