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传福音时对方一直咒骂上帝,我们也要一直饶恕吗?
问题:
小小羊您好..神跟我们说 要饶恕人..若不饶恕他人的罪..神也必不饶恕你的罪。我想请问什么叫做真正的饶恕呢? 如果一个人一直伤害你….你一开始选择饶恕..他又不断的攻击你..甚至是传福音时.拿主拿神开基督教的玩笑…我有时会想说:“哼!算了..你就继续这样无法无天吧..反正到之后神自然会审判你!” 面对伤害人的时候我也会这样想… 我想问什么叫做真正的饶恕呢? 我知道如果是口头上的饶恕..神是不喜悦的,又该怎么做到真正的饶恕呢? 如果是心想 "神自然会审判" 那也叫做饶恕吗? 谢谢
答:
你误解饶恕了。
让我们来想一个问题:
审判时,上帝把恶人丢进火湖,算不算‘不饶恕人’?
‘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牠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太7:6)
传福音的事工,对于屡次硬心,而且恶意攻击者,不需把圣物给这些狗。
我们要忍耐,不随便去骂人。
传福音时,有些人不肯信,但保有基本的礼貌。
对这些人,我们要有耐心。
但对于那些屡次传福音给他们,他们不仅不信,还恶意骂上帝、攻击基督教的,
不需把圣物给他们。
我们不恨人,但我们为上帝圣名被践踏而愤怒。
请注意,对‘人’,我们不恨;对‘事’,我们可以愤怒(但未必需要去骂回去)。
爱神所爱,恨神所恨。
看见人家咒骂上帝,我们心中若没有愤怒,那反而未必正确;
但人家若骂我们,我们则忍耐。
请注意,‘骂神’和‘骂我们’,我们的反应是不一样的。
另外提醒一下,饶恕七十个七次,是对‘弟兄’,不是对‘未信者’。
不过,假使上帝呼召你去传福音给某些硬心的人,你就要持守托付,不管对方多硬心、多拒绝,你就是要一次又一次去传。
挪亚传福音一百二十年,也不过救了他一家八口人而已,其他人没半个信的。
以赛亚、耶利米领受呼召去传福音,但事前上帝就先告知他们这些人不会信,但他们还是要努力去传,完成上帝托付。
但一般情形下,我们未必有领受这种使命,所以照前面一般原则去做即可,不用非得一次又一次传到底不行。
小小羊
请教小小羊一个问题 :
您说: 我们要爱神所爱,恨神所恨。
上帝恨罪、亦是恨罪人、恨不悔改的罪人与仇敌,
但耶稣基督却要我们爱仇敌、为逼迫我们的祷告,
这样我们似乎就无法遵行"恨神所恨"了,
请问您这要如何调和呢 ?
谢谢。
Posted by 愿在基督里得喜乐的人 at 2012年06月27日 11:22
神恨罪人因为罪人犯罪而祂是圣洁的。
神亦同时爱罪人因为祂是爱。所以,祂就赐下‘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 ’
恨和爱同时存在,若只有爱没有恨,只不过是溺爱、放纵的爱、不圣洁的爱。
若只有恨而没有爱,这个神就是一个凶残暴君,这恐怕是可兰经的真主,而不是圣经的耶和华。
似乎矛盾,却因这反合张力而凸显真理的精彩。
有人用“憎恨罪,爱罪人”来区分,我以为也是未尝不可。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06月27日 15:48
请问您这要如何调和呢 ?
答:
简单讲,就是mark弟兄讲的‘恨罪,爱罪人’。
但要爱到什么程度,就要看状况了。
在圣经里,
1.父母
2.子女
3.夫妻
4.其他亲人
5.基督徒弟兄姊妹
6.未信者
7.恶意的未信者
8.敌人
9.其他、、、、
这些状况,每种‘爱’的情形都不一样。
以父母而言,我们必须孝顺父母,不管父母多烂,就是必须孝顺,
直到父母过世,这个孝顺的本分才结束。
以子女而言,父母对子女有权柄也有责任。
父母必须爱子女,不管子女多烂,都不能不爱。
以夫妻而言,丈夫对妻子有权柄,妻子对丈夫无权柄,彼此要相爱如一体。
但万一有合乎圣经的状况离婚时,之后彼此就无相爱的义务与责任。
以弟兄姊妹和未信者而言,基督徒要更爱弟兄姊妹,而对未信者的爱可以比较低。
至于恶意的未信者,则一段努力之后,就可以停止不予理会。
至于敌人,大卫和扫罗王的状况,可以做一种示范。
大卫在诗篇里,有很多祈求上帝刑罚恶人的诗,那些诗,不少都是针对扫罗王的欺负而写的。
但当大卫有机会杀扫罗王时,他拒绝动手杀,而是交由上帝自己动手。
雅比斯的祷告是至高的祷告范本?那何不学咒诅诗!
正解咒诅诗与雅比斯的祷告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6月27日 16:27
感谢小小羊与mark弟兄的教导 !
Posted by 愿在基督里得喜乐的人 at 2012年06月28日 01:14
这种情况下,单纯为他们代祷就好,不必和他们争吵
Posted by 奇瑞 at 2012年06月29日 09:35
有资格发义怒的,只有神。
对于坚持反抗神的,身为也是罪人的自己就是为之代祷。
我并不比那人好,若不是神的恩在我身上,我可能反抗神比那人反抗得更严重。
Posted by 又懒又恶的仆人 at 2012年07月1日 12:44
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a saved sinner by grace)?
不少基督徒都以为自己是一个蒙恩的罪人,但这只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一个罪人,蒙神的恩典,认罪悔改,相信接受耶稣基督的福音,重生得救。对那一刻来说,用“蒙恩的罪人”来形容和强调罪得赦免乃神的因典是可以的。但当十分留意,圣经 从来 没有用“罪人”或甚至“蒙恩的罪人”来形容基督徒。
按圣经来说,“罪人”主要不是指在生活会犯罪的人,而是指活在罪恶的权势下的人,是不敬畏神的。每一个人都是生在罪恶过犯之下,是罪的奴仆,是亚当之子,是生在罪的圈子内。但当他认罪悔改蒙恩得救后,他就不再是一个罪人。他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架,已经被基督从罪的捆绑中拯救出来,是被基督的血洗净成为圣洁的,是被拣选的圣徒,是被神称为义的。这并不是说他不可能会在生活中犯罪跌倒,但他已经有一个内在的生命改变,由黑暗之子变成光明之子,是一个新造的人,不再是罪的奴仆,不再是罪人。
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基督徒),想起自己曾经是罪人,想起曾经蒙神拯救之恩,这个是可以的,但他不应停留在那转变的一刻, 更不能因而妄自菲薄!
基督徒固然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但也不要轻看所托付所要传的福音,就是叫人认罪悔改籍耶稣基督归向上帝的福音(人的罪是必须被指出来的)。
敌对福音的人往往利用这个妄自菲薄,他们对基督徒说:“你们基督徒也是罪人,你们不比我们好,你们没有资格说我们有罪,你们回家反省。”有些基督徒被骗,就失去传福音的志气和胆量,不敢宣讲圣经真理,不敢指出别人的罪,这是不妥的。
基督徒不可发“人的怒”。“人的怒”是血气的怒,是慢慢的听,快快的说,快快的动怒。 这怒是本于人的旧人、人的老我(例如:以为自己比别人好)。这种怒是指向罪的,是不能成就神的义。
但基督徒不但可以发“义怒”,而更是应该发的。义怒是快快的听,慢慢的说,慢慢的动怒 ,这不是本于血气,乃是被居住在心中的圣灵所激发,是本于神自己的义。亦是本于神的义,基督徒能够不怕别人的指控(“你是基督徒,我也曾经见你有跌倒软弱啊”),大胆无惧的去传福音。基督徒一方面追求圣洁,但不要因偶然的过犯而对宣讲福音裹足不前。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07月1日 16:44
一个仍然坚持强奸了杀了人是正确的犯人对着市民说:“你们不可指责我,这是圣经的教训,我自会面对上帝履行我的责任”。他可以在世继续杀人放火而连指责都不可,并且反而是指出罪恶的人才是坏人,反正人人都是罪人,你们是罪人怎有权指责他。这是奇论,不是正确的基督教。
基督徒要很小心,圣经有很多经文特别是行事为人的应用经文,一定要以全本圣经的整体去理解,否则会变成危险的奇情怪论。事实上,无数异端邪说甚至邪教及撒但试探主耶稣,她们全都有经文支持,千万要小心,有经文支持并不是没有错的保証。错误的歪理,就不是相对领域我喜吃饭你爱吃面各自欢喜,更不是绝对领域基督徒不跟从就是犯罪。有经文支持却是可以大错特错严重违反圣经,我们千万要小心。
事实上,圣经还有很多很多经文尤其是论及教训的,一定要从全本圣经的整体去理解,否则就会变成断章取义而得出教训。例如圣经说看见妇女动淫念就是犯奸淫,你的手犯罪就砍下来,所以基督徒“不够信心”砍手臂,也要斩手指反正有麻醉剂不会痛的。无数异端邪说甚至邪教绝对是真心的,诚意推出的一些奇情怪论,但真心诚意并不是真理正确的判断依据,即使真的有人照着做(真的有基督徒接受教导饮双氧水),也不要当作是理据。
例如圣经说看见妇女动淫念就是犯奸淫你的手犯罪就砍下来,法利赛人不会明白,主耶稣是用事实指出人有罪非靠上帝的救恩是没能力上天堂的,即使法利赛人是真心而不是假意守律法,法利赛人依然是错。律法是一面镜子照入人心,人遵守律法只是行为成义,但人只能因信称义,即上帝的拯救。上帝不是要人靠律法得救,而是因信称义得救。基督徒没了不起,但基督徒背后的基督是了不起,基督徒拥有的圣经是天下唯一,凡人不及的。基督徒可以挺起胸膛不用自卑,宣示上帝了不起的救法。
orange
Posted by orange at 2012年07月1日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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