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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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4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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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1.男友有暴力纪录 2.上帝给我的平安是假象吗?

1. 祷告过才和未信者交往

2. 男友有暴力倾向和记录

3. 多年家暴,后来还是离婚的见证

4. 上帝给我的平安是假象吗?

问题:

我有男朋友,他不是主内的人,那时候跟神祷告,如果他是神所为我预定要共同建立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家庭的对象,请神让他主动要求参与教会的活动,一次二次都应允了,我们才交往。

后来,他开始有暴力倾向,、、、、(涉及隐私,略去不提)。

我在GOOD TV上看到一个分享,一位姊妹,家中是三代基督徒。与先生结婚的几十年中,不断的受到家庭暴力。她因为希望自己可以是一个好的见证,并且希望用爱领先生到教会,所以隐忍。但是后来,她的先生因为外遇,所以还是离婚了。在您的文章中读到,不论是怎样的婚姻,都是神配合的,这位见证者的婚姻也是吗?她不应该离婚吗?在世俗的眼光中,家庭暴力根本不应该维持这么久的时间,她因为希望能荣耀神所以忍耐,但是结果一样是违背圣经。(我印象中经上好像没有暴力可以离婚的说法)

我的疑问是,她这样的婚姻是合神旨意的吗,所有临到她身上的拳头都是神应允的吗?我寻求神旨意的时候,是神的回应吗?还是恶者在当中介入?

我很想放弃这段感情,也请求神的帮助。

祷告求神,如果他不是神所为我捡选的,请求让我对他喜爱的心意荡然无存,生活上也尽量不要跟他有接触,可是一想到要离开他心里就很不平安。

不是因为爱情的结束,所以难过的那种,而是我不知道当初神给我的应允是不是完全错误?

我可以接受不是这个人,哭一哭,就算难过也知道神会安慰。

但是如果我一直信错了,那是不是所有从神而来的平安都是假象?

(隐私已去除,内容有改写)

答:

一、男友有暴力纪录

我的建议很简单…………………绝对不要结婚,除非你要自找苦吃!

请不要以为暴力倾向的男人,会改变变好。

没错,基督徒相信神蹟,

但什么叫神蹟?

不常出现,才叫神蹟,不是吗?

常出现的,就不叫神蹟,而叫常态。

请不要心软,不要听信你男友任何理由与解释。

犯第一次暴力,还可勉强说是偶然;

犯第二次暴力,绝对不是偶然。

圣经对暴力,是严厉禁止。

主耶稣讲得很清楚,连心中咒骂人,都算是触犯杀人罪,

更何况是暴力行为?

请注意:

我们要饶恕人,但这可不是说我们就有义务和我们饶恕的人结婚。

你必须饶恕你男友,但你没有义务和他结婚。

二、婚前暴力与婚后暴力

请小心这分界:

男友 vs 丈夫

未婚 vs 结婚

在婚前,只要知道对方有暴力倾向,你绝对要分手,打死都不可以嫁这种人。

在婚后,对方有暴力倾向,你是无法离婚的。

请不要小看‘结婚’这件事。

正因为结了就很难离,所以千万不要乱结,这正是圣经严厉警告的用意。

太多人婚后才发现对方怎样不好,这些人有很多是活该,谁叫你要随便结?

很多人会抗议,说婚前我又不知道。

问题是,为何你婚前不知道?

很多时候,别人清清楚楚都看见对方有问题,

就只有陷在恋爱中的笨女生自己欺骗自己,硬要当鸵鸟,所以才不知道。

上帝让你在婚前就知道男友有暴力行为,是要救你。

你若拒绝上帝这警告,是自找死路。

不管对方如何不好,一旦结婚,天上的婚约立即成立,就成为上帝配合的。

但是,请别忘了,上帝的预定,有‘积极预定’和‘消极预定’两类,

积极的,就是计画、引导;

消极的,就是许可、任凭。

去嫁烂男人,这可不是上帝‘积极’去计画、引导你们结婚的,

而是上帝‘消极’去许可、任凭你们结婚的。

但不管如何,一旦结婚,就是上帝配合(虽然有时是上帝消极配合的),夫妻就不能离婚。

三、因家暴而离婚

这议题属于非常艰难的基督教伦理议题,我的立场如下(不表示真理):

1. 因家暴而离婚,因为属于不合乎圣经的离婚,所以是犯罪。

2. 但是,这种罪,我不会有严厉谴责,而是抱持同情。

3. 我反对家暴离婚者,公开而高调去进行这部分“见证”。犯罪者,必须低调。

4. 现今的教会,普遍低估这问题的严重性,也没有好好提供各种经济与人身保护措施,给这些受家暴的姊妹一个避风港。

另外,请注意,因家暴而离婚是犯罪,但因外遇而离婚是可以的。

你说的那见证者,是因为丈夫后来外遇,她才离婚的吧?

这部分是无罪的。

外遇部分,只是离婚的众多理由之一而已,并不是唯一理由。

离婚的理由中,只要有外遇这一点,就无罪了。

四、求上帝让你对男友没感觉

这部分,你祷告错了!

请注意,上帝的旨意,有‘显明的旨意’(圣经)与‘隐密的旨意’。

违反显明的旨意,连祷告都不用祷告,就是不行!(遇到红灯要不要停,需要祷告求问旨意吗?)

男友会暴力待你,已经违反上帝显明的旨意,显明这绝非上帝对你的预备,你还有什么好考虑的?

用‘感觉’来进行评估,是对方合乎圣经时,才有这必要。

比方说,有两个男士都在追你,二者都是基督徒,二者都人品良好,正当职业。

你对二者的喜好相等,难以抉择。

这时,祷告求上帝让你对其中之一特别有感觉,才有意义。

假如追你的人,是一个是基督徒,品德良好;另一个是非基督徒,吃喝嫖赌。

这时,根本没什么好祷告的,后者绝非上帝预备,因为已经清楚违反上帝显明的旨意了。

对你男友,你该祷告的,只是如何分手,可以将伤害减到最低,如此而已。

确实可以求上帝让你对男友不再有爱意,但这用途只是用来‘减少你的伤痛’,

不是用来‘寻求是否分手的引领’。

至于你说上帝当时“应允”你,我持保留态度。

很多人都以为环境开门、心有感觉,就是上帝应允或带领,那是严重误判!

主要是你对上帝的声音、上帝的旨意部分,观念还不是很正确,

这会严重影响你的判断。

请阅读:‘如何判定那是上帝来的声音?

请注意箴言那段举例,里面不仅有感觉,环境也都“印证”,而且还“平安”得很!

问题是,那根本就是误判!根本就不是上帝带领!

我遇过一大堆弟兄姊妹私下写给我的信,里面提到当时上帝“带领”他们,

但事后发现状况不佳,好像上帝当初“带错”了。

问题是,在我更深入询问,研究过他们所谓的“上帝应允”的状况后,发现他们根本就是误判!

上帝根本没带领,是他们自己误判,以为那就是上帝带领,结果后来后果悽惨。

各种感觉、带领,可以来自三个地方:

1.来自上帝

2.来自魔鬼

3.来自自己

大部分的情形,都与上帝魔鬼无关,都是来自自己罢了。

另外,不得轻易说什么就是‘上帝带领’!

因为假使误判,那表示自己触犯十诫第三诫‘妄称上帝名号’的重罪。

请参阅:

1.‘因为圣灵感动我,因为上帝对我说,所以、、、

2.‘我们能不能谨慎些来说‘上帝告诉我、、、’?

3.我们能不能谨慎些来说‘上帝告诉我、、、’?(二)

其实,在判断上帝旨意部分,最可靠的判断标准,就是‘上帝显明的旨意’,也就是‘圣经’。

违反圣经的,就不是上帝积极预定的旨意,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为何我敢直接讲你必须和男友分手?

因为他违反上帝显明的旨意,起码有二:

1.非基督徒

2.暴力行为

我亲爱的姊妹啊!

上帝是在救你!

你若嫁错人,你这辈子死定了!

有暴力倾向的男人,千万不要嫁就是了。

既然不能嫁,那当然就只有分手一途,差别只是如何分来减少伤害而已。

小小羊


感谢主
教导的很清楚
以前教会有位姊妹的分享
婚礼后第二天就后悔了
先生是非基督徒
没什么不良嗜好行为
只是在价值观等内在无法一致
婚前的辅导也都有
只是人的软弱昏了头
硬是往里栽

Posted by 光 at 2012年12月3日 22:57

上帝让你在婚前就知道男友有暴力行为,是要救你。
你若拒绝上帝这警告,是自找死路。
…………………………
诚哉斯言!!
如果早知道这样的道理,我就不会如飞蛾扑火,也不会在一次又一次伤痛中,还觉得自己很无辜、很可怜,最后赔上自己十几年的时间,才终于醒悟一切不过是出于自己的私欲,而置上帝的警示于不顾!
如果施暴者从来只懂得暴力相向,我想姊妹应不致于仍有喜爱、离开会不平安,
施暴者在暴力之后的后悔、自弃、示好、献殷勤才是致命的糖衣毒药,
既勾起姊妹的母性怜悯,也满足姊妹对爱情的想像…
退一万步讲,如果姊妹一时之间真的离不开,
也请千万千万别结婚,并懂得保护自己,
还有,即便有所不舍,也请强迫自己朝"终有一天要离开"去祷告、预备!
祷告求神,让妳对他喜爱的心意荡然无存,生活上也尽量不要跟他有接触,而且可以平平安安地离开…
愿上帝祝福妳!

Posted by 多加 at 2012年12月3日 23:29

还好尚未结婚
感谢主
请尽速离开
但祷告上帝保守妳要安全有智慧的离开

Posted by JK at 2012年12月4日 09:15

这位姊妹的问题其实引出基督徒一个很常见的问题….
我称之为 "有了信仰就丢了常识"
基督徒做人处事要符合圣经, 不是跟世俗价值观, 这是第一诫条.
但, 是不是所有圣经要求都跟世俗价值观是相反的呢, 很明显不是吧.
比如说杀人和偷盗, 就算没有信仰的(正常)人也会跟你说, 这是不对的.
男女朋友如果常常无理取闹乱发脾气, 不少人已觉得难以接受, 何况是暴力倾向? 遑论谈婚论嫁了.
为什么要扯上神? 根本用不着翻圣经也觉得不妥吧.

Posted by 来自香港的姊妹 at 2012年12月5日 14:17

信主的弟兄不表示他不会跌倒 不会暴力伤人 如果只因为不要犯罪而被打中伤 有点残忍 我想 很多事不能保证 就算是真的有幸嫁到真基督徒 如果对方在婚姻中跌倒而有暴力 有伤害 我想 离婚不是犯罪!

Posted by 发问 at 2012年12月6日 08:45

暴力行为不止违反圣经, 也不见容于法律及社会,
这一点真的没什么问题.
但信主的姐妹人数常比弟兄多,
要坚持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
需要相当的信心.
当姐妹面临两个男友的选择,
一边是高帅富的不信者,
另一边是长相平凡的穷基督徒,
有多少姐妹会选后者?

Posted by JesusOnly at 2012年12月6日 09:13

楼上的的观点我不能认同,首先如果一个真正信主的弟兄,肯定会很自律,应该对罪的问题非常敏感,因此当思想中有罪的产生就会开始向神呼求,求主赦免并胜过罪的权势,试问这样还如何将罪行出来呢!即使是真的跌倒,我也相信弟兄不至于出手伤害自己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吧,在出手前难道神的话语就在他心里没起到一点作用,难道圣灵在他身体里就没有内住的帮助,一个爱主信主的弟兄,生命不可能幼稚到被暴力胜过!如果是,你觉得他会是真正信主的弟兄么?不把神话语和诫命放心里的人你觉得他是真信么?那和喊主啊主啊主啊,但主却说不认识他们的人有什么区别!即使真弟兄使用了暴力,但他一定后悔死了,他在神面前的悔改会多么地痛心疾首!怎么可能会想到离婚!你的这些观点处处存在逻辑问题,觉得你的发问根本没有仔细思想,天地都要废去,神的话语都不会废去!说了只有淫乱才可离婚,其他的就不可以!离了就是要承担罪!

Posted by 守心 at 2012年12月6日 09:34

当一个基督徒不听神的话(结婚、离婚),离开圣经的去作自己所想的事情,只会自招亏损。
神自起初设立夫妻二人的婚姻,是没有离婚的。但因人的犯罪,神就为离婚允许两个情况:一是当一方犯奸淫(马太福音十九章),二是当不信主的一方主动出走抛弃另一方(林前七章)。
其他的离婚理由(包括家暴)都是犯罪。
家暴是一个很严重的事情,但圣经仍不允许离婚。这说明神是何等的看重婚姻这一个结合!
换句话说,竟然连家暴这么严重的事也不是离婚的理由,婚姻的圣洁是神性到什么一个地步,可想而知!
这就叫准备嫁娶的弟兄姊妹在这事上用十万个小心去看待!
在家暴中生活是苦的,而离婚就是罪,二者当中要取其一。圣经是指向前者,这说明神看家暴的出路不是离婚而是另有出路。这出路仍是要当事人真正切底依靠神才可以看见,这是胜过离婚的试探的必须。
若姊姊确是软弱抵受不著而离婚,事后没有将之合理化而是省觉认罪悔改,教会就应该用爱心把她挽回过来。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12月6日 10:25

基督徒,不应该打妻子。对基督徒来说,将妻子重打,就算真的是‘跌倒’,发生一次我都会感奇怪有这样的基督徒。
其实会打人的人本身就不当打人是什么回事,打开打惯就越打劲,所以结婚之前就要三思,未结婚就打,这就是很好的signal,基不基徒已不是那个考虑的光环了。
基督徒不理圣经继续下去没有改善,没有悔意像理所当然一样,恐怕他的得救也很有疑问,与得救了产生的行为完全相反。圣经教训基督徒要醒察自己的罪,这是基督徒指定动作。
我认识一些弟兄他们很驯品,似被人打多过打人,但经济能力较弱,样子平凡不算靓仔那种,都未有女朋友。我不是说姊妹不对,喜欢一个人有很多原因又可能要有feel。不是买股票合心水的“程式”那样。不过现今多了基督徒放弃把主内嫁聚作为的要求,找了外邦人为伴。我认识几位姊妹,都嫁了外邦人,有位我认职的朋友,他一向恨基督教找铁板神算替儿子改名,妻子又是基督徒。
结婚一定要谨重,婚不要乱结。丈夫很爱你,他不打你,就是喜欢赌,慢慢欠下一身债无家用比,但他又很爱你只是死性不改,就是未信主的人她们都未想离婚只有哭下去,社会多的是。唉。
orange

Posted by orange at 2012年12月6日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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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1. Ida说道:

    我们常常以自己的感受为第一,扣上神旨意的帽子(借口)去欺骗人和神!
    欺骗自己!
    感恩,求神加添信心和智慧的心给姐妹,离开这样不荣耀神的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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