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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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5日成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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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我的家人不能上天堂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這問題。

太多人詢問這問題了。

我放在心裡,一直想,反覆想。

但是,我不知道如何回答。

很多問題,不是沒有答案,

更甚至,答案大家都知道。

但是,問題不在答案,而是在———–信————這個字。

不是不知道答案,而是不知道如何幫助大家信下去————-即使流淚,也願意信下去。

上帝掌理的宇宙,充滿各式各樣的奧秘。

有很多,我們可以透過科學,來不斷發覺這些奧秘,進而不斷讚嘆上帝的偉大。

也有很多,我們是無法知道的,因為,上帝對我們封閉,所以我們無從得知。

這種的也還好,因為只要保持敬畏之心,知道界線與分寸即可。

上帝不要我們知道,我們就不用去知道。

但是,還有一種,就是——-知道答案,但難以接受。

這種最令人煎熬,甚至會錐心刺骨。

不是每種問題,都是出在『知』的領域———-知道答案,問題就解決了。

有很多問題,是出在『信』的領域—————知道答案,問題還是沒解決,因為信不下去。

回想一生,年紀也一把了。

年少時,對各式各樣的『知』充滿好奇,也滿足於知的答案。

但是隨著年紀越長,知識越來越廣越深,對於知,已經慢慢淡化。

這不是說不再追求知識,也不是說輕看知識,而是知道單單『知』,是不夠的、是很有限的。

知道了知識,不表示信得下去,更不表示行得出來。

假使我的家人不能上天堂,就是這類的問題。

假使我的父母,不能上天堂;

假使我的孩子,不能上天堂;

假使我的親戚,不能上天堂;

假使誰誰,不能上天堂、、、、、、。

我們還可以繼續問,永無止境的問。

但是,不管如何問,我們都不能不承認一件殘酷的事實:

不管如何努力傳福音,有些親人,就是不會信,而他們不可能上天堂。

為什麼不能上天堂?

是因為上帝『不拯救』他們嗎?

不是的!

是因為他們『自己的罪』。

不管和我們多親密,不管他們在我們心中是什麼樣的好人,他們還是罪人。

他們是罪人,而他們拒絕耶穌基督的拯救,所以他們自願放棄上天堂的機會。

這些,我們都知道,不是嗎?

但是,知道這些,並不會令我們滿意,更甚至,還令我們深感痛苦。

更令人難以接受的事實是—————神愛世人,但並沒有拯救我的家人。

知道一個掌管宇宙萬事萬物的上帝,並不表示我們就因此放心躺臥主懷,享受上帝賜予的安息。

事實上,知道一個掌管宇宙萬事萬物、大有能力拯救世人的上帝,可是卻沒有拯救我親愛的家人,更是令人心碎與不服!

明明就有能力預定!

明明就有能力拯救!

我也努力盡一切本分!努力禱告!努力傳福音!

但是,大能的上帝,為何你就是不拯救?

為何連我這卑微的心願,你都不願應允?

為何別人的家人你願意拯救,但我的家人你卻不願意?

信?

信,是何等艱難的事啊!

信一個有能力行神蹟醫治的上帝,何難之有?

但是,要信一個有能力行神蹟醫治,但卻不醫治我的上帝,是何等困難!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7)

何等尖銳的話啊!

這真是那個耶穌講出來的話嗎?

祂不是充滿溫柔,要來拯救世人的上帝的兒子嗎?

多少時候,我們是在信一個錯誤的耶穌?

我們只記得耶穌的溫柔———慈愛的牧人,翻山越嶺找回祂迷失的小羊。

但是,我們是否常常忘記,這個溫柔的牧人,也是說出那種艱難到我們無法承受的嚴厲話語的上帝?———你若愛XX過於愛我,不配做我的門徒!

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XX。

我們是何等深愛這些XX啊!

那是我們的命啊!

為了XX,我們命都願意捨了。

我的父母、我的妻子、我的丈夫、我的兒子、我的女兒、、、。

但是,主耶穌卻嚴厲挑戰我們————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約21:15)

我們都知道,上帝絕不犯罪、上帝絕不犯錯、上帝所行一切都美好。

但是,我們真的相信上帝沒拯救我們家人,是正確的事嗎?

我們真的相信上帝沒拯救我們家人,是美好的事嗎?

當主耶穌傳福音被人拒絕時,祂竟然說:『感謝上帝,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6)

感謝?

因為人家不信主而感謝天父?

是的!因為人家不信主而感謝!

美意?

人家不信主是上帝美意?

是的!美意!美好的旨意!

但是,這是何等令我們心碎的事啊!

我們怎能感謝得出來呢?

感謝上帝我家人不信主?感謝上帝你不拯救我家人的美意?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啊!

你,信得下去嗎?

很多實際的人生問題,其實,都會很殘酷來檢驗我們的信仰。

我信上帝(使徒信經第一句)。

真的嗎?

有多信?

我們真能相信那個『若是天父不許,一隻麻雀也不能掉落』的上帝,絕不會做出任何一件錯誤的事嗎?

我們真能相信那個掌管一切的上帝,不拯救我們家人一定有公義且慈愛的原因,只是我們現在不知道而已,我們真能相信這樣的觀念嗎?

我們真能相信那個深愛我們的上帝,『使萬事互相效力』的上帝,許可這樣的事發生,是為了我們這些愛神的人的益處嗎?(羅8:28)

我們真能相信,上帝許可這種事發生,而且是在我們那麼努力禱告與傳福音之後發生,是『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3:20)嗎?

信,是一生的事!是一輩子都不斷在進行的操練的功課!

許許多多的事物,都不斷挑戰我們的信仰,讓我們一次又一次看見,我們對上帝的信,其實是何等脆弱啊!

我們真以為靠自己的力量、憑藉自己的內心,就信得下去?

那是不可能的事!

我們是何等軟弱的人,信又是何等的淺薄與微不足道。

我們能信下去,是唯靠上帝恩典,也只能不斷謙卑流淚求告上帝恩典,求上帝賜下力量讓我們信下去。

『孩子的父親立時流淚地喊著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可9:24)

已經過世的親人,我們無法改變任何事實。

但是,還在世上的親人,我們都還有機會。

我不知道我的家人未來是否能上天堂,但我可以努力對他們傳講信仰,並不斷祈求上帝施恩憐憫。

假使萬一真的不能上天堂呢?

那我也不要上天堂,以便能陪伴他們,這樣的想法不行嗎?

假使我們是父母,會希望小孩和我們一起受苦嗎?

鐵達尼號下沈的時候,你心愛的愛人,會希望你和他一起下沈嗎?

同樣的,假使我們的親人不能上天堂,他們會希望我們和他們一起受苦嗎?

人的本分,神的主權。

人的本分,這話是我們該努力去『行』的;

神的主權,這話是我們該努力去『信』的。

即使流淚,也必須努力信下去!

求上帝賜下力量讓我們信下去!

而且我們一定可以信下去!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看完弟吧這篇, 令我想起了之前曾參加過的, 教會弟兄姊妹家人的喪禮.
那幾位弟兄姊妹是很好很努力傳福音的基督徒, 無奈他們的家人死時仍未信主. 理性上, 他們十分明白他們的家人沒有得救. 然而感性上他們最後選擇了以基督教儀式為家人做安息禮拜.
應該如何安慰這些弟兄姊妹? 真的要十分小心. 應該如何在沒有歪曲真理的情況下, 說出合宜的話….

Posted by 來自香港的姊妹 at 2012年10月24日 13:31

一個不冷不熱的基督徒,對他家人的救恩總是愛理不理。
但對於火熱的基督徒來說,「家人不信/未信主」仿佛像一把刀插在心,心在滴血!他越是愛上帝,他的心就越痛。
「神對你家人的愛多過你對你家人的愛!」細心想想這點,會帶來一點安慰。
「信」確是唯一能夠醫治,甚至勝過這把刀的東西。
努力向家人見證耶穌基督,是「信」的一個行動。
還有,要禱告!祈禱的一個目的,就是堅定和鞏固自己對神主權的信任。
不要停止為他們祈禱,我曾經為一個親人每天的祈求了十六年才看見她信主,我仍有親人在我的代禱中已超過二十年了,這是一個長期的堅持。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10月24日 15:24

根據新約聖經記載:
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弟弟猶大`雅各有信主,
但耶穌的妹妹們就不確定.
如果全家都信主耶穌,就會得救.
人只能盡本份,其他只有聖靈感動.

Posted by ㄚ恆 at 2012年10月24日 15:57

弟兄,大家平安
有一個問題想請教:
我大哥多年前得癌過世
臨去前有信主但沒有受洗
我二姐年輕時曾嫁給基督徒家庭
但先生意外過世
兒子早產又罹小兒麻弊
二姐雖再嫁
但從此離開神不回頭
我五姐受過浸禮但現在成為慈濟人
請問
他們能上天堂嗎?

Posted by joy at 2012年10月24日 16:09

1.無奈他們的家人死時仍未信主. 理性上, 他們十分明白他們的家人沒有得救. 然而感性上他們最後選擇了以基督教儀式為家人做安息禮拜.應該如何安慰這些弟兄姊妹?
答:
安慰活人『節哀』即可,不需對死人『做出保證』。
重點是針對『活人』,不需對『死人』講太多。
2.臨去前有信主但沒有受洗
答:
十字架的強盜,也是有信主而沒受洗,主耶穌保證他得救了。
只要是真心信主,即使沒受洗,依然得救。
3.二姐雖再嫁, 但從此離開神不回頭
我五姐受過浸禮但現在成為慈濟人。
請問 他們能上天堂嗎?
答:
至死沒悔改的話,絕對不得救。
但他們現在還存活,所以還有機會悔改。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0月24日 17:41

(真實的例子)有一位愛主宣教士受逼迫要放棄信仰,否認耶穌基督,否則他所傳的那些基督徒全村的百姓就會被殺一個不留,因為愛的原故,他選擇否認耶穌基督,請問這位宣教士會得救嗎?假如是我們,該怎麼做?

Posted by ozaki at 2012年10月24日 19:00

-因為愛的原故,他選擇否認耶穌基督,請問這位宣教士會得救嗎?假如是我們,該怎麼做?
我曾經看過唐崇榮牧師舉類似的例子,如果是因為逼迫而必須口頭違背信仰的人
我們必須去體諒他的軟弱,畢竟他並沒有打從心裡違背信仰

Posted by Rain at 2012年10月24日 21:26

1.宣教士受逼迫要放棄信仰,否認耶穌基督,否則他所傳的那些基督徒全村的百姓就會被殺一個不留
答:
這是標準的『兩難』問題,屬於『倫理困境』。
對此種問題,我不發表意見。
為什麼?
因為這是有罪人間的兩難,不是那麼容易說如何做才一定對。
比較合聖經的倫理原則有三類,各自主張如下:
1.無條件絕對論:有多條絕對的道德律,而且彼此絕不會引發衝突。只要觸犯任一條,不管原因為何,都是犯罪。
2.有抵觸絕對論:有多條絕對的道德律,而且彼此有可能引發衝突。發生衝突時,只能兩害相權取其輕。但是違反較輕的道德律部分,仍然算犯罪。
3.等級絕對論:有多條絕對性的道德律,而且彼此有等級之分。當彼此發生衝突時,只能服從較高等級的道德律。此時違反較低等級的道德律,不算犯罪。
每個人自己去理解、去探討聖經,然後自己選擇。
六種常見的倫理觀點:以說謊救人為例
六種倫理的進一步說明與批判(前三種)
2.他選擇否認耶穌基督,請問這位宣教士會得救嗎?
答:
一個人得救與否,是在於他『有無信耶穌』,而不是在於『他的行為』。
『得救』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稱義』。
『成聖』才討論行為問題。
至於一個人有無真正信耶穌,上帝知道。
我們無法輕易從一個人的行為,說這人有無得救。
3.給所有弟兄姊妹
由於ozaki弟兄(或姊妹)的問題已經偏離原主題,所以就此打住,大家不需再討論。否則這種兩難問題,會越講越遠。
請大家把問題專注在『家人』得救的相關議題上。
非家人的問題,請勿在此探討。
假使要問非相關問題,請寫信發問。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0月24日 22:13

2.臨去前有信主但沒有受洗
答:
十字架的強盜,也是有信主而沒受洗,主耶穌保證他得救了。
只要是真心信主,即使沒受洗,依然得救。
~~~~~~~~~~~~~~~~~~~~~~~~~~~~~~~~~~~~~~~~~
情況不一樣,時空不一樣,那時主門徒跟三年餘都散了,都信心擊潰了!只有一人強盜悔罪,非常有信心,說出公義的話語.
試問,有人問陳進興信主得救了,這是不能同比照辦理,陳樹菊會下陰間,結局我說,兩人都會下陰間!但陳樹菊也可能會信主情形又不同了.有一經文哥拉訊伯賽大妳的審判比索多瑪..更重..這說今現世的物質便利審判比以前更重了,奇摩有人說陳進興信主得救了在天堂真是侮辱主,使未信主人更加憤恨難平,打筆戰,基督徒真要好好研究聖經!
我要說早信,和最後5分鐘信,及,信後半途離開,再來信…聖經都有答案要能融會貫通,雷根說過:人類未來答案一切都在聖經裡,如有言論刺耳冒犯請見諒,差在哪,以我外面獨自一人在雲嘉傳福音經驗,他們所發一切問題,其實都在證明聖經,主,已經在每人內心顯明,我把獨一神三位一體傳出去,告知他們所拜的是魔鬼,
回答,主知道每人心思意念,你不說他也知道,起初,未信主時我從哲學看出他是多神論最大的一尊,看聖經後知道他是唯一神,我家也是傳統過來,我當初也不想信主,想等老或一切有時在來信,誰要年輕就受束縛,人同此心,心同此裡,大家都會想投機,差在哪,我從網路找七年,看太多人都解不出來,教會說這問題太深,沒人可解出來,包含有名牧師,我也信7年了在思考此問題我解,就是你要站上天平的審判{包括你的智慧和環境互動}及妳要照你條件能力結果子,除非你是拉撒路,他有智障可能性要不然連狗都認識她,趕也趕不走,及每人都要向主交差,你要拿甚麼見主,試問刻意最後五分鐘受洗你也是故意拖的.
有牧師長執事的兒女也不信主,猜想也是上述心態,教會主內的未來信主人數會更少
還有大家要廣傳福音人們都知道耶穌把它當作多神論其中一尊或一貫道化來化去,或無神論,但不知道教義!
真激賞,版主勞苦,為主做工,是種榮耀,組織力邏輯力記憶力真強希望你能繼續保持下去,謝謝,小小羊
感謝主也感謝小小羊
聖經您解得很好以聖經為準
上帝把你造的不錯
真是感謝主
Posted by hahcer at 2012年10月25日 02:48

Posted by hahcer at 2012年10月25日 02:28

這樣的痛,經常性的刺痛著我.我再愛任何一位親朋好友也無法確保他們靈魂的得救.而越來越多時候一位親近的人過世了,我再無法說出任何覺得能夠安慰人的話語– 我連他死後去哪裡都無法肯定(或著肯定他沒有進入天堂…)我要拿甚麼話來安慰人?而最近失去幾位親友更令我急迫的為親人禱告但…我必須提醒自己這救恩是一份我不佩得的恩典,我有的,我只能感恩再感恩,而親人沒有的救恩,也是我無法掌控的.神愛我愛的,的確比我愛他們更多…

Posted by Joy at 2012年10月25日 07:03

雖然是談到陳進興、陳樹菊、臨終信主,但因為這和家人得救息息相關,所以我會講述這部份正確的觀念。
1.陳進興、陳樹菊兩人都會下陰間
答:
弟兄!請小心!
教導的未來會受更重的審判,所以教導時一定要小心。
陳樹菊假使至死沒信主,當然不能上天堂。
陳進興假使真的信主,當然可以上天堂!
陳進興死前據說有信主,但是真信還是假信,我們不得而知。
對自己的得救,我們可以進行檢驗與確信。
對別人的得救,我們不能做過度的判定。
對別人的得救:
a. 對非基督徒,我們可以確定對方沒得救
b. 對基督徒,我們不能輕易判定對方有無得救。
對於已經宣稱信主的人,
我們可以幫助他們判定他們自己有無得救,但我們無法輕易判定他們有無得救。
一個人的得救,是他有沒有『真正』『信耶穌』,而不是他有無『好行為』。
一個真正得救者,『事後』一定會有好行為,但每個人好行為多寡不同。
好行為可以拿來作為『檢驗』得救的重要依據,但卻不是絕對依據。
正如我們可以拿血壓、心跳、體溫、、、來檢驗一個人是否活著,但卻不能因此就以為這些檢驗是活著與否的絕對標準。
有時一個人血壓量不到、心跳停止、體溫很低,搞不好只是暫時嚴重昏迷,尚未死亡。
我們可以拿好行為來檢驗『自己有無得救』,
我們可以拿好行為來『推測別的基督徒有無得救』,
我們不能拿好行為來『判定別的基督徒有無得救』。
要拿好行為來檢驗,常常需要一段比較長的時間。
一個人信主之後,未必有長期時間可讓人觀察到其成聖的改變。
特別是臨終信主的人,我們根本不可能有時間觀察其行為改變。
所以,不要拿臨終信主者之前是江洋大盜,就判定他不得救。
因為,好行為的判定,是用『信主後』,而不是『信主前』的好行為來判定得救。
我們在上帝眼中,信主前並沒比陳進興好到哪裡去,請千萬別忘了。
基督教與慈濟、陳進興、陳樹菊
2.有一經文哥拉訊伯賽大妳的審判比索多瑪..更重..這說今現世的物質便利審判比以前更重了
答:
這經文未必是這意思。
經文解讀與應用要小心。
馬太
11:20耶穌在諸城中行了許多異能,那些城的人終不悔改,就在那時候責備他們,說:
11:21「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泰爾、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
11:22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泰爾、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
11:23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或譯:你將要升到天上嗎),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它還可以存到今日。
11:24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
這段經文很清楚是在講:
有福音聽的地方,和沒福音聽的地方,審判是不一樣的。
有福音聽,審判更重。
這經文不是在講:
物質更好,審判更重。
3. 奇摩有人說陳進興信主得救了在天堂真是侮辱主,使未信主人更加憤恨難平,
答:
奇摩知識區的基督教區,早就是群魔亂舞。
至於說陳進興得救,要看講的人是依據什麼來講。
假使講的人是根據所謂他親眼到過天堂地獄的見證,那就不用理會了,因為是胡說八道。
假使是依據我的論述,那可不是胡說八道。
假使陳進興真的悔改信主,現今本來就是在天堂,這有何侮辱主可言?
至於使未信主的人憤恨難平,這有很多角度。
假使我們傳講的是真理,未信者憤恨不平,那又如何?
主耶穌當時傳講的話,一大堆也讓未信者憤恨不平,不是嗎?
我們不需去挑釁未信者,但當未信者問我們信仰問題時,我們要忠於聖經真理,而不是講未信者愛聽的話。
當然,講話要有技巧,這是另一回事。
重點還是一樣:
傳講的,必須是合聖經的真理。
只要是真理,不用怕人不爽。
4.臨終才要信主,年輕不想信主
答:
對這類人,有些講法可以參考:
1. 我們不知道人的生命何時結束,可能今晚就結束,而你尚未信主
2. 成聖的獎賞,累積越少,天上的獎賞越少。成聖是需要時間的。臨終才信主,由於沒時間做成成聖的工夫,所以獎賞通常不多。
但是,請千萬注意,不要把『稱義』(得救)和『成聖』搞混。
得救就是得救,沒有多得救、少得救。
早信的、晚信的、臨終才信的,通通都得救,都可以上飛機。
講到得救,只有兩種票——得救與不得救(可以上飛機與不能上飛機),沒有等級分別。
成聖,絕對有等級差別。
用金銀寶石蓋的,和用草木禾秸搭的,二者天差地遠,獎賞截然不同。
講到成聖,有很多等級———–飛機有頭等艙、商務艙、經濟艙還有貨艙。很多成聖爛的,恐怕都只是僅僅得救的貨艙。
審判、獎賞、懲罰:標準和程度都不一樣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0月25日 19:00

本人還是初信者只有幾年教會經驗,但有問題內心一直不能平息,看完了網主的這篇,有些地方還不能接受就是一路信,麼苦難 家人朋友不能上天堂?上帝有其旨意 ,只是信好自己就行了?
我認為這個想法有點盲信是不理性的,但是 規矩是這樣沒辦法啊?
與其我控制不到其他人上天堂,只要我努力去傳但最後都沒效,我只能灰心地想最終審判是上帝,我也無力了。 也不去想了。
以人的智慧真的不明白,但是只要你信上帝帶領就好了。(這一句大約是 不要問 只要信,但我就是辦不到啊,未能接受事事敬畏順服,我有這想法是叛逆嗎?)
好像真的感無力及進了死胡同,但有什麼出路呢?
如果有冒犯之處網主就刪除我的留言吧,但我真心想其他網友網主給一些建議給一個信不好的我! 感謝!

Posted by Jack at 2012年10月25日 19:38

給Jack:
我換個方式來引導你思考好了。
問題一、
你覺得,對於聽到福音而至死不信的家人或朋友,上帝該怎樣的處理才算公平?
請注意前題:
1.人死之後,只有兩個去處,就是『天堂』與『地獄』,沒有其他選擇。
2.人死之後,沒有悔改機會了。
3.信耶穌才能上天堂。
請思考第二個問題:
天堂可不可以有有罪的人在那裡?
(一鍋稀飯裡面,可不可以有小小一粒老鼠屎?)
(天堂裡的人,還有罪嗎?他們的罪哪裡去了?)
請認真把『基督教與慈濟、陳進興、陳樹菊』的第二部份所有文章讀完,非常重要。
二、陳進興、陳樹菊
請思考問題三:
顯微鏡發明之前,如何證明有肉眼看不見的細菌存在?
當時已經有線索,但沒辦法用肉眼證明,除了『信』,你還有更好的辦法嗎?
不管你信不信,細菌早就存在。
你信了,採取良好的無菌措施來避免細菌感染,就可以在手術時救命;
你不信,不採取無菌措施,手術產生嚴重發炎感染,會死傷遍野。
死後的事情,等我們死了,就會得到證明。
問題是,在我們死前,除了依據聖經所講述的事來相信以外,基督徒還有其他辦法知道上天堂下地獄的規定嗎?
請思考問題四:
你家裡的邀請人、拒絕人的規矩,由誰來規定?
你要邀請誰來你家、拒絕誰來你家,外人有沒有資格干涉你?
天堂與地獄的主人,就是上帝。
上帝定下的規定,需要經過我們同意嗎?
所以我們變成上帝的上帝,上帝要聽我們命令而行?
另外,語句能否通順些?
因為有些文句很不通順,讀起來很吃力,我真的很難理解你要表達的意思。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0月25日 22:07

多謝網主的回應,你提出的問題正是關鍵所在。
我相信世界上有最高的主宰存在,那就是神,祂的偉大是不能用言語所表達,你我的身體心臟、腦、血管所有器官等;時間、空間、所有物質每一個粒子,沒有一樣不是祂所做的! 至少在理性層面我是這麼認為的。
天堂與地獄的主人,就是上帝。
上帝定下的規定,需要經過我們同意嗎
以上兩句非常認同,正如有權去邀請誰來我的家。
但我內心明白到這一點,感性上有一些位不能接受,事實放在眼前,不可以不接受(我的罪性?)
為了上天國我不得不信上帝,但我想深一層發現自己之所以信,全是因為恐懼,害怕自己將來的(天國)利益,免除地獄之苦才去信(類似被迫信,不知為何有此感覺),但這個想法一直很困擾又想不通,雖然我對於主基督的犧牲感到很感動,但有時侯認為現今世代太多不公義的事情發生,上帝(父神)去了那裡?惡人當道,一切良知好像埋沒了!
究竟是為什麼而信呢? 我所希望信不是因為恐懼而是真真正正有喜樂盼望。
很抱歉,文筆不是太流暢

Posted by Jack at 2012年10月26日 14:38

1.發現自己之所以信,全是因為恐懼,害怕自己將來的(天國)利益,免除地獄之苦才去信
答:
為什麼而信,人人原因不同,上帝也許可人因為不同原因而信。
但不管信的『原因』是什麼,重點是信的『內容』。
內容正確,有得救;
內容錯誤,不得救。
信到『罪-十字架-因信稱義』,才是正確信的內容。
2.有時侯認為現今世代太多不公義的事情發生,上帝(父神)去了那裡?惡人當道,一切良知好像埋沒了!
答:
什麼叫『信』?
就是不管你有什麼感覺,你讀到聖經說什麼,你就是信。
你『覺得』上帝在掌管,你信上帝在掌管;
你『沒感覺』上帝在掌管,但因為聖經這樣說,你就這樣信。
信,不是『感覺』,而是『聖經說什麼,我就信,即使我沒感覺』。
你信了,就會看見上帝的榮耀。
「信心,是建立在眼見(感覺、感官、主觀經歷)上嗎?建立在眼見上的,是真正的信心嗎?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希13:1)
信心是什麼?
是我沒看到任何東西,沒任何感覺,但是聖經說了(聖經就是上帝的話),我就相信了。
這才叫信心。」
建立在感覺上的信仰,是很危險的
「身為基督徒,假使靠『感覺』來建立信仰,而不是靠『聖道』來建立信仰:
一切教導,都要經過我的『感覺』來驗證;
一切教義,都是靠我的『感覺』來建立;
我的『感覺』,決定如何解釋聖經;
我的『感覺』,決定我該信哪些東西。
那麼,原諒我這樣說:
你死定了!
你已經讓自己重蹈亞當夏娃的覆轍!
現在,你只差什麼時候被蛇誘惑而已!
誘惑一來,你根本抵擋不住!」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來11:1-2)
我還沒看見,我就信,
我信了,就會得到證據。
『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嗎?』
我若先信,之後就會看見,
不是我一定要先看見,我才能信。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11:6)
人除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
而不是人除非有感覺,就不能得神的喜悅。」
靠感覺建立信仰?亞當就是這樣死的!
「聖經告訴你的是什麼?
「感覺就是我所盼望的事情的實底,感覺就是我未見之事的確據。
古人在感覺上,得到美好的確據。
我們因著感覺,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的話所造成的。
亞伯因著感覺,獻祭給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
以諾因著感覺,被接去了,不見於死。
人非有感覺,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需感覺有神,而且感覺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
是不是這樣?
偏偏,你們雖然將聖經背下去,
但是,你們卻是這樣解讀聖經的!
難怪你們會陷在這種陷阱中走不出來!
聖經講的是什麼?
是『信』啦!不是『感覺』啦!
我恨不得把你們的腦袋敲碎,讓你們將『感覺』二字丟到垃圾桶去!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
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
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
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11)
基督教的信仰,不是建立在『感覺』上的,而是建立在『信』上的。
因信稱義!因信稱義!因信稱義!講到都爛掉了啦,為什麼還不能刻進心裡面去呢?
人要如何才能『信』?
當然要先聽到正確的『道』。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10:13、14、17)
正確的道是什麼?
就是聖經啊!
自己讀經、讀正確的講道、正確的文章、、、,這就是在學習正確的道啊!
知道了正確的道,然後信進去,之後行出來,基督徒生活,不就是這樣而已嗎?」
如何知道我自己有沒有得救? 』請讀『小小羊 at 2010年06月4日 18:16』的回應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0月26日 16:36

To Jack弟兄:
John Piper牧師最近發表了一系列有關基督徒的喜樂主義的講道(Christian Hedonism),有一些心得筆記想跟您分享:
主耶穌為什麼為我們的罪犧牲?
上帝為什麼要創造天堂地獄?
上帝為什麼要任憑一些不公不義的事情發生?
這些答案都其實可以歸因於:
上帝為著自己的榮耀所以這麼做!
神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
也許很多事情是我們無法接受的。
但神是掌權的,
為著他的榮耀,
他總會有理由解釋為何這麼做!
就算如此許多的人仍覺得上帝太自我無法接受而遠離他
甚至連C.S.Lewis在信主前曾對「上帝的需求」抱怨一翻,他說到:
「上帝就像是一個想要獲得讚美、愛慕虛榮的老女人!」
基督教的喜樂主義告訴我們:
God is most glorified in you when you are most satisfied in him. (當我們最以神為滿足的時候,就是我們最能榮耀他的時候。)
這表示「人的喜樂」與「神的榮耀」兩者之間並不矛盾!
上帝若是喜樂的泉源,
在上帝的右手中若有永遠的福樂,
那對於那位慈愛有豐盛憐憫的上帝來說,
他所能給我們最大的喜樂就是彰顯他自己!
C.S.Lewis信主後也說:「基督徒不純是理性,不純是感性,也不純是意志:他是一個有思考力可探索,有意志力可作決斷,有心靈可感覺,可享受的完整之人。」
另外普遍啟示也可說明上帝的確能使我們因著他得滿足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iyZwmOoOJ0&feature=my_liked_videos&list=LLLrB7fXPldp61W6N7AohiCw
關於基督徒的喜樂主義,這是一篇John牧師被翻成中文的講道http://www.cap.org.tw/W/w-146-3.htm
基督徒絕對不是苦行僧。所以就憑信心相信吧,願您打從心的呼喊: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Posted by Stephen at 2012年10月27日 01:57

基督徒的信心來自於主的復活,
若沒這事,我們也不用信了!
願神帶領。

Posted by 愛是救贖之本 at 2012年10月27日 12:25

每次看園地的討論內容與對話狀況,只能用"舒爽"兩個字來說明,因為真理就是這樣被呈現出來的。
不論遇到甚麼問題(家人、自己、其他以外的人),或者遇到甚麼樣的情境(哀痛與喜樂),如何"信"下去?
大家討論很多不再多言。
個人的經驗就是用上帝的啟示(聖經)去思想生活、去思想生命;去實踐在生活(工作)當中、去實踐在生命(工作)當中;之後,個人不斷從聖經的整本教導與經驗中,得到"信"下去的力量,這力量包含了感性與理性的增長,深刻認知自己罪性的嚴重與天父的聖潔與全能,直到現在仍是,我期待這樣的狀況能繼續下去。
(註:我曾經以禪宗的教導生活20年以上,但沒有解決我所有問題,除了聖經以外)
加油!各位弟兄姊妹,我們的不信,大部分是我們還沒有把自己"完完全全"交託給我主耶穌基督、我父我神耶和華!只要還有那麼一丁點的自己(罪的本體),我們就無法看到上帝的榮美,就無法親近上帝,甚至與上帝同在。如果我們認識我們是罪的本體,是不會把神當做阿拉丁神燈使喚,甚至要神自己前來與我們同在??
願我們一起努力親近神,努力往神哪裡去,擁有信下去的力量!!阿門

Posted by Billows at 2012年10月27日 16:33

已經過世的親人,我們無法改變任何事實。
但是,還在世上的親人,我們都還有機會。
我不知道我的家人未來是否能上天堂,但我可以努力對他們傳講信仰,並不斷祈求上帝施恩憐憫。
………………..
我大部份家人還未信,雖然心痛,只能努力,但,至少我還知道必須努力。
看過敬虔的姊妹,心疼未信而過世的親人,牧者以錯誤解讀"一人信主,全家得救"來安慰她,告訴她因為她信,親人已上天堂;也看過牧者主張有好行為而已辭世的未信者為"隱藏的基督徒",還大膽為文吹捧,為其做見證…若相信他們,大概也沒必要向家人傳福音了。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2年10月29日 20:42

給楊陳:
弟兄!
我們園地的文章與回應,要認真讀!
看來你恐怕根本沒認真讀,就急著發言。
小小羊 at 2012年10月25日 19:00
審判、獎賞、懲罰:標準和程度都不一樣
這篇文章,讀了嗎?有認真讀嗎?
我摘錄一下這二段給你看清楚好了:
「1.聽過福音的人,會用福音來審判;
沒聽過福音的人,不用福音來審判,而用良心來審判;
拒絕福音的猶太人,用舊約律法來審判。
2.太多人誤解『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的意思了。這並不是表示沒聽過福音的,就『不會滅亡』。
事實上,這經文的意思是說:那些沒有律法,可是『有犯罪』的人,他們『也會滅亡』,但『不是按照律法來判他們滅亡』。
也就是說,一樣會滅亡,只是用不同的標準來審判他們而已。
為什麼?
因為,這些沒聽過福音的人確實『沒有律法』,所以當然不會用律法來審判他們,否則就太不公平了。
可是,這些沒聽過福音的人,難道就不是『犯罪的罪人』?當然是!
既然是犯罪的罪人,當然會滅亡,只是不是按律法來判他們滅亡,而是按他們自己的是非之心來判他們滅亡。
因為,他們一樣不可能凡事都沒有違反自己的是非之心。
連孔夫子都要到七十歲才能『隨心所欲不逾矩』,亦即他在七十歲之前,一樣無法做到完全不違反良心。
這樣的話,有哪一個人,能靠『不違反自己良心』而進天堂?
事實上,全世界所有的人,不管有沒有聽過福音,自己都清楚,從小到大,每個都有違反自己良心過。」
再講一次:
連孔夫子都要到七十歲才能『隨心所欲不逾矩』,亦即他在七十歲之前,一樣無法做到完全不違反良心。
這樣的話,有哪一個人,能靠『不違反自己良心』而進天堂?
孔子能上天堂嗎?
別傻了!
沒聽過福音的人,上帝不用福音來審判,而是用良心來審判。
但結果是沒有任何一個人通得過他自己的良心,因為通通都有犯罪!
因此,通通都要下地獄,都不能上天堂!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1月4日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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