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 »
2011年10月25日教会流行观念

9,556 views

考试:我的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这是我在网络上读到的一篇文章。

请大家阅读标题与内容之后,开始考试:

你觉得这段文字的观念是正确还是错误?

假使你觉得对的话,对在哪里?

假使你觉得错的话,错在哪里?

标题:

我的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内容(仅摘录二段):

“这(知识)树若不在那里,人就不会堕落。

然而如果没有撒但,没有知识树,神的智慧就无法完全显明。

撒但和知识树制造了许多机会,使神得以用万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并从许多角度,显明祂的智慧。

‘万般’这辞在原文的意思指明,神的智慧有许多方面、讲究和方向。

只有借着难处,神智慧的各方面才能得着显明。”

“虽然我总想要作对的事,但我还是犯了许多错,甚至犯了一些大错。

我当然恨恶这些错误,但我能见证,这些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这是很常见的观念,各教派都常出现。

我不登出全篇文章与网址,因为其他资料不重要。

单单这标题与内容,已经足以作为判断。

请大家依据这标题与这段内容作答。

答错没有关系。

假使你觉得别人的回答观念有问题,你也可以提出自己认为正确的看法。

这是训练自己的机会,请把握机会,不要浪费了哦!

我们学习正确教义,到底有没有学清楚?到底学得正确不正确?到底有没有弄懂?

考试就知道了!

等大家回答与讨论告一段落之后,我会撷取一些大家的答案,做为范本,

重新张贴出来。

小小羊


答: 错
这(知识)树若不在那里,人就不会堕落。然而如果没有撒但,没有知识树,神的智慧就无法完全显明。
撒但和知识树制造了许多机会,使神得以用万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并从许多角度,显明祂的智慧。
作者观点:
1. 人犯罪,是上帝主动引发的。(有意安排的)
2. 如果人不犯罪,上帝就不能显明祂的智慧。
‘万般’这辞在原文的意思指明,神的智慧有许多方面、讲究和方向。
只有借着难处,神智慧的各方面才能得着显明。”
作者观点:
3. 神的智慧只能在是难处 (罪恶) 中才能得着显明。
“虽然我总想要作对的事,但我还是犯了许多错,甚至犯了一些大错。
我当然恨恶这些错误,但我能见证,这些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作者观点: (这点最大问题)
4. 人犯罪是为了给神机会表明神的智,人犯罪是为了见证神的智。
*****
作者的观点引申出的错误:
1. 罪 是神所创造的,因为如果没有罪,就不能显明神。
2. 人犯罪是好的,因为神需要人犯罪。所以人不需要离开罪。
S

Posted by S at 2011年10月25日 01:06

考试,做功课是最快乐的了(特别在这里,因为错了有弟兄可帮忙指出 ^^)。现在便马上来试试看。
1. 这(知识)树若不在那里,人就不会堕落。
人的堕落是因为人的本身,不是因为别人,不可把责任推给上帝、魔鬼、其他人。亚当和夏娃堕落更深的一步是“错了,还要推卸责任,不肯直接认罪悔改。
2. 然而如果没有撒但,没有知识树,神的智慧就无法完全显明。
您画了一幅画,是失败作,然后便有人说:“若不是有失败作,便不会有好的作品。”是这样的吗?因为没有健康差的人,便不会有健康好的人?这个理论是勉强得很,亦不合理。上帝的智慧并不需要别人的证明,因为祂是自存永存的,祂是创始者、也是终结者,一切的美善都出于祂。在这提问式的句话中,已存在着以人有限的、堕落后的思想,然后以绝对化那个人的相对,再把那真正的绝对放在相对之中去讨论。亦即是说,问题本身已存在问题。
3. 撒但和知识树制造了许多机会,使神得以用万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并从许多角度,显明祂的智慧。
感觉是高举的是撒旦,不是上帝或耶稣基督,把智慧的功劳归于“因为有罪、因为有邪恶的存在”,假若没有那些,好的便不存在了?!上帝的确是可以使用那些不好的继续完成祂自己所定的美善旨意,但却不是因为一定要有不好的,才能够完成,若没有便无法完成。
上帝的确可以在我们的错误上仍然继续显明祂的大能与智慧,但不代表“一定要有我们的错,才显出祂的好。”若有这样想法的,那已代表该人并不谦卑,某程度更是把自己看得很重,是很危险的。
举个例子,我的设计获得多间公司的认同,是良好的设计。然后有一个人的设计真的是很差,拿了出来,许多公司便说这样的设计真是太差了。然后这差设计的设计者便说:“若不是有我的差作品存在,您的好根本不算什么。全靠有我的差,才显得您好而已。”
好的就是好的,是不需要“因为有差的去比较,才说这是好的。”我们吃到好的美食,便说这个很好吃,根本不需要先吃到“又臭又坏的食物”,然后才说这个好吃的是好,若是要比较后才知道好坏,就是本来不够好了。因为不变的好,才是真正的好。(正如真理,因为永恒不变,才能称之为真理。)
以上,若有错请弟兄协助指正 ^^
(题外话 : 比 S 慢了几秒 = =’)

Posted by 中里遥 at 2011年10月25日 01:06

这是我第一来作答考试题目
对于上文所指的“撒但和知识树制造了许多机会,使神得以用万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并从许多角度,显明祂的智慧。”是错误了…全能的父,根本不可能要从人身上所犯的罪来表明祂的智慧。
如是者…岂不是人愈堕落,祂愈快乐吗???
实在是大错特错吧!
回答内容比较简洁,不是很详尽;或许回答有错,希望能得到弟兄作出指正,谢谢~

Posted by Kelly at 2011年10月25日 01:35

“这(知识)树若不在那里,人就不会堕落。
然而如果没有撒但,没有知识树,神的智慧就无法完全显明。
撒但和知识树制造了许多机会,使神得以用万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并从许多角度,显明祂的智慧。
答:这样的说法已经否认上帝是第一因的观念,大大的否定上帝无上的主权与全能。换句话说,若没有撒旦上帝就不能工作?没有机会工作?所以上帝被撒旦"限制"了?这是荒唐的说法。
‘万般’这辞在原文的意思指明,神的智慧有许多方面、讲究和方向。
只有借着难处,神智慧的各方面才能得着显明。”
答:不同意。神智慧的各方面得着显明一定要借着难处?这又和第一个命题同样陷入相同的观念,就是否认上帝为第一因。如果没有"难处",难道上帝就不能显明他的智慧?这样说来,是难处比上帝更大吗?
“虽然我总想要作对的事,但我还是犯了许多错,甚至犯了一些大错。
我当然恨恶这些错误,但我能见证,这些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答:我之所以不能做对的事,而去做错事,乃是因为自己犯罪、自己软弱的结果。这是应该自己认罪悔改,怎么还反而回去说这是给上帝机会表明他的智慧?有个笑话有异曲同工之妙:小偷被警察抓到,不但没有悔意,还真警察说,你要感谢我们这些同业人员,因为若不是我们,你警察早就失业了,你再厉害也没用!
我能力不足,只能写出这么多。还盼各位弟兄姐妹与小小羊兄长的讲解与教导。

Posted by 不配 at 2011年10月25日 07:33

个人也认为不需要有罪的显明才能彰显神的智慧
在神国根本不需要有罪的沾染才能彰显神的伟大
个人也认为这篇文章有点怪怪

Posted by ruby at 2011年10月25日 07:34

对文章摘录的回应:
就是说人堕不堕落要看有没有树囉? 不! 事实上人自己犯罪堕落, 树和撤旦的试探只是把人的罪显明而已. 没有树和撤旦, 人还是会堕落的.
上帝的智慧一定要显明给人看? 否则祂就不甘愿? 不得着荣耀? 那神要人判断给祂分数了? 到底谁是生命主宰, 谁是终极审判主?
不是撒但和知识树制造机会让上帝显明祂的智慧吧? 而是全知全能永恒的上帝利用撒但和知识树实行祂永恒的计划, 彰显祂的智慧吧?
不单借着难处,神智慧的各方面在不同情况都能得着显明.
人的错误(或罪)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那么人为什么会亏缺了上帝的荣耀? 圣灵又为了什么叹息忧伤?
做对的, 荣耀都归上帝; 做糗的, 责任都是自己的. 为什么做糗了, 还要拖上帝一把? 自己好过一点? 上帝需要透过人的罪去显示智慧吗? 还是罪人蒙恩让世人明白上帝恩慈和智慧的一片面?
以上, 谢谢

Posted by 主里弟兄 at 2011年10月25日 10:20

1. 对人而言是错误, 对神而言是美好的旨意
2.
A=神的旨意(未知)
B=最后结果(已知)
A造成B
但是, 由B反向推理A却很难
问题在于:
→ 犯了逻辑推理上的错误, 过度探究神的旨意, 自以为是上帝肚子里的蛔虫
→ 把自己的过错推卸给上帝, 却不反省检讨自己

Posted by tulip500 at 2011年10月25日 10:33

神不需要透过撒旦和善恶树来张显祂的智慧。
神不要造一个魁儡来爱祂,神允许环境中有使人跌倒远离神的事物。
因为人有自由意志,有选择,神要人真的爱祂敬拜祂。
神当然知道人会堕落,会软弱。也因神爱人,透过救赎计画使爱祂信祂的人得救。
不违背神的公义,也显明神的慈爱。这实在是极大的智慧,但神不需要为了显明智慧而放善恶树在园里。

Posted by 尼克 at 2011年10月25日 10:40

这段文字的观念当然是 ~ 错误 ~
错在 ~ 对 神 的 至高无上 自有永有 绝对主权 的无知 或说是认识上有偏差
ps.
这类所谓信仰分享见证文章很多,我比较相信写作的人,其出发点不是恶意的.
虽然话说,我们终其一生研读圣经,有圣灵帮助引导,但我们也都只能略略知道一些 神 想让我们明白的旨意,至少没人敢说他能完全明白.
但在文章中,已经可以肯定写作的人对 神 的 绝对主权 无知, 也显出写作的人无知的骄傲

Posted by max at 2011年10月25日 11:25

请多指教~
1.我的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神就是一切美善(包括智慧)自存永存的本体,
祂的智慧从来不需要人“给机会”去证明,
也不需要借由任何其他受造之物来彰显,
光到不了的地方才会有黑暗,
不是因为有黑暗存在才看得到光。
反过来说,
是“神给人机会”有自由意志行善或行恶,
神给人机会历经试探、磨练,
在做出行善的选择时,趋于另一种比受造时更美好的境界。
而人如果误用了这个自由,做出行恶的选择,
完全是出于自己私欲,要负起百分之百责任。
2.这(知识)树若不在那里,人就不会堕落。
神造人一开始是完美的,
但这个完美若只是停留在受造时的浑然“天成”,
这个完美便没有什么价值。
唯有经过试练,并做出对的选择(顺服神),
才能产生真正的善、真正的道德。
所以知识树的存在,不仅不是使人堕落,
反而是让人有机会达到更美善的境界,
只是人没有通过这个试练,选择不顺服,所以堕落了。
3.然而如果没有撒但,没有知识树,神的智慧就无法完全显明。撒但和知识树制造了许多机会,使神得以用万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并从许多角度,显明祂的智慧。
连人受到撒但和知识树试探的机会,
都是神凭着祂无限的智慧给的。
4.‘万般’这辞在原文的意思指明,神的智慧有许多方面、讲究和方向。只有借着难处,神智慧的各方面才能得着显明。
这前后两句自相矛盾了,
神有万般智慧是对的,
但既有“万般”智慧,
便不会“只有”借着难处才让我们看得到,
否则这“万般”智慧也只是“一般”智慧了。
我们可以说,我们在难处中有机会看到神的智慧,
但祂的智慧何其广大,
我们是以管窥天,穷此生也仅能揣摩而得。
而无论我们有没有机会知晓神的智慧,
神的智慧从来都不需要被动地被证明,
因祂是自有、永有、主动的创造者,
而人是有限、短暂、被动的受造物。
5.虽然我总想要作对的事,但我还是犯了许多错,甚至犯了一些大错。我当然恨恶这些错误,但我能见证,这些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第一句是对的,即使是使徒保罗,也说在肉体中没有良善:“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也要悲叹:“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在抵返天家前,我们是无法完全不犯错的,
顶多只能在信主后,以受到圣灵光照而复苏的理性做出不犯罪的选择,但还是无法完全。
人犯罪完全是出于自己的私欲,是亏缺了神的荣耀,
当我们说:如果我不犯错,神如何能彰显祂的慈爱及智慧?
就像在说:如果犹大不卖主,耶稣如何能完成上帝的救恩?
这不仅是倒因为果、把主动(神是不证自明主体)变成被动(神的智慧需要被证明),
也从这样的推诿之词,
更证明了我们人性的确是完全的堕落了。

Posted by 多加 at 2011年10月25日 15:23

知识树?(有点不习惯这个称呼)
我想法并不是那棵树存在与否,在于我们违背上帝了的命令(心意)
举个例:当年.人在上帝看来,就像年幼的孩童,还不知火的危险
当爸妈阻止幼童去使用瓦斯炉.是因为知道孩子还无法掌控火势
人犯错常会怪罪在上帝.撒但身上
但问题其实是在人身上.人就像还未成熟的果子
作者采用了一个二分对立陈述:上帝的智慧
有恶才有善…
不同意.我觉得比较合适的说法
应该是人犯错是失去上帝作为.
没有了善是恶(尚还未想到比较好的字句描述)
而非这些错误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就是自我情欲挣扎.而非人犯罪需要上帝供应
上帝的智慧是全能的
经上记着"上帝使法老的心刚硬"
它的说法应该是上帝"任凭"使法老的心刚硬
例如:"生物的胚胎发育不完全.容易流产…"
这些"错误"(防护)机制.
才是可以说是由"错误中看见上帝的智慧"
万有一切主宰权在上帝掌管
尝试用文字表达想法
表达有误请帮我改正.谢谢!

Posted by flyboy at 2011年10月25日 19:16

以下,尽量简答:
‘这(知识)树若不在那里,人就不会堕落’
所以都怪上帝创造园当中那棵树,不必怪人自己不听上帝的警戒〜
‘然而如果没有撒但…神的智慧就无法完全显明’
受造物真是太伟大了,创造主还得靠它才能显明智慧呢〜
‘撒但和知识树制造了许多机会,使神得以…显明祂的智慧。’
再次归功给撒但〜
‘‘万般’这辞在原文的意思指明,神的智慧有许多方面、讲究和方向’
和合本讲到智慧是用‘诸般’,原文意思就是‘各种的’,没那么囉嗦的解释〜
‘只有借着难处,神智慧的各方面才能得着显明’〜
道地的人本主义思想〜没显给你人看就不算有智慧!
‘所以我犯错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那么神才真该感谢称颂赞美人呢〜人干脆当神算了!

Posted by 思佳 at 2011年10月25日 19:42

(我的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我犯了杀人放火的错误怎么会表明神的智慧呢?
(‘这(知识)树若不在那里,人就不会堕落’)
天使长不被谁试探还是一样堕落,天使长想要与神同等被打下来了,人的堕落和魔鬼的状况类似,人想要有神的智慧,把神的警戒当作谎言,听从魔鬼的话,人犯罪的主因还是自己。
(然而如果没有撒但,没有知识树,神的智慧就无法完全显明。
撒但和知识树制造了许多机会,使神得以用万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并从许多角度,显明祂的智慧。)
如果上帝不许可罪恶的存在,就不能显明神的智慧?莫名其妙?恶与智慧有什么关系?

Posted by abcde at 2011年10月25日 21:01

这是不认识神恩典的人说的话。
“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应当的。”
说这等话的人,为何不说,“我愿意生一场大病得医治,来显出医生的医术精湛”?“我愿意成为杀人犯终日逃亡后被捕,来显出警察多么有智慧”?
如何显明祂的智慧,是神的主权,堕落的受造物不得说,我是作恶以成善。
宁愿用良善来彰显神的恩典,不要用赦罪来彰显神的恩典。

Posted by Joyce at 2011年10月25日 21:02

又有考试,真是讨厌,看到考试就会手痒,手痒就会在电脑前面耗,呵呵,不过总是用电脑也能追寻神,那就感谢上帝拉。
这个问题好像圣经也有提到一段经文: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吗﹖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罗3:5-8)
这个题目中,“错误”应该是指恶了,希望我没有误会。不过呢,有趣的地方是,这个作者的意思是“我做错反而能彰显神的智慧”,为什么不做错呢?而这背后到底隐含的意思是什么?是要为自己的“错误”除罪化吗?根据保罗的说法,歹势喔,乖乖被打屁股吧!
诚如约瑟所言:“不要害怕,我岂能代替神呢﹖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现在你们不要害怕,我必养活你们和你们的妇人孩子。于是约瑟用亲爱的话安慰他们。”(创50:20-22)从前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可以用“约瑟被害”成就事情,不禁使人敬畏景仰上帝的奇妙;但是圣经里面并没有说“你们害我是为我好”,或是“你们害我是不犯罪”这种语句。同样的,如果今天大卫透过拔示巴生下所罗门,还一路生下耶稣,就能因此证明大卫没有罪恶,那到底大卫在诗篇51篇忏悔个什么劲呢?“除罪化”的论点实在是本末倒置的说法。
当然,我感谢神,居然能透过所有的罪人的罪行彰显他的荣耀,重点是“罪”就是“罪”,荣耀上帝的是上帝自己本身,并不是这些罪恶;上帝把罪恶作为祂成就善事的“工具”,不代表这个工具就可以被justify为善。如果是这样,每个曾经被上帝激动过的列国,惩罚以色列,为什么后来要被惩罚?他们不是上帝的工具吗?这些工具的自高自大,上帝说:你不过是斧头,竟敢像挥舞斧头的人夸耀么?这等人被定罪,大概也是应当的吧。
至于知识树似乎是另外一个问题,可以肯定的只有一个,就是知识树被创造是好的,人会不会堕落,跟知识树本身是无关的,因为推到终极,“恶”的来源在圣经中没有说清楚(不是撒旦,因为撒旦也是神所创造,他怎样堕落的呢?我们不得而知;也不会是自由意志,因为在起初之时,人的自由意志是可以遵从神,并无被罪恶綑绑的)。因此作者这样说,是因为不明白堕落与神的创造是无关的两件事情。
而神的智慧要不要显明,从起初之时就已经显明到现在(罗1:20-23),更不需要别的东西来帮他显明。只有借着难处才显明阿,对神什么是难处呢?
这作者所有的“前提”都是错误的,要怎样才能从头错到尾,把全部都是错误的东西串联在一起,自以为是地得到结论,吾人或许只能叹为观止了。

by 净影‧寂 at 2011年10月25日 21:30

小弟试着回答这个问题,
我认为这个问题可以从“现象”、“教训”两个方面着眼;
从“现象”面而言,主确实借着许多错误罪恶的事中施行拯救,
甚至在人来看好像很糟糕的事情,主的全能与旨意仍然使这事成为美善;
净影‧寂所提的约瑟如是此例,约瑟兄长是怀着恶意,但 神的意思原是好的,
借着这恶事反而成就以色列家的拯救,用我们的常言说:“歪打正著。”
圣经中有不少这类例子,包括使用外邦成为以色列的管教,
犹大卖主等(我听过有人以结果论,试图替犹大辩屈,这题的性质也有类似味道)
然而就著“教训”而言,却是万万不可,
这样的教训隐含着两种违背圣经的观念,
意即“作恶成善”以及“神试探人”,
如前所言,主确实可以借着恶事得荣耀,
但并非我们可以“行恶事让主借着得荣耀”,
这与主要我们行善、学基督是完全背离的观念,
“主能”,但是并非等于“我们要”,这两者还是有差距的;
对罪恶的稀释是这段教训中不合圣经的地方。
而“神试探人”更是这段叙述中隐含的观念,
好像说神预备这一切让人发生错误,再借由这些错误显出祂的荣耀;
这不就是说 神试探人吗? 明显与雅各书对 神不试探人的话冲突,
也忽略了恶者与私欲在试探中所扮演的角色。
简言之,我认为若作者在描述一个现象的话,
在这败坏悖逆的世代当中是没错的,但是这却是主消极的旨意;
但是若是在教训或是以此认识 神,却是有违圣经对 神的见证,对人的命令。
以上简单就这问题尝试回应
愿大家平安喜乐
以马内利

Posted by Arsone at 2011年10月26日 00:08

错的,神不会”要”你去犯错,来显明祂的智慧。神造了撒但和知识树,但神已告诉了亚当和夏娃”不可吃”。
他们先犯了罪,违背了神的命令,被神发现后,再推卸责任给夏娃。
神也许会像对约伯一样,给你环境、使你成长。但不会让你去犯罪。
如罗马书所说: 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所以犯罪的那一个是我,不是别人.
会有”我的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这种想法,其实是把犯错责任推卸给神,也是一种以小人(凡人)之心度君子(神)之腹的心态。

Posted by FATLAMB at 2011年10月26日 11:07

这好像是李常受的文章,印象中有读过(有阵子很迷)。小妹分享一点小小心得,还请各位前辈多多指教~
这(知识)树若不在那里,人就不会堕落>>>错,因人是全然堕落,(知识)树在不在那里都一样。
撒但和知识树制造了许多机会,使神得以用万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并从许多角度,显明祂的智慧。>>>错,因为以下经文
(罗1:20)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林前1:25)因神的愚拙总比人智慧,神的软弱总比人强壮
(罗11:33~36)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
‘万般’这辞在原文的意思指明,神的智慧有许多方面、讲究和方向。>>>对
只有借着难处,神智慧的各方面才能得着显明。>>>错,神彰显智慧是不需任何人事物的辅助
我当然恨恶这些错误,但我能见证,这些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请不要忘记犯错之后还能存活,完全是出于神的怜悯。
谢谢小小羊的考试,让我有机会更深入的思考和自我反省

Posted by mimi at 2011年10月26日 11:38

“这(知识)树若不在那里,人就不会堕落。”
→(雅各书1:13-14)
‘ 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
——
“虽然我总想要作对的事,但我还是犯了许多错,甚至犯了一些大错。
我当然恨恶这些错误,但我能见证,这些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罗3:5-8)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么?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Posted by Annie at 2011年10月26日 12:29

{我的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作者可能在人生或属灵经验上,不止一次的经历犯罪蒙管教,过犯蒙赦免。错误被遮掩。而不禁赞叹神的全然智慧与丰盛慈爱。他的动机或许是好的。但如此陈述或分享灵性成长经验很容易造成两种亏损:
1. 藐视神的绝对主权:
神对犯错者给予公义审判或恩典是衪的绝对主权。正如同债权人要讨债或免除债务都是他的权利。这与债务大小完全无关。即或欠大债者被免除全部债务时,会更强烈感觉到债权人的慈悲。但他断乎不可说是他的欠债大,才给债权人机会彰显大慈悲。需要明白债权人仍可以正当的讨僓,夺去他一切所有,使他哀哭切齿的。简单的说: 欠债还钱是应该的。欠债被免除是罕见恩典。要向人夸口当夸赞债权人的慈悲,而不是愚昧的夸自己的欠债又不断厚颜无耻再借债的事实。
2. 忘记神的全然善良:
世上的银行或钱庄希望我们多多借钱,他们才能赚取利息,世上的父母却常常叮咛自己的孩子不要欠债。免得人生愁苦。有趣的是当不听话的孩子欠一屁股债还不起时,却往往是年迈父母拿自己的养老金棺材本替孩子还债。如果孩子这时说: [老爸老妈,你明知我有可能向银行借钱,却不通知所有银行把我列为拒绝往来户,証明一定是你有意与银行串通,让我如此欠债还不起的。你真是有够智慧的, 我真玩不过你。] 你若是这样孩子的父母,心肠要痛到何等地步。天上的阿爸父比地上父母更善良,更爱我们千万倍的,我们是衪的孩子,不要再胡说八道让祂痛心。

Posted by Charlie at 2011年10月26日 16:01

1.我的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答:
我觉得这样的观点是不合圣经的,
这段内容主要讲到了神的智慧与人的过犯两个方面。
我们由圣经知道,上帝本身就是智慧的,这是祂的属性。
因此,祂所作的都是满含智慧。
不论创造之工、救赎之工或护理之工。
2.“这(知识)树若不在那里,人就不会堕落。
然而如果没有撒但,没有知识树,神的智慧就无法完全显明。
撒但和知识树制造了许多机会,使神得以用万般的方式,
就是多面多方,并从许多角度,显明祂的智慧。
‘万般’这辞在原文的意思指明,神的智慧有许多方面、讲究和方向。
只有借着难处,神智慧的各方面才能得着显明。”
答:
知识树的存在,是上帝允许的,这是上帝的主权。
而知识树的存在并不是让人犯罪,继而有“机会”让上帝显出智慧。
恰恰相反,上帝禁止亚当吃禁果,并告诉他吃后的结局。
亚当是有自由意志选择是否要听从上帝的。
最终他没有听上帝的话,还是吃了。
可上帝却为必死的人预备了救恩。
这是因上帝的慈爱。
撒但的存在,是上帝允许的,这是上帝的主权。
但上帝绝不让人顺从撒但去犯罪。
更不是“鼓励”人犯罪好给自己创造“条件”显示智慧!
罪,都是自己犯的。
“罪的工价就是死”
“人种的是什么,收的就是什么”。
上帝拯救,那是上帝的恩典,
上帝不救,那是上帝的公义。
3.“虽然我总想要作对的事,但我还是犯了许多错,
甚至犯了一些大错。我当然恨恶这些错误,但我能见证,
这些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答:
照这样讲,上帝要谢谢他犯罪了?!
不然,上帝还没机会显明智慧呢!
这纯粹是"作恶以成善"的论调。
简直对上帝大不敬!
这种讲法显然是错的。
上帝不需要通过错误显出智慧,因为祂的智慧是没有错误的。
上帝用祂的智慧托住一切,
当人犯罪后,
上帝会管教、借着事情让人看清自己和上帝,
祂的仁慈是要领人悔改,
并不是作者所表达的那种很荒唐的论调。
我们从士师记就可以很清楚一些道理,
以色列因为犯罪离弃上帝,
上帝就兴起仇敌攻击他们。
以色列民在困迫危急中就本能地呼求上帝,
上帝救他们脱离仇敌的手。
上帝这么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显示智慧,
而是希望他们在怜悯中悔改。
上帝是严厉的,是有原则的。
当列王一再犯罪不肯悔改,
上帝就不再拯救他们脱离仇敌了,
他们最终被掳,国破家亡。
作者所写的内容也反映出一个问题,
也是弟兄姐妹中间普遍存在的问题,
就是,
因为教义混乱不清,
就常用自己的经验与感受解释上帝的作为,
就像文中提出的那种观点,
若有人信以为真,
长久下去不就把犯罪当功德了?
何谈认罪、恨罪、悔改,
这样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

Posted by 可欣 at 2011年10月26日 20:40

有时候在聚会的时候,会有弟兄姐妹讲说,信耶稣不是为了做好事,我听了总觉得怪怪的,难道信耶稣后,坏事可以去做吗?所以在聚会的时候,要讲道或是分享的话,真的要讲完全,讲清楚,不然很容易绊跌对真理不清楚或是来聚会的福音朋友(在水深之处的网站有看到这篇文章,里面的讨论也是跟着错误)

Posted by EricWong at 2011年10月26日 20:47

有时候在聚会的时候,会有弟兄姐妹讲说,信耶稣不是为了做好事,我听了总觉得怪怪的,难道信耶稣后,坏事可以去做吗?
“不是为了做好事”是针对一些不信的人的心态,认为宗教总是劝人为善,所以只要不是所谓“邪教”或“走火入魔”的统统可以接受。当然信是为了“做好事”,因为信之前做的再好都是恶事。不过这场考试反应了教会(常常是这一派信徒)的弊病—-忽然流行一种奇怪的教训,大伙就这附和,然后再流行下一批教训;至于这样的教训对属零生命成长有什么帮助又是另一回事了。

by 潜水路人 at 2011年10月26日 23:01

通篇胡言乱语,太恐怖了,就像信徒彼此说预言一样的景况,看了另我不寒而栗,
>>“这(知识)树若不在那里,人就不会堕落。
人的堕落其实是很奇妙的事情,我们不能推给 主,但也不能全然将犯罪推到撒旦头上,有些事情是 主没有显明的,那么断然的猜测,常会冒犯 主,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人的堕落,跟树摆在那儿,可一点关系都没有,而且就 神所赐下圣经的话语里所表明的,撒旦在引诱人的犯罪这一点上,是很有两下子的,人不可不慎,若夏娃没有远离神、没有求助在神学上比她更早接近 神的亚当,那么至少在被引诱的这点上,会比她独自面对撒旦,甚至出于某种"莫名的骄傲或自信"要来的安全的多。
>>然而如果没有撒但,没有知识树,神的智慧就无法完全显明。
神是自有、永有的,祂是最初,也是结束,祂是阿法,也是贝塔,所以并没有所谓"如果没有撒旦、没有…",神就无法怎样怎样的,神的智慧怎么可以由我们有限的聪慧来度量呢?
>>撒但和知识树制造了许多机会,使神得以用万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并从许多角度,显明祂的智慧。
人何以胆敢认为神需要做这样的事情来讨好人、来向人证明祂的智慧或伟大呢?
>>‘万般’这辞在原文的意思指明,神的智慧有许多方面、讲究和方向。只有借着难处,神智慧的各方面才能得着显明。”“虽然我总想要作对的事,但我还是犯了许多错,甚至犯了一些大错。我当然恨恶这些错误,但我能见证,这些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这些错误,并不是让神有机会表明祂的智慧,请永远记住,若人得救、得着恩典,是神减选你,而非你选择神,因为人至始至终都不配,既然都不配了,又怎么可以说这些是给 神的机会?
亲爱的主,纵然我们都是待罪的器皿,蒙祢的恩典,教我们本不配变成配得的,祢不计较我们的罪,亲自给予救恩,纵然我们在诸多事情上不断的冒犯祢、得罪祢,祢仍耐心待我们,祢给予世人的,超过世人所知道的,主啊,我们不应当为那罪祈求,但我们为彼此、为世人祈求祢的恩,祈求祢的恩工在每个人身上,教受苦受难的看见希望、教暴戾的学会温柔、教骄傲的学会谦卑、教心及眼遮蔽的得以看见、教被仍在那半空中掌权所綑绑的得释放、且能因着信祢得胜、教世人都认识且明白那尊贵的又为我们受难的独生子耶稣,亲爱的主啊,我们在这里恳求祢,也赞美祢,哈立路亚,我们的祷告求主垂听,祷告赞美乃是奉靠主耶稣基督的圣名所求,阿门。

Posted by Pork at 2011年10月27日 00:33

这样的文章总体上是认为神的智慧一定要在人的事情上才能彰显。
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诗八4)
神一切的属性都不是以人的存在为条件的。假如人因着犯罪而灭亡,神仍然是全然公义、全然有智慧的。神出那麽大的代价救赎人类,不但是祂有这个智慧,更是因为祂不可测度的慈爱。
至于后面的观点,我觉得错在人没有权利站在神以上的地位来纵观宇宙和救恩。仆人不能大过主人。如果有个仆人心里想“我事情做砸了,主人可以帮我;这样就显出主人有能力办事了”,后果不堪设想……
这是我一点点补充,我觉得各位弟兄姐妹分享都很不错。
顺便提醒Pork一下神的名字是阿拉法、俄梅戛,是第一个字母和最后一个字母,并不是贝塔(第二个字母)。

Posted by 劈里啪啦 at 2011年10月27日 08:57

拍拍手!大家都讲得很好很棒!
大致错误之处,大家都有抓住了,而且也知道正确观念是什么。
这显示出园地弟兄姊妹水准已经很高,对很多教导都已经具有判断力与驳斥力。
然而,话又讲回来,为什么这种错误的教导,可以在很多教会里存在?
事实上,假使我们有读到这些文章的回应栏的话,应该会发现,那些回应者几乎没半个发现文章根本就教导错误,然后大家还回应得很起劲。
这是多么可怕的现象啊!
教导的人教错了,学习的人照听不误、照信不移、毫无分辨力。
为什么正解圣经、正确的神学、正确的教义,是那么重要?
因为,观念错误,教导者就会做出错误的教导,学习者就会分辨不出人家讲的是错的。
瞎子领瞎子,何等可怕啊!
其实,这篇文章的错误,主要就是作者认为‘上帝需要我们’、‘上帝需要有背景才能衬托出祂的伟大’(所谓背景,包括罪恶、魔鬼、人的错误、、、,透过这些,才能显出上帝的智慧、伟大、神圣、、、这些本质)。
正确观念是什么?
很简单,就是:
上帝完全自给自足!不需要任何人、事、物才能来显示出祂的智慧、伟大、、、。
上帝不需要人来协助,是人需要上帝来协助。
这种观念,其实是很基本、很简单的圣经观念罢了,不是什么多高深的神学理论。
但不幸的是,一大堆人读圣经读了老半天,这么简单的东西都读不出来、都读不懂。
这种观念,其实韦斯敏斯特信条早就清清楚楚讲过了:
第二章‘论神和三位一体’第二节
‘神在自己里面,并由自己而有一切生命,荣耀,善良,祝福;单独在自己里面,并对自己是完全满足的,不需要祂所造的任何被造之物,也不从他们得到任何荣耀,但只在他们里面,借着他们,向他们,并在他们身上彰显祂自己的荣耀。’
为什么五百年前的人知道这么清楚的圣经教导,可是今天的人却一大堆都不知道?
不相信的话,去考考自己教会里的人、自己认识的基督徒,看有几个,能知道这篇文章是错误、知道正确观念是什么的。
为什么清教徒强调灵修必须是在正确的神学、正确的信条或要理问答之下,才能做出正确灵修?
这篇错误的文章,就是很大的例证!
因为,这篇文章是用来给信徒灵修用的,
结果,他讲的根本错得一塌糊涂,灵什么修呢?
还一大堆信徒被这种灵修文章感动得痛哭流涕,内心还充满“感动”呢!
结果,那些所谓的“感动”,是真的从神来的吗?
我们未必要去背诵这些信经、信条、要理问答,
但是,我们却不能不努力建立起正确教义。
透过这些信经、信条、要理问答,我们可以学习、可以检验自己教义观念是否正确。
没有了知识树,始祖一样会堕落的!
因为,真正堕落之因,是人的‘心’。
只要心会使用自由意志选择行恶,那么,即使这次躲过诱惑,下次一样会有其他诱惑的。
神的智慧,根本不需透过撒但、透过人犯罪才能显明。
相反的,是神的智慧,才显明出撒但是恶、人所行是罪。
神绝对可以多方多样的方式,来行使祂的智慧。
但是,不是因为透过这些“背景”,神才能显出祂的智慧,
相反的,是神的智慧,才显示出这些“背景”是何等愚昧、罪恶、不配、不称、、、。
不是“这些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而是‘神的智慧彰显我的错误,使我无从推诿’。
任何解经,只要一开始走‘人本’路线,偏离‘神本’,很容易就开始往错误与偏差之路狂奔。
很多人都是使用‘善恶二元论’的观念来看待上帝与魔鬼、上帝与罪恶的关系。
这时,不知不觉中,就以为光明需要黑暗才能衬托出光明、上帝需要魔鬼才能衬托出上帝的神圣、上帝需要有罪的人类才能衬托出上帝的无罪。
但是,这根本就是错误观念!是人本的想法,是一般宗教的想法,却不是圣经的想法!
因为很简单,‘创世之前’,当时没有一切受造物、没有魔鬼也没有人,难道那时上帝就不够光明不够智慧?
‘审判之后’的新天新地里没有任何罪恶,难道那时上帝就不够光明,还需要有东西衬托才能显出光明与智慧?
正确的圣经观念是很清楚的:
是‘光来到世界’!是‘光显出黑暗’!
不是‘光需要世界’!不是‘没有黑暗就显不出光’!
整个观念错了,教出来的东西、写出来的东西,就会错得很离谱。
但是,我们也必须讲一下,我想,作者并不是故意要贬低上帝、推责任给上帝、或对上帝有任何不敬之意。
我相信,作者绝无这种意思。
她是因为对正确教义不了解,所以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不知道自己讲的东西,已经严重违反圣经、贬低上帝、推责任给上帝、认为自己给神恩典了。
传讲者的错误,我们不需跟随、不要效法。
但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培养自己的能力,使自己成为不仅信、而且深知所信,能分辨真理假道的基督精兵。
面对这种错误教导,有机会时,就告诉其他弟兄姊妹正确观念是什么。
因为,很多弟兄姊妹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正确、什么叫错误。
另外,由于大家都写得很对很棒,所以我不需特别去挑选出几篇来变成新文章,
直接都保留即可。
下次有机会,再继续出题给大家作答了。
愿上帝帮助大家,祝福大家。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10月27日 16:43

上帝是自有永有,自荣自尊,上帝本来就是有荣耀有智慧,不需要我们这些俗人罪人去显出上帝的伟大。

by 贫穷贵公子 at 2011年10月27日 22:36

感谢 劈里啪啦 弟兄的提醒,阿法贝塔一时间念的太顺口,也暴露出小弟圣经没有熟读,真是糟糕,把神的名字给弄错就出大糗了,再次感谢纠正~

Posted by Pork at 2011年10月28日 02:19

如果这样说的话
那不就把人的罪合理化了?
把几个可能都列出来
因为我有错误,所以神可以展现的祂智慧。
我有错误,但神没有作为,所以神没有智慧。
我没有错误,所以神就没有机会展现祂的智慧。
我没有错误,神还是能展现祂的智慧。
第一个把人的错误合理化了,看阿!~我们做错事,神才有表现的机会阿!~所以我们应该继续做错事,让神来显示出祂的大能。
第二个,把神的消极当做自己犯罪的开脱。以为神没有作为,就代表神的放纵。
第三个,人未曾犯错以先。神的大能就造了世界。故这个也是错的。
第四个,比较正确了点。但事实上人已经犯罪了。
整体下来,很清楚的。这个假设是错的。就算是后面延伸出来的三个,也不是完全正确的。
所以整个推论应该从这边抽离。
整个合理的解释应该是
人有无犯罪,神都是全知全能的。并不因人的作为影响。
抱歉,第一次发言。请各位弟兄姊妹见谅。
如有错误,请严厉指正!~

Posted by General at 2011年10月29日 09:20

哇,有点晚来,可能大家都答的差不多了,不过还是要把握这个机会,所以我就先来试着简短答复,再来看看大家的留言^^
---------------------------
我的回应是:
神的智慧不会因为没有人的错误就无法表明,
因为神本来就是智慧的源头。
试着以一个有限的比喻来说:
太阳不会因为天黑就没有发光。
“我的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这种观念似乎把神的全能缩小到有限,把罪恶的强度放大到无限。
反过来以人的堕落来牵引神的作为,实在把神的作为限制。
但神不会被罪恶牵制住,也不因此就无法彰显智慧。
“我的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的说法,
也很像:如果没有犹大,十字架就不会成功的说法。
以及像这种比喻的说法:
因为有阴影,整张图画才会美丽,因为有影子所以光才美。
“撒但和知识树制造了许多机会,使神得以用万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并从许多角度,显明祂的智慧。”同理,这样的神是一个能被罪恶限制住的神,这不是神。在被限制之下,又以全能的前提来说什么万般和多面多方是莫名其妙的。
这前提是:
必须要有坏的东西来衬托,才显出好的东西是好的。
他把神降到和人同等的地步。但这还是神吗?
背后的动机可能是人想当神,
然后来用这些说法稀释自己的罪。
正确的前提是:
神的义,神的智慧和人的罪恶是不能在同一水平上作相对比较的。
并且神是全能全善,如果要因人的错误才显明,这就不是启示圣经的神。
神的智慧不会因为没有人的错误就无法显明。
是人没有看见神的智慧,人已经全然败坏。
人必须接受圣经的启示来认识神。
“我的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不是来自圣经的观念。
不能产生对神真正的认识与真正的盼望。
---------------------------
如有错误请弟兄姊妹指正,感谢帮助~

Posted by 风篱笆 at 2011年10月30日 00:29

【这(知识)树若不在那里,人就不会堕落。】
人若因为一棵树而堕落,那撒旦是因那一棵‘树’而堕落的?难道是神本身?
若这荒谬理论是对的,那请作者和认同者最好远离钞票,因为这钞票若在那里,人就会堕落!
‘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 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3-15)
【然而如果没有撒但,没有知识树,神的智慧就无法完全显明。撒但和知识树制造了许多机会,使神得以用万般的方式,就是多面多方,并从许多角度,显明祂的智慧。】
人呀人,你以为罪人能拥有赞赏神智慧的本事吗?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罗3:10-11)
‘… 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祂,也不感谢祂。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 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1:21-22)
未被定罪前,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祂,也不感谢祂。
被定罪后,人的罪突然间显明神的智慧??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吗? 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 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祂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 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罗3:5-8)
被定罪后还能自圆其说,掠夺功劳,实实在在的卑鄙龌龊。
这种牵强附会、强词夺理、典型的心理投射,无非是不敢面对自己的行动所带来的后果。
噢,顺便提一下,新天新地里是没有知识树、没有撒旦、没有任何不义的事,只有智慧之子明白智慧之事。
【‘万般’这辞在原文的意思指明,神的智慧有许多方面、讲究和方向。只有借着难处,神智慧的各方面才能得着显明。】
难处是人的概念,含有不如意或失败的成分。
人甚至基督徒常会把神‘降级为人’,把世上可见的罪恶天灾误解成神不是万能的或无能为力。
‘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吗?到了日期,明年这时候,我必回到你这里,撒拉必生一个儿子。’(创18:14)
‘主耶和华啊,你曾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天地,在你没有难成的事。’(耶32:17)
起初,神创造天地(从无变有),神看祂所造的是好的,没有revision,没有redesign。
(试问那位设计师能做到这一点?单单蓝图就不知要修改多少次!)
有限的理性要明白神无限的智慧不是有难处,而是不可能,所以只好在自己局限的理解和办事能力逻辑范围内自圆其说。
(破绽百出还沾沾自喜呢!)
‘你考察就能测透神吗?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吗? 祂的智慧高于天,你还能做什么?深于阴间,你还能知道什么?’(伯11:7-8)
【虽然我总想要作对的事,但我还是犯了许多错,甚至犯了一些大错。我当然恨恶这些错误,但我能见证,这些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或许在人的道德标准里,人会做一些对的事, 但圣经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2),‘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罗3:20)。
在法院上,被判死刑的人还能见证吗?
若真要掠夺功劳,充其量也只能说是给我们自己一个机会看到神的恩典!
‘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神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神的智慧了。’(林前1:21)
若有误解,敬请各位弟兄姐妹指正。谢谢。

Posted by LibertyEyes at 2011年11月1日 07:20

这篇文章错的地方:
1推卸责任
作者有可能未搞清楚阿当与夏娃跟堕落了的罪人不一样,以为所有人都有一样的自由意志。或他对阿当与夏娃拥有的自由意志有偏差的理解。
阿当与夏娃在未死在罪中时是有可以选择犯罪,也可以不犯罪的自由意志的。
未重生的罪人只有只可以选择犯罪这种自由意志。
重生的基督徒在地上的自由意志跟未堕落的阿当与夏娃所拥有的是一样的。
将来新天新地,基督徒只有不能犯罪的自由意志
阿当与夏娃的堕落,是他们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去选择不听上帝的话,这就是他们犯的罪。
作者不能把原因推卸给撒但或知识树。
阿当与夏娃也可以因为别的东西和事件,自我去选择不听上帝的话。
我再强调一次,这是他们自找的,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过犯都是自己的。
2. 越过圣经支持的推理
“只有借着难处,神智慧的各方面才能得着显明。” 这或许可以是一个合理的推论。但是合圣经吗?圣经有没有真的说过"只有"借着难处? 对的,难处可以显明上帝的智慧。但真的是"只有"难处才能显明上帝的智慧???把道理说容易明白一点,就是纯种华人都有黑头发,但有黑头发的不见得一定是华人。我真的记不起圣经有上帝的智慧一定要籍著难处才能显明。
我记得圣经有类似的就是”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 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但是我不敢因此说基督不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不显明了。
我只知道的是罗马书1:19-20这样说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 神已经给他们显明。 1:20自从造天地以来、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总而言之,圣经没有说,我们不要越过说一定会是这样。如果弟兄姐妹们找到圣经有支持作者的说法,请提出来。
3.可疑而又对又错之处
上帝的而确可以利用人的过犯、软弱、失败去显明他的智慧。
第一因是上帝。一切事都是在上帝许可下发生的,这种观念在文中看不出来,但是也不能说作者一定没有这种观念。
但有一点要强调的是:
如果上帝消极的许可你犯错,进而显明他的公义、爱及智慧(神性)。你的过犯是上帝所在事情未发生前预知的。那是上帝在事情未发生时,己经预备要利用这些事情显明他的好。
文中作者好像有一点意味,就是上帝并不在人犯错前用他的智慧预定而许可人犯错。好像作者心中的上帝是一位事发生时/发生前并不知道/不掌管,却在人犯错后而很有智慧地收拾人的烂滩子的上帝;也有一点让人感受到作者认为的上帝是不掌管人的过错的。有一个可能性是作者认为这样才叫上帝不干预人的自由意志。
4. 弟兄姐妹们的错处
a)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
当对事不对人,应当对文章的错处,有些我们的错处,就在于此。某大异端说上帝是公义的,我们不能因为他是异端而说他错了。灵恩派说上帝是爱,我们不能因为他是灵恩派而说他错了。要把错在那里和是一个怎样的人分开来看。一个大盗语重心祥的的教导抢东西有理,却坚持不可杀人。我们不可因为他是大盗而说他不要教导不可杀人。”抢东西有理”为错,”不可杀人”为对。
两样的法码、两样的升斗、都为耶和华所憎恶。(箴言 20:10)
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重看有势力的人,只要按著公义审判你的邻舍(利19:15)
这才是以同一样的法码去看别人,这道理都是共通的。退一步来,以某牧师为例,即使你读了他很多文章,知道他对教义有很多的的不理解。
他可能某次说对了,你不要因为对这个人的坏印像而说他错。他如果是对的,你总是要说他这次说对了。
b) 夸自己的不足,不见得就是错误
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后 12:9)
你见到保罗这样写,你会不会立刻指控他:那你不是要追求越来越软弱?好叫基督的大能越加显在你身上??
然后用质问他,罗 3:5-8你不是这样说吗?你不是作软弱以成善?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吗﹖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 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罗 3:5-8)
会不会听到保罗一头雾水??
其实保罗这段话不但不反对我们的不义能显明上帝的义;而是正正支持我们的不义能显出上帝的义来。保罗反对是的是:因为这样不义能显出上帝的义来,我们要多加行恶、或行恶也没有所谓这种说法。但保罗没反对:我们的不义能显出上帝的义来。
回到作者的文章,
“虽然我总想要作对的事,但我还是犯了许多错,甚至犯了一些大错。
我当然恨恶这些错误,但我能见证,这些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我从这句中,看不出作者有鼓励大家有多犯过错的意思,反而看到作者清楚指出他恨恶这些错误。
既然这样,作者只是跟保罗的”夸自己的软弱”一样,他只是从自己的不对而看出上帝的智慧。我没有看作者全文,但跟据以上的一、二句话。我们不能把作者没说的意思加进去,而进而说他错了。
作者“除罪化”的论点,不见得可以由短短几句话就套在作者身上。
如果以仿作句子举例,这个开罐器给了我开这个开罐头的能力。
我的确在利用这个开罐器而在开罐头。正如有些时候上帝的确是利用人的过犯去显明他的智慧,两者都是在陈述事实而己。但是如果作者真的是指”我行恶及犯错也没关系,因为这样可以显明上帝的智慧”,这样就是大错特错。
共勉之,

Posted by 学而行 at 2011年11月4日 23:20

给学而行
谢谢你提出"弟兄姐妹们的错处"及原则,
我很认同,也提醒我检讨是否犯了这样的错。
不过,我想那句话还是有点问题的~
“虽然我总想要作对的事,但我还是犯了许多错,甚至犯了一些大错。
我当然恨恶这些错误,但我能见证,这些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问题出在“给神机会”这四个字,
事实上,我自己就是常常在错误及软弱中见证到神的智慧的人,
如果这算是见证的机会,那也是神给我的,而不是我给神的~
若有谬误欢迎指正。

Posted by 多加 at 2011年11月5日 00:30

“虽然我总想要作对的事,但我还是犯了许多错,甚至犯了一些大错。
我当然恨恶这些错误,但我能见证,这些错误给神机会表明祂的智慧”
问题出在“给神机会”这四个字,
答:
正确!一个观念正确的人,几乎不可能用出‘我给神机会行善’、‘我给神机会表明智慧’、‘我给神机会上台表现’这种观念与词句出来。
有些东西,单单靠一、二个句子,我们或许会误判。
但是,透过一整篇文章,要误判作者意思的机会,就未必很大了。
事实上,那段文字,可以写成非常正确的观念的:
“虽然我总想要作对的事,但我还是犯了许多错,甚至犯了一些大错。
我当然恨恶这些错误,但我能见证,透过这些错误,神给我恩典,向我表明祂的智慧”
写法稍微改一下,整个意思就截然不同了。
原作者写法,是‘人给神机会’,否则神没机会显现智慧。
因此,我是有功劳的!我是有恩于神的!
我改写的写法,是‘上帝给我机会’,上帝可以不理我犯错,但祂爱我,即使我犯错祂依然施恩于我,透过我的错,上帝教导我祂的智慧。
因此,我毫无功劳!我不配蒙恩!完全是上帝给我恩典!
什么叫唯独恩典?
这人有多唯独恩典?
有时,从他的讲道与文章里,就会看出来了。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11月5日 01:04

日志信息 »

评论已关闭。        

相关日志 »

没有评论

抱歉,评论被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