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這個婚前協議,錯在哪裡?
我們不探討婚前協議是否可以,我們直接討論這個協議的內容是否合聖經。
請大家依據聖經,提出看法與解答。
只要有心得,就可以盡量提出分享。
因為,這樣才能更快速幫助自己成長,也會幫助其他弟兄姊妹。
講錯沒有關係,我會提出講解。
不過要提醒一下,這考試只針對認同園地路線的弟兄姊妹,不是給不認同者回答用的。
題目:『婚前愛妻協議』
「大致內容:
婚後分工,打雜由夫負責,款項分配、決策則由妻負責。
夫收入款項全部交由妻支配,用以支付雙方全部開銷後,全部作為妻自由處分金(即零用金)。
如有不足夫應補足,並以欠款方式處理。
家中大小事,如協議不成,由妻決定。
雙方如有爭吵,不問是非,一律視為夫犯錯,夫必須道歉,妻可不用道歉。」
小小羊
在神的眼中,男女的價值完全平等,因為男女的形像都是按著神的形像、樣式來造的。
創世記1章26~27節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雖然在價值上我們是平等的,但是男女在角色、權柄與責任上卻存在著一些差異
哥林多前書11章3節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 神是基督的頭。
歌羅西書3章18~19節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
在創世記第2章19節可以看到,神賜給亞當權柄命名各種活物,然後在3章20節看到亞當為他的妻子起名叫夏娃,可以在這看到亞當所擁有的權柄,而2章18節則提到兩性在角色上的不同。
以弗所書5章24~25節亦提到丈夫和妻子之間的責任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妻子只需要在主裡凡事順服丈夫,而丈夫則是要愛妻子,甚至像基督愛教會一樣,為妻子捨己。
而在這份「婚前愛妻協議」裡,我只看到一個妻子怎樣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苦待丈夫,並剝奪了丈夫應有的權柄,而且連是非錯對都不用分,所有事情都是丈夫的錯,我猜他日這位妻子出軌也是意料之內的事。
Posted by Sentinel(小七) at 2012年07月30日 18:34
1.婚後分工,打雜由夫負責,款項分配、決策則由妻負責。
2.夫收入款項全部交由妻支配,用以支付雙方全部開銷後,全部作為妻自由處分金(即零用金)。
如果,丈夫出於自認不善或沒時間理財、信任妻子…或等等考量而"主動且甘心"承攬家務、把財務決定權交給妻子,妻子也能體認到這是丈夫授權給她處理,仍對丈夫有所尊重,單單這兩條,似乎還沒什麼問題。
但是,加上下面幾條,可以知道妻子顯然對丈夫連基本尊重都沒有,所以這樣規定實是後患無窮。
3.如有不足夫應補足,並以欠款方式處理。
所以,夫妻之間是債務關係?丈夫賺錢養家是在分期付款還債?
萬一遭公司減薪、停薪怎麼辦?欠款要不要算利息?
萬一被裁員,在婚姻銀行也要宣告信用破產?
4.家中大小事,如協議不成,由妻決定。
既協議不成,就該照聖經教導所說,我贊成Sentinel(小七)引用的哥林多前書、歌羅西書等經文,應交由丈夫決定。
5. 雙方如有爭吵,不問是非,一律視為夫犯錯,夫必須道歉,妻可不用道歉。
這不僅不合聖經,連一般世情都不見容吧!
這妻子的確是很囂張、很跋扈,不過,我覺得丈夫也有很大的問題。
畢竟,結婚也是要他願意才結得成,顯然這丈夫簽下這樣的婚前協議書,是極沒有智慧的,錯得離譜了。
Posted by 友尼基 at 2012年07月30日 19:30
在這種婚前協議書之下,最可憐的是下一代。
想像一下小朋友在這種家庭成長所受到的扭曲是何等的大!
我用下面的婚姻誓詞來和這個協議作個對比。
(這只是新郎的部分,新娘的部分留給姊妹回應。)
『我 (新郎姓名) 願以你 (新娘姓名) 作為我的妻子。我以最深的喜悅,接你進入我的生命,從此我們二人成為一體。
正如基督對祂的身體,即教會,我也會以愛和專一對你。
正如基督是我的頭,我是你的頭,我承諾,我會對你履行這個責任和權柄。
在履行的同時,我承諾,我會毫無保留的愛和保護你。正如基督為教會捨身,我對你的愛也是捨身的愛。
我又保證,我會首先為神而活,而不是為別人,甚至不是為你。
我承諾,我會帶領我們的生活進入一個以基督為中心的生活。
無論我們將來遇見什麼,我會帶領我們跟隨神的引導,籍祂的靈透過聖經,我向你保證,我會作一個愛和忠心的丈夫。』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07月30日 22:00
夫妻間出現爭議,一律由妻子決定…;與夫妻間的爭吵,不論是非,一律視為丈夫的錯,丈夫必須道歉,而妻子不用云云。這些協議的內容很明顯的與下列的聖經經文不合:
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 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仰賴 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你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彼前3:1~6)
Paul Washer牧師之前曾經這樣教導(大意):
「我如果與我的妻子之間對於事情的看法不同,我就依據聖經給我的權柄做決定了嗎?不,我持續禱告,繼續溝通,希望達成兩人一致的看法後再做決定…。但是如果到了非做決定不可,兩人的意見還是不一樣時,我就做決定。但是如果我是對的,我不能拿此誇耀。同樣的,如果我錯了,我妻子也不能對我說:你看,你就是不聽我的云云…。因為她知道做一個決定有多困難…。」
我想這才是合乎聖經的做決定的原則。
至於爭吵中不論對錯,一律視為丈夫的錯,也與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3:6中的教導不合:【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如果基於真理,丈夫是錯的,那麼妻子當然不能妥協。同樣的,今天如果基於真理,妻子是錯的,那麼丈夫當然更不能妥協。不然就不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了。(當然丈夫也必須按照彼得在彼前3:7所說的: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按照這樣的原則來愛自己的妻子)
總之,這個婚前協議,完全貶低了聖經中所賦予丈夫的權柄,並且讓丈夫處於一個只能唯唯諾諾,就算自己是對的,也只能把自己的尊嚴放在地上讓人踩(只怕不只是妻子會踩,其他朋友看到這個丈夫這樣畏縮,也照樣會踩)。而且,更可怕的是,丈夫已經作到這樣沒有尊嚴與是非對錯了,在妻子的錯誤決定上(此指違反聖經真理的錯誤), 神並不會因此而把做丈夫應有的責任就變成零, 神依然會在審判時,因著丈夫知道並允許妻子所做出的錯誤決定,照樣審判丈夫的罪。(民30:14~15)
Posted by Brian at 2012年07月30日 22:34
「大致內容:
婚後分工,打雜由夫負責,款項分配、決策則由妻負責。
夫收入款項全部交由妻支配,用以支付雙方全部開銷後,全部作為妻自由處分金(即零用金)。
如有不足夫應補足,並以欠款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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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她丈夫心理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箴31:10-11)
做妻子學習以丈夫的所得來維持家庭生活。妻子的所得將來用到它的機會多的是,不要把它花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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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大小事,如協議不成,由妻決定。
雙方如有爭吵,不問是非,一律視為夫犯錯,夫必須道歉,妻可不用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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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 5:22-24 你們作妻子的, 當順服自己的 丈夫,如同順服主。23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 同基督是教 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24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 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如協議不成 ,若妻子仍應順服,除非丈夫的要求不合聖經原則
但愛妻子的丈夫,凡事皆應先道歉,這是愛妻子的表現
但是妻子也要原諒丈夫,這是順服丈夫的表現。
Posted by bigear88 at 2012年07月31日 09:09
大家都分享得很棒!
這個協議文,最主要問題就是違反聖經『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要順服丈夫』的命令。
這個協議文的妻子,完全沒有認為丈夫當頭、順服丈夫的觀念。
這個協議文的丈夫,竟然同意立下這種協議文,和出賣長子名分的以掃是一丘之貉,並非無罪。
有個地方有問題,我必須提醒一下:
「但愛妻子的丈夫,凡事皆應先道歉,這是愛妻子的表現」
答:
我很驚訝!這不是聖經觀念!
假使能找到這觀念的聖經依據,歡迎提出。
『凡事先道歉』是一種很奇特,不是聖經的教導。
丈夫要效法基督,基督有『凡事先道歉』這種作法嗎?應該沒有,不是嗎?
相反的,很多世俗的婚姻專家、社會建議,就常會出現這類『愛我就先道歉』的觀念,但這並不是真正聖經教導。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7月31日 09:25
丈夫不可在妻子的罪上有份,如果妻子是丈夫的頭,這事比較容易做到嗎?為什麼不是亞當先聽信蛇的話被試探?
顯然摩西的律法之精神要回溯到創世記,最根本的疑問是:上帝的旨意可能是要一個性別順服另一個性別嗎?如果不可能,就算丈夫是善類、妻子是惡類,女人順服男人也不保證會有好的結果。壞人聽好人的話,好人可能反而變壞。
但是彼得前書相信這樣會有好的結果,這表示全本聖經在這件事的看法是一致的。所以我們就要問:為什麼上帝的旨意不可能如同聖經所講明的真理?
有沒有可能有一些「無神論者」不是真的無神論,而是有另外的神是敵對聖經的神的話,有某些思想為前提導致在理性上很難接受聖經的觀點?
如果沒有人指著白色說那是白色,誰知道什麼是白色?如果沒有人指著黑色說那是黑色,誰知道什麼是黑色?那麼,誰又知道什麼是善,什麼是惡?這是人類無法理解的,上帝知道祂創造的人是怎樣的光景,因為上帝本為善,又救贖人可以不死,人類才有明天。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2年07月31日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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