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基督徒可以看没有情色的男男相爱的小说吗?
基督徒可以看没有情色的男男相爱的小说吗?
答:
- 圣经严禁同性恋。
- 男男相爱的小说,我没办法说一定不行,读的人自己要面对上帝就是。
- 基督徒不是说只要有情色、离婚、同性恋、强暴、、的剧情都不能看。艺术欣赏并不是不行,可是,最好还是要有些分寸比较合适些。
- 阅读小说,自己要有能力分辨,知道小说里哪些观念与行为不合圣经。假使无力分辨,最好自己要想一下是否真有需要读这本书。就算决定要读,也千万要谨慎小心,不要把书里教导的观念当成真理。假使认为自己分辨能力佳,自己对上帝负责便是。
- 同时,自己也要小心的是——为何自己会想要读、喜欢读这种书?
会不会自己已经有这种倾向,或是认同这种行为了?
这才是更可怕、更重要的部分。
这部分真的要小心省察,看自己有没有这部分的问题。
假使没有,那就比较没关系;
假使有,那就要很小心了。
有几篇文章(里面的回应讨论也要读),可以参考:
小小羊
虽然没有绝对的指这等小说并不能看,但是若看无益,为什么不把时间观看有益的书籍?免得日后审判之时,上帝问我们已经赐给我们的恩典,到底我们怎样去用?我们怎样去管理上帝给我们暂时管理的资产?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哥林多前书6:12)
许多事情最初可能只是给人一种试试看的感觉,但慢慢却会受了它的辖制,无法自拔。再说,若自己也没有这么大的信心(对 神的信心,并非自信心),建议还是不要自行跑进试探之中,免得从了计谋、站了道路,最后还坐下了(诗篇1:1),对罪无免疫力,离开了上帝的道。千万别以为自己很有能力,一定可以应付这么简单的问题,自己是不会像别人一样的犯罪。人若有这种骗傲,就已经是在得罪上帝了(骄傲的人在骄傲的那一剧已经目中无人、目中无 神了)。
关于小小羊所提及的第五点亦是很重要思想的问题,为什么自己需要还想要阅读这类型的书?是必要性?是需要性?还是只因为自己的“想要”而已?一但接触,我们需要知道往后的结果是需要自己去负责。一个人想试试抽烟到底是什么感觉,那抽烟令肺部受伤害的结果是要自己的身体去承担、负责的。
Posted by 中里遥 at 2012年02月27日 10:01
如果如果发问者的意思指的是那种已超出正情正欲的想法,当事人要急早靠主回头,不必玩火。
不过可能有时候有些作者把单纯的彼此仰慕或友情当作爱恋心了,其实可能不过是多心胡乱猜想。以前看过一本书,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托夫》(Jean-Christophe, Romain Rolland),书中男主角克里斯托夫是个有点理想主意色彩的音乐天才,在少年和青年时都有过很要好的朋友(奥多和奥里维),他们的友情,被许多人指责为不太正常,但是他们自己却沉浸于友谊中,不管别人怎么说。他们对友情和爱的渴望可能是心中与生俱来的,对永恒和造物主渴慕的一种折射吧(属于对上帝在普遍启示范畴的一个回应,或说他们享受神赐给世人种种普遍恩典里的友谊这一项恩惠吧。)。
作者笔下的克里斯托夫,一生经历了社会的种种庸俗、倾轧,年老时开始重新思索人生,他感到自己为创造以道德为目标的最高艺术已无能为力了,他把上帝当作心灵的寄托和理想的归宿。不知道罗曼·罗兰是否为真正的基督徒,但愿他自己和他笔下的克里斯托夫都被我们信靠的真神找到了。最终在基督里明白了什么是真友谊,真朋友。愿与您分享几节经文,让我们为从主得到的莫大的恩典(竟能成为上帝的朋友,祂心意的满足,成为我们最大的喜乐)感恩不尽吧:
约 3:29 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故此,我这喜乐满足了。
约 15:13 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
约 15:14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
约 15:15 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因我从我父所听见的,已经都告诉你们了。
雅 2:23 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
那种经过圣灵更新后,因为同感一灵而产生的兄弟间因爱同一位父,同一位主的的圣洁之爱,应该是我们可以羡慕的。(象是约拿单对大卫的友情。)不过今天我们谁有大卫和约拿单的灵命呢?我个人认为约拿单对大卫的真是预表教会对主的顺服和爱,而大卫对约拿单及其家族的看顾和恩待正是主对我们信徒的无限恩典和大爱的预表。
小小羊弟兄和大家看呢?
Posted by InHimAtNA at 2012年02月27日 12:49
大卫与约拿单
答:
可是,假使我没认知错误的话,这类男男相爱的小说,是真的‘男女恋爱’那样的恋爱,而不是‘弟兄友爱’呢!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2月27日 14:23
谢谢小小羊弟兄提醒,如果都如这样的书所描写的话,您和中里遥弟兄所回应的就很恰当了(聪明人见祸快快躲藏,不把自己置于雷区之内)。
Posted by InHimAtNA at 2012年02月27日 20:47
也许只有某些特殊工作情况下,基督徒才会接触这类书籍、影片、材料!
有一位师母因工作需要,要观赏未放在电影市场上的某些影片以便审核、评级,过程中有机会常常接触某些使人恶心的片段、脑海中挥之不去!
这类工作真的不能长期担任!是一种精神压力!
关于精神压力,有一个异曲同工的真实悲剧!在一位年轻女作家身上发生───
《南京暴行:被遗忘的大屠杀》畅销书作者张纯如女士于2004年11月9日开枪自杀!
有人研究她自杀原因,是在于撰写书本过程中,眼睛看见、耳朵听到的都是残酷的屠杀景象!埋首著书需时,影像也就一再深印脑海中,挥之不去,最后患上忧郁症,自杀!
研究指出,她给朋友的信中曾说:“。。。购物或在公园散步时,《南京大屠杀》的一些影像就会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我眼前,我并不想让这些事毁了我的余生!”
同理,若果人不成熟、信仰不成熟,而经常阅读、观看那些变态的情欲描述情节,让那类景象肆意奔腾脑际、毫不逃避约束。。。久而久之,这人不难倾向更败坏、放纵、甚至犯大罪这领域下去!后果可怕!
罗得一家的结局和所多马、蛾摩拉被毁灭的经过就是我们引以为鉴的教训!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2月27日 23:34
其实 Phoebe 所指的情况比较像是小小羊曾经发布过的一篇文章,提问及基督徒可不可以在拜异教偶像,而且宴会时会非常淫乱的皇室,当酒吧台调酒师?(答案是尼希米)这种情况并不是自己因为“想要”而去做,不是因为个人的“私欲”。
基督徒可以去庙宇附近进行工作任务吗?
但本次这篇文章的主题是用以个人私欲为出发点,当人的欲望下推动要“去看”的时候,便要思想为什么自己会有种非看不可的感觉。
而且,当尼希米去这种工作环境工作时,他的内心仍是敬畏耶和华的。但当我们人去看这种男男小说时,是否也因为敬畏上帝,所以才非看不可呢?这只能让我们凭良心来向自己来说话,告诉自己。
就像上一篇小小羊弟兄的教导中,也告诉了我们,假若因为学习环境的需要去学习进化论,我们是可以去学习,但要记得不是把学习到的都当作真理,若要衡量是否真理,惟有用全本圣经去检验、查看。凡是与圣经所教导有相违的,那我们必需先相信一定是圣经正确,才能用以圣经真确的道理来作量度的尺。
Posted by 中里遥 at 2012年02月28日 10:01
今早气温寒冷,临时取消了一个出门,早上多了点时间进入园地,
中里遥弟兄未回应前,我正在留心着不同的连线文章中,就取笑自己──
也许昨晚回应不对题啊!要给人提点了!果然就是!谢谢弟兄!
这次议题,讨论的是基督徒在选择接触艺术与文学作品时要考虑的界线与分寸,留心阅读那作品时的动机与态度是否通过了真理的鉴察?圣灵的提醒?
而不是但以理、尼希米那种极端情况的考量!
这下子真有领受了──
原来在不同领域、议题上,我们能操练细心留意、多反省思量、比较资料、参巧合乎真理立场的意见,快快的听、慢慢的说、让圣灵在其中引导心思意念。。。就能减少偏执、误判的发生!也能避免更大的偏差和错误!
选择要阅读的作品如是,要回应某些议题也如是!
我是有双重收获了!感谢天父!感谢园地!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2月28日 11:36
这种小说, 讲一句比较直接的话, 在我看来, 不管多么精雕戏酌的作品, 其实就是一本垃圾, 就像推崇婚外情的"麦迪逊之桥"或"英伦情人", 仅管它们获奖无数, 但就是一堆垃圾
Posted by JK at 2012年03月1日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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