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 »
2011年10月25日教會流行觀念

9,563 views

考試:我的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這是我在網路上讀到的一篇文章。

請大家閱讀標題與內容之後,開始考試:

你覺得這段文字的觀念是正確還是錯誤?

假使你覺得對的話,對在哪裡?

假使你覺得錯的話,錯在哪裡?

標題:

我的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內容(僅摘錄二段):

「這(知識)樹若不在那裡,人就不會墮落。

然而如果沒有撒但,沒有知識樹,神的智慧就無法完全顯明。

撒但和知識樹製造了許多機會,使神得以用萬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並從許多角度,顯明祂的智慧。

『萬般』這辭在原文的意思指明,神的智慧有許多方面、講究和方向。

只有藉著難處,神智慧的各方面纔能得著顯明。」

「雖然我總想要作對的事,但我還是犯了許多錯,甚至犯了一些大錯。

我當然恨惡這些錯誤,但我能見證,這些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這是很常見的觀念,各教派都常出現。

我不登出全篇文章與網址,因為其他資料不重要。

單單這標題與內容,已經足以作為判斷。

請大家依據這標題與這段內容作答。

答錯沒有關係。

假使你覺得別人的回答觀念有問題,你也可以提出自己認為正確的看法。

這是訓練自己的機會,請把握機會,不要浪費了哦!

我們學習正確教義,到底有沒有學清楚?到底學得正確不正確?到底有沒有弄懂?

考試就知道了!

等大家回答與討論告一段落之後,我會擷取一些大家的答案,做為範本,

重新張貼出來。

小小羊


答: 錯
這(知識)樹若不在那裡,人就不會墮落。然而如果沒有撒但,沒有知識樹,神的智慧就無法完全顯明。
撒但和知識樹製造了許多機會,使神得以用萬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並從許多角度,顯明祂的智慧。
作者觀點:
1. 人犯罪,是上帝主動引發的。(有意安排的)
2. 如果人不犯罪,上帝就不能顯明祂的智慧。
『萬般』這辭在原文的意思指明,神的智慧有許多方面、講究和方向。
只有藉著難處,神智慧的各方面纔能得著顯明。」
作者觀點:
3. 神的智慧只能在是難處 (罪惡) 中才能得著顯明。
「雖然我總想要作對的事,但我還是犯了許多錯,甚至犯了一些大錯。
我當然恨惡這些錯誤,但我能見證,這些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作者觀點: (這點最大問題)
4. 人犯罪是為了給神機會表明神的智,人犯罪是為了見證神的智。
*****
作者的觀點引申出的錯誤:
1. 罪 是神所創造的,因為如果沒有罪,就不能顯明神。
2. 人犯罪是好的,因為神需要人犯罪。所以人不需要離開罪。
S

Posted by S at 2011年10月25日 01:06

考試,做功課是最快樂的了(特別在這裡,因為錯了有弟兄可幫忙指出 ^^)。現在便馬上來試試看。
1. 這(知識)樹若不在那裡,人就不會墮落。
人的墮落是因為人的本身,不是因為別人,不可把責任推給上帝、魔鬼、其他人。亞當和夏娃墮落更深的一步是「錯了,還要推卸責任,不肯直接認罪悔改。
2. 然而如果沒有撒但,沒有知識樹,神的智慧就無法完全顯明。
您畫了一幅畫,是失敗作,然後便有人說:「若不是有失敗作,便不會有好的作品。」是這樣的嗎?因為沒有健康差的人,便不會有健康好的人?這個理論是勉強得很,亦不合理。上帝的智慧並不需要別人的證明,因為祂是自存永存的,祂是創始者、也是終結者,一切的美善都出於祂。在這提問式的句話中,已存在著以人有限的、墮落後的思想,然後以絕對化那個人的相對,再把那真正的絕對放在相對之中去討論。亦即是說,問題本身已存在問題。
3. 撒但和知識樹製造了許多機會,使神得以用萬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並從許多角度,顯明祂的智慧。
感覺是高舉的是撒旦,不是上帝或耶穌基督,把智慧的功勞歸於「因為有罪、因為有邪惡的存在」,假若沒有那些,好的便不存在了?!上帝的確是可以使用那些不好的繼續完成祂自己所定的美善旨意,但卻不是因為一定要有不好的,才能夠完成,若沒有便無法完成。
上帝的確可以在我們的錯誤上仍然繼續顯明祂的大能與智慧,但不代表「一定要有我們的錯,才顯出祂的好。」若有這樣想法的,那已代表該人並不謙卑,某程度更是把自己看得很重,是很危險的。
舉個例子,我的設計獲得多間公司的認同,是良好的設計。然後有一個人的設計真的是很差,拿了出來,許多公司便說這樣的設計真是太差了。然後這差設計的設計者便說:「若不是有我的差作品存在,您的好根本不算什麼。全靠有我的差,才顯得您好而已。」
好的就是好的,是不需要「因為有差的去比較,才說這是好的。」我們吃到好的美食,便說這個很好吃,根本不需要先吃到「又臭又壞的食物」,然後才說這個好吃的是好,若是要比較後才知道好壞,就是本來不夠好了。因為不變的好,才是真正的好。(正如真理,因為永恆不變,才能稱之為真理。)
以上,若有錯請弟兄協助指正 ^^
(題外話 : 比 S 慢了幾秒 = =’)

Posted by 中里遙 at 2011年10月25日 01:06

這是我第一來作答考試題目
對於上文所指的「撒但和知識樹製造了許多機會,使神得以用萬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並從許多角度,顯明祂的智慧。」是錯誤了…全能的父,根本不可能要從人身上所犯的罪來表明祂的智慧。
如是者…豈不是人愈墮落,祂愈快樂嗎???
實在是大錯特錯吧!
回答內容比較簡潔,不是很詳盡;或許回答有錯,希望能得到弟兄作出指正,謝謝~

Posted by Kelly at 2011年10月25日 01:35

「這(知識)樹若不在那裡,人就不會墮落。
然而如果沒有撒但,沒有知識樹,神的智慧就無法完全顯明。
撒但和知識樹製造了許多機會,使神得以用萬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並從許多角度,顯明祂的智慧。
答:這樣的說法已經否認上帝是第一因的觀念,大大的否定上帝無上的主權與全能。換句話說,若沒有撒旦上帝就不能工作?沒有機會工作?所以上帝被撒旦"限制"了?這是荒唐的說法。
『萬般』這辭在原文的意思指明,神的智慧有許多方面、講究和方向。
只有藉著難處,神智慧的各方面纔能得著顯明。」
答:不同意。神智慧的各方面得著顯明一定要藉著難處?這又和第一個命題同樣陷入相同的觀念,就是否認上帝為第一因。如果沒有"難處",難道上帝就不能顯明他的智慧?這樣說來,是難處比上帝更大嗎?
「雖然我總想要作對的事,但我還是犯了許多錯,甚至犯了一些大錯。
我當然恨惡這些錯誤,但我能見證,這些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答:我之所以不能做對的事,而去做錯事,乃是因為自己犯罪、自己軟弱的結果。這是應該自己認罪悔改,怎麼還反而回去說這是給上帝機會表明他的智慧?有個笑話有異曲同工之妙:小偷被警察抓到,不但沒有悔意,還真警察說,你要感謝我們這些同業人員,因為若不是我們,你警察早就失業了,你再厲害也沒用!
我能力不足,只能寫出這麼多。還盼各位弟兄姐妹與小小羊兄長的講解與教導。

Posted by 不配 at 2011年10月25日 07:33

個人也認為不需要有罪的顯明才能彰顯神的智慧
在神國根本不需要有罪的沾染才能彰顯神的偉大
個人也認為這篇文章有點怪怪

Posted by ruby at 2011年10月25日 07:34

對文章摘錄的回應:
就是說人墮不墮落要看有沒有樹囉? 不! 事實上人自己犯罪墮落, 樹和撤旦的試探只是把人的罪顯明而已. 沒有樹和撤旦, 人還是會墮落的.
上帝的智慧一定要顯明給人看? 否則祂就不甘願? 不得著榮耀? 那神要人判斷給祂分數了? 到底誰是生命主宰, 誰是終極審判主?
不是撒但和知識樹製造機會讓上帝顯明祂的智慧吧? 而是全知全能永恆的上帝利用撒但和知識樹實行祂永恆的計劃, 彰顯祂的智慧吧?
不單藉著難處,神智慧的各方面在不同情況都能得著顯明.
人的錯誤(或罪)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那麼人為什麼會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聖靈又為了什麼歎息憂傷?
做對的, 榮耀都歸上帝; 做糗的, 責任都是自己的. 為什麼做糗了, 還要拖上帝一把? 自己好過一點? 上帝需要透過人的罪去顯示智慧嗎? 還是罪人蒙恩讓世人明白上帝恩慈和智慧的一片面?
以上, 謝謝

Posted by 主裡弟兄 at 2011年10月25日 10:20

1. 對人而言是錯誤, 對神而言是美好的旨意
2.
A=神的旨意(未知)
B=最後結果(已知)
A造成B
但是, 由B反向推理A卻很難
問題在於:
→ 犯了邏輯推理上的錯誤, 過度探究神的旨意, 自以為是上帝肚子裡的蛔蟲
→ 把自己的過錯推卸給上帝, 卻不反省檢討自己

Posted by tulip500 at 2011年10月25日 10:33

神不需要透過撒旦和善惡樹來張顯祂的智慧。
神不要造一個魁儡來愛祂,神允許環境中有使人跌倒遠離神的事物。
因為人有自由意志,有選擇,神要人真的愛祂敬拜祂。
神當然知道人會墮落,會軟弱。也因神愛人,透過救贖計畫使愛祂信祂的人得救。
不違背神的公義,也顯明神的慈愛。這實在是極大的智慧,但神不需要為了顯明智慧而放善惡樹在園裡。

Posted by 尼克 at 2011年10月25日 10:40

這段文字的觀念當然是 ~ 錯誤 ~
錯在 ~ 對 神 的 至高無上 自有永有 絕對主權 的無知 或說是認識上有偏差
ps.
這類所謂信仰分享見證文章很多,我比較相信寫作的人,其出發點不是惡意的.
雖然話說,我們終其一生研讀聖經,有聖靈幫助引導,但我們也都只能略略知道一些 神 想讓我們明白的旨意,至少沒人敢說他能完全明白.
但在文章中,已經可以肯定寫作的人對 神 的 絕對主權 無知, 也顯出寫作的人無知的驕傲

Posted by max at 2011年10月25日 11:25

請多指教~
1.我的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神就是一切美善(包括智慧)自存永存的本體,
祂的智慧從來不需要人「給機會」去證明,
也不需要藉由任何其他受造之物來彰顯,
光到不了的地方才會有黑暗,
不是因為有黑暗存在才看得到光。
反過來說,
是「神給人機會」有自由意志行善或行惡,
神給人機會歷經試探、磨練,
在做出行善的選擇時,趨於另一種比受造時更美好的境界。
而人如果誤用了這個自由,做出行惡的選擇,
完全是出於自己私慾,要負起百分之百責任。
2.這(知識)樹若不在那裡,人就不會墮落。
神造人一開始是完美的,
但這個完美若只是停留在受造時的渾然「天成」,
這個完美便沒有什麼價值。
唯有經過試練,並做出對的選擇(順服神),
才能產生真正的善、真正的道德。
所以知識樹的存在,不僅不是使人墮落,
反而是讓人有機會達到更美善的境界,
只是人沒有通過這個試練,選擇不順服,所以墮落了。
3.然而如果沒有撒但,沒有知識樹,神的智慧就無法完全顯明。撒但和知識樹製造了許多機會,使神得以用萬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並從許多角度,顯明祂的智慧。
連人受到撒但和知識樹試探的機會,
都是神憑著祂無限的智慧給的。
4.『萬般』這辭在原文的意思指明,神的智慧有許多方面、講究和方向。只有藉著難處,神智慧的各方面纔能得著顯明。
這前後兩句自相矛盾了,
神有萬般智慧是對的,
但既有「萬般」智慧,
便不會「只有」藉著難處才讓我們看得到,
否則這「萬般」智慧也只是「一般」智慧了。
我們可以說,我們在難處中有機會看到神的智慧,
但祂的智慧何其廣大,
我們是以管窺天,窮此生也僅能揣摩而得。
而無論我們有沒有機會知曉神的智慧,
神的智慧從來都不需要被動地被證明,
因祂是自有、永有、主動的創造者,
而人是有限、短暫、被動的受造物。
5.雖然我總想要作對的事,但我還是犯了許多錯,甚至犯了一些大錯。我當然恨惡這些錯誤,但我能見證,這些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第一句是對的,即使是使徒保羅,也說在肉體中沒有良善:「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也要悲嘆:「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在抵返天家前,我們是無法完全不犯錯的,
頂多只能在信主後,以受到聖靈光照而復甦的理性做出不犯罪的選擇,但還是無法完全。
人犯罪完全是出於自己的私慾,是虧缺了神的榮耀,
當我們說:如果我不犯錯,神如何能彰顯祂的慈愛及智慧?
就像在說:如果猶大不賣主,耶穌如何能完成上帝的救恩?
這不僅是倒因為果、把主動(神是不證自明主體)變成被動(神的智慧需要被證明),
也從這樣的推諉之詞,
更證明了我們人性的確是完全的墮落了。

Posted by 多加 at 2011年10月25日 15:23

知識樹?(有點不習慣這個稱呼)
我想法並不是那棵樹存在與否,在於我們違背上帝了的命令(心意)
舉個例:當年.人在上帝看來,就像年幼的孩童,還不知火的危險
當爸媽阻止幼童去使用瓦斯爐.是因為知道孩子還無法掌控火勢
人犯錯常會怪罪在上帝.撒但身上
但問題其實是在人身上.人就像還未成熟的果子
作者採用了一個二分對立陳述:上帝的智慧
有惡才有善…
不同意.我覺得比較合適的說法
應該是人犯錯是失去上帝作為.
沒有了善是惡(尚還未想到比較好的字句描述)
而非這些錯誤是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就是自我情慾掙扎.而非人犯罪需要上帝供應
上帝的智慧是全能的
經上記著"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
它的說法應該是上帝"任憑"使法老的心剛硬
例如:"生物的胚胎發育不完全.容易流產…"
這些"錯誤"(防護)機制.
才是可以說是由"錯誤中看見上帝的智慧"
萬有一切主宰權在上帝掌管
嘗試用文字表達想法
表達有誤請幫我改正.謝謝!

Posted by flyboy at 2011年10月25日 19:16

以下,盡量簡答:
『這(知識)樹若不在那裡,人就不會墮落』
所以都怪上帝創造園當中那棵樹,不必怪人自己不聽上帝的警戒〜
『然而如果沒有撒但…神的智慧就無法完全顯明』
受造物真是太偉大了,創造主還得靠它才能顯明智慧呢〜
『撒但和知識樹製造了許多機會,使神得以…顯明祂的智慧。』
再次歸功給撒但〜
『『萬般』這辭在原文的意思指明,神的智慧有許多方面、講究和方向』
和合本講到智慧是用『諸般』,原文意思就是『各種的』,沒那麼囉嗦的解釋〜
『只有藉著難處,神智慧的各方面纔能得著顯明』〜
道地的人本主義思想〜沒顯給你人看就不算有智慧!
『所以我犯錯是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那麼神才真該感謝稱頌讚美人呢〜人乾脆當神算了!

Posted by 思佳 at 2011年10月25日 19:42

(我的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我犯了殺人放火的錯誤怎麼會表明神的智慧呢?
(『這(知識)樹若不在那裡,人就不會墮落』)
天使長不被誰試探還是一樣墮落,天使長想要與神同等被打下來了,人的墮落和魔鬼的狀況類似,人想要有神的智慧,把神的警戒當作謊言,聽從魔鬼的話,人犯罪的主因還是自己。
(然而如果沒有撒但,沒有知識樹,神的智慧就無法完全顯明。
撒但和知識樹製造了許多機會,使神得以用萬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並從許多角度,顯明祂的智慧。)
如果上帝不許可罪惡的存在,就不能顯明神的智慧?莫名其妙?惡與智慧有什麼關係?

Posted by abcde at 2011年10月25日 21:01

這是不認識神恩典的人說的話。
「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什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應當的。」
說這等話的人,為何不說,「我願意生一場大病得醫治,來顯出醫生的醫術精湛」?「我願意成為殺人犯終日逃亡後被捕,來顯出警察多麼有智慧」?
如何顯明祂的智慧,是神的主權,墮落的受造物不得說,我是作惡以成善。
寧願用良善來彰顯神的恩典,不要用赦罪來彰顯神的恩典。

Posted by Joyce at 2011年10月25日 21:02

又有考試,真是討厭,看到考試就會手癢,手癢就會在電腦前面耗,呵呵,不過總是用電腦也能追尋神,那就感謝上帝拉。
這個問題好像聖經也有提到一段經文: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什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羅3:5-8)
這個題目中,「錯誤」應該是指惡了,希望我沒有誤會。不過呢,有趣的地方是,這個作者的意思是「我做錯反而能彰顯神的智慧」,為什麼不做錯呢?而這背後到底隱含的意思是甚麼?是要為自己的「錯誤」除罪化嗎?根據保羅的說法,歹勢喔,乖乖被打屁股吧!
誠如約瑟所言:「不要害怕,我豈能代替神呢﹖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現在你們不要害怕,我必養活你們和你們的婦人孩子。於是約瑟用親愛的話安慰他們。」(創50:20-22)從前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可以用「約瑟被害」成就事情,不禁使人敬畏景仰上帝的奇妙;但是聖經裡面並沒有說「你們害我是為我好」,或是「你們害我是不犯罪」這種語句。同樣的,如果今天大衛透過拔示巴生下所羅門,還一路生下耶穌,就能因此證明大衛沒有罪惡,那到底大衛在詩篇51篇懺悔個甚麼勁呢?「除罪化」的論點實在是本末倒置的說法。
當然,我感謝神,居然能透過所有的罪人的罪行彰顯他的榮耀,重點是「罪」就是「罪」,榮耀上帝的是上帝自己本身,並不是這些罪惡;上帝把罪惡作為祂成就善事的「工具」,不代表這個工具就可以被justify為善。如果是這樣,每個曾經被上帝激動過的列國,懲罰以色列,為什麼後來要被懲罰?他們不是上帝的工具嗎?這些工具的自高自大,上帝說:你不過是斧頭,竟敢像揮舞斧頭的人誇耀麼?這等人被定罪,大概也是應當的吧。
至於知識樹似乎是另外一個問題,可以肯定的只有一個,就是知識樹被創造是好的,人會不會墮落,跟知識樹本身是無關的,因為推到終極,「惡」的來源在聖經中沒有說清楚(不是撒旦,因為撒旦也是神所創造,他怎樣墮落的呢?我們不得而知;也不會是自由意志,因為在起初之時,人的自由意志是可以遵從神,並無被罪惡綑綁的)。因此作者這樣說,是因為不明白墮落與神的創造是無關的兩件事情。
而神的智慧要不要顯明,從起初之時就已經顯明到現在(羅1:20-23),更不需要別的東西來幫他顯明。只有藉著難處才顯明阿,對神甚麼是難處呢?
這作者所有的「前提」都是錯誤的,要怎樣才能從頭錯到尾,把全部都是錯誤的東西串聯在一起,自以為是地得到結論,吾人或許只能嘆為觀止了。

by 淨影‧寂 at 2011年10月25日 21:30

小弟試著回答這個問題,
我認為這個問題可以從「現象」、「教訓」兩個方面著眼;
從「現象」面而言,主確實藉著許多錯誤罪惡的事中施行拯救,
甚至在人來看好像很糟糕的事情,主的全能與旨意仍然使這事成為美善;
淨影‧寂所提的約瑟如是此例,約瑟兄長是懷著惡意,但 神的意思原是好的,
藉著這惡事反而成就以色列家的拯救,用我們的常言說:「歪打正著。」
聖經中有不少這類例子,包括使用外邦成為以色列的管教,
猶大賣主等(我聽過有人以結果論,試圖替猶大辯屈,這題的性質也有類似味道)
然而就著「教訓」而言,卻是萬萬不可,
這樣的教訓隱含著兩種違背聖經的觀念,
意即「作惡成善」以及「神試探人」,
如前所言,主確實可以藉著惡事得榮耀,
但並非我們可以「行惡事讓主藉著得榮耀」,
這與主要我們行善、學基督是完全背離的觀念,
「主能」,但是並非等於「我們要」,這兩者還是有差距的;
對罪惡的稀釋是這段教訓中不合聖經的地方。
而「神試探人」更是這段敘述中隱含的觀念,
好像說神預備這一切讓人發生錯誤,再藉由這些錯誤顯出祂的榮耀;
這不就是說 神試探人嗎? 明顯與雅各書對 神不試探人的話衝突,
也忽略了惡者與私慾在試探中所扮演的角色。
簡言之,我認為若作者在描述一個現象的話,
在這敗壞悖逆的世代當中是沒錯的,但是這卻是主消極的旨意;
但是若是在教訓或是以此認識 神,卻是有違聖經對 神的見證,對人的命令。
以上簡單就這問題嘗試回應
願大家平安喜樂
以馬內利

Posted by Arsone at 2011年10月26日 00:08

錯的,神不會」要」你去犯錯,來顯明祂的智慧。神造了撒但和知識樹,但神已告訴了亞當和夏娃」不可喫」。
他們先犯了罪,違背了神的命令,被神發現後,再推卸責任給夏娃。
神也許會像對約伯一樣,給你環境、使你成長。但不會讓你去犯罪。
如羅馬書所說: 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所以犯罪的那一個是我,不是別人.
會有」我的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這種想法,其實是把犯錯責任推卸給神,也是一種以小人(凡人)之心度君子(神)之腹的心態。

Posted by FATLAMB at 2011年10月26日 11:07

這好像是李常受的文章,印象中有讀過(有陣子很迷)。小妹分享一點小小心得,還請各位前輩多多指教~
這(知識)樹若不在那裡,人就不會墮落>>>錯,因人是全然墮落,(知識)樹在不在那裏都一樣。
撒但和知識樹製造了許多機會,使神得以用萬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並從許多角度,顯明祂的智慧。>>>錯,因為以下經文
(羅1:20)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林前1:25)因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神的軟弱總比人強壯
(羅11:33~36)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萬般』這辭在原文的意思指明,神的智慧有許多方面、講究和方向。>>>對
只有藉著難處,神智慧的各方面纔能得著顯明。>>>錯,神彰顯智慧是不需任何人事物的輔助
我當然恨惡這些錯誤,但我能見證,這些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請不要忘記犯錯之後還能存活,完全是出於神的憐憫。
謝謝小小羊的考試,讓我有機會更深入的思考和自我反省

Posted by mimi at 2011年10月26日 11:38

「這(知識)樹若不在那裡,人就不會墮落。」
→(雅各書1:13-14)
『 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
——
「雖然我總想要作對的事,但我還是犯了許多錯,甚至犯了一些大錯。
我當然恨惡這些錯誤,但我能見證,這些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羅3:5-8)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麼?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甚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為甚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Posted by Annie at 2011年10月26日 12:29

{我的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作者可能在人生或屬靈經驗上,不止一次的經歷犯罪蒙管教,過犯蒙赦免。錯誤被遮掩。而不禁讚歎神的全然智慧與豐盛慈愛。他的動機或許是好的。但如此陳述或分享靈性成長經驗很容易造成兩種虧損:
1. 藐視神的絕對主權:
神對犯錯者給予公義審判或恩典是衪的絕對主權。正如同債權人要討債或免除債務都是他的權利。這與債務大小完全無關。即或欠大債者被免除全部債務時,會更強烈感覺到債權人的慈悲。但他斷乎不可說是他的欠債大,才給債權人機會彰顯大慈悲。需要明白債權人仍可以正當的討僓,奪去他一切所有,使他哀哭切齒的。簡單的說: 欠債還錢是應該的。欠債被免除是罕見恩典。要向人誇口當誇讚債權人的慈悲,而不是愚昧的誇自己的欠債又不斷厚顏無恥再借債的事實。
2. 忘記神的全然善良:
世上的銀行或錢莊希望我們多多借錢,他們才能賺取利息,世上的父母卻常常叮嚀自己的孩子不要欠債。免得人生愁苦。有趣的是當不聽話的孩子欠一屁股債還不起時,卻往往是年邁父母拿自己的養老金棺材本替孩子還債。如果孩子這時說: [老爸老媽,你明知我有可能向銀行借錢,卻不通知所有銀行把我列為拒絕往來戶,証明一定是你有意與銀行串通,讓我如此欠債還不起的。你真是有夠智慧的, 我真玩不過你。] 你若是這樣孩子的父母,心腸要痛到何等地步。天上的阿爸父比地上父母更善良,更愛我們千萬倍的,我們是衪的孩子,不要再胡說八道讓祂痛心。

Posted by Charlie at 2011年10月26日 16:01

1.我的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答:
我覺得這樣的觀點是不合聖經的,
這段內容主要講到了神的智慧與人的過犯兩個方面。
我們由聖經知道,上帝本身就是智慧的,這是祂的屬性。
因此,祂所作的都是滿含智慧。
不論創造之工、救贖之工或護理之工。
2.「這(知識)樹若不在那裡,人就不會墮落。
然而如果沒有撒但,沒有知識樹,神的智慧就無法完全顯明。
撒但和知識樹製造了許多機會,使神得以用萬般的方式,
就是多面多方,並從許多角度,顯明祂的智慧。
『萬般』這辭在原文的意思指明,神的智慧有許多方面、講究和方向。
只有藉著難處,神智慧的各方面纔能得著顯明。」
答:
知識樹的存在,是上帝允許的,這是上帝的主權。
而知識樹的存在並不是讓人犯罪,繼而有「機會」讓上帝顯出智慧。
恰恰相反,上帝禁止亞當吃禁果,並告訴他吃後的結局。
亞當是有自由意志選擇是否要聽從上帝的。
最終他沒有聽上帝的話,還是吃了。
可上帝卻為必死的人預備了救恩。
這是因上帝的慈愛。
撒但的存在,是上帝允許的,這是上帝的主權。
但上帝絕不讓人順從撒但去犯罪。
更不是「鼓勵」人犯罪好給自己創造「條件」顯示智慧!
罪,都是自己犯的。
「罪的工價就是死」
「人種的是什麼,收的就是什麼」。
上帝拯救,那是上帝的恩典,
上帝不救,那是上帝的公義。
3.「雖然我總想要作對的事,但我還是犯了許多錯,
甚至犯了一些大錯。我當然恨惡這些錯誤,但我能見證,
這些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答:
照這樣講,上帝要謝謝他犯罪了?!
不然,上帝還沒機會顯明智慧呢!
這純粹是"作惡以成善"的論調。
簡直對上帝大不敬!
這種講法顯然是錯的。
上帝不需要通過錯誤顯出智慧,因為祂的智慧是沒有錯誤的。
上帝用祂的智慧托住一切,
當人犯罪後,
上帝會管教、借著事情讓人看清自己和上帝,
祂的仁慈是要領人悔改,
並不是作者所表達的那種很荒唐的論調。
我們從士師記就可以很清楚一些道理,
以色列因為犯罪離棄上帝,
上帝就興起仇敵攻擊他們。
以色列民在困迫危急中就本能地呼求上帝,
上帝救他們脫離仇敵的手。
上帝這麼做的「目的」並不是為了顯示智慧,
而是希望他們在憐憫中悔改。
上帝是嚴厲的,是有原則的。
當列王一再犯罪不肯悔改,
上帝就不再拯救他們脫離仇敵了,
他們最終被擄,國破家亡。
作者所寫的內容也反映出一個問題,
也是弟兄姐妹中間普遍存在的問題,
就是,
因為教義混亂不清,
就常用自己的經驗與感受解釋上帝的作為,
就像文中提出的那種觀點,
若有人信以為真,
長久下去不就把犯罪當功德了?
何談認罪、恨罪、悔改,
這樣會導致很嚴重的後果。

Posted by 可欣 at 2011年10月26日 20:40

有時候在聚會的時候,會有弟兄姐妹講說,信耶穌不是為了做好事,我聽了總覺得怪怪的,難道信耶穌後,壞事可以去做嗎?所以在聚會的時候,要講道或是分享的話,真的要講完全,講清楚,不然很容易絆跌對真理不清楚或是來聚會的福音朋友(在水深之處的網站有看到這篇文章,裡面的討論也是跟著錯誤)

Posted by EricWong at 2011年10月26日 20:47

有時候在聚會的時候,會有弟兄姐妹講說,信耶穌不是為了做好事,我聽了總覺得怪怪的,難道信耶穌後,壞事可以去做嗎?
「不是為了做好事」是針對一些不信的人的心態,認為宗教總是勸人為善,所以只要不是所謂「邪教」或「走火入魔」的統統可以接受。當然信是為了「做好事」,因為信之前做的再好都是惡事。不過這場考試反應了教會(常常是這一派信徒)的弊病—-忽然流行一種奇怪的教訓,大夥就這附和,然後再流行下一批教訓;至於這樣的教訓對屬零生命成長有什麼幫助又是另一回事了。

by 潛水路人 at 2011年10月26日 23:01

通篇胡言亂語,太恐怖了,就像信徒彼此說預言一樣的景況,看了另我不寒而慄,
>>「這(知識)樹若不在那裡,人就不會墮落。
人的墮落其實是很奇妙的事情,我們不能推給 主,但也不能全然將犯罪推到撒旦頭上,有些事情是 主沒有顯明的,那麼斷然的猜測,常會冒犯 主,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人的墮落,跟樹擺在那兒,可一點關係都沒有,而且就 神所賜下聖經的話語裡所表明的,撒旦在引誘人的犯罪這一點上,是很有兩下子的,人不可不慎,若夏娃沒有遠離神、沒有求助在神學上比她更早接近 神的亞當,那麼至少在被引誘的這點上,會比她獨自面對撒旦,甚至出於某種"莫名的驕傲或自信"要來的安全的多。
>>然而如果沒有撒但,沒有知識樹,神的智慧就無法完全顯明。
神是自有、永有的,祂是最初,也是結束,祂是阿法,也是貝塔,所以並沒有所謂"如果沒有撒旦、沒有…",神就無法怎樣怎樣的,神的智慧怎麼可以由我們有限的聰慧來度量呢?
>>撒但和知識樹製造了許多機會,使神得以用萬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並從許多角度,顯明祂的智慧。
人何以膽敢認為神需要做這樣的事情來討好人、來向人證明祂的智慧或偉大呢?
>>『萬般』這辭在原文的意思指明,神的智慧有許多方面、講究和方向。只有藉著難處,神智慧的各方面纔能得著顯明。」「雖然我總想要作對的事,但我還是犯了許多錯,甚至犯了一些大錯。我當然恨惡這些錯誤,但我能見證,這些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這些錯誤,並不是讓神有機會表明祂的智慧,請永遠記住,若人得救、得著恩典,是神減選你,而非你選擇神,因為人至始至終都不配,既然都不配了,又怎麼可以說這些是給 神的機會?
親愛的主,縱然我們都是待罪的器皿,蒙禰的恩典,教我們本不配變成配得的,禰不計較我們的罪,親自給予救恩,縱然我們在諸多事情上不斷的冒犯禰、得罪禰,禰仍耐心待我們,禰給予世人的,超過世人所知道的,主啊,我們不應當為那罪祈求,但我們為彼此、為世人祈求禰的恩,祈求禰的恩工在每個人身上,教受苦受難的看見希望、教暴戾的學會溫柔、教驕傲的學會謙卑、教心及眼遮蔽的得以看見、教被仍在那半空中掌權所綑綁的得釋放、且能因著信禰得勝、教世人都認識且明白那尊貴的又為我們受難的獨生子耶穌,親愛的主啊,我們在這裡懇求禰,也讚美禰,哈立路亞,我們的禱告求主垂聽,禱告讚美乃是奉靠主耶穌基督的聖名所求,阿門。

Posted by Pork at 2011年10月27日 00:33

這樣的文章總體上是認爲神的智慧一定要在人的事情上才能彰顯。
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詩八4)
神一切的屬性都不是以人的存在為條件的。假如人因著犯罪而滅亡,神仍然是全然公義、全然有智慧的。神出那麽大的代價救贖人類,不但是祂有這個智慧,更是因為祂不可測度的慈愛。
至於後面的觀點,我覺得錯在人沒有權利站在神以上的地位來縱觀宇宙和救恩。僕人不能大過主人。如果有個僕人心裡想「我事情做砸了,主人可以幫我;這樣就顯出主人有能力辦事了」,後果不堪設想……
這是我一點點補充,我覺得各位弟兄姐妹分享都很不錯。
順便提醒Pork一下神的名字是阿拉法、俄梅戛,是第一個字母和最後一個字母,並不是貝塔(第二個字母)。

Posted by 劈里啪啦 at 2011年10月27日 08:57

拍拍手!大家都講得很好很棒!
大致錯誤之處,大家都有抓住了,而且也知道正確觀念是什麼。
這顯示出園地弟兄姊妹水準已經很高,對很多教導都已經具有判斷力與駁斥力。
然而,話又講回來,為什麼這種錯誤的教導,可以在很多教會裡存在?
事實上,假使我們有讀到這些文章的回應欄的話,應該會發現,那些回應者幾乎沒半個發現文章根本就教導錯誤,然後大家還回應得很起勁。
這是多麼可怕的現象啊!
教導的人教錯了,學習的人照聽不誤、照信不移、毫無分辨力。
為什麼正解聖經、正確的神學、正確的教義,是那麼重要?
因為,觀念錯誤,教導者就會做出錯誤的教導,學習者就會分辨不出人家講的是錯的。
瞎子領瞎子,何等可怕啊!
其實,這篇文章的錯誤,主要就是作者認為『上帝需要我們』、『上帝需要有背景才能襯托出祂的偉大』(所謂背景,包括罪惡、魔鬼、人的錯誤、、、,透過這些,才能顯出上帝的智慧、偉大、神聖、、、這些本質)。
正確觀念是什麼?
很簡單,就是:
上帝完全自給自足!不需要任何人、事、物才能來顯示出祂的智慧、偉大、、、。
上帝不需要人來協助,是人需要上帝來協助。
這種觀念,其實是很基本、很簡單的聖經觀念罷了,不是什麼多高深的神學理論。
但不幸的是,一大堆人讀聖經讀了老半天,這麼簡單的東西都讀不出來、都讀不懂。
這種觀念,其實韋斯敏斯特信條早就清清楚楚講過了:
第二章『論神和三位一體』第二節
『神在自己裡面,並由自己而有一切生命,榮耀,善良,祝福;單獨在自己裡面,並對自己是完全滿足的,不需要祂所造的任何被造之物,也不從他們得到任何榮耀,但只在他們裡面,藉著他們,向他們,並在他們身上彰顯祂自己的榮耀。』
為什麼五百年前的人知道這麼清楚的聖經教導,可是今天的人卻一大堆都不知道?
不相信的話,去考考自己教會裡的人、自己認識的基督徒,看有幾個,能知道這篇文章是錯誤、知道正確觀念是什麼的。
為什麼清教徒強調靈修必須是在正確的神學、正確的信條或要理問答之下,才能做出正確靈修?
這篇錯誤的文章,就是很大的例證!
因為,這篇文章是用來給信徒靈修用的,
結果,他講的根本錯得一塌糊塗,靈什麼修呢?
還一大堆信徒被這種靈修文章感動得痛哭流涕,內心還充滿「感動」呢!
結果,那些所謂的「感動」,是真的從神來的嗎?
我們未必要去背誦這些信經、信條、要理問答,
但是,我們卻不能不努力建立起正確教義。
透過這些信經、信條、要理問答,我們可以學習、可以檢驗自己教義觀念是否正確。
沒有了知識樹,始祖一樣會墮落的!
因為,真正墮落之因,是人的『心』。
只要心會使用自由意志選擇行惡,那麼,即使這次躲過誘惑,下次一樣會有其他誘惑的。
神的智慧,根本不需透過撒但、透過人犯罪才能顯明。
相反的,是神的智慧,才顯明出撒但是惡、人所行是罪。
神絕對可以多方多樣的方式,來行使祂的智慧。
但是,不是因為透過這些「背景」,神才能顯出祂的智慧,
相反的,是神的智慧,才顯示出這些「背景」是何等愚昧、罪惡、不配、不稱、、、。
不是「這些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而是『神的智慧彰顯我的錯誤,使我無從推諉』。
任何解經,只要一開始走『人本』路線,偏離『神本』,很容易就開始往錯誤與偏差之路狂奔。
很多人都是使用『善惡二元論』的觀念來看待上帝與魔鬼、上帝與罪惡的關係。
這時,不知不覺中,就以為光明需要黑暗才能襯托出光明、上帝需要魔鬼才能襯托出上帝的神聖、上帝需要有罪的人類才能襯托出上帝的無罪。
但是,這根本就是錯誤觀念!是人本的想法,是一般宗教的想法,卻不是聖經的想法!
因為很簡單,『創世之前』,當時沒有一切受造物、沒有魔鬼也沒有人,難道那時上帝就不夠光明不夠智慧?
『審判之後』的新天新地裡沒有任何罪惡,難道那時上帝就不夠光明,還需要有東西襯托才能顯出光明與智慧?
正確的聖經觀念是很清楚的:
是『光來到世界』!是『光顯出黑暗』!
不是『光需要世界』!不是『沒有黑暗就顯不出光』!
整個觀念錯了,教出來的東西、寫出來的東西,就會錯得很離譜。
但是,我們也必須講一下,我想,作者並不是故意要貶低上帝、推責任給上帝、或對上帝有任何不敬之意。
我相信,作者絕無這種意思。
她是因為對正確教義不了解,所以不知道自己說的是什麼,不知道自己講的東西,已經嚴重違反聖經、貶低上帝、推責任給上帝、認為自己給神恩典了。
傳講者的錯誤,我們不需跟隨、不要效法。
但最重要的是,我們必須培養自己的能力,使自己成為不僅信、而且深知所信,能分辨真理假道的基督精兵。
面對這種錯誤教導,有機會時,就告訴其他弟兄姊妹正確觀念是什麼。
因為,很多弟兄姊妹根本就不知道什麼叫正確、什麼叫錯誤。
另外,由於大家都寫得很對很棒,所以我不需特別去挑選出幾篇來變成新文章,
直接都保留即可。
下次有機會,再繼續出題給大家作答了。
願上帝幫助大家,祝福大家。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10月27日 16:43

上帝是自有永有,自榮自尊,上帝本來就是有榮耀有智慧,不需要我們這些俗人罪人去顯出上帝的偉大。

by 貧窮貴公子 at 2011年10月27日 22:36

感謝 劈里啪啦 弟兄的提醒,阿法貝塔一時間念的太順口,也暴露出小弟聖經沒有熟讀,真是糟糕,把神的名字給弄錯就出大糗了,再次感謝糾正~

Posted by Pork at 2011年10月28日 02:19

如果這樣說的話
那不就把人的罪合理化了?
把幾個可能都列出來
因為我有錯誤,所以神可以展現的祂智慧。
我有錯誤,但神沒有作為,所以神沒有智慧。
我沒有錯誤,所以神就沒有機會展現祂的智慧。
我沒有錯誤,神還是能展現祂的智慧。
第一個把人的錯誤合理化了,看阿!~我們做錯事,神才有表現的機會阿!~所以我們應該繼續做錯事,讓神來顯示出祂的大能。
第二個,把神的消極當做自己犯罪的開脫。以為神沒有作為,就代表神的放縱。
第三個,人未曾犯錯以先。神的大能就造了世界。故這個也是錯的。
第四個,比較正確了點。但事實上人已經犯罪了。
整體下來,很清楚的。這個假設是錯的。就算是後面延伸出來的三個,也不是完全正確的。
所以整個推論應該從這邊抽離。
整個合理的解釋應該是
人有無犯罪,神都是全知全能的。並不因人的作為影響。
抱歉,第一次發言。請各位弟兄姊妹見諒。
如有錯誤,請嚴厲指正!~

Posted by General at 2011年10月29日 09:20

哇,有點晚來,可能大家都答的差不多了,不過還是要把握這個機會,所以我就先來試著簡短答覆,再來看看大家的留言^^
---------------------------
我的回應是:
神的智慧不會因為沒有人的錯誤就無法表明,
因為神本來就是智慧的源頭。
試著以一個有限的比喻來說:
太陽不會因為天黑就沒有發光。
「我的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這種觀念似乎把神的全能縮小到有限,把罪惡的強度放大到無限。
反過來以人的墮落來牽引神的作為,實在把神的作為限制。
但神不會被罪惡牽制住,也不因此就無法彰顯智慧。
「我的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的說法,
也很像:如果沒有猶大,十字架就不會成功的說法。
以及像這種比喻的說法:
因為有陰影,整張圖畫才會美麗,因為有影子所以光才美。
「撒但和知識樹製造了許多機會,使神得以用萬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並從許多角度,顯明祂的智慧。」同理,這樣的神是一個能被罪惡限制住的神,這不是神。在被限制之下,又以全能的前提來說什麼萬般和多面多方是莫名其妙的。
這前提是:
必須要有壞的東西來襯托,才顯出好的東西是好的。
他把神降到和人同等的地步。但這還是神嗎?
背後的動機可能是人想當神,
然後來用這些說法稀釋自己的罪。
正確的前提是:
神的義,神的智慧和人的罪惡是不能在同一水平上作相對比較的。
並且神是全能全善,如果要因人的錯誤才顯明,這就不是啟示聖經的神。
神的智慧不會因為沒有人的錯誤就無法顯明。
是人沒有看見神的智慧,人已經全然敗壞。
人必須接受聖經的啟示來認識神。
「我的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不是來自聖經的觀念。
不能產生對神真正的認識與真正的盼望。
---------------------------
如有錯誤請弟兄姊妹指正,感謝幫助~

Posted by 風籬笆 at 2011年10月30日 00:29

【這(知識)樹若不在那裡,人就不會墮落。】
人若因為一棵樹而墮落,那撒旦是因那一棵『樹』而墮落的?難道是神本身?
若這荒謬理論是對的,那請作者和認同者最好遠離鈔票,因為這鈔票若在那裡,人就會墮落!
『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 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1:13-15)
【然而如果沒有撒但,沒有知識樹,神的智慧就無法完全顯明。撒但和知識樹製造了許多機會,使神得以用萬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並從許多角度,顯明祂的智慧。】
人呀人,你以為罪人能擁有讚賞神智慧的本事嗎?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羅3:10-11)
『… 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1:21-22)
未被定罪前,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
被定罪後,人的罪突然間顯明神的智慧??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 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 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祂的榮耀,為什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 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羅3:5-8)
被定罪後還能自圓其說,掠奪功勞,實實在在的卑鄙齷齪。
這種牽強附會、強詞奪理、典型的心理投射,無非是不敢面對自己的行動所帶來的後果。
噢,順便提一下,新天新地裡是沒有知識樹、沒有撒旦、沒有任何不義的事,只有智慧之子明白智慧之事。
【『萬般』這辭在原文的意思指明,神的智慧有許多方面、講究和方向。只有藉著難處,神智慧的各方面纔能得著顯明。】
難處是人的概念,含有不如意或失敗的成分。
人甚至基督徒常會把神『降級為人』,把世上可見的罪惡天災誤解成神不是萬能的或無能為力。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到了日期,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裡,撒拉必生一個兒子。』(創18:14)
『主耶和華啊,你曾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天地,在你沒有難成的事。』(耶32:17)
起初,神創造天地(從無變有),神看祂所造的是好的,沒有revision,沒有redesign。
(試問那位設計師能做到這一點?單單藍圖就不知要修改多少次!)
有限的理性要明白神無限的智慧不是有難處,而是不可能,所以只好在自己局限的理解和辦事能力邏輯範圍內自圓其說。
(破綻百出還沾沾自喜呢!)
『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 祂的智慧高於天,你還能做什麼?深於陰間,你還能知道什麼?』(伯11:7-8)
【雖然我總想要作對的事,但我還是犯了許多錯,甚至犯了一些大錯。我當然恨惡這些錯誤,但我能見證,這些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或許在人的道德標準裡,人會做一些對的事, 但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2),『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3:20)。
在法院上,被判死刑的人還能見證嗎?
若真要掠奪功勞,充其量也只能說是給我們自己一個機會看到神的恩典!
『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林前1:21)
若有誤解,敬請各位弟兄姐妹指正。謝謝。

Posted by LibertyEyes at 2011年11月1日 07:20

這篇文章錯的地方:
1推卸責任
作者有可能未搞清楚阿當與夏娃跟墮落了的罪人不一樣,以為所有人都有一樣的自由意志。或他對阿當與夏娃擁有的自由意志有偏差的理解。
阿當與夏娃在未死在罪中時是有可以選擇犯罪,也可以不犯罪的自由意志的。
未重生的罪人只有隻可以選擇犯罪這種自由意志。
重生的基督徒在地上的自由意志跟未墮落的阿當與夏娃所擁有的是一樣的。
將來新天新地,基督徒只有不能犯罪的自由意志
阿當與夏娃的墮落,是他們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去選擇不聽上帝的話,這就是他們犯的罪。
作者不能把原因推卸給撒但或知識樹。
阿當與夏娃也可以因為別的東西和事件,自我去選擇不聽上帝的話。
我再強調一次,這是他們自找的,是他們自己的選擇。過犯都是自己的。
2. 越過聖經支持的推理
「只有藉著難處,神智慧的各方面纔能得著顯明。」 這或許可以是一個合理的推論。但是合聖經嗎?聖經有沒有真的說過"只有"藉著難處? 對的,難處可以顯明上帝的智慧。但真的是"只有"難處才能顯明上帝的智慧???把道理說容易明白一點,就是純種華人都有黑頭髮,但有黑頭髮的不見得一定是華人。我真的記不起聖經有上帝的智慧一定要籍著難處才能顯明。
我記得聖經有類似的就是」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但是我不敢因此說基督不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不顯明了。
我只知道的是羅馬書1:19-20這樣說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1:20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總而言之,聖經沒有說,我們不要越過說一定會是這樣。如果弟兄姐妹們找到聖經有支持作者的說法,請提出來。
3.可疑而又對又錯之處
上帝的而確可以利用人的過犯、軟弱、失敗去顯明他的智慧。
第一因是上帝。一切事都是在上帝許可下發生的,這種觀念在文中看不出來,但是也不能說作者一定沒有這種觀念。
但有一點要強調的是:
如果上帝消極的許可你犯錯,進而顯明他的公義、愛及智慧(神性)。你的過犯是上帝所在事情未發生前預知的。那是上帝在事情未發生時,己經預備要利用這些事情顯明他的好。
文中作者好像有一點意味,就是上帝並不在人犯錯前用他的智慧預定而許可人犯錯。好像作者心中的上帝是一位事發生時/發生前並不知道/不掌管,卻在人犯錯後而很有智慧地收拾人的爛灘子的上帝;也有一點讓人感受到作者認為的上帝是不掌管人的過錯的。有一個可能性是作者認為這樣才叫上帝不干預人的自由意志。
4. 弟兄姐妹們的錯處
a)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
當對事不對人,應當對文章的錯處,有些我們的錯處,就在於此。某大異端說上帝是公義的,我們不能因為他是異端而說他錯了。靈恩派說上帝是愛,我們不能因為他是靈恩派而說他錯了。要把錯在那裡和是一個怎樣的人分開來看。一個大盜語重心祥的的教導搶東西有理,卻堅持不可殺人。我們不可因為他是大盜而說他不要教導不可殺人。」搶東西有理」為錯,」不可殺人」為對。
兩樣的法碼、兩樣的升斗、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箴言 20:10)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利19:15)
這才是以同一樣的法碼去看別人,這道理都是共通的。退一步來,以某牧師為例,即使你讀了他很多文章,知道他對教義有很多的的不理解。
他可能某次說對了,你不要因為對這個人的壞印像而說他錯。他如果是對的,你總是要說他這次說對了。
b) 誇自己的不足,不見得就是錯誤
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後 12:9)
你見到保羅這樣寫,你會不會立刻指控他:那你不是要追求越來越軟弱?好叫基督的大能越加顯在你身上??
然後用質問他,羅 3:5-8你不是這樣說嗎?你不是作軟弱以成善?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 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什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羅 3:5-8)
會不會聽到保羅一頭霧水??
其實保羅這段話不但不反對我們的不義能顯明上帝的義;而是正正支持我們的不義能顯出上帝的義來。保羅反對是的是:因為這樣不義能顯出上帝的義來,我們要多加行惡、或行惡也沒有所謂這種說法。但保羅沒反對:我們的不義能顯出上帝的義來。
回到作者的文章,
「雖然我總想要作對的事,但我還是犯了許多錯,甚至犯了一些大錯。
我當然恨惡這些錯誤,但我能見證,這些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我從這句中,看不出作者有鼓勵大家有多犯過錯的意思,反而看到作者清楚指出他恨惡這些錯誤。
既然這樣,作者只是跟保羅的」誇自己的軟弱」一樣,他只是從自己的不對而看出上帝的智慧。我沒有看作者全文,但跟據以上的一、二句話。我們不能把作者沒說的意思加進去,而進而說他錯了。
作者「除罪化」的論點,不見得可以由短短幾句話就套在作者身上。
如果以仿作句子舉例,這個開罐器給了我開這個開罐頭的能力。
我的確在利用這個開罐器而在開罐頭。正如有些時候上帝的確是利用人的過犯去顯明他的智慧,兩者都是在陳述事實而己。但是如果作者真的是指」我行惡及犯錯也沒關係,因為這樣可以顯明上帝的智慧」,這樣就是大錯特錯。
共勉之,

Posted by 學而行 at 2011年11月4日 23:20

給學而行
謝謝你提出"弟兄姐妹們的錯處"及原則,
我很認同,也提醒我檢討是否犯了這樣的錯。
不過,我想那句話還是有點問題的~
「雖然我總想要作對的事,但我還是犯了許多錯,甚至犯了一些大錯。
我當然恨惡這些錯誤,但我能見證,這些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問題出在「給神機會」這四個字,
事實上,我自己就是常常在錯誤及軟弱中見證到神的智慧的人,
如果這算是見證的機會,那也是神給我的,而不是我給神的~
若有謬誤歡迎指正。

Posted by 多加 at 2011年11月5日 00:30

「雖然我總想要作對的事,但我還是犯了許多錯,甚至犯了一些大錯。
我當然恨惡這些錯誤,但我能見證,這些錯誤給神機會表明祂的智慧」
問題出在「給神機會」這四個字,
答:
正確!一個觀念正確的人,幾乎不可能用出『我給神機會行善』、『我給神機會表明智慧』、『我給神機會上台表現』這種觀念與詞句出來。
有些東西,單單靠一、二個句子,我們或許會誤判。
但是,透過一整篇文章,要誤判作者意思的機會,就未必很大了。
事實上,那段文字,可以寫成非常正確的觀念的:
「雖然我總想要作對的事,但我還是犯了許多錯,甚至犯了一些大錯。
我當然恨惡這些錯誤,但我能見證,透過這些錯誤,神給我恩典,向我表明祂的智慧」
寫法稍微改一下,整個意思就截然不同了。
原作者寫法,是『人給神機會』,否則神沒機會顯現智慧。
因此,我是有功勞的!我是有恩於神的!
我改寫的寫法,是『上帝給我機會』,上帝可以不理我犯錯,但祂愛我,即使我犯錯祂依然施恩於我,透過我的錯,上帝教導我祂的智慧。
因此,我毫無功勞!我不配蒙恩!完全是上帝給我恩典!
什麼叫唯獨恩典?
這人有多唯獨恩典?
有時,從他的講道與文章裡,就會看出來了。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11月5日 01:04

日誌信息 »

評論已關閉。        

相關日誌 »

沒有評論

抱歉,評論被關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