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1.家裡可以擺雕像工藝品嗎?除偶像之必要?
問題:
1. 家裡可以擺雕像工藝品嗎?
2. 除偶像之必要?
(隱私部分全去除)
答:
一、雕像工藝品部分
我先講一個東西好了。
當初天主教勢力宏大時,他們派出宣教士到世界各地去傳教。
然後,會將當地優秀的偶像帶回教廷,或是放在博物館,甚至拿來教堂當建築物的一部分。
理由是:我們的上帝征服了異教,這是戰利品展示。
我不是說人人都要抱持這種態度,但天主教這種觀念是值得喝采的。
現今許多基督徒受到靈恩運動影響,反而變得越來越迷信、越來越怕鬼,這不是正確的態度。
各種雕像裡面沒有鬼在其中,全部都不用怕。
請參閱:
『不可摸偶像與邪靈之人,以免被邪靈入侵?那基督徒醫師可以幫法師看病嗎? 』
至於心中覺得怪怪的,我要講一個觀念:
信主之後,我們重生得救了。
但是,因為肉體仍在,所以我們依然會受肉體影響。
有時,會『過度敏感』;有時,會『不夠敏感』。
但不管是過度或不足,都要靠著聖靈的力量,回歸真理。
我曾講過一個觀念:
有些姊妹對性過度罪惡感,結果變成和丈夫行房也非常排斥,這就不好,也不能尊重她個人的選擇,反而她必須不斷努力靠聖靈的力量,去除這種錯誤的過度敏感。
類似的,假使對這些雕像工藝品『過度敏感』,這不是犯罪,但可以學習去除這種過度敏感。
當然,假使不管如何學習,依然覺得看到就很不舒服,那麼,就要和先生商量,
看用什麼辦法拿掉就是。如:賣掉、送人、放貯藏室、、、反正眼不見為淨。
我個人不怕廟,遇見一些大廟,我反而都會進去觀察,看看他們在幹什麼。
可是我妻子就很怕廟,但不是怕鬼,而是很怕那種香的味道和廟的氣氛,會覺得很可怕。
對此,我也會尊重,不會勉強她和我一起進廟裡去看。
二、除偶像
去除偶像是正確的,這和上面講的雕像工藝品是不一樣的。
當然,假使有人信主之後,勇氣大到不在乎偶像,所以不去除,那也沒關係。
只是,因為這些偶像都不具有什麼藝術價值,信主之後擺在家裡,實在也佔空間,
沒什麼意義,所以一般而言,都會進行除偶像。
偶像本身,沒有邪靈附身在其中。
但是,偶像周邊,可不表示就沒邪靈聚集。
身為基督徒,我們不用怕邪靈,
因為,除非我們自己『開了門』(如:去玩碟仙、塔羅牌、算命、瑜珈、氣功、、、),
否則的話,邪靈是進不來的。
上帝會保護我們,邪靈反而很怕基督徒,不是基督徒反過來要怕邪靈。
即使面對鬼附的人,邪靈頂多趕不出去而已,牠們不能攻擊我們,也不能附身到我們身上。
所以,除偶像前,觀念要正確。
另外,就是態度要嚴肅,不要抱持隨便或嘻嘻哈哈的心態即可。
其他的,牧師他們會處理。
可以感謝上帝的恩典與拯救,也祈求上帝繼續施恩並保護,潔淨家裡,照顧全家。
小小羊
今天剛巧聽到一個牧師的分享,不知大家覺得怎麼樣?
這位牧師在偏鄉(是最難傳福音的硬土)苦心牧養一個小教會,
不定期在教會庭院"辦桌"請社區民眾,藉此機會關懷、傳福音…
為了節省經費,不可能找專業辦桌,所以掌廚的找附近的小館子,桌子不夠怎麼辦?
牧師笑笑說:跟廟借!事先禱告一下就好了。
事實上,這位外來的牧師才剛成功打入一個當地家庭做家庭禮拜,而該家庭是…賣金紙的!做禮拜時,是在金紙、香爐及一個個偶像環伺之下…
我懷疑,如果是靈恩派的牧師,是否有這樣的guts?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2年05月16日 21:07
讀這一篇時的疑問挺多!請小小羊弟兄務要忍耐指教!
第一:
「會將當地優秀的偶像帶回教廷,或是放在博物館,甚至拿來教堂當建築物的一部分。
理由是:我們的上帝征服了異教,這是戰利品展示。
我不是說人人都要抱持這種態度,但天主教這種觀念是值得喝采的。」
我對天主教認識不深入,是第一次聽到在傳教過程中他們有這種對偶像的處理,不錯,他們這做法如版主所言──我不是說人人都要抱持這種態度,
但版主表示能為這做法喝采時,我嚇了一跳!(也許我這種回應也嚇版主一跳?)為什麼呢?
展示偶像作戰利品,我想,異教徒的確極受羞辱,絕不好受!基督徒喝采,他們要更憤怒了!在這種情緒中能激發他們認識偶像不可靠,快來投靠真神?!還是他們那愚昧的心更剛硬了,更仇視基督信仰?為他們已經在可憐、錯誤光境中的信仰,我不忍心喝采。
而且,天主教放偶像在博物館,甚至拿來教堂當建築物的一部分,這似乎是幫忙把偶像外顯出來讓許多人看見,當然包括不明白原來意思而信心軟弱的基督徒,他們就以為在上帝之外,仍可接納偶像,既然天主教建築物中也有偶像,他們內心當然可以容納其他偶像,像南美洲的天主教信仰,便是混亂不堪、夾雜了當地的精靈崇拜!
天主教的傳教過程中,若一方面能把偶像當作戰利品來展示;一方面又容許信徒繼續敬拜偶像,那真是太矛盾了!
第二:
「有些姊妹對性過度罪惡感,結果變成和丈夫行房也非常排斥,這就不好,也不能尊重她個人的選擇,反而她必須不斷努力靠聖靈的力量,去除這種錯誤的過度敏感。」
這個是限制級的比喻,有一句說「也不能尊重她個人的選擇,反而她必須不斷努力靠聖靈的力量。。。」
我同意第二句,但不同意第一句的字眼耶?!
根據(彼前3:7)『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情理原文作知識〕因他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他.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
我就想,作丈夫的真是要先尊重妻子在某一時刻因軟弱而有的選擇,不可強硬,要忍耐禱告及以真理來教導妻子,直到她靠聖靈的力量除去「對性過度罪惡感」。
第三:
「看用什麼辦法拿掉就是。如:賣掉、送人、放貯藏室、、、反正眼不見為淨。」當中3個提議做法我也不同意耶!
自己沒有鬼的觀念,但仍覺得要「眼不見為淨」,乾脆就打碎它、丟掉它吧!日本海潚那天,電視畫面上那甚麼東西都被毀滅一刻,我跟孩子們說:看!地上甚麼東西都會過去的,不需要珍藏或擁有太多!
那些買到偶像、收到偶像作禮物的朋友能有真理知識不被它困著嗎?放貯藏室太久給哪位家人發現時,他有真理智識來看待它嗎?
這些疑問都是認真盼望聽到解答,恐怕自己有不禮貌的語氣,請版主放心一貫嚴厲教導提醒可以了。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5月16日 21:46
看看我的解讀對不對喔~
1.「會將當地優秀的偶像帶回教廷,或是放在博物館,甚至拿來教堂當建築物的一部分。
聖馬可大教堂是其中之一嗎?如果在那裡看到異教偶像,我只會當做藝術品看,而不會多想其他耶。
2.理由是:我們的上帝征服了異教,這是戰利品展示。
我不是說人人都要抱持這種態度,但天主教這種觀念是值得喝采的。」
態度--指的是展示戰利品的做法,炫耀的態度。
觀念--不忌諱是異教偶像,只當藝術品看待。
小小羊說的,我完全認同啊!
事實上,前不久,還曾去參觀一個金屬線狀塑形展,創作題材清一色是佛像,但是美到極點、巧到令人稱奇,令人讚嘆!
3.我就想,作丈夫的真是要先尊重妻子在某一時刻因軟弱而有的選擇,不可強硬,要忍耐禱告及以真理來教導妻子,直到她靠聖靈的力量除去「對性過度罪惡感」。
如果你是完全尊重妻子的選擇,就不必為此忍耐禱告啦!要尊重嘛!
4.乾脆就打碎它、丟掉它吧!
若是金銀銅鐵,要怎麼樣才能夠這樣處理呢?
又若是藝術性極高的作品,有需要這樣處理嗎?
會不會人家也會認為你基督徒這麼沒水準、沒文化?
會不會也會讓你很關心的異教徒"的確極受羞辱,絕不好受!"?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2年05月16日 22:27
1.異教偶像與戰利品
答:
『於是大衛聚集眾軍,往拉巴去攻城,就取了這城,
奪了亞捫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王:或譯瑪勒堪;瑪勒堪就是米勒公,又名摩洛,亞捫族之神名),其上的金子重一他連得,又嵌著寶石。人將這冠冕戴在大衛頭上。』(撒下12:29-30)
請不要把信心軟弱的人的看法,當成判斷正確與否的標準!
否則保羅面對信心軟弱的人要求基督徒也必須行割禮,他也該閉嘴,不用堅持不需行割禮。
並且,保羅也該尊重彼得一夥人的信心軟弱,豈能公開責備?
請不要把基督教當成『愛心』,然後去除其他一切『相關觀念』的宗教。
另外,我講天主教這種戰利品觀念,意思難道不夠清楚?
我的重點很簡單:偶像沒什麼可怕的!
請不需扯太遠,否則扯不完了。
2.對性過度敏感,甚至排斥夫妻間的性行為
答:
你搞錯了!而且誤用聖經了!
妻子有這種問題來尋求協助時,妻子是不能拿丈夫要尊重我的經文來要丈夫遵守的。
丈夫有這種問題來尋求協助時,丈夫是不能拿妻子必須順服我的經文要妻子遵守的。
你根本就搞錯經文使用的對象問題。
另外,請不要一直有一種觀念:
體諒軟弱者。
這種觀念不能無限放大!
否則,一切錯誤都不需要講、不需要糾正、不需要責備、不需要鞭打。
軟弱的人,自己要知道自己是錯誤的一方,要努力靠主堅強起來、要拼命改正錯誤,而不是反過來要求別人要體諒我的軟弱。
今天這種觀念的盛行,也是某種造成教會敗壞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不是說丈夫必須強迫軟弱的妻子一定要行房,請不誤解。
但是,請先搞清楚,有這種觀念的妻子,是錯誤觀念、甚至是犯罪!
輔導者一定要對妻子講清楚!
先知道自己是錯誤的一方,知道正確觀念是什麼,然後再來考慮做法問題,
不要倒過來,先考慮做法,然後迴避對錯問題。
別人有義務原諒我?
3.仍覺得要「眼不見為淨」,乾脆就打碎它、丟掉它吧
答:
看不見我文章裡一句話嗎?
「那麼,就要和先生商量,看用什麼辦法拿掉就是」
發問者是誰?
是妻子啦!
妻子有權柄自行決定如何處理嗎?
你可知道,那雕像藝術品,是丈夫堅持留下來的?
另外,你家中一切暫時不需要的東西,你都確定丟棄?
「看!地上甚麼東西都會過去的,不需要珍藏或擁有太多!」你是這樣處理家中一切物品?真的表裡一致來執行?
另外,誰告訴你這雕像藝術品就是偶像?
你拼命把雕像藝術品當偶像,這樣對嗎?
唐崇榮牧師講過一個笑話:
龍就是魔鬼?
所以,身上刺青的黑道份子,後來信主了,他就必須把身上的龍徹底去除?否則即使信主,依然是屬魔鬼?還是身上依然有鬼?
古老年代的龍銀,我們也該丟棄?
我還可以補上:韓國信徒都該燒國旗!
因為他們國旗是異教的太極圖樣。
「不丹的國旗是龍、柬埔寨的國旗是神廟、印度的國旗是法輪、日本的國旗拜太陽、 沙烏地阿拉伯的國旗拜阿拉和穆罕默德、韓國的國旗拜陰陽五行、泰國的國徽是印度教半神半鳥的偶像、、、。
所以,這些國家都該被上帝刑罰,國內的基督徒都該要求改國旗改國徽,否則會被上帝咒詛,成為海地第二?
拜託!基督教回到中世紀黑暗迷信時代了啊?
馬丁路得、加爾文先聖先賢的改教運動,去除迷信,回歸真理,都被忘記了啊?」
姊妹啊!你被錯誤的偶像觀念綑綁極深呢!
請盡快去除吧!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5月16日 22:32
天路客弟兄兩篇回應都很好!已經抓住正確觀念了!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5月16日 22:34
謝謝兩位的教導,發問出來,那就是我的固有觀念,你們回答,就幫助我發現我想不到、看不見的地方,你們已經習慣了「唯獨聖經」的歸正觀念,敏銳地看見我的偏差,我聽到後,並切實去行便是自己得益。
沒有發問出來,或沒有看見其他人發問出來,我也就沒有把握到攪通一些錯誤觀念的機會,這是我仍然勇於發問的動機。
歸正的路於我仍漫長,是一個從少年時代不斷建構著偏差信仰觀念跑到中年光境的人,所積壓的錯誤是非常多了,就不容易處理!
可我沒有對自己失望!請也不要對我失望!
我不會放棄走歸正路!縱然要流淚、要痛。。。
這一次議題和發問,你們的回答,我銘記在心、認真反覆思想。。。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5月16日 23:37
Phoebe姊妹:
關於[對性過度敏感]可使用的經文有以下:
哥林多前書7:1-7
7:1 論到你們信上所題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7: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7: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7: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7: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7: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7: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 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林前7:1-7 經文的意思很清楚了,夫妻當有正常的性生活,
除非雙方都天生比較冷感,性需要不大;
若非如此,冷感的一方應該遷就有需要的一方;不應該抑制有正常需要的一方;
在此強調一下:不應該抑制[正常]的性需要;[不正常]的性需求,要禱告和看醫生.
婚姻生活中,性生活真的是核心環節,其次就是經濟;
性生活必需要處理好,性生活順暢,其他問題一切都好辨,
性生活美滿,婚姻美滿
性生活不協調,肯定離婚.
====================================================
關於[異教偶像與戰利品]可使用的經文有以下,
就是[萬神之神]的概念,意思就是我們的主耶和華是惟一真神,沒有能與他相比的;
把異教偶像當戰利品,只要能夠清楚顯示[萬神之神]的概念就可以:
申命記10:17
10:17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 神,祂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 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
詩篇136
136:1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2 你們要稱謝萬神之 神,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3 你們要稱謝萬主之主,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4 稱謝那獨行大奇事的,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5 稱謝那用智慧造天的,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6 稱謝那鋪地在水以上的,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7 稱謝那造成大光的,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8 他造日頭管白晝,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9 他造月亮星宿管黑夜,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10 稱謝那擊殺埃及人之長子的,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11 他領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出來,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12 他施展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13 稱謝那分裂紅海的,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14 他領以色列從其中經過,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15 卻把法老和他的軍兵推翻在紅海裏,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16 稱謝那引導自己的民行走曠野的,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17 稱謝那擊殺大君王的,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18 他殺戮有名的君王,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19 就是殺戮亞摩利王西宏,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20 又殺巴珊王噩,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21 他將他們的地賜他的百姓為業,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22 就是賜他的僕人以色列為業,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23 他顧念我們在卑微的地步,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24 他救拔我們脫離敵人,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25 他賜糧食給凡有血氣的,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136:26 你們要稱謝天上的 神,因他的慈愛永遠長久!
但以理書2:46-48
2:46 當時,尼布甲尼撒王俯伏在地,向但以理下拜,並且吩咐人給他奉上供物和香品。
2:47 王對但以理說:「你既能顯明這奧祕的事,你們的 神誠然是萬神之神、萬王之主,又是顯明奧祕事的。」
2:48 於是王高抬但以理,賞賜他許多上等禮物,派他管理巴比倫全省,又立他為總理,掌管巴比倫的一切哲士。
Posted by 野牛之角 at 2012年05月17日 03:43
野牛之角弟兄引用經文清楚解釋,是非常寶貴的補充,謝謝!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5月17日 12:37
「偶像」一般定義為「崇拜的對像」
這,我想對大多數人應該是沒問題。
容許我分享一點年少時的回憶,希望版主不介意~
有一次,老爸從南非帶回兩個木製實心的黑人頭
雕工精細、栩栩如生、表情逗趣,讓人愛不釋手 (雖然很沉重 )
不料擺在客廳沒兩天,被老媽發現,臉色大變,命老爸拿去扔掉
「齁 ~ 這是藝術品,怎會是… 」
「就是啊,這哪兒是偶像,我們又不拜它」
「不行! 家裡就是不許有這種東西! 扔 !」
曾經,一組邊緣繡有雙龍的床蓆被老爸拎回來
老媽見龍驚呼,剪刀立刻滑過蓆邊…咖喳..幾下
…雙龍被「休」了,蓆面?…還能用嗎 ?
當時,我們都沒話說~與龍同床的感覺總還是不好。
可那對非常非常unique的黑人頭…嘿~那可是遠遠遠的~遠渡重洋來的藝術品耶 !
抗議沒用…從此就不知去向。
老媽很無知 ? 真的 ! 這樣做有沒有對錯 ? 不知道 !
但我看到的是:母親對其信仰的絕對以及對 神忠心的『態度』。
我想說的是,弟兄重理性、知識;姐妹重直覺、經驗
而,這或許是神當初在造男造女時,為著特殊目地給予不同的特性吧 。
以上給 Phoebe 姐妹^^
Posted by Earline at 2012年05月17日 15:00
與大家分享一個小影片(Wretched系列)
裡面提到基督徒對性"過度敏感"的原因
很多時候可能是因為會受到世界對性價值觀的影響
或是自我心中的一些墮落亦或是一些可恥的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k2Ux-HXhr4&feature=g-all-u
Posted by Stephen at 2012年05月17日 15:07
綜合回應一下。
1.性生活不協調,肯定離婚.
答:
野牛之角弟兄分享得很棒,經文引用很好,
但關於這一點『性生活不協調,肯定離婚』,我必須做進一步說明。
對於非基督徒而言,性生活不協調,確實是造成離婚的一個重要原因。
對於基督徒而言,性生活不協調,確實也依然是個重要的婚姻問題,
但是,這『絕不能』成為基督徒合聖經離婚的條件。
基督徒要合聖經離婚,只有兩種情形:
1.配偶淫亂
2.不信者要離去
其他都不能成為離婚的條件。
基督徒必須堅守婚姻到底,不論婚姻裡出現任何問題(除了上述兩種合聖經的以外),基督徒只能努力再努力。
有個很極端的情形,園地曾寫過文章詳細講解,有興趣的弟兄姊妹可以自行閱讀參考:
無性婚姻自始無效?大綱
2.弟兄重理性、知識;姐妹重直覺、經驗
答:
Earline姊妹分享得很棒。
不過,對『弟兄重理性、知識;姐妹重直覺、經驗』這句話,我必須做更清楚的說明。
上帝造男造女,而不是全男全女,並且男女有別,這是上帝美好的旨意與創造。
在未來的新天新地,不再有婚姻,性別也喪失意義,如天上的天使一樣。
但當我們依然活在這有罪的人世間時,教會同時有男有女,這是上帝美好的恩典。
但是,我們要非常小心,
一方面我們要看重男女的差異與恩賜的不同,好好善用彼此的恩賜,並彼此尊重;
但另一方面我們也要注意不是每件事都能二者先後順序相同、平等看待、等量齊觀。
這不是說我們要貶低姊妹的地位,而是要非常注意聖經裡對『弟兄當頭』、『男人當頭』、『丈夫當頭』重要性的看重。
全本聖經六十六卷,沒有任何一卷是交由姊妹寫下的。
即使是最溫柔的愛的使徒,開口閉口講愛的約翰,依然是弟兄,而不是姊妹。
上帝交代要把以撒獻出來,是交代亞伯拉罕,由亞伯拉罕執行,而不是交代撒拉,否則,打死我都很難相信撒拉下得了手,甚至可能連帶以撒走出家門的這個第一步都執行不了。
事實上,正因為姊妹重直覺、經驗、感情、、、,所以面對一些重要的教義、對錯、決策、、時,弟兄會比姊妹更適宜。
當然,假使沒有好的弟兄,姊妹依然可以當頭,正如舊約士師記時代的底波拉一樣。(參士師記第四章)
但是,假使有好的弟兄,我們要盡量遵守聖經『弟兄當頭』的規定。
其實,『弟兄當頭』的規定,某種角度來說,是一種上帝對姊妹的恩典。
正因為弟兄重理性,姊妹重感性,
而摻雜很重的感情時,會使教義、對錯、、、的判斷嚴重被混亂,
所以,這種重責大任,上帝盡量不交給姊妹來承擔,而交給弟兄來承擔。
以實際教會生活來講,單單誰是誰的好朋友這種感情成分,就會讓教會懲戒、教會教義堅持、教會對錯判斷,通通都瀕臨崩潰。
有多少姊妹面臨自己的好朋友被教會懲戒時,做得出決定、動得了手的?
然而,弟兄當頭,一方面來說,這是權柄;但另一方面來說,這也是責任與更重的審判。
『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雅3:1)
教會裡,很多弟兄喜歡當頭,但卻從來或很少記得聖經這句嚴厲的警告。
結果,越當頭,只是讓自己審判更重而已。
因此,弟兄雖然要當頭,但是,一定要時時戒慎恐懼,深知自己要對上帝交帳,要面臨上帝更重的審判,謹慎執行當頭的權柄才行。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5月17日 17:03
各位弟兄姐妹讓我學到很多,也讓我知道自己以前的想法還很不成熟
歸正的路上我仍是走的跌跌撞撞的,就連走歪了也不自知
真的每發現自己的一些問題,就覺得通往天國的路越來越狹窄了
我希望自己能夠戰勝老我,讓我的靈命變的更加穩固
可能我的發言有不對的地方所以被刪掉了。也對小小羊弟兄很抱歉,以後如果有發言不適當的地方請告知我好讓我可以改正,謝謝~
Posted by Rain at 2012年05月17日 22:21
小小羊您好,
有人曾於到訪我的住所時, 看到有Hello Kitty的相框, 表示我的家居可能做個潔淨會好一些, (建議我撤掉Hello kitty); 當時我養了一隻貓, 那位姊妹又說"貓是埃及的xxxx, 所以其實是不好的…".
當時我信主不久, 對真理的認識不深, 只是覺得太奇怪了, 怎麼聽來比我信主以前還迷信?! 當時未直接回應. 目前, 我還在找機會跟她說, 她的自以為平安, 其實是在教會牧者的引導下有了偏差, 實則是很不平安的. (很遺憾的是, 在所屬教會中, 有此偏差想法的人是極多的, 因為大家深信牧者的教導, 並非常"順服"…)
想請問您, 那位姊妹提出 : [水晶因有特殊的磁場, 容易吸引不好的靈體.] 是否可對應您此篇文章中 : [偶像周邊,可不表示就沒邪靈聚集。] 如是, 是否可這麼說 : 水晶就等同偶像了?
如不是上述說法, 的確在異教徒的"風水擺設"常可見水晶, 基督徒"為避嫌"不宜配戴水晶飾品?! (這也是所屬教會的引導)但是, 水晶也是上帝所造, 如果只是因為異教徒大量使用, 基督徒就不宜, 就好似那位姊妹所稱因為在日本, Hello Kitty是被膜拜的, 是偶像, 所以我們要棄絕一樣如此無稽. 人家拜什麼, 基督徒就得棄絕什麼?!
當然, 我不會特意去戴一串佛珠, 只是因為覺得它美, 也自知自己除了上帝, 沒有其他的神, 而去絆倒人. 水晶似乎已被一些商人宣傳有奇妙的力量, 也有了同等佛珠的意涵了.
請問對於水晶, 是屬相對領域嗎? 還是如同瑜伽, 氣功那般隱含異教呢?
祝平安
Posted by 有感而發 at 2012年05月19日 12:55
給有感而發弟兄 / 姊妹
我稍微google一下關於水晶的事情,也在張逸萍博士的《中國基督徒需要批判心理學》網站搜尋過,有些資料可以介紹一下
我在wiki找到關於水晶的介紹
網址:http://zh.wikipedia.org/zh-hk/%E6%B0%B4%E6%99%B6
張博士一篇文章提到
(三)水晶和新紀元運動有什麼關係?
水晶本為西方靈媒常用的工具,八十年代後期,新紀元圈子也產生了一股水晶熱,新紀元人士認為水晶可以治療百病,激發才能、消除惡運、改善各種人際關係,用途數之不盡。水晶還有更明顯屬於邪術的用途,如幫助冥想,開啟竅門,更可以幫助靈魂出竅,接觸各種樣的靈界個體。基督徒如果純粹因為水晶的美麗而用為飾物,是無可厚非的事,因為水晶本身是中性的;但是如果將水晶視為導至能力的寶石,魔鬼可以利用這樣的心態。
來源網址:http://www.chinesechristiandiscernment.net/NAM/Nam6.htm
就我的認識來說,多數提及水晶跟磁場有關係的,大多是風水學、星座運程之類,教導人要佩帶什麼顏色的水晶,然後跟什麼五行相沖之類的
我覺得那位姊妹提出的論點也有怪怪的地方
[水晶因有特殊的磁場, 容易吸引不好的靈體.]
舉個栗子
古人認為月蝕是天狗吃月
或者
打雷是雷公在天上擊鼓之類的
現在,我們都知道月蝕不是因為天狗,打雷也不是因為雷公
話說回來,所以有靈體聚集不一定是因為有某些特殊磁場吧
一個人若果不撇下民間信仰的謬誤,將這些謬誤摻進基督信仰內,然後以基督之名傳述異教觀念、信仰,實在可怕
若能分別清楚,或許心裡對他們已經有個底,知道他們所說的話與聖經所教導的觀念符合不符合
我自己的做法則是,當聽到有一些「立論」出現的時候,我會比較謹慎的去了解這些立論的來源,更會用聖經來檢驗
願上帝幫助我們
Posted by 小七 at 2012年05月19日 14:32
關於水晶
1.水晶不是偶像
所以,不能輕易就把水晶和偶像劃上等號。
2.很多水晶物品和異教關係非常密切
特別是那些宣傳能量、磁場之類的。
3.從水晶物品的『廣告』、『產品型態』以及『銷售地點』,我們通常可以有很好的分辨。
舉例而言,
Swarovski的水晶製品,會有人認為和異教有關嗎?http://asia.swarovski.com/taiwan/
然後,這類宣稱磁場能量的水晶製品與與銷售地點,我們可以認為和異教無關嗎?http://www.stone-club.com.tw/
同樣是『項鍊』和『手鍊』,藝術型態的水晶製品,和宣稱磁場能量的水晶製品,風格有很大的差異性的哦!
通常,那些宣傳能量、磁場的水晶手鍊,製作外貌常常會很像佛珠型態哦!
4.基督徒不宜使用那些宣稱能量、磁場的水晶製品,也不宜去那種銷售地點購買。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5月19日 18:40
感謝小七與小小羊弟兄! 已明白了. 清楚有悟性的信–真理才能讓人得享真正的自由與平安哪!
Posted by 有感而發 at 2012年05月19日 22:35
您好:您在上面有提到如下句字:
因為,除非我們自己『開了門』(如:去玩碟仙、塔羅牌、算命、瑜珈、氣功、、、),
否則的話,邪靈是進不來的。
請問,
我現在正在練橋式的瑜珈,是為了治療並復健背肌肉群,
也會引來邪靈?
謝謝您。
Posted by 路過 at 2012年05月20日 23:03
我現在正在練橋式的瑜珈,是為了治療並復健背肌肉群,也會引來邪靈?
答:
沒有其他運動可做?
沒有其他復健方法可行?
一定要使用危險的東西不可?
發問:基督徒可以學氣功、太極、瑜珈嗎?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5月20日 23:50
您好:
我做的動作是我的復健科醫師教我,而且不時在報上的美容版上看到此種動作的介紹,只是後來查書才知道,它竟被歸類為瑜珈的動作,
看到橋式的動作有這麼多人介紹,而且做了之後的確對腰痛有改善,才繼續做下去,醫院的復健當然不敢偏癈。
其實生活上有很多動作都被歸類為瑜珈,例如把手掌往後扳、伸懶腰等等,尤其像伸懶腰,的確會令人有幾秒的放鬆無意識。
您的連結中有文章提到「新時代」的「宇宙能量」,以前有人大力邀約,好險我沒深入接觸,更沒有運用裡面的流程,
老實告訴你,大力推薦我運用「新時代」的流程的那位朋友,看到他本人,再與你的連結中文章結合判斷,正巧應驗了你連結文章的描述;
在前月餘,他因為一件「很正面」的消息(跟新時代完全無關)上報,但網友大半酸他之際,甚至連認識他的人亦在酸他,只有我幫他說話而己,雖然我早在幾個月前,就因為另外的事,沒再跟他聯絡,並打算與之絕交。
(雖然他有上報的經歷,不過請別對他的身分、事跡再猜測了)
Posted by 路過 at 2012年05月21日 10:43
我也有在練橋式這個動作來復健lower back
但我只做這個單一動作
我以前練過瑜珈跟太極拳
這兩種運動都是必須整套動作並且每天練
而且意念要很專注得放在氣的流通上
才會慢慢得讓"氣打開跟宇宙互通"
如果單一動作並且沒有交鬼的意念
我倒覺得還好
知道橋式是瑜珈動作就會讓人警覺
並且目的是為了復健
小小羊弟兄
很可惜目前對於lower back的復健動作
的確橋式最簡單易做的
其他動作必須借助健身房的器材
但不是每個人都有那個資源
所以復健師才會教授橋式
若是單一動作且又有警覺的心 沒有要交鬼的意念
我覺得是可以做的
Posted by 花蓮學子 at 2012年05月21日 11:36
我本身是校隊選手,以前沒接觸過瑜珈之類的幾年前信主後,開始知道練瑜珈會交鬼的危險,,但運動員需要大量伸展,卻不知道那些動作跟瑜珈有關?要如何去分辨?如果瑜珈隨著時間演進把大量伸展包含進來,那這些動作就要被一一禁止嗎?
Posted by 勇 at 2012年05月21日 12:17
其實瑜珈大多數動作都很難
一般的伸展動作跟瑜珈動作重疊性沒有那麼高
一般比較會用到的伸展動作是橋式 貓式
其他像拜月式 山式 投地式…基本上根本不會做到
而且瑜珈的動作是要一整套不間斷做完 搭配動作之間不停的將意念專注在裙伸得呼吸 氣的運作流動上
一般的伸展拉筋跟瑜珈差別很大
重要的是要對瑜珈的異教性有很大的警覺
不要認為瑜珈只是運動而已 沒有交鬼能力
瑜珈是可以拿來交鬼的!
太極拳也一樣喔!
Posted by 花蓮學子 at 2012年05月21日 16:26
關於水晶:
施華洛世奇是人工水晶。人工水晶一般不會有人認為與異教有關,不但用於裝飾,在電子工業、光學儀器等方面也有廣泛應用。因此基督徒購買和使用人工水晶應該是沒問題的。
而天然水晶經常和風水、磁場、能量扯上關係,製品形狀也的確比較像異教物品,比如佛珠、風水洞、占卜用的球等等(從原產地開採出來,第一道工序基本就是加工成那樣的形狀)。我認為基督徒使用那些形狀的裝飾品是不適宜的,即使僅僅爲了美觀。但如果沒有那些容易被人誤認為異教物品的形狀,比如散珠用銀鏈和銀鉤穿成耳環和吊墜,雖然和佛珠手鏈使用的材料相同,我認為還是可以佩戴的。
另外我想請教各位兄姊:
某人信主前以買賣水晶為生,其中多有與異教有關的商品。信主后不再買賣那些與異教有關的商品,但尚有一些庫存;賣、送都不合適;要扔掉又覺得很可惜,畢竟還值一些錢;只好堆在角落里。請問那些商品的處理方法,是不是只有扔掉一途呢?
Posted by Dottie at 2012年05月22日 18:42
既然與異教有關,我以為扔掉是唯一的處理方法。跟隨主耶穌基督是不可能不付代價的。
使徒行傳十九章
17 凡住在以弗所的、無論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都知道這事、也都懼怕、主耶穌的名從此就尊大了。
18 那已經信的、多有人來承認訴說自己所行的事。
19 平素行邪術的、也有許多人把書拿來、堆積在眾人面前焚燒.他們算計書價、便知道共合五萬塊錢。
20 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就是這樣。
至於是否要立刻扔掉 ,我以為凡事要按信心而行,若這人的信心是軟弱,就不要勉強他,暫且留這些貨物在倉裡,待後處理。當他信心強壯時,甚至可以公開「在眾人面前焚燒」,這也會是一件美事。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05月22日 20:00
非常感謝mark的解答。
經過你的提示,我倒是想到一個方法。那些異教製品體積較大,可以當衆把它們切碎,磨成體積較小的零件,再製作成沒有異教色彩的商品。這樣既做了見證,又能減小經濟損失。
Posted by Dottie at 2012年05月22日 20:57
我自己在4年以前曾經上了一年瑜珈,確實瑜珈的某些動作對身體真的有幫助,原因就在於它會帶動到一般人根本不會去用到的肌肉群,偏偏老了出狀況的也都是那些肌肉,所以現代醫學會去把一些動作拿來用,不過隨著課程的深入真的也會開始出現某些"感覺"(題外話:跟按手要我倒地的感覺一模一樣)但我後來去上一些現代舞跟芭蕾,之前一小時的暖身拉筋效果也一樣好,深層的拉筋絕對不輸給瑜珈甚至更多(如果老師是舞蹈藝術學院出身可以拜託老師上難一點),運動量也更充實,在運動器材行也有彈力繩與彈力球可購買,大型書局也有提供深層復健、拉筋的運動教學書,給各位想要運動但又不想陷入信仰疑慮的弟兄姊妹另外一種管道
至於Mark的問題
就像Dottie所分享的一樣
我自己平常在印章店打工
老闆也是把某些不用的石頭、水晶商品再磨成圓柱狀等等
這樣損失就減少了
Posted by 小太陽 at 2012年05月26日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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