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很难找到对象,所以找未信者也可以?
问题:
我的工作地点较偏远,很难认识主内年纪相仿的姐妹。
不少人跟我说(也包含主内的肢体与牧长):
说不需要太坚持同信仰,只要她愿意一起来到教会即可。
原本我是坚持一定是主内,而且灵命要好一点的姐妹
但随着一年一年过去,加上家人的压力与周遭朋友也一个个都快结婚,
我的信心也时有动摇。
不知您是否可以给我一些建议?
答:都会区会有都会区的方便,但也会有都会区婚友的问题;偏远地区也一样,都有各自的难处区需要解决。
重点是观念是否正确,而不是方不方便的问题。
我要讲的是:
1.心志很重要,就是我们愿意坚持到什么程度,愿意为此背十字架到什么程度。
这是基础态度。
以圣经而言,立场很清楚,就是‘与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
对我自己而言,违反此点,我宁可终生不婚。
2.该坚持的必须很坚持,但对不一定需要很坚持的,可以不用那么坚持。
能和信仰很敬虔的姊妹一起结婚当然很好,
但圣经可没说一定要和这么敬虔的才能结婚。
要结婚,对方一定要信主,但未必要到很敬虔。
请注意这两个分寸。
圣经里对丈夫的信仰要求较高,对妻子的信仰要求较低。
丈夫必须顺服基督,而妻子是透过对丈夫的顺服来达成许多对上帝的顺服。
所以你的坚持,‘要信主’这条件当然要继续坚持下去,但‘灵命要好一点’倒未必。
我不是说灵命很烂的假基督徒,好比一边信主一边拜拜,不是那一种,
而是说比较没那么热心,或是不是那么“积极属灵”的这类,你不用拒绝。
你看得到圣经里的撒拉有什么“属灵”的事蹟吗?
她只是顺服亚伯拉罕而已,这样就不得了,上帝就悦纳了。
上帝对丈夫和妻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3.有时人会软弱
找未信主,但不排斥基督教,也不会去拜拜的女子,这是软弱,但不是什么该死的大罪。
圣经规定不可堕胎,但有时就是软弱堕胎了,就是求主饶恕怜悯。
圣经规定不可离婚,但有时就是软弱离婚了,就是求主饶恕怜悯。
我们软弱做不到时,不要因此就降低上帝的标准,说上帝标准不是那么高。
但这不表示上帝就会因此丢弃我们。
我不是鼓励人去软弱,而是说万一软弱了,请不要自暴自弃。
4.要积极,不是等候
要积极去参与各种基督教活动,积极去找基督教的联谊,不能按兵不动。
不是每个活动其时间地点我们都能配合,但要积极去排除困难。
也不是只能找当地的,事实上,外地的一样可以尽量找。
亚伯拉罕为儿子娶妻时,是到很遥远的远地去找的。
另外,人家介绍的、相亲的,都可以去尝试接触,不须自我设限。
并且,我们要很小心,现今教会未婚姊妹很多很多,身为弟兄如果找不到,我们无法站在上帝面前说自己已经尽力。
这种情形和单身姊妹不同。
现今假使单身姊妹很努力,但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弟兄嫁,我会相信她们已经很尽力,毕竟,现今教会里,姊妹确实比弟兄多。
小小羊
想请教小小羊:
依照
这两点‘与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及圣经对丈夫信仰要求比较高,
那身为姊妹是否只能寻找灵命比自己高的弟兄?
(是真心的想请教小小羊的看法/准则)
虽然在我们教会中,比较常遇到弟兄认为先交往有机会再带去教会,反而是姊妹几乎(全)都很坚持要是基督徒。
Posted by 羊 at 2012年05月3日 23:13
看到这个我就心有戚戚焉…
我爸跟我妈结婚时我爸是未信者,感谢主在二十几年后他终于受洗了
而且信仰比我妈还虔诚(他每个礼拜都做礼拜,而且用他司机的职业来服事教会)
我弟的女朋友是一贯道信徒,我跟他感情没很好而且他个性比较倔强
所以没有办法说什么,感谢主他唯一的坚持就是死都不去佛堂
他女友虽然说神都是一样的(一贯道的教义…不用我多讲吧),但也是死不来教会
我个人虽然二十几年来未交过男友,但我相信神会为我预备
所以即使我很渴望,也是静静等候
(我只能等候了,因为我们教会跟我年龄相仿的弟兄…几乎没有)
我的想法也从"未信者可以,善良就好->希望是主内弟兄->希望是敬虔的主内弟兄"
出来工作几年,我真的觉得必须要主内弟兄才可以
但自己也有缺点,所以慢慢装备自己,希望能活出主的见证
很难找到对象,所以未信者也可以,我觉得并没有完全倚靠神
我自己前两年在公司有喜欢过一个男生,虽然是暗恋,但可能太明显手脚都被看破了
反正到最后连男方都知道了,我那时真的很想挖洞跳进去
但那男生有女朋友,我脸皮又薄,所以我们彼此都没说破
大家都在劝我赶快告白,因为他们觉得对方的另一半实在不怎么好
但这不是我能接受的,既然知道他有对象了,不论怎样我都不能得罪神
我那时真的每天都在祷告,因为我太软弱了,所以我请求神
如果这男生不是适合的对象,就请帮我把那感觉消除
感谢神我现在还是几乎每天会和他见到面,但就只是同事,只是同事
我们真的有时照自身感觉行事,但那不一定是出于神的,真的是要专心倚靠主,神会为我们预备最好的,那最好的就是最适合我们的
我跟提问者的路程是相反的,我反而觉得年纪越大我越成熟就应该找主内的弟兄姐妹交往
只要我们有一个准则,这方面相信神会预备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想法,毕竟还有我妈跟我爸的例子
但要想想什么才是对神和对自己都是最好的,未来的路才不用走那么辛苦
Posted by Rain at 2012年05月3日 23:15
上星期上神学院的延伸课程学习哥林多前书,在此将老师的见解转述,
若有缺失误导,都是我的过失和愚昧,决不是老师的问题。
我(保罗)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林前七8-9)
倘若考虑圣经上论及淫乱的批判和后果,及历代圣徒栽在“色”这关
的教训,(例如天主教神职人员的独身训令,带来了多少的淫乱、私生子、
同性恋及娈童问题,在西方,二十世纪末期更有大量如斯案子浮上水面。)
我们要知道自己肉体的软弱,独身恩赐不是每个信徒都有的,特别是弟兄。
引述一位“脱北者”(由北韩投奔韩国的难民)在韩国的生活,
他久久不好意思直望韩国的年轻女性,眼光都不知放那里才是?
因为她们夏天的服装实在太开放了。
相信这情况在较西化的华人社群亦不是特例。 (我看在中国农村还可以)
主耶稣对奸淫的教导,淫乱不只是行为上,更包括思想上犯的。
对于没信心能守独身,而在教内社交圈子又久久不能觅得主内对象,
那么与“无持定异教信仰”的异性结合,不失为一法。
不过婚姻是神所结合,人是不可分开的,所以真的要考虑双方
在价值观不同的情况下能否厮守一生。
有成功厮守,有失败离异,也有带领配偶信主的例子。
所以我想选一位对基督教无异议或反感的才好。
不过要明白这选择多数要付出在属灵生命上负面影响的大代价,
而且往往是长期的。 孰轻孰重,要小心求问神
Posted by W at 2012年05月5日 18:02
给W:
唉!你这观念是不行的啦!
独身与否,有时并非都出于自愿。
讲句不客气的:
有时你身边就是没有对象(好比为义受逼迫下监牢数十年),
只因为欲火攻心,所以我们也可以找同性?
天主教强制所有神职人员独身,那当然是错误。
问题是,有时就是‘没有对象’,这时除了独身,又能如何?
国中生、高中生,哪个男性不是欲火攻心?
所以这时就可以找女生结婚?
欲火攻心当然是婚姻一项很重要的课题与解决,
但欲火攻心的问题不能过度放大,变成可以结婚,甚至可以找非基督徒结婚的绝对理由。
主耶稣面对婚姻与独身问题,讲出一句很重要的话:
‘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太19:12)
请注意,除了第三点‘自阉’的以外,
其余的‘生来就是’、‘被人阉的’,恐怕都不是出于当事人自愿的。
坦白讲,有时真的只能认了。
有时,环境就是阉了我们。
预定论有一种表达法:
1.求主帮助我,让我努力我能努力改变的。
2.求主帮助我,让我能接受我不能改变的。
3.求主帮助我,赐我分辨这二者的智慧。
有时(不是全部),‘环境因素’,就是第2点。
而弟兄部分,我强烈反对找未信主的女性!
原因我文章里已经讲过了:
当今教会姊妹明明就常常比弟兄多,弟兄不找基督徒姊妹,反而去找非基督徒女性,岂不怪哉?
这岂能用‘欲火攻心’理由来解释?
弟兄会欲火攻心、弟兄在这部分很软弱,我绝对举双手双脚同意,
但问题是,不能找基督徒姊妹结婚来解决欲火攻心问题?
假使今天是姊妹,我比较不激烈反对。
毕竟,教会里真的姊妹比弟兄多。
可是,今天是弟兄耶!
弟兄就是该努力去找基督徒姊妹结婚!
前阵子刚过世的当代神学大师司托得,他是福音派的牧师,但终生未婚。
对于婚姻与独身,他的态度,其实具有参考价值:
他从来不拒绝婚姻,但一直没有机会与人相恋并结婚。
他曾谈过感情,但后来没发展成婚姻。
他保持开放的心,但后来就是没遇到心动的人。
年纪渐长,慢慢结婚的感觉就淡了。
有时,他也会感到孤单寂寞,也会有欲望,
但就是透过教会‘群体生活’,靠主的力量,他度过圣洁独身的人生。
他自己也承认,没有婚姻,他真的比较能‘为主的事’而努力。
‘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罣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
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罣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林前7:34)
他也不是真的出于自愿,也不是出于不愿,而是整个环境、际遇、上帝的引领,就是这样。
他就没遇到心动的姊妹,所以后来就没结婚。
ICCP 信仰宣言:关于婚姻、离婚、和再婚
第十一条
我们确认上帝禁止信徒与不信者进入婚姻。
小小羊的讲解:
这条会令很多传统教会信徒跌破眼镜!
事实上,现今继续坚持并教导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的教会已经越来越少!
在现实的考虑下,很多适婚而找不到婚配对象的教会弟兄与姊妹,纷纷在现实下投降,往非基督徒群体寻找结婚对象,进入婚配。
但是,ICCP信仰宣言在归纳圣经总原则之后,继续重申:
上帝在这时代,依然要求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的命令,上帝禁止基督徒与非基督徒进行婚配。
请注意,是‘禁止’!
园地这么多年来,教导的东西,有时,真的很陈腔滥调!坚守些看似“莫名其妙”的古板思想。
但是,园地教导的东西,和ICCP这种经过大型世界性众多神学家所整理出来的历世历代正统教义,几乎都一模一样,这种现象,难道不能使我们有些更深的省思?
我是那种把相对当成绝对,然后放重轭给人背的人吗?
我是那种为了讨人喜悦,就把绝对当成相对,改变上帝规定的人吗?
面对很艰难的圣经规定,我岂不是一次又一次告诉我的弟兄姊妹:
现在做不到,没有关系,求主帮助,继续努力?
这么多年来,我常常会叹息:
要降低上帝标准的人,太多了!
牧师、神学家,一大堆这样做的啦!
信徒更不用讲了,不计其数。
我只能再提醒一个真实现象:
我们有多唯独圣经?
我们有多看重圣经世界观?
多少时候,因为很难做,所以我们就干脆降低圣经标准?
很多时候,这就是决定我们信仰是否会真的分别为圣、是否会结出德行的果子,一个很大的鉴别点。
基督徒行为竟然和不信者一样烂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5月5日 18:54
分享我截至目前为止的体会。
当你被神得着越多、对主渴慕越多,相对的恋慕人的成分就会减少,
但这不是靠我们自己,而是在稳定聚会、灵修,以及圣灵的动工中,
这样的生命可以逐渐养成,可是都不是一下子就可以的,
我们能做的,就是在神面前有一个立志及行动,
聚会、祷告,求神帮助,这都是要天天摆上,在挣扎中付代价的。
如果我们真的很信任神的能力及掌权,那么在婚姻的事上,祂也一定掌权,这同意吗?
可是,人里面会去喜欢人,喜欢会带出渴望,渴望跟他恋爱、结婚、共组家庭,那么在一般道德条件上,对方是合格的,比方说他未婚、无不良嗜好……等,就会让我们放心,但是他不信主,怎么办呢?当人的喜欢很强时,就带出人的“自我”,自我会去筹算、去找合理的理由,最常见的就是:我可以传福音给他、他不反对我上教会,不反对我信耶稣,不规定我要拿香拜拜……
我认识的两个主里的姐妹基于上述理由,嫁给了未信主的人。
弟兄的软弱在于情欲,姐妹的软弱在于恋慕,
心里常常会有一个男人的位置在那里摆着,想念、喜欢、想他说过的话、甚至因为恋慕而开始认同他的话!……等等,近似一种浪漫情怀。
我的师母曾经教导,如果你有喜欢的对象,可以用下列方向,向神真心祷告,
第一个,是求神保守自己的心,因为一生的果效都是由心发出,求神保守,不让心陷入这样的感情无可自拔,求神保守,让自己仍然与神连结,心是独立的。
第二个,是求神掌权在两人的关系上,亲自的来带领,而不是靠人意趋动,更重要的是,让自己顺服在神的掌权之中,不让对方来影响自己。
第三个,要为对方的灵命祷告,当时我的对象是主内的弟兄,因此就要为他的灵命祷告,让他更认识神,若是知道他在某些地方有软弱的,也求主来扶持,但是这个代祷很重要的是,要先在前两个祷告上心志要立稳,不然你越为他祷告,负担和喜欢都搞不清楚,越祷告越喜欢他,那是不对的。
师母当时这样教导我和对方,另外也教导我们不要单独出去或联络,
这样会助长彼此的情愫。
但教导是这样教导,愿不愿意这样真心的去祷告,要看个人,
当时我这样每天真心祷告了一个多月,
很奇妙的是,心中对他的恋慕越来越少,我的心越来越独立,
但对方并没有这样每天祷告,他仍然停留在前一个状态里,
我改变了,但他没改变;我得着了,他没得着。
师母的教导帮助我很多,后来我心中若有对象,
也凭著对神的信靠,每天付上代价去祷告,
有一个更棒的恩典是,我觉得心灵上真的很自由、很轻松,
因为心里放一个人,无法控制的思念,那对心灵是一种折磨,
如果不采取行动祷告,寻求仰望神,下一步就是采取自己的行动了,
因为我们无法靠自己去越过天然人的本性的,
以上是我的分享,愿神帮助我们。
Posted by 红小树 at 2012年05月5日 23:52
小小羊弟兄:
容我补充一点点,我的老师当时还举出一个例子,谓他有一位弟兄
向他表示,每星期需召妓二次,令老师无言。 欲心攻心以至犯罪,
还是长久干犯圣灵的殿之罪,那是每天都在自怨的深渊之中的滋味。
老师没有详论这事,但可推论那是近似毒瘾一类的折磨,不能自拔。
有人说:“撒旦最爱对未信者说他的小罪不需要神救赎,
又对信徒说他的罪太大,连神都救不了,已扔掉他了”。
我上文指“对于没信心能守独身,而在教内社交圈子又‘久久不能’
觅得主内对象…”,是考虑原发问者的情况(偏远,年复一年,没有
合适年纪的主内,又曾立定心志….) 和以上的负面例子才作的回应。
可能行文中没有将“有欲火攻心之虑”清楚列出,引致弟兄误会了。
至于被囚者,中国大陆1949年后有很多信徒都为主打了美好的仗。
我想,以圣经强烈禁止的同性恋行为去代替欲火攻心是没有的嘛,
道理上也不会如此笨,以大罪顶另一大罪?
至于未到婚嫁年纪就有这情欲问题,也是年青一代和作父母要面对
的问题,我想,那已不是信与不信的问题了。
我本身非常同意信与不信原是不配的,不用说这是圣经的话,
就双方价值观和生命是不同的来看,婚后有美满的家庭生活
的机会可能比一对不信的夫妇更难。但比较不能守独身而
犯下大罪,那人可能是火里抽出的一根柴。
人的软弱是不能和不应降低神的明文要求。我听闻有些教会会叫停
与不信者婚嫁之人的事奉,特别是有领导性或教导性的岗位,以给
当事人和会众正确教导。
Posted by W at 2012年05月6日 00:04
再补充一点
人生有两件大事:工作和婚姻,
但是工作可以换,配偶不能换。
当你跟他结婚的时候,你或他都无法担保五年后你会不会变心、他会不会变心,因为生活、因为环境、因为人心的改变,这都是无法预测的。
婚礼只有一天,婚姻却是一辈子,
看到朋友怎样,或家人催怎样,怕自己无法结婚、我想要有家庭……等,把这些很外在的东西(外人眼光、内心想要……等)和婚姻的绝对性,对自己人生的影响性,一起放在天平上比一比,如果这些外在的东西还是比后者重,自己越不过,那就没有办法了。
而且婚姻是,两个人要共负一轭,
走进婚姻里,你看到那个人里面有多少疮疤,再来了解到:其实我无法负荷,都来不及了。讲白一点,在婚姻里,对方的污水都会泼到你,当然你的软弱也会影响他。
如果两个人都在主里有一定的信仰根基,不是他人格就会比较好,或是你人格就会比较好,而是因着在生命里有对主的认识,才有力量不逃避婚姻的问题,愿意去面对。
如果你有主,但他没有主,他想逃避婚姻问题,他想离婚,你能拦的了吗?
你跟小孩说有一位神,他又跟小孩说没有,你小孩的价值观要怎么建立?他要信爸爸的话还是信妈妈的话?
你守十一奉献,突然经济出状况,他说,你可不可以暂停十一奉献,体谅家里一下,你要不要体谅?
家族聚会定在星期天,你要去教会还是去家族聚会?
…………太多这种生活细节要去面对了,一个月ok,一年ok,五年、十年……人性是会在岁月中被检验出来的。
Posted by 红小树 at 2012年05月6日 00:23
想补充一点小小羊弟兄提到的经文‘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经文的上文,耶稣提到(19:11):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在更上面(19:10):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虽然,再往上看,我们可以看到这事情的缘由是出于法利赛人以摩西关于休妻的律法试探耶稣而起。
但耶稣在回答门徒关于娶与不娶,提到一个重点,娶与不娶都是恩赐,赐给谁谁才能领受,而我不觉得这恩赐与保罗说的"与其欲火攻心不如嫁娶微妙"有所矛盾,如果是因为"欲火"而"攻心"了,那么就求 主赐下一个好对象来嫁娶吧,但是,如果努力的寻找以及求 神赐下一位伴侣,还是实在都没有,那怎么办?
是不是很像回到一个问题了,希望的祷告,神说"不"?
我想,许多时候,我们很难去猜测 主的心意或是安排是什么,但是"这美好的一仗",可是一辈子的时间去谨守真道和坚守职份换来的,假设 主的恩赐就是"不娶"(也许像保罗一样),那么无论如何,都不能降低 主的标准去寻求一位未信者的伴侣,说来奇妙,许多非基督徒,对基督徒很大一个印象也包括:基督徒的交往关系、婚姻关系,都必须彼此是基督徒。
虽然如此,但这确实是不容易做到的事情,万一软弱了,只能求 主赦免,求 主纪念自己有悔改的心。以上是我的小小看法,若有误还请指正或删除,谢谢。
Posted by pork at 2012年05月6日 01:34
T0 pork:
“但是"这美好的一仗",可是的时间去谨守真道和坚守职份换来的,假设 主的恩赐就是"不娶"(也许像保罗一样),那么无论如何,都不能降低 主的标准去寻求一位未信者的伴侣,”
你这段分享使我回忆起一位姊妹的心情话,她说:
“天父,谢谢祢在我年轻日子中,给我遇上了、喜欢上了这样一位好弟兄,在暗暗留心着他那10年中,尽管出现过另外的机会,祢却一一挪去,直到那一年,六四之后,借着那些未有信主,却是满腔民主理想下,就连生命也情愿与不情愿都摆上去的那一群大学生对我说了话,催逼我从那天开始完全放下对儿女私情的追求,决志单单以耶稣基督作我人生中最大的满足!不羡慕别人的双双对对,不羡慕别人有丈夫,只想与主同心,只想有份于在神国度中领人归主,只想彻底摆在祭坛上为主焚烧。。。”
那一晚,当全世界华人都在电视机前激动握腕一刻,她看见了“一辈子”的事,不单单是儿女私情!
她就“决志”放下了感情的等待与祈祷,但最终她被上帝安排进入婚姻中,且是极甜美的婚姻,直到上帝允许这婚姻因死亡而结束!她便学习顺服再次“单身”
至终,她因人生历练而认定了“一辈子”的事,是----
‘敬畏上帝主权,努力尽人的本份’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5月6日 08:43
小小羊你好:
康来昌牧师的一本书叫"流浪的神", 里面有一篇文章叫乌鸦配凤凰–论信与不信的婚姻. 这文章大意是认为信与不信是可以结婚的. 他认为信与不信的婚姻不一定会妨碍信仰. 例如亚拿尼亚, 撒非喇同是信徒但也一起试探主. 相反其中一方不是信徒的话 可以在冲突中"可以患难生忍耐"(罗5:3) 结果子, 还有机会做福音使者传福音给配偶(林前7:16) (彼前3:1-2) 虽然有机会离开信仰, 但也有机会作光作盐.
他引用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中的圣,俗事的看法来看婚姻, 认为婚姻是俗事, 认为基督徒未必比非基督徒是更好的配偶. 只要他/她是好配偶就好了. 他也不为林后6:14-16是禁止异信通婚, 如果真是这样我们非离开世界不可(林前:10). 如果可以同非基督徒做生意, 交往. 那么为何不可与他们结婚呢?
这些太约是文章里大部分的重点(如果我没有领悟错了康牧师文章的意思)
不知小小羊的对这文章看法如何?
平安,
谢谢
Posted by 卑贱羊 at 2012年05月6日 21:44
综合回应一下。
1.依照这两点‘与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及圣经对丈夫信仰要求比较高,
那身为姊妹是否只能寻找灵命比自己高的弟兄?
答:
重点是‘丈夫是妻子的头’,所以你愿意让什么样的男人当你的头?
比姊妹灵命高倒是未必,但起码这人对信仰的态度不能太离谱、起码对信仰不能太混、起码认同圣经至高神圣上帝至高神圣。
2.康来昌牧师、、、大意是认为信与不信是可以结婚的.
答:
我的立场,以及韦斯敏斯特信条的立场,还有ICCP信仰宣言的立场,都是很清楚的。
康牧师很多教导我都认同,但不是全部认同。
康牧师教导和韦斯敏斯特信条与ICCP信仰宣言不同的部分,我不跟随。
哪种讲法才合圣经、经得起全本圣经检验,读者可以自己去查考圣经、做出判断。
我对‘信与不信能否同负一轭’的问题立场已经很清楚,而且讲过很多次,就不再浪费时间重复解释。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5月6日 21:58
感谢小小羊这篇的分享
分享一节经文……是我谨记于心的..
伯36:21 你要谨慎,不可重看罪孽,因你选择罪孽过于选择苦难。
注释:
以利户说的好,其实大部分人在苦难中只求逃离苦难,而不顾是否因此陷入罪孽之中。以利户的意见值得我们警惕。
在婚姻这点上我会多思考神在旧约时为何要求不可跟别族通婚?……就可知怎样行可更贴近神的心意=)
Posted by joyccc at 2012年05月6日 22:31
文章中说────
“丈夫必须顺服基督,而妻子是透过对丈夫的顺服来达成许多对上帝的顺服。”
同意小小羊弟兄观察到────
圣经里对丈夫的信仰要求较高,对妻子的信仰要求较低。
但教会中,我却常常观察到────
大部份情况,真的是姊妹(妻子)普遍比弟兄(丈夫)更愿意留心追求灵命成长!
但也很不幸地,许多妻子们会自以为是,看自己比丈夫更属灵!
于是,小组分享时,出现许多“怨妇",抱怨丈夫“不长进",有时候,还会到处溜说出来!(大忌哦!千万不当这样!)
我鼓励:归正的妻子们,顺服上帝的定规,努力尽上本份,努力顺服丈夫,上帝会管妳丈夫耶!不是妳去管他啊!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5月7日 01:19
这样的问题,一再的出现
有时在想,也是一个庆幸,起码想婚族的人还是有一定的数目
–因为前一阵子讨论剩男剩女的问题
但,如同红小树所分享的
结婚是一天的事,婚姻,是一辈子的事
这,也是让我在多年前做婚姻祷告时的一个心境
年轻时,爱玩,喜欢恋爱的感觉,也希望轰轰烈烈举行婚礼
但交的,都不是主内的弟兄
当然,会期望带对方到教会去,毕竟希望未来可以在教会结婚
曾经,带男朋友到教会团契,当天讲员有呼召、决志
他,举手了,我超级开心的!
之后,他只跟我说,我当时只是不希望妳不高兴,如果我举手可以让妳开心,那我就举手
感动吗?不!才不呢!我失望极了!
后来,我们分手了
过了几年,我也厌了
回到神面前后,我在神面前做一个祷告
主啊!不论祢为我安排的是谁,都求祢从现在开始保守我的心,直到我遇见他,也求祢保守他的心,直到他遇见我
做了这个祷告之后,过了5年,我在网络上认识了我的先生
我们在2000年福音运动的网站上相遇
那时,他还不是基督徒,我担任信仰与生活版的版主,他则在这个基督教的网站上,留下他的第一次留言
“南无阿弥陀佛”外加两个大大的惊叹号!!
这,摆明了是来踢馆的!
我呢?!就开始扮演双重角色,一方面用版主的身分,严厉地回应他,与他笔战
另一方面,就用温柔的姊妹身分,明白他是否曾对基督教有误解或是受过伤害
就这样一年多的时间,到我神学院毕业,他也即将从研究所毕业,我们才正式见面
第一次见面,就在我的教会,因为我邀请他参加星期六的青年团契
当然啦!他现在是非常爱主的弟兄
也曾在退伍后担任教会社青团契的主席
持守,有时确实是不容易的一件事情
做了那个祷告之后,莫名其妙的,这五年,我居然身边没有一个追求者
连我爸爸都担忧地问我,妳到底有没有男朋友啊?!
但我知道,神必定为我预备,即或不然,我也坦然
神要给我们最好的,真的不需要为了一时的想法,去选择那次好,甚至不太好的
Posted by 枫 at 2012年05月8日 08:47
很美!很感动!很奇妙的爱情故事!谢谢枫的分享。
我是中年一族,在教会生活事奉也久了,其实也有很多机会知道、听到、亲眼见到上帝所带领的一个又一个奇妙爱情故事哩!
若想婚族能多听到这些故事,并坚持圣经中对婚姻所教导的真理原则,专心等待上帝的预备,也努力尽上本份来生活与事奉,绝不降低上帝标准来偏行己路,并抱着“即或不然”的顺服态度,他/她所经历的爱情路、婚姻路、甚至单身路,都必然是叫上帝得荣耀、自己甘甜满足、别人羡慕渴望的一种生活经历啊!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5月8日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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