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章:馬太福音 十一章 28-30 節
這是無名的傳道者弟兄的講章示範。
馬太福音 十一章 28-30 節
28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29 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
30 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上文提到主耶穌看見不少人拒絕福音,
這些人主要是當時被公認為「聰明通達人」的法利賽人和文士。
主耶穌感謝天父既向這類人隱藏又向嬰孩顯出。
就是在這個時候,祂向群眾發出的一個邀請。
第28節是經常被引用的一節金句。
究竟主耶穌怎樣「使」去到祂那裏的人得安息呢?
當一個人勞苦地擔著一個重擔,如果他要休息,
一個明顯的方法就是將那重擔卸下來交給別人,讓別人替他背負。
壓在肩膀上的重擔一旦捨下,自然就會舒暢,這是一個很合邏輯的「因果」。
擔子挪走了,人豈會不輕鬆呢?
可是,這個解經並不正確!
主耶穌並不是要強調「將重擔卸給祂」這方面。
『天天背負我們重擔的主』是真實的,但這不是這節經文的含意。
請看下去,隨後兩節經文給我們一幅完整的圖畫去了解「得安息」的秘訣。
這兩節指出,「得安息」的關鍵在於「背負起耶穌基督的軛」!
這是第一要點!
耶穌在這裡強調的,不是叫人將重擔卸下來,反而是邀請人去背起祂的擔子。
將一個有重量的東西(即:擔子)負起來去得安息,這是一個吊詭!
這一個吊詭的「因果」,在世人眼中,是難以理解的,因為它不合人的邏輯。
人的常理是:將包袱放下,才會感覺舒服和暢快;如果背起東西,人就會覺得吃力。
這是人類天生的思維,任何擔子都會帶來不舒暢,任何約束都是不自由的。
但真理往往是這樣的吊詭。
背起擔子,卻得安息!
自卑的,卻被升高!
行先的,卻在後!
得著生命的,卻將要失喪生命!
真理精彩之處正正就是這一種張力,亦是真理「棒透!」的一個地方。
耶穌偏偏道出:人若背負起祂的擔子,人就得安息。
第28節提到『勞苦擔重擔的人』,他們明顯不是指藍領工人。
昔日和今天從事體力勞動的人都很多,但恐怕沒有多少人能夠見證「信耶穌,藍領變白領」。
經文指,耶穌的安息是一個在『心裡』的安息(29節)。
當然,這個「心」亦不是說人的心臟肌肉,而是指人的「內心生命」。
因此,這安息是栽種在人的生命內。
背起耶穌的擔子,心得安息!
受耶穌的規管,生命得自由!
當人願意回到他的創造主之約束下,他就得真自由。
當他願意負起耶穌基督的軛,他就得真安息。
這裡強調的是心靈的安息和自由、生命上的舒暢。
唯獨將耶穌的軛背起在心中,人的生命就得安息。
為什麼耶穌的軛能夠叫人心得安息,叫人生命得自由?
換句話說,為什麼耶穌的軛是容易的,他的擔子是輕省的呢?
留意第29節,耶穌指出這安息是和祂自己『心裡柔和謙卑』有關。
可以這樣說,人生命的這一種安息,是本於耶穌基督的柔和謙卑的一種安息。
這是第二個要點!
軛是一個規範牲畜行走的工具。
主人用軛來操控牲畜的前進,或是向左,或是向右。
若牲畜按著軛來過活,就會生活暢快。
當耶穌邀請人來負祂的軛,就是邀請人向祂的主權順服,祂鼓勵人讓祂來管理人的生命。
人的生命暢快輕省,是因為耶穌並不是一個殘暴的主人,而是一個『心裡柔和謙卑』的主人。
一個兇殘的主人,定會用軛來打壓在祂手下的一切,叫人喘不過氣來。
但耶穌是『心裡柔和謙卑』的主,當人活在祂的「主」權下,人的心靈就會舒適和自由,擔子會由重變成輕省。
生命的安息和自由、心靈的舒適和暢快似乎是抽象,似乎和現實生活脫了節?
耶穌是否曲高和寡?非也!
耶穌是「不食人間煙火」的世外高人?非也!
祂並不是「單靠張嘴去行走江湖」的那一種夫子。
祂每一個教導,祂都能夠親自實行出來。
一方面是示範如何去行真理,
另一方面是表示祂的教導是不是停留在頭腦,而是可以在日常的生活行出來的。
基督信仰與聖經真理當然也不是「講就天下無敵,做就無能為力 」。
真理另一個精彩的特性,就是它紮根在人的生命,就必定會產生在生活的果效。
「生命的舒暢」可以轉化到日常生活嗎?
答案是明確的!
答案是肯定的!
中國人的民俗性和希伯來人的民俗性有不少相似的地方,其一就是我們都頗看重「現實」。
老百姓關心糊口兩餐多於一切,隨時關心「生活」過於「生命」。
馬太在隨後第十二章1-14節記載兩件事情,將主耶穌所提供這個軛而得的「安息」具體地,切實地在生活中表達出來。
第十二章
1-8 那時,耶穌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吃。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說:「看哪,你的門徒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了!」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做的事,你們沒有念過嗎?他怎麼進了 神的殿,吃了陳設餅,這餅不是他和跟從他的人可以吃得,惟獨祭司才可以吃。再者,律法上所記的,當安息日,祭司在殿裡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你們沒有念過嗎?但我告訴你們,在這裡有一人比殿更大。『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9-14 耶穌離開那地方,進了一個會堂。那裡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有人問耶穌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裡,不把牠抓住,拉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於是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和那隻手一樣。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第1到8節是一個與「食」有關的實例,9到14節是一個與「健康」有關的實例,這兩個都是十分切身的。
如果要講「實際」,有什麼比「民以食為天」更現實呢?
有什麼比「有飯吃」或「沒有飯吃」這件事情更貼身呢?
又有什麼比「生病」更具體呢?
這兩事件的重點不是「安息日可以作什麼或不作什麼?」而是「誰是安息日的主?」
更準確的是,「這個安息日的主人,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主人?」。
說白話點,馬太就是要藉「安息日」這平台去示範耶穌的『心裡柔和謙卑』和祂的輕省之軛是如何在日常生活中體驗。
〈實例一〉
法利賽人和文士將安息日的原意扭歪了,因為他們是硬著頸項的人,
自以為聰明通達,自以為能夠明白天父的旨意,
他們卻『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23:4)
這段經文的焦點不是他們的假冒為善,這是第二十三章的關注。
這裡凸出的,是一個不硬著頸項,心中不高傲的耶穌,亦即是一個心裡柔和謙卑的耶穌。
這裡要凸出的,是耶穌的「輕省擔子」。
主耶穌指出,定立安息日的神是一位愛憐恤的神,祂並不愛用規條去壓制人。
父是怎麼樣,子也是怎麼樣。
神『喜愛憐恤』(第7節),人子彌賽亞就『心裡柔和謙卑』。
人在法利賽式之下的安息日內,勞苦沒有安息,肩上背著「難擔的重擔」,饑餓的人仍然饑餓。
當門徒吃了,竟被定罪。
但『心裡柔和謙卑』的耶穌是安息日的主。
在祂的主權下的安息日生活,門徒填飽肚子也不被定罪。
在這一個事例中,從主耶穌來的這個「生命的舒暢」就在「食」這範疇表現出來。
〈實例二〉
除了「食」,「病」可以算得是現實生活中的一個「必然」。
這位枯乾了一隻手的人,就是一個勞苦擔重擔的人,他的叫苦連天是不言而喻。
如上的一件事例,這段經文的焦點不是他,而是耶穌。
主耶穌的『心裡柔和謙卑』再次被挑戰,亦再次在日常生活中具體表達出來。
注意!唯有一位愛憐恤的主,才會說出11和12節這句話。
只有一位『心裡柔和謙卑』的主,才可以說這種說話!
在這一個事例中,基於順服耶穌主權所帶來的生命舒暢並不是「高談闊論」的空言,而是具體在生活中結出實際果效。
在這處,那人得了身體的醫治!
【總結】
對比法利賽人的硬著頸項,主耶穌是何等的『心裡柔和』!
對比法利賽人的自以為聰明通達,主耶穌是何等的『謙卑』!
在法利賽人的安息日這個軛之下,肚只有挨餓,手繼續枯乾;在主耶穌這個容易輕省的軛之下,人可以吃飽、得醫治!
這就是殘酷的主人與『心裡柔和謙卑』的主人之分別!
在今天二十一世紀,你或不會饑著肚子行過一塊麥田,你或不會有一隻枯乾了的手,但無論你的處境是如何的獨特,耶穌仍然是心裡柔和謙卑,祂的軛仍是輕省的。
馬太記載完耶穌所講的道和兩個實例之後,下文就是15-21節這一個段落。
由這段經文的發展上下處境來看,馬太引用以賽亞的話來一個總結,這亦可以是今天證道的總結:
『 …他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
弟兄姊姊,看啊!這正是「默默工作、有憐恤、有愛心、有醫治、有謙和」的一幅圖畫。
這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無名的傳道者
感謝主,這篇講道讓我切實感受到什麼是"柔和謙卑"的主!
Posted by Monique at 2012年12月6日 02:17
阿們!
主的道不是空談, 乃是實際.
Posted by JesusOnly at 2012年12月6日 08:56
感謝主
我在這裡看見了,基督的榮耀;也明白講道真正重要的事,是將基督的榮耀見証出來。
Posted by gem at 2012年12月6日 10:19
很喜歡這種釋經式的講道。在講壇上, 很多講員或牧師都不理三七廿一地把經文無限延伸為一些膚淺的道德教道, 實在不能造就信徒, 更甚者, 恐會使聽眾走向律法主義的方向。
Posted by AL at 2012年12月7日 15:11
可以多講講主耶穌的愛與罪的分別嗎?
我一直搞不懂這地方:
如果說主是愛 那把罪指出來的意義?小小羊弟兄指出靈恩的意義?
我排斥靈恩的意義?
我還是搞不太清楚不要定罪跟主的愛還有園地指出錯誤現象中的一些"矛盾"
(矛盾是指我沒搞清楚 園地不一定有矛盾)
看這篇文章給我感覺好像主耶穌一切都會原諒
但園地又有文章說哪些是罪不要做
很抱歉我實在搞不清楚
請小小羊弟兄不要生氣
Posted by 疑惑之人 at 2012年12月7日 18:28
給疑惑的人:
『講不可論斷』的保羅,自己就在論斷人?
Posted by 中里遙 at 2012年12月7日 20:01
我不懂的地方在於
既然主耶穌的愛是讓人平安
為何又要分敵我
既然重點不是安息日可以做什麼不可做什麼的律法主義
為何保羅跟聖經還有園地還是有叫人不要做什麼
這之間的矛盾我不懂
還是說這篇講章講的主耶穌的愛是有門檻有條件的?
抱歉重複發言
謝謝
Posted by 疑惑之人 at 2012年12月7日 20:44
中里遙前輩引用的那篇文章的確可以再反覆多看幾次,之前看了之後解除我不少疑惑。神與祂兒女的關係有很多種不同層面,單單就天父和孩子之間的關係,對照人間父母對孩子的愛。在這樣的愛當中,孩子做錯了,孩子有不明白的事情,父母要管教、要教導,這樣才是好的父母,這應該是很容易了解的,神對所愛的孩子,當然也是包含著管教與約束的。而文士和法利賽人卻不是,他們要別人守的,都是律法的表面。我舉個例子,不知道適不適當,每天讀經禱告是基督徒維持與神關係的重要方式,也的確要盡力遵守。但若是你生病住院,精神體力都非常差,那幾天無法讀經,難道主耶穌會責怪我們那幾天沒讀經,這樣就不夠屬靈嗎? (這個例子舉的不見得適當,如果有合適的例子可以略過不看)。(這是我的一些看法,如果有偏差請小小羊及前輩們不吝指教)。
Posted by 阿毛 at 2012年12月7日 21:51
給疑惑之人:
1) 若所有人都認罪悔改接受耶穌的愛,就不用分「敵我」。
但現實是,有許多人拒絕耶穌的愛,卻愛犯罪行惡。
「敵我」就是這樣的分出來。
2) 律法(包括安息日)是來自神,是神對人的愛的表現(之一),為要叫人得好處(包括安息-『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 』)。好處就是:當人遵守律法,就看見自己的無能和軟弱,於是就謙卑的依靠神,這就是接受神的愛。
律法主義是來自人,就是:人驕傲的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全守律法,好叫自己可以向神誇口。這是人拒絕神的愛,是自義的表現。
有人守律法,是出於愛神。但有人守律法,是出於自義。
有什麼矛盾?
聖經、保羅、這園地都是叫人不要行律法主義。
而耶穌在這段經文,豈不也是叫人不要行律法主義嗎?
3) 耶穌的愛是沒有條件的,人只要接受就可以。當然,接受是需要真心信靠。
耶穌的愛亦是有條件的,人要認罪悔改,全然委身給他。人不能「一心事二主」。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12月7日 21:54
使徒保羅的書信是非常特別的,我最初讀的是約翰福音,然後是羅馬書,因為基督說過的話,基督耶穌在世上的事奉,以至於後來保羅信了耶穌基督,這在時間上是有前後關聯的。
所以保羅是不是負了基督的軛,學了基督的樣式?我想是的,而且,若不知道基督是誰,也沒有人可以像保羅那樣「愛主」。在教會聽見有人說某某弟兄姊妹很「愛主」,一般直覺的想法是這人時常在教會「事奉」。
如果有人「忠心事奉」卻不明白何謂「愛主」,這個忠心的價值精神可能被絕對化了。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2年12月8日 00:37
請問mark弟兄:
想遵守律法
卻發現自己無能遵守
要怎麼倚靠主呢?
主揀選我 我才能真心信靠祂
是否我需要求祂揀選我?
謝謝
Posted by 疑惑之人 at 2012年12月8日 08:57
1.如果說主是愛 那把罪指出來的意義?既然主耶穌的愛是讓人平安,為何又要分敵我
答:
你的那些「矛盾」的感覺,是因為你搞錯『定義』了!
上帝的定義 ≠ 人類的定義
上帝的定義 ≠ 你的定義
以『愛』為例,你對愛的定義,似乎是指『不能任何處罰』才叫愛。
上帝對愛的定義,是『愛包括處罰』。
之前有弟兄提了,小孩子犯錯,父母進行處罰,難道就不是愛?
定義搞錯,你當然會覺得矛盾。
我們的定義,很多時候都是錯誤的。
所以,都必須回到上帝的定義來。
上帝的定義寫在哪裡?
寫在聖經裡!
以愛為例,歌林多前書十三章講很多。
其中一句,是很多人忘記,或是忽略,或是不敢講的,就是——–愛是『不喜歡不義』。
沒有公義的愛,就不是真愛,而是溺愛、爛愛、亂愛。
這一點都不難懂。
至於所謂「分敵我」,這一點也不難懂。
你自己辛苦養大的小孩,跑去路上對別人叫爸爸,還去孝順陌生的路人,
可是對你這親爸爸,卻否認你是他爸爸,也不孝順你。
你覺得這樣可以嗎?
你若是親爸爸,你對這種小孩不會生氣嗎?
對一個超級殺人強姦犯,有人在那裡非常高興,說那種行為最對最好。
你覺得,這人和你同國?你很同意、很高興他那種行為與言論?
你若不認同,甚至譴責,就是分敵我?
重點不是『上帝分敵我』,而是『人類犯罪行惡』。
人的罪,使人類與上帝隔絕!
2.小小羊弟兄指出靈恩的意義?
我排斥靈恩的意義?
答:
看不懂你在說什麼啊!
寫東西,一定要唸唸看順不順,要表達清楚。
3.想遵守律法
卻發現自己無能遵守
要怎麼倚靠主呢?
答:
就是因為守不了,才要信耶穌,才要倚靠主啊!
我們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稱義。
但是,信了之後,上帝就會賜力量給我們,我們就要努力去做。
失敗了,繼續努力。
4. 主揀選我 我才能真心信靠祂
是否我需要求祂揀選我?
答:
你完全搞錯揀選的教義了!
信了,就是蒙揀選的。
你根本不用去問你有無蒙揀選,而是要努力去行出上帝的話。
『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
彼後
『正因這緣故,你們要分外地殷勤;
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
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
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
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
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
有了虔敬,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
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
你們若充充足足地有這幾樣,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
人若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
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
(彼後1:5-10)
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
在天堂的門口,有一個牌子,寫著『信耶穌得永生』。
進到天堂之後,轉過頭來,會看見門裡也有一個牌子,寫著『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2月8日 10:08
腓立比書 2:6-8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我覺得後面那句很特別也很重要,「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希臘的神明是人做神結果不像人也不像神,基督教文明在本質上顯然不同於古典希臘傳統的文明。尼採在他那個時代想要藉著復興希臘文化證明基督教的上帝已死,今日希臘化的世界文化非常興盛,反而使得很多人更加尋求上帝,只不過人們聽信人本主義的方法,目的是證明自己的選擇是對的。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2年12月9日 01:09
請問:
我的疑惑是來自於這篇文章
"祂並不愛用規條去壓制人。"
但園地又說神的愛包含處罰
這對我來說是個矛盾
既然不愛用規條壓制人
人不就不用守規條?也不會因為沒守規條被處罰?
既然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稱義
那為什麼雅各書跟園地要叫人守規條?
我常常害怕受神的處罰
因為我現在無法做到很多上帝的要求:禮拜、讀聖經、傳福音、讀書、工作
醫師說我是憂鬱症 但我知道我心裡想偷懶跟逃避社會
這樣我到底是真的憂鬱症 還是犯了懶惰跟逃避的罪?
為什麼我信了主了還會想偷懶跟逃避?
Posted by 疑惑之人 at 2012年12月9日 19:15
"祂並不愛用規條去壓制人。"
但園地又說神的愛包含處罰
這對我來說是個矛盾
既然不愛用規條壓制人
人不就不用守規條?也不會因為沒守規條被處罰?
既然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稱義
那為什麼雅各書跟園地要叫人守規條?
答:
『不愛用規條壓制人』,不等於『人不用遵守任何規條』。
你對於文章解讀、文字閱讀,必須加強!
因為,這都是很容易懂的東西,不是艱深難懂的內容。
『不可闖紅燈』,這規條我們要不要遵守?
你不遵守,會怎樣?
早晚會被車撞死、撞成重傷。
假使整天到處去抓誰闖紅燈,以便開罰單,這比較屬於『用規條壓制人』。
但是,要人遵守『不可闖紅燈』的規定,以免人遭遇不幸,這決不是壓制人。
這種差異與分寸,懂嗎?
因信稱義,是說你只要真正信了耶穌,就被稱義,永遠得救。
可是,那不表示你在天上的獎賞就很大。
天上獎賞的多寡,是要努力才能獲得的、是因人而異的。
審判、獎賞、懲罰:標準和程度都不一樣
2.請吃藥治療!
我對一件事很頭痛,就是罹患憂鬱症或各種精神疾病,已經被醫師診斷,但不肯接受藥物治療,然後成天陷入混亂中,害人害己。
等你憂鬱症已經被藥物良好控制後,你再來問這些問題。
(事實上,很多錯亂的問題,在病情穩定之後,那些問題都會自動消失)
目前,假使你有問題,請寄信到信箱來,不需公開發問。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2月9日 19:30
給疑惑之人:
我也是憂鬱症(躁鬱症)患者,在還沒發病之前,對於沒有時時遵守規範而感到很有罪惡感,發病之後更加嚴重,性格中也有種完美主義的傾向。
從20歲發病之後,我有好好治療,也一直有家人的支持,讓我可以面對。當時遇到的一位精神科醫師也是基督徒,他提到–神時常是藉著醫生的手來醫治病人的,我們不能要求神按照我們的方式來醫治憂鬱症,這並不是真正的交託、依靠。
從病情穩定之後,接觸了一些歸正神學以及這個園地的教導,我漸漸地才發現,我以前原來經常是依靠著自己,謹守著各樣的命令,感覺自己各方面都很不錯。到了現在才愈發地明白,一切都是神所賜,我沒有一件事,是可以誇口的。
現在,有時軟弱,還是會對自己的病向神埋怨,但每回想起"神的恩典是夠我用",我就又再一次悔改在主面前,求祂給我更多信心。
最後,接受治療絕對是正確且必要的作法。
Posted by 阿毛 at 2012年12月9日 22:35
文章這一句『主耶穌指出,定立安息日的神是一位愛憐恤的神,祂並不愛用規條去壓制人。 』顯出『不愛用規條去壓制人』是對比『愛憐恤』。
於是,「壓制」就是「不憐恤」的意思。
「壓制」一般都是負面的用:「壓制」是叫對方受損,而不是叫對方受益。
神將律法賜給人,要人遵守,祂的目的不是要叫人受虧損,而是叫人最終得益。
怎樣得益?簡單說,律法叫人知罪,將人指向耶穌基督。
雅各書的「因行為稱義」:
全本聖經都是教導「因信稱義」的。這個信當然是指真信心,應該沒有人愚蠢到以為假信心都可以稱義吧?
真信心和假信心的分別在於:真信心就必定會產生好行為,假信心則沒有。當一個信心沒有相稱的行為,這信心是假的,是死的。
既然好行為是真信心的必然果子,於是「因信稱義」亦可以看為「因行為稱義」。
為什麼雅各書要提及「因行為稱義」呢? 就是因為要針對那一些自稱有信心但在生活上毫無合聖經行為的人。
按時間的先後,先有信心,後有好行為。亦可以這樣看,先稱義,後成聖。亦是,先有來自基督的新生命,後有對稱的新生活。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12月11日 14:45
>>既然好行為是真信心的必然果子,於是「因信稱義」亦可以看為「因行為稱義」。
這句若這樣說是否較好: 既然好行為是真信心的必然果子,於是「因行為稱義」亦可以看為「因信稱義」的佐證。
但好行為不一定是出於真信心啊,也可從修行、偽善、群眾心理…等產生,所以「因行為稱義」本身不是真理,「因信稱義」才是。
Posted by JesusOnly at 2012年12月13日 09:43
JesusOnly , 我明白你的意思。
「因信稱義」是真理,如果是按正意解的話。
按正意解:人因對神既真且活的信心而被神稱為義。
曲解:人可以憑既假且死的信心被神稱為義。
同樣,「因行為稱義」 都是真理,如果是按正意解的話。
按正意解:因行為『成全』了信心,人就被神稱為義。
曲解:人可以憑自己的力量去行善(修行、偽善、群眾心理)而賺取稱義之名。
「因行為稱義」 是真理的原因和「因信稱義」是真理的原因是一樣的。既是同出於聖經,就要按聖經去理解,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前提。
「因行為稱義」這話一定要放回它本來的出處去理解。為免誤會,我要再一次的強調,「因行為稱義」既來自雅各書,雅各書就是這個片語的用法的框架。在這範圍內理解和使用,就是按正意分解,就是真理。走在這範圍之外,就是曲解,真理變歪理。
雅各書面對的問題,不是:某甲有好行為,那他能夠被神稱為義嗎?
若果向某甲傳「因行為稱義」的福音,不太合適。
某甲需要聽的,是羅馬書的「因信稱義」。
某甲是代表普羅大眾。
雅各書面對的問題是:某乙說他有信心,但他沒有好行為,那他仍會因他的信心被神稱為義嗎?
某乙需要聽聽雅各書的「因行為稱義」,籍此指出他的信心是死的。亦是說,人是「因(活的)信稱義」而不是「因(死的)信稱義」。
某乙是代表一個人數比較少的群體,是在教會圈子內的一群自稱有信心但沒有行為的人。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12月13日 14:29
謝謝mark大的解說,
「因行為稱義」是否為聖經真理, 這是目前我們所要探討的焦點, 也是基督教若干教派爭論之處.
整本聖經都是講「因信稱義」的, 這個我們都同意。
而「因行為稱義」只出現在雅各書, 所以讓我們來看雅各書怎麼說.
Jas 2:21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麼。
Jas 2:22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纔得成全.
Jas 2:23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 神的朋友。
Jas 2: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Jas 2: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麼。
Jas 2:26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這裡就我讀起來, 並查考相關的原文與註釋, 並未強調「因行為稱義」, 而是強調行為可以當作信心的印證.
我在讀經方面若有道理上的疑惑, 就傾向以耶穌的教導為準. 讓我們來看路加福音這一段:
Luk 18:9~14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 神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 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所以「因行為稱義」可算是聖經真理? 我存疑.
Posted by JesusOnly at 2012年12月14日 09:27
行為可以當作信心的印證,而不是得救的原因及助力。
某人行為很爛,更不可思議的,所作所為比不信的人還不如,這時候,就會提醒,他信心的真偽是甚麽回事。假的樹結不出真果子,即使未有好果子,也不能壞果子一籮籮與真的樹是相反的。
某人說他是基督徒參加不少教會活動甚至包括禱告讀經等等,並不等於他就是真正的基督徒。基督徒的重點是他認是罪人慚愧悔改回轉到上帝那裡求拯救,有這種真信的人才是根本,他不可能沒有悔改的種子生出的認罪悔改的改善。
整本聖經都有指出基督徒對罪的反應及態度,聖經不會矛盾,『行為稱義的經文』不是談『救法』,正如狼來了的故事不是談『說謊的次數與技巧』,整本上文下理是說『信心的印證/真偽』(魔鬼也信卻是戰驚,魔鬼也信有洪水方舟的存在但牠不會是認罪悔改),是說『不要說謊騙人』(就算農夫被騙多次都上當,說謊騙人不會變成正確)。
人只能因信稱義,假信生不出真行為,聖經說不要自欺,就是『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之一致教訓。
orange
Posted by orange at 2012年12月14日 10:49
mark弟兄講的沒有問題啦!
我們要盡量從一個人的整篇講述裡,去理解對方的意思。
否則,單看『詞彙』,有時很容易引發誤解。
之前園地提到的『基督人性受造』,就是一個例子。
簡單講:
稱義———好行為沒有地位與價值。
成聖———好行為才有地位與價值。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2月14日 16:20
一個人對神的信心是真是假,只有神能知道,人不能知道;
但行為是看得到的。
一個人對神的信心可以透過因信而行的果子顯出來,
亦即,從行為可以檢驗信心是活的或是死的。
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
有行為的信心是活的;
死的信心生不出義行,
但活的信心必定生出義行(合聖經的好行為)。
(人若宣稱自己有信心,但卻沒有好行為,那他的信心不是很虛嗎?)
既然信心因行為而有死的有活的之判別(由行為可判斷信心死活),
說一個因活信心稱義的人是因行為稱義又何妨呢?
因為死信心不能被神稱義啊!
聖經說活信心必定生出合聖經的好行為(好果子),
所以因行為稱義也是聖經真理。
只是這行為是在人信主之後,而非信主之前;
人被神稱為義仍是本於信,
行為是果子,顯出信心是活的。
主耶穌也有說不結果子的(沒有行為的死信心)結果很嚴重:
[太21:18-19]
早晨回城的時候,他餓了,
看見路旁有一棵無花果樹,就走到跟前,在樹上找不著什麼,不過有葉子,就對樹說:「從今以後,你永不結果子。」那無花果樹就立刻枯乾了。
[路13:6-9]
於是用比喻說:「一個人有一棵無花果樹栽在葡萄園裡。他來到樹前找果子,卻找不著。就對管園的說:『看哪,我這三年來到這無花果樹前找果子,竟找不著。把他砍了吧,何必白佔地土呢!』管園的說:『主阿,今年且留著,等我周圍掘開土,加上糞;以後若結果子便罷,不然再把他砍了。』」
[約15:1-2]
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
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
[路18:9-14]的經文,應不能用來駁斥因行為稱義不是真理,
因為在[太3:7-10]和[路3:7-14]都是強調「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路18:9-14]稅吏的禱告,正是「與悔改的心相稱」的禱告;
法利賽人的禱告,則是自以為義,並沒有一絲悔改的意思。(活石新約聖經註釋:他沒有將自己跟神完美的標準比較,看看自己實際上是如何滿身罪污;相反,他將自己跟社會上其它人比較,以自己較好為驕傲。他重複說「我」,揭示內心的真正情況是自負和妄自尊大。)
[弗2:8-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法利賽人靠行為自義自誇(這不是好行為),因他們的信心是死的;
活的信心是神所賜的,活的信心所生出的好行為也是神所賜的,沒有可自義自誇的。
義是神所賜的,從來不是來自自己。
聖經說因行為稱義,真的不違背因信稱義的真理,
因為聖經說的因行為稱義=因活信心稱義,意思仍是因信稱義,不過多加強調若是真的信心「必定」有好行為罷了。
附上一篇小小羊的文章:
〈既然因信稱義,為何我們還是可以用好行為來檢驗?〉
Posted by 韻安 at 2012年12月15日 15:30
就像小小羊園地的副標題引用的經文「…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一樣,我知道自己還是有很多的缺點要改善,但我要承認的是我真的是一時之間改不了這許多,成聖之路實在漫漫,但我就因此不得救了嗎?不是的,因為因信稱義啊!
但我能夠以此為推託而偷懶嗎?並不是的,若是這樣,我就是不得救的人了,因為靠知道真理而故意行惡這是最大的罪,就如法利賽人一樣了。
我還是得要一面認罪悔改一面面對自己的不完全和行不出善來來作改善,以前是很糟糕,但聖徒必蒙保守,會蒙恩得到改善和變化,不是靠自己,乃是靠神的話和引導。
如果我都一直很糟糕,沒有改善和變化,那我真的因信稱義了嗎?就必需要存疑了。
所以,我覺得雅各書所強調的因行為稱義也是很重要的,不能因為特別強調因信稱義就偏廢了,不能兩極化。雅各書這麼強調好行為,甚至說到因行為稱義這樣的話,足可顯示主耶穌有多麼看重基督徒必需要有好行為啊!
[太5:13-16]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基督徒不是神在世上所點的燈嗎?
祂既點了,就不是要放在斗底下的,是要放在燈臺上的,
要我們的光照在人前,叫人看到我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
行為真的很重要。
我常在想,基督教的教義這麼深奧,未必是人人能懂的;
但不能明白這些的人,難到就沒有門路了嗎?
使人得救的是什麼呢?
不是主耶穌「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嗎?(腓2:8)
就是行為。
若是真信了,就必需「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不是明白高深奧妙的神學道理使人成聖,
難就是最難在主耶穌所要求我們要行出來的好行為。
是主愛的行動救了基督徒,基督徒要傳揚主的愛,不是靠高深的神學道理使人信服,因為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乃是靠愛的行動來顯出主耶穌的道是真的、是活的、是愛。(林前8:1b)
但我不是說就不用學這些道理了,有能力的人當然要盡力地學,因為道理是對自己的生命有益處的,也能夠幫助人明白主的道。
只是非常感嘆在這個基督徒的圈子裡,照在人前的燈光實在晦暗…
好行為應多多強調才行,不能因為強調因信稱義就大大忽略了主耶穌是多麼強調好行為啊!(太25:31-46)
Posted by 韻安 at 2012年12月15日 16:58
稱義———好行為沒有地位與價值。
成聖———好行為才有地位與價值。
說得真好! 簡明扼要.
我分享一點心得,
聖經的稱義是由神稱義, 而非人來稱義,
這應該沒問題.
那麼好行為呢?
也是由神定義, 而非人來定義何謂好行為.
看看雅各書所引的例子, 亞伯拉罕殺子獻祭, 妓女喇合判國縱敵,
依世人的觀點都絕不是什麼好行為.
而福音書所述的也不是人所定義的好行為,
因為那些做的人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照顧了主的一個最小的弟兄.
甚至Mat 7:22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
Mat 7:23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
所以好行為是見證,見證重生得救的人能夠離棄罪惡、結出屬靈的果子.
基督徒不需要去「做」那些人所訂的好行為,而要遵行天父的旨意。
Posted by JesusOnly at 2012年12月18日 09:17
謝謝小小羊弟兄跟眾多弟兄姐妹的分享
我受益良多
但其實我有在服藥治療
那些疑惑並不是沒吃藥產生的
所以請不要那麼兇對我 好嗎
我疑惑的是
園地文章中 努力 盡力是很重要的一部份
身為憂鬱症患者
要怎麼分辨是因病做不到
或是聖經指責的懶僕人呢?
我相信這個問題一定不只我有疑問
請不要叫我不要發問好嗎?
Posted by 疑惑之人 at 2012年12月20日 19:50
疑惑之人
小小羊不是寫得很清楚了嗎?
「目前,假使你有問題,請寄信到信箱來,不需公開發問。」
沒有叫你不要發問,有什麼問題寄到信箱去吧。
Posted by 多加 at 2012年12月20日 20:32
我很難過並生氣的的就是:
為何我寫的,都不理會,然後只想講自己的?
別人有看到我寫的『假使你有問題,請寄信到信箱來,不需公開發問』,
你有沒有看到?
假使你沒看到,表示你閱讀不認真;
假使你有看到,結果你不寄信到信箱來,硬要在園地公開發問,表示你不遵守規則、不管我秩序管理、硬心、自私。
不管哪一種,你都是『未善盡本分』!
這絕不是因病做不到,而是放縱私慾。
我講句不客氣的:
被我在園地公開指定禁止發言,有問題必須寄信到信箱來的這類網友,
這麼多年了,到目前為止,真的會寫信來發問的人數,不到三隻指頭!
這包括你都是!
這是什麼意思?
大家可以自己想。
這些人是真心想知道答案嗎?還是只想發洩私慾、不管秩序維護?
否則為何不寄信來?
我一天收信無數次,從我公開講到現在,沒有一封是你寄來發問的信!
園地精神病患的弟兄姊妹多得很!
我不是隨便就會責備精神病患的弟兄姊妹的。
會被我責備的精神病患弟兄姊妹,幾乎都要認真自我檢討。
因為,為何連其他比你嚴重的,人家都比你守規矩,你卻做不到?
這裡是給真心學道者來的地方,沒有任何發洩私慾、放縱私慾者發言的空間!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2月20日 22:09
很抱歉我弄混了發信問跟公開問
我有看到發信問 但因為我不敢讓小小羊弟兄知道我的email
所以把發信問想成不能發問
真的很對不起
我一看到指責就會慌張
我不知道這是病還是私慾
但我很害怕寫email給小小羊弟兄
除了怕email被知道
也怕除了被罵以外不能聽到以比較安慰的語氣發言的弟兄姐妹
很對不起我真的很害怕所以看錯了 想錯了
我不知道這是私慾還是病造成
我真的很想知道怎麼分辨
但請小小羊弟兄再給我一次機會好嗎?
Posted by 疑惑之人 at 2012年12月20日 22:50
不敢e mail過來,就不用問,也請在園地閉口。
因為,我已經做出規定,你就是必須遵守。
怕被罵,就不用問,不管私下或公開都一樣。
你想聽自己想聽的話,請另找高明。
我不是那種專講發問者喜歡聽的話的人,你根本就找錯人了。
怕e mail、怕被罵,都顯示你根本就不是你自以為的多想知道答案,而是私慾罷了。
未來你只要公開發言一次,我就刪一次,不再解釋。
你想發問,就寫信來。
別人可以公開發問,你的情況就是不行。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2月20日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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