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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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可以自慰嗎?(唐崇榮牧師)(限)

對這議題,我已經公開發表過論點。

今天這篇文章,主要是轉貼唐崇榮牧師『婚前愛與性之得勝秘訣』針對自慰議題的內容。我對唐牧師這些講述,不做講解,大家自己體會。

大家會發現,唐牧師的說法,和我講的,其實大同小異,甚至唐牧師還更寬鬆。

並且,唐牧師對反對者的批判,算是相當嚴厲的哦!

我沒辦法轉貼全部內容,只能摘錄部分,問題解答部分也一樣,只是摘錄回答中的某些點。

強烈建議有興趣者,請務必購買此書自行閱讀。

「第一次、、、自慰。接下來,一定是自己責備自己,幾乎沒有人做了這種事以後覺得平安無事,然後喜喜樂樂的,這很少,

大多數人會感覺到:「我不對了,我為什麼會這樣?」

怎麼知道他感到不對呢?

因為他很不願意告訴別人,他就自作自受,自己省察,不知道要跟誰講。

如果沒有一個正式、合理的關懷,沒有一個權威的、用真理的教導來疏導他的話,很可能他就慢慢越做越厲害,變成一個面黃肌瘦的人,但是他不告訴你。」

「有幾種人是沒辦法在適當時間結婚的:

1. 第一種人就是那些很早熟的人

你怎麼可能因為早熟就結婚?

所以有的人很早就有了自慰的行為。

這些早熟的人不能馬上結婚,總還是要等好多年,那麼,這幾年怎麼度過呢?

2. 第二種人就是那身體有殘缺的人

沒有人要他,但是他不會因為身體殘缺,他的性功能也殘缺,殘廢的人可能他性功能的要求,會比普通人更強一些也不一定。

所以如果一個人是身體有殘缺,可是他性功能的需要還是正常的話,不可能結婚,也沒有人要跟他結婚,那麼,他應當怎樣度過這些日子?

3. 第三種人是年齡已經到了,但是經濟狀況、家庭背景不許可他結婚的人

這段日子他要怎麼捱過?

4.還有一些人是已經結婚,但是丈夫出差,久久才回來,有的是跑船周遊海洋陸地,一年在家裡不到一、二個禮拜的,這些人要怎樣面對他性生活的需要?

如果我們說:「不管!這就是犯罪。」這個答案太容易了。

我看很多長輩是沒有面對現實的困難,也沒有真正了解人性的需要,就照著兩種情況來解答問題:

第一、 傳統的觀念;第二,我的名譽。

他認為:「我如果隨便解答,人就看我是不正經的人,為了我的名譽,我一定要答得很嚴厲,這樣就保持了我的名譽。」

這不是解答問題的辦法,這個根本是你自己的自私。

既然是一個自私的人,就不顧別人的需要,只顧自己的面子,所以你的答案都是騙人的,都是護衛自己的,都不是真正愛心的照顧、真正替別人設想,而是只顧面子和尊嚴的一個權威,而於人無助的。

我認為教會應當要注意這件事,我們到底是真正幫助一個人,真正為他設想,為他的困難替他找出路,或者是為了自己名譽,用各種辦法來護衛自己,要人尊敬我們?那麼,我們是根本沒有體貼、尊重別人。

為這個緣故,自慰的問題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如果你說自慰就是犯罪的話,那麼我要問你,那些從來沒機會結婚的人;

有一些殘廢的男人,沒有人要嫁給他;

有一些比較沒有美貌的女人,從來沒有人追求過她;

他們幾十年生活,是不是要一定為了你講的不犯罪、聖潔,而完全不可以有性的使用呢?」

「(自慰)是不是你放縱情慾,根本不體貼聖靈?我很難接受。

因為他是從上帝的靈被造的,造成有性功能的人,他是上帝給他生命,一個有生命有性功能的人,你可以叫他否認這個事實嗎?

如果你說絕對不可以,我只能說你是歪曲生命、逃避現實,你是遮蓋你自己的責任,為了自己面子講騙人的話。」

「聖經有一句話很感動我,就是保羅聽到有人說:「既然外邦人信主了,外邦人就應當受割禮。」

保羅就反對說:「不應該受割禮,外邦人得救就得救,不要再受割禮。」、、、

彼得就站起來,說一句很偉大的話,他說:「你們叫人家行律法、受割禮嗎?我告訴你,從我們的祖宗到今天,沒有一個人遵行過律法。」

彼得指出了從摩西到彼得,沒有一個猶太人真正遵行了律法,所以他說:「不要把我們自己不能負的軛,加在這些外邦人身上。」

我非常佩服,這樣誠實、大公無私、真正了解人性、客觀正確地處理事情,這是今天教會很多人不敢做的事。、、、

同樣地,性功能的存在、性困擾所帶來的困難是事實,是神所造的,但是有很多問題是因為人犯罪以後才有的,所以解決這問題時,不要把我們自己不能擔的責任,逼別人一定要去做。

有一個傳道人說:「絕對不可以自慰。」講得很大聲。

我就把他叫來問:「那你自己有沒有?」

他說:「你不要問我的事情,我是談原則。」

我說:「談原則?但是那個人問的是個人的事情,你是不是榜樣?你做得到嗎?你為什麼把自己不能負的軛,硬要加在別人身上?」

結果他說:「我不要跟你談,你去問上帝。」

最容易解答的問題,就是逃避現實,把王牌——–上帝、聖經拿出來。

但是聖經裡有一些原則,並不是像你那樣簡單地簡化它。」

「所以如果少年人對你說:「老師,我自慰了,我沒有辦法。」

你怎麼回答他?

你不能說:「不要緊,一直做吧!」

你也不能說:「你絕對不可以,那是會死的。」你不要嚇他,如果你嚇了他,他再做而沒有死,那你死了。

或者你說:「這個是很傷身體的,整個元氣都弄壞了。」你也不要那樣嚇他。

你告訴他這是不好的,為什麼不好?因為如果是好的,為什麼你做了以後,你會感到良心責備自己呢?這一定是不好的,但是你很難不做,因為你現在長大了。

所以我給你的答案是,你不能歪曲事實,卻要用聖靈的能力節制自己。

聖靈的果子第一是仁愛,你要用聖靈的愛心去關懷他,告訴他,聖靈果子最後的表現是節制。

如果你讓他放縱,你是給魔鬼留地步;

如果你壓制他,你是根本不合事實,強迫別人做他不能做到的事情。

如果你告訴他,你長大了,有這個需要,但是你要求主的靈帶領你,使你能夠控制自己,有所節制。

你真正不能做到、真正沒辦法的時候,你禱告:「主啊!我不能,我有這個需要。」主會了解你的,主會赦免你,主會給你力量,使你可以勝過這些。然後有多少次你會得勝,你就要多少次得勝。

我們在罪惡中被造的人有這個需要,沒有辦法像聖徒那樣偉大得勝的能力,我們能做到多少就做到多少,用這樣的辦法來解決自慰問題,無論是男、是女。」

「一個男子不結婚,他自慰的時候有內疚感,一結婚以後跟妻子交合時他有快樂感,沒有內疚感,為什麼會這樣?

當妻子回娘家五個月,或者他當兵不能回去,那麼他需要的時候他再自慰,一自慰就有內疚感,等到見到太太,兩個人同房時,又沒有內疚感。

這其實是一樣的東西,都是性慾的需要、解決,但有對象的時候就沒有內疚感,自己搞的時候就有內疚感,為什麼會這樣?

至少我看過的書裡沒有人講過這些問題,那麼這些原則,我認為是宗教性而不是生物性,所以神造人是很奇妙的。」

「問題:現在年輕人越來越早熟,越來越多遲婚,那麼做為年輕人,怎樣面對這樣長達十年的時間?

答:

現在正視你的問題:早熟,表示你很早就要;遲婚,表示你要,但不可以,因為還沒有對象,那怎麼辦?

當然你要得勝,但你越想得勝,它越叫,所以我告訴你,我只能說我們不能否認性慾是存在的,凡否認性慾存在的,就是否認上帝的創造。

第二句,我們也不能滿足我們的性慾,照它要的給它,凡是它要就給它,我們會變成放縱情慾的人。

在這兩難之間我只能用一句話:你需要聖靈的引導,聖靈所結的果子其中一個就是節制,而且這是雙方面的。

第一、你要懂得怎樣控制自己,

(第二)、當控制自己但沒有力量做的時候,你只能適可而止。

我不可以講得太露骨,但我只能告訴你,你要懂得約束自己,不可放縱,也不可壓抑。

所以有人遲遲沒有機會結婚;或者作丈夫的要當兵,幾個月不能回家;或者有一方有病,不能有性關係,而另一方面性需要事實上存在,他又沒有辦法完全克服、勝過自己的慾念,他有自慰的行動,我想神是了解的,神會憐憫你。

你說:「這是犯罪嗎?」我相信你有內疚感就表示不是很正常,但因為你真正的需要中沒有別條路,你要自慰來解決,你只能說:「主啊!求你赦免我!」但你就不可以在自慰中得寸進尺變成尋花問柳,因為這就變成付諸罪惡的行動。

你不能說自慰本身就是與人犯姦淫,因為你沒有對象。

政府可以因為你與別人的妻子發生姦淫關係而審判、監禁你,但很少世界的法律可以因你自慰而把你關進監牢,因為這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所以如果你絕對沒有辦法得勝,而你實在有需要,又不能有對象,你可能有內疚,但這樣做主會了解你。

你盡可能靠著主得勝,如果不能,你既然知道有內疚的可能,你應當求主赦免,而你不可因此就做個尋花問柳的人。」

「問題: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就是犯罪的。唐牧師怎樣解釋這節經文?性幻想、自慰的時候,是不是需要認罪悔改?

答:

如果你是因為看見一個女人,無論結婚不結婚,你就想起淫念的話,那表示你是先放縱眼目情慾,再進入身體的情慾。

如果你是因為性的需要,沒辦法解決,你那個時候就動了一個手勢來解決性的需要,那是不大一樣的事情。

所以求上帝幫助你,祂體貼人的本體不過是塵土,祂了解人的軟弱。

但你不要因為神是充滿慈愛的,你就認為是理所當然,繼續不斷跟罪惡開玩笑,所以我們應當潔身自好。」

「問題:大部分人自慰時都是在有邪念的情形下,那就是犯姦淫了。上帝對自慰和犯姦淫是沒有不同的。

答:

我的看法跟你不一樣。

「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耶穌不是說看見『童女』,耶穌說的『婦女』是別人的太太。你動淫念表示你正貪戀別人的妻子,人家已經有了丈夫,你盼望跟她發生關係,所以這個是犯罪,這個是違背人倫,這個是製造家庭糾紛、產生家庭困擾,這跟一個男孩子想以後結婚怎麼樣、抱著女人怎麼樣那種性的要求和幻想是兩回事。

你用一節經文就可以當作你對聖經解釋的推論,然後就用上帝一定把自慰和犯姦淫打成同樣的人,同樣的恨惡這個事情,那我認為你是有一點過份!

因為一個男人或女子,當他已經青春長成一個有性慾功能的人,而完全沒有想到以後結婚是怎麼樣,我才不相信那個是人。

所以凡是人,一定會想:「我現在有這功用、有這需要,以後結婚是怎麼樣?」

這種想像我不認為是一種犯姦淫的傾向,這個想像是受造物的一種自然發展的結果,正像我要蓋一間房子,我想像房子建好了以後門要怎麼進去、窗怎麼開、光線怎麼進來,這些想像是一定要有的。如果沒有的話,以後建成了發現光線不夠,發現很多不對的地方怎麼辦?

所以我們應當把「想像功能以及可能發生的事情的預先準備」跟「讓人家已經結婚的女子家庭破裂,因為要去搶別人的妻子,想與她犯姦淫」兩件事分開來。

可能你是第一次聽這樣的解釋,但請你注意:我不是隨便造次,因為耶穌用的「婦人」,那是指別人的妻子,是已經結婚的人。

有的男人若因為唐牧師這麼講,就以為可以天天這樣想,如果這樣,那就誤會我的意思了。

其實我說的是:「你有這種需求,產生這種想像,我認為是很自然的,但你若要天天想這個事情,那就不可以了」

無論如何,你要用聖靈引導產生節制,要再比這個講得更好、更明白,我是沒有辦法的了。

因為聖靈是聖潔的,所以祂要我們在一切的事情上成為聖潔,你要去除身體和靈魂所有的污穢,所以我們應當在犯姦淫的事情上沒有分,我們就應當在使我們可以進入姦淫行動的思想上也要清潔,那麼你就求聖潔的靈引導你的思想,然後產生一個節制的行動。在想太多不對的事情時,馬上求主赦免,然後回到正常活動中間。

能刺激性慾的東西,無論溫度、無論圖畫,這些東西都要盡量避開,因為你看了一大堆黃色的東西而不引起私慾上的需要、衝動上的滿足,那是很難的,所以盡可能避免看這些東西。

你刺激自己還有很多的辦法,若是用手觸摸會產生快感,就盡量多把手用在做別的事上,不要做那個事。

如果你用熱水也產生刺激,寧可用冷水洗澡,所以你就要用各種辦法避開。

如果你一天一直想熱水、冷水,結果想來想去還是那件事也不好,所以要順其自然不要太空閒,要有正業、正事、正工做,這樣才不會太過偏重在那個地方。

但如果你真的沒有辦法,因為你已經年紀大了,也感到有需要了,結果用手去做這樣的事情的話,你要記得,你需要主赦免你,你要求主憐憫你。

主很願意了解人,特別是那些沒有辦法的人,像一定要離開妻子幾個月或幾年沒有辦法見面的人,這種人他們是成年人,如果完全沒有自慰,我相信好像是很不可能的。

無論你是何等聖品的職分,你是人,所以每一個人要對別人有真正的同情、真正的愛去關懷了解,而不是用高超的理論、理想的完全去定別人的罪,表示你比別人更屬靈,因為那是法利賽人的做法。

法利賽人自己沒有辦法行律法,而一天到晚讀律法,想要定別人的罪,所以他們抓了一個犯姦淫的女子、、、、在姦淫中間抓到的人,怎麼會只抓一個?一個人怎麼犯姦淫?最多是自慰,你這個人自慰要用石頭打死,從來沒聽見過這樣的事情。」

「問題:每天見到得不著合於真理的愛與性,請問我當怎麼樣?難道上帝一定要我孤單過一生嗎?

答:

如果你有機會結婚,比如說有人追求你,你感謝上帝。

如果沒有機會結婚,你就當作你與耶穌基督合而為一,以聖潔的生活,忍耐等候與主相見的一天。

這個煎熬是很難的,因為你很難開口對人家說你的需要是很強烈,但你又沒有機會。如果是這樣的話,很可能你在沒有辦法的過程中間,你自慰,還有內疚,你就禱告求主赦免你。

你能得勝多少,就得勝多少,否則你就很誠實的說:「主啊!我的需要我沒有辦法,你原諒我!」就是這樣」

「問題:特會時有一個人問牧師說:「性慾來了怎麼辦?」,牧師說:「把它睡過去就好了」你認為呢?

答:

那個牧師怎樣把性慾睡過去?請他寫出一個特效的藥單給你。

性慾來了把它睡過去,這種牧師很好做,因為不負責任、掩飾事實,就講一些好聽的話,沒有人可以看出他有什麼毛病。

我是不知道他是怎樣叫「性」睡過去?你嚴嚴盯著他。

這些牧師開特會,收很多錢,這些牧師講的東西,有什麼聖經根據我不知道,我就是立志不做這種牧師,我要很真實的告訴你實實在在的情形,要告訴你:「在困難之中,你還是有盼望的,因為神是又真又活的。」

「問題:我已經信主了,為麼還會自慰?

答:

因為你信主了,上帝沒有把你生殖器拿掉。

你說:「主啊!我要過聖潔生活,求主給我連這個都沒有」那你永遠不會生小孩怎麼辦?

有的人追求聖潔的時候,甚至恨惡自己的性慾,這是不對的。

性慾是神給的,性功能也是神給的,你要學習忍耐,也要學習等候,而等候跟忍耐的困難,就當作你的十字架,每一個人都有自己應背的十字架。

如果你沒有辦法,你一定不要去犯姦淫、不要去尋花問柳、也不要婚前發生性關係,那你只有自己解決。

這件事,求主給你一步一步得勝。」

「問題:怎樣斷絕手淫?

答:

使徒行傳十五章彼得說:「我們不可以把從我們祖宗到現在沒有人能遵行律法的這個軛,勉強加在外邦人身上。」

所以我不要空談,我講現實!

有的人能夠完全得勝手淫,有的人怎樣都不能,

每一個人的靈性、個性、程度都不一樣,

所以能行的,行之;不能的,好好節制,加上求主赦免。

無論如何,你不能從自慰升級變成去找妓女。

你說:「雖然我沒有找妓女,自慰的時候有性幻想,怎麼辦?」

連這是也求主給你得勝,如果不能的話,你也不能從性幻想變成性行動,真的去找一個女人來解愁,這是不可以的。」

「問題:一個適合結婚的女子,過了三十歲沒有對象,性的需要很強烈,她可以自慰嗎?有沒有犯罪?上帝不喜悅嗎?

答:

我沒有親自問過上帝,所以我不代替祂回答。

女子也有性的需要,女子也會自慰,但女子就是很難啟齒講這事。

我相信你是很誠實的女孩子,求上帝為你預備對象。

有時預備來預備去,根本你沒有得到,那你要勇敢面對單身的生活。

單身的人常常想有丈夫多好;有丈夫但被丈夫打得半死的,都很想沒有結婚多好。不要羨慕別人,然後自暴自棄;也不要自己高傲,輕看別人。

結不結婚不是最大的事情,單身或者有夫有妻,活著最重要的都是能榮神益人。」

「問題:唐牧師對年輕人用自慰的方式處理性的需要,有什麼看法?

答:

我剛才問Raymond弟兄:「自慰的問題,你有沒有找到任何聖經經節?」

我告訴你,我也沒有找到。

我只能說:能夠得勝的要得勝,不能得勝的要節制,既知道有內疚就表示不大對,所以如果你不能除掉,求主赦免,求主給你力量約束自己。」

「問題:做為一個少男,看色情影片有什麼禍害?

答:

因為很多色情片都是心存得財,以誇張性慾來欺詐少年人,

所以你盡可能不要看這些東西,因為會使你產生刺激,刺激又產生慾念,產生永不止息的乾涸,你就會一步一步陷在陷阱裡。」

「我們不能說罪沒有大小之分,這個罪和那個罪是一樣的。

你看見一個女人動淫念,就是與她犯姦淫,

(但是)犯姦淫的就要進監牢,而看到一個女人有非分之想的,也要進監牢嗎?

聖經不是這樣說的!

罪有沒有大小?

有!

所以聖經甚至講到,『有至於死的罪,有不至於死的罪』(約一5:16-17)

這很清楚告訴我們,罪是有大小的。

所以犯罪應當得的報應或審判,也是應當有分類才可以的。」

小小羊整理唐崇榮牧師書籍內容


我想問一種行為叫cybersex
我想這和"單純的自慰"是不同的
針對特定對象,且動了淫念
已經犯了罪吧?
而且,極可能進一步發展成更大的罪(約出去之類的)

Posted by 路人甲 at 2012年12月26日 18:20

cybersex?
什麼意思呢?
是指『透過網路,和其他人在電腦中發生性愛』嗎?
好比視訊交友之類的嗎?
這種當然不行啊!
這已經是實際和人發生性行為,只差沒有實體接觸而已。
這和去召妓,但沒有實際接觸,可是當著對方面前自慰一樣,都是『實際發生互動』的性行為的啊!
這和文中講的自慰不同。
文中講的自慰,是『自己』,並沒有實際和別人發生互動關係。
就算是看色情圖片的自慰,一樣沒有和真實人物發生互動。
所以,任何和真實人物發生互動的,不管是實際接觸,還是透過電腦視訊而身體沒實際接觸,都不可以的。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2月26日 18:43

首先先謝謝小小羊弟兄對於上次我寄送的EMAIL作的解答,非常受用,感謝!
所以倘若身邊有弟兄,會去按摩店,請按摩師傅幫忙手淫解決性需求
是否也是犯了錯,不該如此?
因為該弟兄,常以雙方並沒有性器官相互接觸為由,這是否也該告知對方不可如此!

Posted by 小兒子 at 2012年12月26日 18:55

會去按摩店,請按摩師傅幫忙手淫解決性需求
是否也是犯了錯,不該如此?
答:
這種通通都不行啦!
文中所講的自慰,都只是『自己』,絕不能涉及任何『其他人』的『互動』。
只要和其他人有互動的性行為,不管有無實際性器官接觸,都屬於犯姦淫,通通都不行。
再強調一次:
只能自己,不能和其他人有互動,否則都已經脫離這篇文章許可的範圍,進入實際犯姦淫了。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2月26日 18:59

對的,cybersex就是透過網路,和其他人在電腦中發生性愛
謝謝小小羊!

Posted by 路人甲 at 2012年12月26日 19:45

看過聽過這麼多有關兩性的方面問題的書或講座
唐牧師的"婚前愛與性之得勝秘訣"
把很多在青少年時直到現今仍正值青年的我所碰到有關"性"的問題
一個一個給深入解釋清楚而不是很表層的帶過
我也才不再有類似"肯求上帝把我性慾給除去"這樣類似的禱告產生
因為想說在童年時我不會想"性"的事
就是"尿尿的地方"
怎麼到青春期碰到"尿尿的地方"開始有不一樣的感覺
把性和連帶出來的自慰當成是不好的 但是又想到人類的延續是要靠這樣的過程
弄得我痛苦萬分 也沒人好好解釋清楚
後來聽講座到後面買了這本書自己好好讀
才把問題釐清
是本好書

Posted by 小太陽 at 2012年12月26日 23:41

非常感謝小小羊您忠於事工的用心,我常閱讀並因此得力與解惑,也因此更有信心去分享與討論信仰。我相信又真又活的上帝常藉由您的文字向我們說話。

Posted by Tim at 2012年12月27日 09:18

請問 一直未婚終生單身的弟兄姐妹,
可以或適合買情趣用品只一個人用嗎?
PS:如網站PC*OME

Posted by ㄚ恆 at 2012年12月27日 10:30

情趣用品
答:
我個人對此抱持中性看法,不做定罪。
自慰的重點,是在於絕不能進一步發展成『與別人』在性方面的『互動』。
至於自慰的方式,只要不傷害身體,我不輕易定罪。
即使不使用情趣用品,不管是自慰或夫妻間的性愛,只要方式會造成身體傷害,就屬不宜。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2月27日 10:48

聖經沒說就會變成是各憑經驗,得勝的就是真理,但是誰知道是不是真的得勝了?所以第一,聖經沒有直接講明這件事,不等於是聖經沒說,第二,這本來就是聖徒會遇見的艱難處境,保羅提到「慾火」和「嫁娶」,為的是行在上帝的道路上,聖經還是有間接建議或指定了解決方案。
也可能以前的人慾火攻心就直接找異性解決,沒有太多的灰色地帶,犯罪的就不再回復以前的良善。這樣,重點還是罪的問題,因為地球上有一男就有一女,有男沒女或有女沒男就會沒有男也沒有女。男女結婚仍是順應神的創造旨意,任何宗教守獨身都不是最佳的道德品行。
所以這個主題不是把「自慰」提出來單獨研究,而是專指「婚前」。至於婚姻範圍中的夫妻性關係,「性慾」和「情慾」還是有分別,性慾的功能被創造對於產生後代有正面的助益,這是上帝行祂良善旨意的智慧的設計,但是男人和女人都可能有偏離上帝旨意或遠離上帝心意的情慾,這一部份的理性與德性的作用不能因為人受造有性慾就被壓制而只跟著人的感覺走。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2年12月27日 20:10

您好:
我想請問婚前性行為是否包含愛撫?

Posted by L at 2013年01月1日 15:35

婚前性行為是否包含愛撫?
答:
是!
當然,罪的程度比實際性行為小,但此行為已經超過程度,基督徒不能做。
不管是戀人,還是去按摩、、、,通通都不能有任何碰觸性器官的行為,只要有都不行。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1月1日 16:41

請問小小羊,已經結婚的人可以用看成人影片的方式來解決性需求嗎?(另一半在性生活上並沒有無法配合)或者是看成人影片來助興?!

Posted by 困惑很久 at 2013年01月4日 11:06

成人影片
答:
我這篇文章整理的唐牧師教導,提到成人影片部分,針對的是未婚者。
至於已婚者,唐牧師在書裡沒有特別直接講,但有在別的議題提到。
他講的是有牧師之類電腦被人發現這類內容,這樣很不好。
所以,基本上來說,成人影片,不管是婚前或婚後,當然都不好。
但原則很簡單,也很單純:
1.絕對不能實際與人有性行為
2.未與人有實際性行為的自慰行為,求主饒恕
3.自慰行為伴隨性幻想,求主饒恕
4.看成人影片當然不好,萬一看了,就求主饒恕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1月4日 16:33

不好意思,我覺得這篇文章並沒有達到限制級,很多未成年人可以看,也有需要看。

Posted by C.C at 2013年01月5日 10:58

給C.C:
列為限制級,是由讀者自己決定是否要繼續閱讀,以免有些讀者很在意,卻認為我事先沒提醒。
很多文字內容,雖然我覺得沒什麼,但不表示每個弟兄姊妹都覺得沒什麼。
園地經營久了,什麼樣的人多少都遇過。
列為限制級,起碼表示我已經注意到某些軟弱者的狀況,事先進行提醒,以免這些弟兄姊妹不舒服,甚至來抗議。
想閱讀的,即使列為超級限制級,難道他們就不會讀?
當然不可能!
園地文章也沒有要求每個人都要登入年齡,事實上,什麼年齡都可以自由閱讀。
所以,標出限制級,對於想讀的人,毫無影響;
但對於某些對性議題過度敏感或潔癖的弟兄姊妹,起碼有一定的提醒效果。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1月5日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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