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1.家里可以摆雕像工艺品吗?除偶像之必要?
问题:
1. 家里可以摆雕像工艺品吗?
2. 除偶像之必要?
(隐私部分全去除)
答:
一、雕像工艺品部分
我先讲一个东西好了。
当初天主教势力宏大时,他们派出宣教士到世界各地去传教。
然后,会将当地优秀的偶像带回教廷,或是放在博物馆,甚至拿来教堂当建筑物的一部分。
理由是:我们的上帝征服了异教,这是战利品展示。
我不是说人人都要抱持这种态度,但天主教这种观念是值得喝采的。
现今许多基督徒受到灵恩运动影响,反而变得越来越迷信、越来越怕鬼,这不是正确的态度。
各种雕像里面没有鬼在其中,全部都不用怕。
请参阅:
‘不可摸偶像与邪灵之人,以免被邪灵入侵?那基督徒医师可以帮法师看病吗? ’
至于心中觉得怪怪的,我要讲一个观念:
信主之后,我们重生得救了。
但是,因为肉体仍在,所以我们依然会受肉体影响。
有时,会‘过度敏感’;有时,会‘不够敏感’。
但不管是过度或不足,都要靠着圣灵的力量,回归真理。
我曾讲过一个观念:
有些姊妹对性过度罪恶感,结果变成和丈夫行房也非常排斥,这就不好,也不能尊重她个人的选择,反而她必须不断努力靠圣灵的力量,去除这种错误的过度敏感。
类似的,假使对这些雕像工艺品‘过度敏感’,这不是犯罪,但可以学习去除这种过度敏感。
当然,假使不管如何学习,依然觉得看到就很不舒服,那么,就要和先生商量,
看用什么办法拿掉就是。如:卖掉、送人、放贮藏室、、、反正眼不见为净。
我个人不怕庙,遇见一些大庙,我反而都会进去观察,看看他们在干什么。
可是我妻子就很怕庙,但不是怕鬼,而是很怕那种香的味道和庙的气氛,会觉得很可怕。
对此,我也会尊重,不会勉强她和我一起进庙里去看。
二、除偶像
去除偶像是正确的,这和上面讲的雕像工艺品是不一样的。
当然,假使有人信主之后,勇气大到不在乎偶像,所以不去除,那也没关系。
只是,因为这些偶像都不具有什么艺术价值,信主之后摆在家里,实在也占空间,
没什么意义,所以一般而言,都会进行除偶像。
偶像本身,没有邪灵附身在其中。
但是,偶像周边,可不表示就没邪灵聚集。
身为基督徒,我们不用怕邪灵,
因为,除非我们自己‘开了门’(如:去玩碟仙、塔罗牌、算命、瑜珈、气功、、、),
否则的话,邪灵是进不来的。
上帝会保护我们,邪灵反而很怕基督徒,不是基督徒反过来要怕邪灵。
即使面对鬼附的人,邪灵顶多赶不出去而已,牠们不能攻击我们,也不能附身到我们身上。
所以,除偶像前,观念要正确。
另外,就是态度要严肃,不要抱持随便或嘻嘻哈哈的心态即可。
其他的,牧师他们会处理。
可以感谢上帝的恩典与拯救,也祈求上帝继续施恩并保护,洁净家里,照顾全家。
小小羊
今天刚巧听到一个牧师的分享,不知大家觉得怎么样?
这位牧师在偏乡(是最难传福音的硬土)苦心牧养一个小教会,
不定期在教会庭院"办桌"请社区民众,借此机会关怀、传福音…
为了节省经费,不可能找专业办桌,所以掌厨的找附近的小馆子,桌子不够怎么办?
牧师笑笑说:跟庙借!事先祷告一下就好了。
事实上,这位外来的牧师才刚成功打入一个当地家庭做家庭礼拜,而该家庭是…卖金纸的!做礼拜时,是在金纸、香炉及一个个偶像环伺之下…
我怀疑,如果是灵恩派的牧师,是否有这样的guts?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2年05月16日 21:07
读这一篇时的疑问挺多!请小小羊弟兄务要忍耐指教!
第一:
“会将当地优秀的偶像带回教廷,或是放在博物馆,甚至拿来教堂当建筑物的一部分。
理由是:我们的上帝征服了异教,这是战利品展示。
我不是说人人都要抱持这种态度,但天主教这种观念是值得喝采的。”
我对天主教认识不深入,是第一次听到在传教过程中他们有这种对偶像的处理,不错,他们这做法如版主所言──我不是说人人都要抱持这种态度,
但版主表示能为这做法喝采时,我吓了一跳!(也许我这种回应也吓版主一跳?)为什么呢?
展示偶像作战利品,我想,异教徒的确极受羞辱,绝不好受!基督徒喝采,他们要更愤怒了!在这种情绪中能激发他们认识偶像不可靠,快来投靠真神?!还是他们那愚昧的心更刚硬了,更仇视基督信仰?为他们已经在可怜、错误光境中的信仰,我不忍心喝采。
而且,天主教放偶像在博物馆,甚至拿来教堂当建筑物的一部分,这似乎是帮忙把偶像外显出来让许多人看见,当然包括不明白原来意思而信心软弱的基督徒,他们就以为在上帝之外,仍可接纳偶像,既然天主教建筑物中也有偶像,他们内心当然可以容纳其他偶像,像南美洲的天主教信仰,便是混乱不堪、夹杂了当地的精灵崇拜!
天主教的传教过程中,若一方面能把偶像当作战利品来展示;一方面又容许信徒继续敬拜偶像,那真是太矛盾了!
第二:
“有些姊妹对性过度罪恶感,结果变成和丈夫行房也非常排斥,这就不好,也不能尊重她个人的选择,反而她必须不断努力靠圣灵的力量,去除这种错误的过度敏感。”
这个是限制级的比喻,有一句说“也不能尊重她个人的选择,反而她必须不断努力靠圣灵的力量。。。”
我同意第二句,但不同意第一句的字眼耶?!
根据(彼前3:7)‘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情理原文作知识〕因他比你软弱、〔比你软弱原文作是软弱的器皿〕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他.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
我就想,作丈夫的真是要先尊重妻子在某一时刻因软弱而有的选择,不可强硬,要忍耐祷告及以真理来教导妻子,直到她靠圣灵的力量除去“对性过度罪恶感”。
第三:
“看用什么办法拿掉就是。如:卖掉、送人、放贮藏室、、、反正眼不见为净。”当中3个提议做法我也不同意耶!
自己没有鬼的观念,但仍觉得要“眼不见为净”,干脆就打碎它、丢掉它吧!日本海潚那天,电视画面上那什么东西都被毁灭一刻,我跟孩子们说:看!地上什么东西都会过去的,不需要珍藏或拥有太多!
那些买到偶像、收到偶像作礼物的朋友能有真理知识不被它困着吗?放贮藏室太久给哪位家人发现时,他有真理智识来看待它吗?
这些疑问都是认真盼望听到解答,恐怕自己有不礼貌的语气,请版主放心一贯严厉教导提醒可以了。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5月16日 21:46
看看我的解读对不对喔~
1.“会将当地优秀的偶像带回教廷,或是放在博物馆,甚至拿来教堂当建筑物的一部分。
圣马可大教堂是其中之一吗?如果在那里看到异教偶像,我只会当做艺术品看,而不会多想其他耶。
2.理由是:我们的上帝征服了异教,这是战利品展示。
我不是说人人都要抱持这种态度,但天主教这种观念是值得喝采的。”
态度--指的是展示战利品的做法,炫耀的态度。
观念--不忌讳是异教偶像,只当艺术品看待。
小小羊说的,我完全认同啊!
事实上,前不久,还曾去参观一个金属线状塑形展,创作题材清一色是佛像,但是美到极点、巧到令人称奇,令人赞叹!
3.我就想,作丈夫的真是要先尊重妻子在某一时刻因软弱而有的选择,不可强硬,要忍耐祷告及以真理来教导妻子,直到她靠圣灵的力量除去“对性过度罪恶感”。
如果你是完全尊重妻子的选择,就不必为此忍耐祷告啦!要尊重嘛!
4.干脆就打碎它、丢掉它吧!
若是金银铜铁,要怎么样才能够这样处理呢?
又若是艺术性极高的作品,有需要这样处理吗?
会不会人家也会认为你基督徒这么没水准、没文化?
会不会也会让你很关心的异教徒"的确极受羞辱,绝不好受!"?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2年05月16日 22:27
1.异教偶像与战利品
答:
‘于是大卫聚集众军,往拉巴去攻城,就取了这城,
夺了亚扪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王:或译玛勒堪;玛勒堪就是米勒公,又名摩洛,亚扪族之神名),其上的金子重一他连得,又嵌著宝石。人将这冠冕戴在大卫头上。’(撒下12:29-30)
请不要把信心软弱的人的看法,当成判断正确与否的标准!
否则保罗面对信心软弱的人要求基督徒也必须行割礼,他也该闭嘴,不用坚持不需行割礼。
并且,保罗也该尊重彼得一伙人的信心软弱,岂能公开责备?
请不要把基督教当成‘爱心’,然后去除其他一切‘相关观念’的宗教。
另外,我讲天主教这种战利品观念,意思难道不够清楚?
我的重点很简单:偶像没什么可怕的!
请不需扯太远,否则扯不完了。
2.对性过度敏感,甚至排斥夫妻间的性行为
答:
你搞错了!而且误用圣经了!
妻子有这种问题来寻求协助时,妻子是不能拿丈夫要尊重我的经文来要丈夫遵守的。
丈夫有这种问题来寻求协助时,丈夫是不能拿妻子必须顺服我的经文要妻子遵守的。
你根本就搞错经文使用的对象问题。
另外,请不要一直有一种观念:
体谅软弱者。
这种观念不能无限放大!
否则,一切错误都不需要讲、不需要纠正、不需要责备、不需要鞭打。
软弱的人,自己要知道自己是错误的一方,要努力靠主坚强起来、要拼命改正错误,而不是反过来要求别人要体谅我的软弱。
今天这种观念的盛行,也是某种造成教会败坏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不是说丈夫必须强迫软弱的妻子一定要行房,请不误解。
但是,请先搞清楚,有这种观念的妻子,是错误观念、甚至是犯罪!
辅导者一定要对妻子讲清楚!
先知道自己是错误的一方,知道正确观念是什么,然后再来考虑做法问题,
不要倒过来,先考虑做法,然后回避对错问题。
别人有义务原谅我?
3.仍觉得要“眼不见为净”,干脆就打碎它、丢掉它吧
答:
看不见我文章里一句话吗?
“那么,就要和先生商量,看用什么办法拿掉就是”
发问者是谁?
是妻子啦!
妻子有权柄自行决定如何处理吗?
你可知道,那雕像艺术品,是丈夫坚持留下来的?
另外,你家中一切暂时不需要的东西,你都确定丢弃?
“看!地上什么东西都会过去的,不需要珍藏或拥有太多!”你是这样处理家中一切物品?真的表里一致来执行?
另外,谁告诉你这雕像艺术品就是偶像?
你拼命把雕像艺术品当偶像,这样对吗?
唐崇荣牧师讲过一个笑话:
龙就是魔鬼?
所以,身上刺青的黑道份子,后来信主了,他就必须把身上的龙彻底去除?否则即使信主,依然是属魔鬼?还是身上依然有鬼?
古老年代的龙银,我们也该丢弃?
我还可以补上:韩国信徒都该烧国旗!
因为他们国旗是异教的太极图样。
“不丹的国旗是龙、柬埔寨的国旗是神庙、印度的国旗是法轮、日本的国旗拜太阳、 沙特阿拉伯的国旗拜阿拉和穆罕默德、韩国的国旗拜阴阳五行、泰国的国徽是印度教半神半鸟的偶像、、、。
所以,这些国家都该被上帝刑罚,国内的基督徒都该要求改国旗改国徽,否则会被上帝咒诅,成为海地第二?
拜托!基督教回到中世纪黑暗迷信时代了啊?
马丁路得、加尔文先圣先贤的改教运动,去除迷信,回归真理,都被忘记了啊?”
姊妹啊!你被错误的偶像观念綑绑极深呢!
请尽快去除吧!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5月16日 22:32
天路客弟兄两篇回应都很好!已经抓住正确观念了!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5月16日 22:34
谢谢两位的教导,发问出来,那就是我的固有观念,你们回答,就帮助我发现我想不到、看不见的地方,你们已经习惯了“唯独圣经”的归正观念,敏锐地看见我的偏差,我听到后,并切实去行便是自己得益。
没有发问出来,或没有看见其他人发问出来,我也就没有把握到搅通一些错误观念的机会,这是我仍然勇于发问的动机。
归正的路于我仍漫长,是一个从少年时代不断建构著偏差信仰观念跑到中年光境的人,所积压的错误是非常多了,就不容易处理!
可我没有对自己失望!请也不要对我失望!
我不会放弃走归正路!纵然要流泪、要痛。。。
这一次议题和发问,你们的回答,我铭记在心、认真反复思想。。。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5月16日 23:37
Phoebe姊妹:
关于[对性过度敏感]可使用的经文有以下:
哥林多前书7:1-7
7:1 论到你们信上所题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
7:2 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7:3 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7:4 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7:5 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
7:6 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
7:7 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 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林前7:1-7 经文的意思很清楚了,夫妻当有正常的性生活,
除非双方都天生比较冷感,性需要不大;
若非如此,冷感的一方应该迁就有需要的一方;不应该抑制有正常需要的一方;
在此强调一下:不应该抑制[正常]的性需要;[不正常]的性需求,要祷告和看医生.
婚姻生活中,性生活真的是核心环节,其次就是经济;
性生活必需要处理好,性生活顺畅,其他问题一切都好辨,
性生活美满,婚姻美满
性生活不协调,肯定离婚.
====================================================
关于[异教偶像与战利品]可使用的经文有以下,
就是[万神之神]的概念,意思就是我们的主耶和华是惟一真神,没有能与他相比的;
把异教偶像当战利品,只要能够清楚显示[万神之神]的概念就可以:
申命记10:17
10:17 因为耶和华你们的 神,祂是万神之神、万主之主,至大的 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贿赂。
诗篇136
136:1 你们要称谢耶和华,因他本为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2 你们要称谢万神之 神,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3 你们要称谢万主之主,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4 称谢那独行大奇事的,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5 称谢那用智慧造天的,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6 称谢那铺地在水以上的,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7 称谢那造成大光的,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8 他造日头管白昼,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9 他造月亮星宿管黑夜,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10 称谢那击杀埃及人之长子的,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11 他领以色列人从他们中间出来,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12 他施展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13 称谢那分裂红海的,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14 他领以色列从其中经过,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15 却把法老和他的军兵推翻在红海里,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16 称谢那引导自己的民行走旷野的,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17 称谢那击杀大君王的,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18 他杀戮有名的君王,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19 就是杀戮亚摩利王西宏,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20 又杀巴珊王噩,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21 他将他们的地赐他的百姓为业,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22 就是赐他的仆人以色列为业,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23 他顾念我们在卑微的地步,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24 他救拔我们脱离敌人,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25 他赐粮食给凡有血气的,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136:26 你们要称谢天上的 神,因他的慈爱永远长久!
但以理书2:46-48
2:46 当时,尼布甲尼撒王俯伏在地,向但以理下拜,并且吩咐人给他奉上供物和香品。
2:47 王对但以理说:“你既能显明这奥祕的事,你们的 神诚然是万神之神、万王之主,又是显明奥祕事的。”
2:48 于是王高抬但以理,赏赐他许多上等礼物,派他管理巴比伦全省,又立他为总理,掌管巴比伦的一切哲士。
Posted by 野牛之角 at 2012年05月17日 03:43
野牛之角弟兄引用经文清楚解释,是非常宝贵的补充,谢谢!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5月17日 12:37
“偶像”一般定义为“崇拜的对像”
这,我想对大多数人应该是没问题。
容许我分享一点年少时的回忆,希望版主不介意~
有一次,老爸从南非带回两个木制实心的黑人头
雕工精细、栩栩如生、表情逗趣,让人爱不释手 (虽然很沉重 )
不料摆在客厅没两天,被老妈发现,脸色大变,命老爸拿去扔掉
“齁 ~ 这是艺术品,怎会是… ”
“就是啊,这哪儿是偶像,我们又不拜它”
“不行! 家里就是不许有这种东西! 扔 !”
曾经,一组边缘绣有双龙的床蓆被老爸拎回来
老妈见龙惊呼,剪刀立刻滑过蓆边…咖喳..几下
…双龙被“休”了,蓆面?…还能用吗 ?
当时,我们都没话说~与龙同床的感觉总还是不好。
可那对非常非常unique的黑人头…嘿~那可是远远远的~远渡重洋来的艺术品耶 !
抗议没用…从此就不知去向。
老妈很无知 ? 真的 ! 这样做有没有对错 ? 不知道 !
但我看到的是:母亲对其信仰的绝对以及对 神忠心的‘态度’。
我想说的是,弟兄重理性、知识;姐妹重直觉、经验
而,这或许是神当初在造男造女时,为著特殊目地给予不同的特性吧 。
以上给 Phoebe 姐妹^^
Posted by Earline at 2012年05月17日 15:00
与大家分享一个小影片(Wretched系列)
里面提到基督徒对性"过度敏感"的原因
很多时候可能是因为会受到世界对性价值观的影响
或是自我心中的一些堕落亦或是一些可耻的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k2Ux-HXhr4&feature=g-all-u
Posted by Stephen at 2012年05月17日 15:07
综合回应一下。
1.性生活不协调,肯定离婚.
答:
野牛之角弟兄分享得很棒,经文引用很好,
但关于这一点‘性生活不协调,肯定离婚’,我必须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非基督徒而言,性生活不协调,确实是造成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于基督徒而言,性生活不协调,确实也依然是个重要的婚姻问题,
但是,这‘绝不能’成为基督徒合圣经离婚的条件。
基督徒要合圣经离婚,只有两种情形:
1.配偶淫乱
2.不信者要离去
其他都不能成为离婚的条件。
基督徒必须坚守婚姻到底,不论婚姻里出现任何问题(除了上述两种合圣经的以外),基督徒只能努力再努力。
有个很极端的情形,园地曾写过文章详细讲解,有兴趣的弟兄姊妹可以自行阅读参考:
无性婚姻自始无效?大纲
2.弟兄重理性、知识;姐妹重直觉、经验
答:
Earline姊妹分享得很棒。
不过,对‘弟兄重理性、知识;姐妹重直觉、经验’这句话,我必须做更清楚的说明。
上帝造男造女,而不是全男全女,并且男女有别,这是上帝美好的旨意与创造。
在未来的新天新地,不再有婚姻,性别也丧失意义,如天上的天使一样。
但当我们依然活在这有罪的人世间时,教会同时有男有女,这是上帝美好的恩典。
但是,我们要非常小心,
一方面我们要看重男女的差异与恩赐的不同,好好善用彼此的恩赐,并彼此尊重;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注意不是每件事都能二者先后顺序相同、平等看待、等量齐观。
这不是说我们要贬低姊妹的地位,而是要非常注意圣经里对‘弟兄当头’、‘男人当头’、‘丈夫当头’重要性的看重。
全本圣经六十六卷,没有任何一卷是交由姊妹写下的。
即使是最温柔的爱的使徒,开口闭口讲爱的约翰,依然是弟兄,而不是姊妹。
上帝交代要把以撒献出来,是交代亚伯拉罕,由亚伯拉罕执行,而不是交代撒拉,否则,打死我都很难相信撒拉下得了手,甚至可能连带以撒走出家门的这个第一步都执行不了。
事实上,正因为姊妹重直觉、经验、感情、、、,所以面对一些重要的教义、对错、决策、、时,弟兄会比姊妹更适宜。
当然,假使没有好的弟兄,姊妹依然可以当头,正如旧约士师记时代的底波拉一样。(参士师记第四章)
但是,假使有好的弟兄,我们要尽量遵守圣经‘弟兄当头’的规定。
其实,‘弟兄当头’的规定,某种角度来说,是一种上帝对姊妹的恩典。
正因为弟兄重理性,姊妹重感性,
而掺杂很重的感情时,会使教义、对错、、、的判断严重被混乱,
所以,这种重责大任,上帝尽量不交给姊妹来承担,而交给弟兄来承担。
以实际教会生活来讲,单单谁是谁的好朋友这种感情成分,就会让教会惩戒、教会教义坚持、教会对错判断,通通都濒临崩溃。
有多少姊妹面临自己的好朋友被教会惩戒时,做得出决定、动得了手的?
然而,弟兄当头,一方面来说,这是权柄;但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是责任与更重的审判。
‘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3:1)
教会里,很多弟兄喜欢当头,但却从来或很少记得圣经这句严厉的警告。
结果,越当头,只是让自己审判更重而已。
因此,弟兄虽然要当头,但是,一定要时时戒慎恐惧,深知自己要对上帝交帐,要面临上帝更重的审判,谨慎执行当头的权柄才行。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5月17日 17:03
各位弟兄姐妹让我学到很多,也让我知道自己以前的想法还很不成熟
归正的路上我仍是走的跌跌撞撞的,就连走歪了也不自知
真的每发现自己的一些问题,就觉得通往天国的路越来越狭窄了
我希望自己能够战胜老我,让我的灵命变的更加稳固
可能我的发言有不对的地方所以被删掉了。也对小小羊弟兄很抱歉,以后如果有发言不适当的地方请告知我好让我可以改正,谢谢~
Posted by Rain at 2012年05月17日 22:21
小小羊您好,
有人曾于到访我的住所时, 看到有Hello Kitty的相框, 表示我的家居可能做个洁净会好一些, (建议我撤掉Hello kitty); 当时我养了一只猫, 那位姊妹又说"猫是埃及的xxxx, 所以其实是不好的…".
当时我信主不久, 对真理的认识不深, 只是觉得太奇怪了, 怎么听来比我信主以前还迷信?! 当时未直接回应. 目前, 我还在找机会跟她说, 她的自以为平安, 其实是在教会牧者的引导下有了偏差, 实则是很不平安的. (很遗憾的是, 在所属教会中, 有此偏差想法的人是极多的, 因为大家深信牧者的教导, 并非常"顺服"…)
想请问您, 那位姊妹提出 : [水晶因有特殊的磁场, 容易吸引不好的灵体.] 是否可对应您此篇文章中 : [偶像周边,可不表示就没邪灵聚集。] 如是, 是否可这么说 : 水晶就等同偶像了?
如不是上述说法, 的确在异教徒的"风水摆设"常可见水晶, 基督徒"为避嫌"不宜配戴水晶饰品?! (这也是所属教会的引导)但是, 水晶也是上帝所造, 如果只是因为异教徒大量使用, 基督徒就不宜, 就好似那位姊妹所称因为在日本, Hello Kitty是被膜拜的, 是偶像, 所以我们要弃绝一样如此无稽. 人家拜什么, 基督徒就得弃绝什么?!
当然, 我不会特意去戴一串佛珠, 只是因为觉得它美, 也自知自己除了上帝, 没有其他的神, 而去绊倒人. 水晶似乎已被一些商人宣传有奇妙的力量, 也有了同等佛珠的意涵了.
请问对于水晶, 是属相对领域吗? 还是如同瑜伽, 气功那般隐含异教呢?
祝平安
Posted by 有感而发 at 2012年05月19日 12:55
给有感而发弟兄 / 姊妹
我稍微google一下关于水晶的事情,也在张逸萍博士的《中国基督徒需要批判心理学》网站搜寻过,有些资料可以介绍一下
我在wiki找到关于水晶的介绍
网址:http://zh.wikipedia.org/zh-hk/%E6%B0%B4%E6%99%B6
张博士一篇文章提到
(三)水晶和新纪元运动有什么关系?
水晶本为西方灵媒常用的工具,八十年代后期,新纪元圈子也产生了一股水晶热,新纪元人士认为水晶可以治疗百病,激发才能、消除恶运、改善各种人际关系,用途数之不尽。水晶还有更明显属于邪术的用途,如帮助冥想,开启窍门,更可以帮助灵魂出窍,接触各种样的灵界个体。基督徒如果纯粹因为水晶的美丽而用为饰物,是无可厚非的事,因为水晶本身是中性的;但是如果将水晶视为导至能力的宝石,魔鬼可以利用这样的心态。
来源网址:http://www.chinesechristiandiscernment.net/NAM/Nam6.htm
就我的认识来说,多数提及水晶跟磁场有关系的,大多是风水学、星座运程之类,教导人要佩带什么颜色的水晶,然后跟什么五行相冲之类的
我觉得那位姊妹提出的论点也有怪怪的地方
[水晶因有特殊的磁场, 容易吸引不好的灵体.]
举个栗子
古人认为月蚀是天狗吃月
或者
打雷是雷公在天上击鼓之类的
现在,我们都知道月蚀不是因为天狗,打雷也不是因为雷公
话说回来,所以有灵体聚集不一定是因为有某些特殊磁场吧
一个人若果不撇下民间信仰的谬误,将这些谬误掺进基督信仰内,然后以基督之名传述异教观念、信仰,实在可怕
若能分别清楚,或许心里对他们已经有个底,知道他们所说的话与圣经所教导的观念符合不符合
我自己的做法则是,当听到有一些“立论”出现的时候,我会比较谨慎的去了解这些立论的来源,更会用圣经来检验
愿上帝帮助我们
Posted by 小七 at 2012年05月19日 14:32
关于水晶
1.水晶不是偶像
所以,不能轻易就把水晶和偶像划上等号。
2.很多水晶物品和异教关系非常密切
特别是那些宣传能量、磁场之类的。
3.从水晶物品的‘广告’、‘产品型态’以及‘销售地点’,我们通常可以有很好的分辨。
举例而言,
Swarovski的水晶制品,会有人认为和异教有关吗?http://asia.swarovski.com/taiwan/
然后,这类宣称磁场能量的水晶制品与与销售地点,我们可以认为和异教无关吗?http://www.stone-club.com.tw/
同样是‘项链’和‘手炼’,艺术型态的水晶制品,和宣称磁场能量的水晶制品,风格有很大的差异性的哦!
通常,那些宣传能量、磁场的水晶手炼,制作外貌常常会很像佛珠型态哦!
4.基督徒不宜使用那些宣称能量、磁场的水晶制品,也不宜去那种销售地点购买。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5月19日 18:40
感谢小七与小小羊弟兄! 已明白了. 清楚有悟性的信–真理才能让人得享真正的自由与平安哪!
Posted by 有感而发 at 2012年05月19日 22:35
您好:您在上面有提到如下句字:
因为,除非我们自己‘开了门’(如:去玩碟仙、塔罗牌、算命、瑜珈、气功、、、),
否则的话,邪灵是进不来的。
请问,
我现在正在练桥式的瑜珈,是为了治疗并复健背肌肉群,
也会引来邪灵?
谢谢您。
Posted by 路过 at 2012年05月20日 23:03
我现在正在练桥式的瑜珈,是为了治疗并复健背肌肉群,也会引来邪灵?
答:
没有其他运动可做?
没有其他复健方法可行?
一定要使用危险的东西不可?
发问:基督徒可以学气功、太极、瑜珈吗?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5月20日 23:50
您好:
我做的动作是我的复健科医师教我,而且不时在报上的美容版上看到此种动作的介绍,只是后来查书才知道,它竟被归类为瑜珈的动作,
看到桥式的动作有这么多人介绍,而且做了之后的确对腰痛有改善,才继续做下去,医院的复健当然不敢偏癈。
其实生活上有很多动作都被归类为瑜珈,例如把手掌往后扳、伸懒腰等等,尤其像伸懒腰,的确会令人有几秒的放松无意识。
您的连结中有文章提到“新时代”的“宇宙能量”,以前有人大力邀约,好险我没深入接触,更没有运用里面的流程,
老实告诉你,大力推荐我运用“新时代”的流程的那位朋友,看到他本人,再与你的连结中文章结合判断,正巧应验了你连结文章的描述;
在前月余,他因为一件“很正面”的消息(跟新时代完全无关)上报,但网友大半酸他之际,甚至连认识他的人亦在酸他,只有我帮他说话而己,虽然我早在几个月前,就因为另外的事,没再跟他联络,并打算与之绝交。
(虽然他有上报的经历,不过请别对他的身分、事迹再猜测了)
Posted by 路过 at 2012年05月21日 10:43
我也有在练桥式这个动作来复健lower back
但我只做这个单一动作
我以前练过瑜珈跟太极拳
这两种运动都是必须整套动作并且每天练
而且意念要很专注得放在气的流通上
才会慢慢得让"气打开跟宇宙互通"
如果单一动作并且没有交鬼的意念
我倒觉得还好
知道桥式是瑜珈动作就会让人警觉
并且目的是为了复健
小小羊弟兄
很可惜目前对于lower back的复健动作
的确桥式最简单易做的
其他动作必须借助健身房的器材
但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个资源
所以复健师才会教授桥式
若是单一动作且又有警觉的心 没有要交鬼的意念
我觉得是可以做的
Posted by 花莲学子 at 2012年05月21日 11:36
我本身是校队选手,以前没接触过瑜珈之类的几年前信主后,开始知道练瑜珈会交鬼的危险,,但运动员需要大量伸展,却不知道那些动作跟瑜珈有关?要如何去分辨?如果瑜珈随着时间演进把大量伸展包含进来,那这些动作就要被一一禁止吗?
Posted by 勇 at 2012年05月21日 12:17
其实瑜珈大多数动作都很难
一般的伸展动作跟瑜珈动作重叠性没有那么高
一般比较会用到的伸展动作是桥式 猫式
其他像拜月式 山式 投地式…基本上根本不会做到
而且瑜珈的动作是要一整套不间断做完 搭配动作之间不停的将意念专注在裙伸得呼吸 气的运作流动上
一般的伸展拉筋跟瑜珈差别很大
重要的是要对瑜珈的异教性有很大的警觉
不要认为瑜珈只是运动而已 没有交鬼能力
瑜珈是可以拿来交鬼的!
太极拳也一样喔!
Posted by 花莲学子 at 2012年05月21日 16:26
关于水晶:
施华洛世奇是人工水晶。人工水晶一般不会有人认为与异教有关,不但用于装饰,在电子工业、光学仪器等方面也有广泛应用。因此基督徒购买和使用人工水晶应该是没问题的。
而天然水晶经常和风水、磁场、能量扯上关系,制品形状也的确比较像异教物品,比如佛珠、风水洞、占卜用的球等等(从原产地开采出来,第一道工序基本就是加工成那样的形状)。我认为基督徒使用那些形状的装饰品是不适宜的,即使仅仅为了美观。但如果没有那些容易被人误认为异教物品的形状,比如散珠用银链和银钩穿成耳环和吊坠,虽然和佛珠手链使用的材料相同,我认为还是可以佩戴的。
另外我想请教各位兄姊:
某人信主前以买卖水晶为生,其中多有与异教有关的商品。信主后不再买卖那些与异教有关的商品,但尚有一些库存;卖、送都不合适;要扔掉又觉得很可惜,毕竟还值一些钱;只好堆在角落里。请问那些商品的处理方法,是不是只有扔掉一途呢?
Posted by Dottie at 2012年05月22日 18:42
既然与异教有关,我以为扔掉是唯一的处理方法。跟随主耶稣基督是不可能不付代价的。
使徒行传十九章
17 凡住在以弗所的、无论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都知道这事、也都惧怕、主耶稣的名从此就尊大了。
18 那已经信的、多有人来承认诉说自己所行的事。
19 平素行邪术的、也有许多人把书拿来、堆积在众人面前焚烧.他们算计书价、便知道共合五万块钱。
20 主的道大大兴旺而且得胜、就是这样。
至于是否要立刻扔掉 ,我以为凡事要按信心而行,若这人的信心是软弱,就不要勉强他,暂且留这些货物在仓里,待后处理。当他信心强壮时,甚至可以公开“在众人面前焚烧”,这也会是一件美事。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05月22日 20:00
非常感谢mark的解答。
经过你的提示,我倒是想到一个方法。那些异教制品体积较大,可以当众把它们切碎,磨成体积较小的零件,再制作成没有异教色彩的商品。这样既做了见证,又能减小经济损失。
Posted by Dottie at 2012年05月22日 20:57
我自己在4年以前曾经上了一年瑜珈,确实瑜珈的某些动作对身体真的有帮助,原因就在于它会带动到一般人根本不会去用到的肌肉群,偏偏老了出状况的也都是那些肌肉,所以现代医学会去把一些动作拿来用,不过随着课程的深入真的也会开始出现某些"感觉"(题外话:跟按手要我倒地的感觉一模一样)但我后来去上一些现代舞跟芭蕾,之前一小时的暖身拉筋效果也一样好,深层的拉筋绝对不输给瑜珈甚至更多(如果老师是舞蹈艺术学院出身可以拜托老师上难一点),运动量也更充实,在运动器材行也有弹力绳与弹力球可购买,大型书局也有提供深层复健、拉筋的运动教学书,给各位想要运动但又不想陷入信仰疑虑的弟兄姊妹另外一种管道
至于Mark的问题
就像Dottie所分享的一样
我自己平常在印章店打工
老板也是把某些不用的石头、水晶商品再磨成圆柱状等等
这样损失就减少了
Posted by 小太阳 at 2012年05月26日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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