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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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2月11日成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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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托人买东西,对方买错,依照圣经,谁该付钱?

问题:

我拜托一位朋友买东西﹐结果因为她的疏忽大意﹐而买错了回来。她他原本向我道歉﹐并说她会再回去那家商店再买一次﹐还说买错东西的钱由她来付。后来东西买了回来﹐这次买对了﹐可是当我付还买东西的钱给她时﹐她却说她之前买错的﹐那笔钱也该由我来付。我当时很生气﹐跟她争执了几句。虽然很不乐意﹐但我还是把钱还清给她﹐最后不欢而散。

我肯付那笔买错东西的钱给她﹐是因为我认为- 若从她的角度来看﹐归根到底﹐拜托她帮我买东西的人是我﹐她是出自好意帮助我的﹐所以我若不还钱给她﹐我难免不义。但若换我的角度来看﹐始终﹐都是因为她的疏忽大意﹐才会导致买错东西﹐使我花费更多。其实﹐我心里认为一人付一半是最合理的。可是我没这样跟她说。她既然认为这责任我应该全负﹐我就付钱给她。免得大审判的时候上帝说我不义。

请你来评理。你说这种金钱纠纷要怎样解决才算我是义﹖圣经里有否类似的教导﹖

答:

圣经根本没针对你们这种情形讲太多。

事实上,你们的纷争,是‘相对领域’,不是‘绝对真理’,所以根本没有一定答案。

正因为‘买卖’、‘托人买卖’本来就很容易有很多争议,

所以各种比较正式或上轨道的金钱往来行为,会有很多规定。

比如说:银行要填写很多资料,且要签名盖章。

比如说:拍卖网站要填写很多资料,且具有法律效力。

而且,哪一方要负什么责任,都会先讲明。

先讲你的部分。

你在托人买东西之前,那么确定对方不会犯错吗?

你对对方那么有信心?

你可曾想过,假使对方犯错(故意报高价贪你的钱、买错东西、买到假货、、、),你愿意帮对方承担吗?

假使你不愿意,那么,你当初拜托人家帮你买东西,是没智慧的行为。

在法律上,假使你提供‘委托书’要某人代你执行某件任务,除非你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要不然,对方所执行的后果,你这位委托人原则上都要承担的。

虽然你们没有委托书,但是,她买错了,你一样要付钱的,因为是你自己愚蠢拜托她这个愚蠢的人去买的。

请注意我讲的:

‘你’和‘她’都是愚蠢的人!并不是只有她愚蠢、你就没愚蠢。

再来讲对方的部分。

对方接到你的委托,她确定自己能承担受委托的后果吗?

她确定自己一定能达成你的要求,一定可以买到正确的东西?

她确定万一买错了、买到假货了,你一定愿意付钱吗?

她愿意承担这个损失吗?

结果,又是一个笨蛋,没想清楚后果,就先答应且去帮你买。

对我而言,你们两个都是笨蛋,都没有智慧,都在犯错。

结果,犯错之后为钱发生争执,这一点也不足为奇。

没有人愿意承担损失,都认为损失是对方该负责,却没想到自己才是真正的笨蛋。

事实上,为了钱,多少友谊就此烟消云散,你可知道?

假使你们有智慧,根本不会搞到今天的情形。

很多东西,事前就可以先讲好,事前就该先设想到。

我只能说,你们社会经验太差!

往好处想:

起码,你今天委托的不是金额高昂的房地产、贵重物品买卖。

一次教训,就学一次乖,以后不要乱拜托人帮你买东西;

想拜托人帮你买,你就先想好后果你愿不愿意承担;

不愿意承担,那就不要托人家做。

当然,你也可以拿着这封信给对方一起看,然后两人彼此为自己的愚蠢向对方道歉,握手言欢。

事实上,假使你们的友谊是真的话,这样的行为,一定可以使你们化解纷争。

但假使你们的友谊是假的话,那就不用了;

假使觉得对方不值得再当朋友,那也免了。

更不爽的话,那就上法院去囉?

花大钱请律师,让法官来下审判,决定谁该负什么责任了,反正一翻两瞪眼。

问题是,法官判的未必就是对的,你们也恐怕没钱请律师上法院。

对我这已经七老八十的人而言,你们这种损失才几毛钱啊,彼此都不愿承担了?

我一个判断错误,就要损失很多钱的,那我不整天抓狂吗?

我的话很重,但假使你想通了,会救了你们两个。

小小羊


这是一个非常生活化、常见的事例,对我而言真是当头棒喝,是一记教训和提醒,因为我也常常犯这种看似普通却是愚蠢没有智慧的错误。小小羊兄长教训的是,小弟受教了!

Posted by 不配 at 2012年02月10日 21:48

‘你们两个都是笨蛋,都没有智慧,都在犯错。’
小小羊弟兄,常常,你这样骂下来,人就会清醒!就努力做智慧人了!
我从前不懂“骂人”、不敢“骂人!
除了骂自己孩子,及对丈夫不客气外,
最近,我对一个生命时日无多但信主超过数十年的人不客气了!
病了两年仍在跟上帝赌气!像个初信的人!
其他人不敢说什么,我在园地受教之后,就明白当说的话要勇敢说出来!
就认真来提醒她,不为她背书!
有爱心没智慧不行,
认识真理的人不可能没加增智慧,
有真理和智慧的人也不可能没有爱弟兄的心!
谢谢你勇敢地示范,如何在爱弟兄上行出真理!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2月10日 22:47

这篇文章真的是很大的提醒。
有时候我也常会沦入“这样做才是对的”、“那样做不符合圣经”等等的状况,殊不知许多人情世故当中,并非全都是唯一真理,很多东西都是相对的。
康来昌曾说过:‘我不敢说世界上所有事情都是相对的,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只有神是绝对的。’借由这篇文章,又给予我更大的省思。

Posted by 496540666 at 2012年02月11日 16:43

不好意思, 我个人认为版主的回答有些问题, 一点建议, 还请见谅.
"你在托人买东西之前,那么确定对方不会犯错吗?
你对对方那么有信心?
你可曾想过,假使对方犯错(故意报高价贪你的钱、买错东西、买到假货、、、),你愿意帮对方承担吗?
假使你不愿意,那么,你当初拜托人家帮你买东西,是没智慧的行为。"
请问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可能找到一个人,他承接委托是绝对不会犯错的?
人都有可能疏忽大意, 理解错误. 即使我找一个我相当信赖,平常都不出错的人帮我买东西,他也可能不小心买错的.(你托人买一块红色的布,他买成黄色的,这也没什么好惊奇的不是吗?)
其实这种情况, 任何一个稍有自知之明的人都应该知道:
人家托你买东西, 你买错了, 本来就是你的错. 人家跟你说得很清楚了不是吗? (除非对方的确没说清楚)
你自己有点自知之明就要道歉,并承担买错的代价, 因为是你买错. 如果说:嘿,谁叫你要找我买东西? 这种态度对吗? 人家就是信任你才找你,你辜负人家的信任,道歉都来不及了, 还要人家为你的错误负责??
今天如果我们是被托付的人,一定不可以有这种态度.
然而发问的弟兄/姊妹的情况刚好相反, 你遇到了对方不肯为他的错误负责.
既然这样, 我建议你跟他好好的沟通, 温柔的讲道理, 问问是不是当初有沟通不清楚的地方? 或者是有什么问题?
有时候,一点爱心和包容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化解不必要的争端.
如果对方坚持不肯负责, 我建议还是付钱吧!
基督徒有时候就吃亏一下, 不要计较太多.
不过我建议不要有愤愤不平的心,或是要找人评理赞同你.
也许这一段友谊保持住了, 会有你意想不到的效果.

Posted by Jill at 2012年02月13日 20:30

1.请问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可能找到一个人,他承接委托是绝对不会犯错的?
答:
弟兄啊!你真的有读懂我讲的吗?
“正因为‘买卖’、‘托人买卖’本来就很容易有很多争议,
所以各种比较正式或上轨道的金钱往来行为,会有很多规定。
比如说:银行要填写很多资料,且要签名盖章。
比如说:拍卖网站要填写很多资料,且具有法律效力。
而且,哪一方要负什么责任,都会先讲明。”
没有使用比较严谨的方式来进行委托,而是单纯朋友关系的委托,本来就很容易发生各种状况。
这时,一旦发生状况,讲难听点,常常只能自己鼻子摸摸,学次教训而已。
这种人生智慧,是连自己亲兄弟姊妹都要有的警觉。
多少亲情撕破脸,不就是因为大家‘事前’没想到严重性,‘事后’才开始翻脸的?
简单讲:
要,就是认真写具有法律保障效力的文件,来确保自己权益。
不要,那就自己要有心理准备,承担损失。
否则,那就上法院去吧!
因为,没有“理”可以拿来评的,都是各说各话,而且每个人讲出的“故事”,会有很大的差异,甚至截然不同的。
2.其实这种情况, 任何一个稍有自知之明的人都应该知道:
人家托你买东西, 你买错了, 本来就是你的错. 人家跟你说得很清楚了不是吗? (除非对方的确没说清楚)
答:
你怎知有‘说得很清楚’?
发生争执时,几乎都会变成各说各话的。
委托者会宣称自己有说清楚,被委托者会宣称没有说清楚。
这时,凭什么来判定谁真谁假?
至于分成‘委托者’‘与‘被委托者’,强调二者要勇敢承担责任,这是正确的。
不过,因为这篇文章是‘回答’方式,
而我只针对发问者做回答,而不是进行整体性教导,所以就不特别针对被委托者的部分做过多着墨。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2月13日 21:47

版主说得没错, 如果是私底下委托朋友, 本来就有可能这种情况出现. 那么这种情况是不是就是"活该"呢?
其实不要光说委托吧, 我们一般跟好朋友或手足的任何往来,都不会有什么正式的文件凭据的.
如果一个基督徒的亲哥哥有了困难,向他借钱, 我想一般人都不会事先立下借据.
有没有可能他耍赖不还呢? 大有可能. 这个基督徒不高兴,也是人之常情.
这并不代表那位基督徒是个没有智慧的笨蛋,他信任兄弟才会借钱,真的拿不回来的确只能认栽,也不能说:他就是活该的笨蛋.
我只是觉得, 回答的时候要想想这个委托别人买东西的弟兄的立场和心情. 其实他会委托朋友买东西不正是因为他信任朋友吗?
我相信那个东西没有多贵,弟兄真正不高兴的不是金钱的损失, 而是
1)你买错了却要我买单? 那么你所负的责任在哪里?
2)你说过买错的钱由你出,怎么又反悔了?
我认为版主不应该说这位弟兄委托他人又期盼他人负责就是愚蠢.
只能是说这位弟兄从中学到一个lesson,下次小心点就是.
而且我个人觉得损失事小,弟兄失和事大.
我相信神看待这件事也会觉得最严重的是你和对方因此种下仇恨不快,而不是到底谁来付钱的问题.
神希望我们不要跟人结怨,心怀怨恨,而不会说:没关系,对方这种朋友不要也罢!
所以更重要的是不要因此任凭愤怒滋长,友谊破裂.
能的话,尽量和众人和睦,让他从你身上看到的不是你多么有理,而是你有基督徒的处事方式.

Posted by Jill at 2012年02月14日 00:40

给Jill:
很不幸的,你所讲的那种朋友借贷、兄弟借贷‘没有正式文件’,
你认为那不是没有智慧的笨蛋,但圣经却明明说那就是笨蛋!
圣经的用法就是‘愚昧人’!箴言一大堆这种经文!
请自行去找箴言关于“作保”的经文。
虽然作保不直接等于借贷,但观念是相通的:
你要为人作保,你就要准备付上对方不还钱的代价(甚至会使你倾家荡产,连睡觉的棉被都没有了)。
你不愿承担这样的可能性,你就不该帮人作保。
借贷也一样,你只要没有保证履行的担保,你就要有对方不还钱的心理准备。
你不愿承担这样的可能性,你就不要借钱给人,或是必须有保证履行之物。
托人购物也一样,你只要没有文件保障,你就要有对方买错、弄坏、、、的心理准备。
你不愿承担这样的可能性,你就不要委托别人帮你代购,要不就必须有保证履行之物。
多少亲兄弟姊妹、多少教会会友之间,就是因为这样弄得感情破裂、恶言相向的?
这是很没智慧的行为!
难道兄弟姊妹间不能借钱、朋友间不能借钱?
可以!
没立借据出借时,就请记得‘以对方不会还钱为前提’,来考虑‘出借金额’。
对方没还就算了,对方有还算你赚到。
而因为你事前考虑到风险,所以不会因为亲情、友情,就忘了一切,出借超过你能负荷的金额。
购物也一样的道理。
朋友间当然可以委托购物,但问题是,风险请先放最前面考虑。
这东西的价值损失,我自己能不能承受?
假使能承受,那能顺利买回来,算我赚到,万一不成,算我损失。
但是,一大堆人都去委托朋友做自己根本承受不起的物品的代购。
很多东西,自己努力一点,自己去买,付钱给人帮你买,不要随便委托别人,也不要随便接受别人委托。
另外,出借物品也一样。
把车借给人、相机借给人、衣服珠宝首饰借给人、、、、,出借者自己心里事前就要有心理准备:
万一弄坏、弄遗失,对方又不赔偿时,我能否承受?
不能承受,就不该出借!
既然要出借,即使对方不赔偿,自己也只能认了!当作学会这个朋友真面目的教训而已。
事实上,正因为委托购物、作保、借贷、、、都是属于高风险、高争议领域,
所以,能自己做的,就尽量自己做(如:购物);
不能自己做的,就尽量使用较有制度的单位(如:向银行借贷);
尽量不要在朋友之间、亲人之间有这类行为(除非自己想承担后果)。
我几乎不帮人做这些事、不委托人做这些事。
我宁可透过拍卖网站、透过银行。
任何朋友、教会会友来对我借钱,我一律拒绝。
然而,一些很亲密的朋友来向我借钱,我一样出借,一样没有借据,但只借出我能负荷得起对方不还的钱。
我只借给两个朋友过,其中,一个后来有还,另一个后来没还。
有还的,感谢主。
没还的,也感谢主,反正我事前就不敢期待钱会回来。
而因为对方没还钱,所以对方也不好意思用友谊来对我继续借钱。
即使对方继续来借,我也会以对方尚未还钱来拒绝。
当今教会会友间,有多少人跌倒与纷争,不正是因为这些事务?
金钱的往来、借贷行为、作保、委托、、、
而纷争的发生,其实都一个根源——事前根本就没有‘风险’的心理准备。
这种‘无风险’观念、没‘事先防范预备’的观念,就是愚昧!
委托朋友购物、为人作保、金钱借贷、出借物品、、、,‘没事先想到风险’,‘没做好防范措施’,是不是愚昧人?出事了是不是活该?自己去想!
圣经对于作保后导致损失惨重的人,是去安慰他,认为他不是笨蛋,还是严厉责备,大骂这人是笨蛋?自己去看!
假使不理会我所讲,愿上帝保守你今生永不遇见对方不赔的凶恶。
很多凶恶,是我们自找的,因为那些东西,连未信者都比我们有智慧。
这议题不用再提!
这部分的教导我既然已经讲得很清楚,这时不同意见者不用再发言!
但假使有不懂者,可以继续发问。
基督徒们,保人=呆人,你可知道?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2月14日 08:29

有时候,人愚昧得极可怜!
读了多遍箴言也会忘记当中的提醒,直到多次行了愚昧事之后才读懂箴言!
也还保证不了以后不再愚昧下去!
除非警惕地保守自己常在真理下检视每天的行事为人!
一位姊妹“爱心满溢”、智慧不足,帮助别人时,时间和金钱都投放不少,
有一次,帮助别人有居所,就合租了房子,自己付最多,别人付最少,自己回去住最少,原意是让别人多有安静空间重整生命...
有一天她回去,发现属于自己的床上竟有一位男士!
她跑到牧者那里寻求安慰、辅导,
牧者说:姊妹呀!那人是没有生命的...不要再愚昧下去...
真的,有爱心没智慧不行!
被人亏负了就是活该,损失了金钱就加增了智慧!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2月14日 10:15

其实我觉得可以试着想想银币的比喻
我们欠上帝的更多
而且把这件事跟上帝讲祂一定会弥补妳的

Posted by z891084 at 2012年02月14日 21:25

而且把这件事跟上帝讲祂一定会弥补妳的
答:
嗯!基本上,我们不太好随便告诉别人说上帝应许对方什么什么。
假使我们说的,是真正合圣经的上帝应许,那么,上帝的话语会安慰人心。
但假使我们说的,并不是真正上帝对这人的应许,我们轻易对这人说,会使自己变成犯罪者,妄称上帝名号(十诫第三诫)。
在金钱部分,‘上帝的弥补’,是有很严格条件限制的。
好比:为十一奉献、、、、。
但是,因为自己的疏忽或愚昧,上帝会弥补?
这种话我们可千万不能乱讲,羞辱上帝圣名。
‘祂的言语,你不可加添,恐怕祂责备你,你就显为说谎言的’(箴30:6)
‘说谎言的,你必灭绝’(诗5:6)
辅导别人、安慰别人是好事,
但假使没有圣经依据就随便讲,使自己变成触犯妄称上帝名号、说谎的重罪之人,甚至遭致上帝刑罚,那就不好了。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2月14日 21:46

看到这个题目,我想起身边发生的一件事。
一位弟兄将车借给下属(无凭据),结果此下属转借给亲戚。
亲戚无照,出事故撞死一人,弃车逃逸。此次事故被认定为司机负全责。
因司机杳无音信,依本地法律,法院追究车主责任。这位弟兄需要承担的赔偿超过了他打拼事业十年以来所有的积蓄。
可想而知他当时的压力有多大。
(后来司机被抓获了,他全家不住地感恩)。
这件事情可谓是一个沉重的教训。愿我们不要做愚昧人。

Posted by Dottie at 2012年02月17日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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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1. Chloe说道:

    这也能争吵的。。
    以己度人,人家专门跑到商店里买就不花时间和精力啦,而且又是在国外,肯定时间很宝贵,你就好意思赚这个便宜啦。。买错了当然自己吃进喽,不要觉得自己吃亏,吃什么亏,人家是你朋友,不是专业代购,也不是供应商。
    我一般都请买家吃饭的,就是为了感谢他们的时间和精力的付出。。
    楼上都说的太委婉了。。楼主是把朋友当仆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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