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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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16日罪、得救、因信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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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基督徒的坏行为而不肯信主,罪算谁的?

如果,虽然基督徒传的是正确的福音,但却因基督徒的坏行为,但使人因此不愿意信主。这样,罪是谁的?

我们已经思考过一个坏行为的传福音者,只要传的是圣经真道,这福音并不会失效。

(请参阅一个坏行为的传福音者,会不会让这福音失效?

现在,则是另一部分的思考。

如果,虽然基督徒传的是正确的福音,但却因基督徒的坏行为,但使人因此不愿意信主。这样,罪是谁的?

不信者无罪?因为是那基督徒的坏行为,害我不信主的?

坏行为者有罪?因为是他的坏行为使人不信主的?

圣经的说法是:

此二人都有罪!

请记住这个观念:

是福音、是上帝,才能使人信主。不是人的努力或行为才使人信主。

若无圣灵动工,人再有好行为、好口才都无用,都不能使人信主。

但是,基督徒的好行为,确实可以帮助传福音之事。

这也正是圣经中,反复的教导:基督徒在世人面前,要有好见证。

但是,没有人有资格以自己的好行为自夸,以为是自己的努力使人信主。

这是大胆侵夺上帝的荣耀。

基督徒没有见证,没有好行为,确实会造成福音事工的严重减分作用。

这正是圣经里提到的‘绊倒人的有祸了’。

‘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太18:7)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太26:24)

因为基督徒行为不佳,结果别人因此不愿意相信主,这绊倒人的基督徒是有祸的。

这部份,大家大概没什么意见才对。

那么,一个有好行为的基督徒,为求使更多人信主,就开始传错误而非正确的福音,可以这样吗?

很不幸的,这样也是不行的。更不幸的是,这样的人还不少。

‘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太23:15)

‘你们这瞎眼领路的有祸了’(太23:16)

‘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

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启22:18-19)

那这样我没好见证,去传福音时,若使人跌倒不信,这样不行;

我有好行为,为使福音能吸引更多人来信,就开始传增添或删减的福音,也不行。

那么,我不传总可以了吧?

结果,圣经这样说:

‘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林前9:16)

那我不倒楣死了,什么都不行?

那么就是上帝不对,祂不该让我成为基督徒,不就结了?

反正上帝是万恶的根源就是了!

结果,对这样的心态,圣经竟严厉警告:

‘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

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罗9:20)

圣经就是上帝的话,在上帝的智慧面前,我们真的只能俯伏赞叹。

其实,很多问题圣经早就有答案了,只是我们不熟悉、不清楚而已。

对上面所提错误的想法与心态,圣经早就一一提出回应了。

再回来另一部分:

一个人因为传福音者的坏行为,就因此拒绝福音,这样也有罪吗?

是的!

他的灭亡,是因为‘他自己的罪’而灭亡,不是因为‘传福音者的坏行为’而灭亡。

‘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耶31:30)

当众人都在罪孽之海里浮沈,此时,有人乘小船来救人上船。

只是,船上的人手很脏,因此我不愿意被此人救。

结果,我沉没淹死了。

请问,我淹死了,该怪谁?

岂不是我自己让自己淹死的?

垃圾堆里,如果有一颗大钻石,大家还会去顾忌垃圾堆的脏,不去捡吗?

请记住:重点是钻石(福音),不是钻石所处的环境(坏行为的信徒)。

嫌钻石所处的环境脏(坏行为的信徒),就弃绝钻石(福音),钻石并不会有所损失,而是自己会大有损失。

可是,我能保证自己从未绊倒人,从未错误传讲过福音吗?

这部分,请参阅

上帝可不可以一开始时,让人借着错误的人、事、物、方法信主?

上帝,是看人心的。

直到永恒来到之前,我们都无法保证自己所传的绝对正确无误,因为,我们都是不完全的人。

但是,上帝知道我们所怀的心怀意念,

祂是赦罪的神,只要我们动机纯正去传福音,就不用担心。

否则,谁敢说自己从未绊倒人过呢?

感谢主,因着祂在十字架上的宝血,我这重罪的人,已经被赦免,能站在上帝面前了。

一切福音,若没了耶稣基督,都是假的,都没有赦罪救赎的效用。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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