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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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7日罪、得救、因信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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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儿女犯错时父母会原谅,为何上帝不原谅祂的儿女亚当?

想请教一个关于预定论与遗弃论的问题。

亚当、夏娃不也是神的儿女吗?

若儿女犯错做父亲(神)也会给他们机会原谅他们吧?

但圣经并不是如此,怎么解释父亲与儿女上关系的道理?

答:

上帝与人类的关系,可不是只有‘父母儿女’这种亲子关系而已。

所以,不能将这种关系放大到无限制。

上帝与人类,还有‘法官审判’、‘创造者与被造者’、‘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各种关系存在的。

请注意:

不得将任一关系无限上纲化,变成只靠单一关系去认识上帝与圣经,却忘记其他关系存在。

谁规定子女犯错,父母就一定要原谅?

谁规定父母就不能处罚小孩?

谁规定原谅就一定不能处罚?

子女杀人强奸,父母要原谅,法官就会原谅吗?被害人就愿意原谅吗?

你的家人被很残忍的强奸杀害,一个法官宣判犯人完全无罪、当庭释放,你服气吗?你觉得这法官公义吗?

在不同的‘关系’里,不是凡事都要比照、都能比照‘父母子女关系’来原谅的。

而且即使原谅,也不表示不能处罚的。

我再强调一次(这观念是在太重要,但却是很多人常常忽略的):

不能将‘单一种关系’无限上纲,变成忘记其他关系的存在。

假使我们忘记各种上帝与人之间的关系,只单单将单一种关系无限上纲,就会做出严重违反圣经的解释出来。

类似的还有主耶稣与我们的‘朋友关系’。

主耶稣是不是我们的好朋友?

是!

所以主耶稣可以和我们勾肩搭背、和我们当哥儿们、和我们一起对美女吹口哨、开黄腔?

假使我们将‘朋友关系’无限上纲,变成以为人世间那种狐群狗党的朋友关系也可以用在主耶稣与我们的关系上,那就大错特错了。

因为,主耶稣与我们的关系,除了‘朋友’关系以外,还有‘主人仆人’、‘老师学生’、‘君王臣子’、、、、很多种关系存在的。

把朋友关系单独抽离出来,忘记其他关系,然后就大解特解,是不可能解出正确的观念出来的。

当今教会很多偏差,就是因为缺乏这种‘整体性’的解经观念,结果只抓住某一类经文、依据某一类关系就大解特解。

我们一定要改掉这种坏习惯,用正确的‘总原则’、‘全本圣经’来解经,不要断章取义解。

小小羊


看到预定论与遗弃论的时候孩子(我)便在想:“因为不是预定,所以便会给人误解为遗弃吗?”举个例子:我没有预定过要拣选这份食物,但这也不是我遗弃的喔,因为根本不在预定的拣选之中,既没有拣选,怎会有遗弃?^^"
先看 神和人的关系,就先以 神与亚当及夏娃的关系说起吧。亚当和夏娃是什么?是创造主还是被造物?被造物。那 神呢?创造主。这是创造与被造的关系。现在回看我们人类的父亲与儿女关系。人是被造的对吗?是的。那我们人类的父亲也是人类,那个人类是被造的吗?是。那个被生下来的儿女也是人类吗?是。那被生下来,是人类的那个儿女也是人类吗?是的。
以上,就是两个不同的层次,不同的位置。创造与被造的关系;被造与被造的关系。既然不相同,就不能相提并论。再说 神是绝对界的 神,人却是相对界的人, 神人关系又怎会和人人关系能以同一模式去理解呢。
看到小小羊弟兄的三句提问:
“谁规定子女犯错,父母就一定要原谅?”
“谁规定父母就不能处罚小孩?”
“谁规定原谅就一定不能处罚?”
这另我想起挪亚和他儿子们-闪、含、雅弗的事情。
创世记 9:18~27
9:18 出方舟挪亚的儿子、就是闪、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亲。
9:19 这是挪亚的三个儿子.他们的后裔分散在全地。
9:20 挪亚作起农夫来、栽了一个葡萄园。
9:21 他喝了园中的酒便醉了.在帐棚里赤著身子。
9:22 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到外边告诉他两个弟兄。
9:23 于是闪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进去、给他父亲盖上、他们背着脸就看不见父亲的赤身。
9:24 挪亚醒了酒、知道小儿子向他所作的事、
9:25 就说、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
9:26 又说、耶和华闪的 神、是应当称颂的、愿迦南作闪的奴仆。
9:27 愿 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又愿迦南作他的奴仆。
其实人也不是一定要原谅子女的,而且 神有时候还会许可及听其父亲诅咒儿女的声音呢。(这不是指或推广父母们乱引用圣经,然后用本段经文来吓自己的小孩,说父母有 神许可的诅咒权,请不要断章取义的胡乱引用。)
然而, 神有原谅亚当和夏娃吗?我只能在这里说, 神很爱他们,所以“耶和华 神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创世记3:21)”这也豫表了 神早已安排好要以无罪的来赎有罪的, 神因爱祂所造的人,所以为我们准备了一切、安排了一切。我们以破坏 神所创造的,包括神>人>物这个次序,以及大自然。 神本意是叫人管理万物,看守和修理“耶和华 神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创世记2:15)”,但人却妄想以为能以自己用破坏得来的文化去遮盖自己的罪。
孩子曾经有对自己提问,人最大问题的罪到底是什么罪?会不会所有的罪都是由一条罪而引身出来的?最后得出一个答案(这答案不是绝对的,只是以孩子这个有罪的头脑,以有限的理解力作答,所以这答案只能作个人心得分享,详情还请回到圣经里去查看是否属正确),就是“不顺服”。人要以自己为主,倒乱在 神主权下所安排的次序,把绝对的当成相对,把相对的当成绝对。
关于学习及理解圣经,的确要用总原则去解释,拿准这原则再仔细、认真查看时,便会不易离开 神的本意。看圣经最可怕是读入法(Read In),也就是人凭著自己的推断加插个人意见进去,这不是作者的意思。看圣经总要以总原则去理解,这样才能以读出法(Read Out)尽量读出作者本身的意思。对于这点,我们仍要共同努力追求喔,加油。(为自己也在打打气)

Posted by 中里遥 at 2011年09月7日 01:04

如果说 上帝 与 亚当 之间是父子关系,我可不认同。因为亚当也不明白什么是身为人父,那他又怎能明白,自己与上帝已父子关系才比喻呢?
我记得以前与一班弟兄姊妹讨论过,亚当生子,是在犯罪后,还是犯罪前。
我们得出的结论是,犯罪后才生子。因为如果犯罪前所生,那部份后代就没有原罪的问题了。
亚当 与 上帝的关系,当时应是创造者与被造者的关系。及主仆的关系。(因为人要在地上做管理的工作,那是神给人的任务。)
****
我记得以前看过小小羊的文辛,在回应中讲解得好好。(可是我找不回来了)。比喻有很多种,也不能尽明神与人的关系。有些比喻与比喻之间也有矛盾的地方。
今日很多信徒也用父与子的关系,来祷告,来敬拜,来思想。很多时,上帝的儿女,这个身份给人多一分爱,多一分共享荣耀的感觉。
我自己就比较在意创造者与被造者的身份,祂是主,我是仆。祂是万有,我是无有。祂配得荣耀,我永不配得。
****
中里遥:
我的孩子还小,现在只教他饮奶前祷告。他日要教导他圣经真理时,有机会再向你请教请教。

Posted by S at 2011年09月7日 10:23

S 弟兄(已包含姊妹)您好:
孩子(我)感谢您的信任,但孩子现在仍是边学习边尝试运用的阶断中(其实一生也学习不完),所以未能说上指教这个动作,但可以往后大家一起研究、探讨,以便双方共同增长和认识 神更为深入。 ^^
关于 神与人的关系,的确一言难尽。而 神与亚当及夏娃的关系,更是奇妙难言。
孩子曾自我联想(仍是那句话,这是推测,个人推理及猜测运算,不能作为绝对答案,若有弟兄看出孩子写的回复中有任何问题时,烦请直接指出,好让孩子能在错误中得知,回转过来),上帝的独生子‧‧‧不就是指只有一个吗?所以,若以“生”这个关系,独生的只有一位,就是耶稣基督。但若不是以“生”,而是以祂因爱而认了我们作子女,这有点像干爹的称呼(当然不是指 神与亚当及夏娃举行了什么仪式,所以成了他们的干爹)。而我们是被“创造”而成的,这有点像人类把人制造的汽车、艺术品等等当作是自己的儿女那样子。
提及亚当是 神的儿子,圣经好像只有一次吧?(但愿孩子没有看漏,若有请提出及指正,感谢 ^^)就是在路加福音第3章38节“以挪士是塞特的儿子;塞特是亚当的儿子;亚当是 神的儿子。”若有人引用这句就说亚当和 神的关系跟主耶稣跟 神的关系是一样,同是儿子,那我就觉得非常不对劲了。最近买多了两本圣经,一本是中英文对照的圣经(左中右英,中文为和合本),另一本是最近唐崇荣牧师也推介的研读版圣经(新译本,由环球圣经公会推出)。当我看到英文版写的“Which was the son of Enos, which was the son of Seth, which was the son of Adam, which was the son of God.”然后再看看马可福音1章1节中写主耶稣的那句英文“The beginning of the gospel of Jesus Christ, the Son of God;”当亚是 son of God,是小写,而主耶稣则是 Son of God,是大写,是完全不一样的喔。
而且,孩子在推想,人的儿子是人,对吧?不会是狗、是猪、是猫,那么 神的儿子呢?照理来说,也该是 神喔(这句应该不会违反罗辑吧)。亚当是人,耶稣是 神(在地上时则是 神,又是人,因为主耶稣是 神人二性的),这样已经不一样,所以即使要说亚当是 神的儿子,在本质上跟耶稣是 神的儿子已经大大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有关我们能否称 神(上帝)为父,这暂时还没有特定的指示在圣经中说不可以。有人会说“为什么耶稣可以,我不可以。”我再说一次,没有说不可以,但请明白及注意以下几句话。
1)耶稣是 神,您和我都不是,不要把自己升上去,会被狠狠摔下来,很痛的。
2)用什么态度去说?态度很紧要,我们称 神为父时,有尊祂的名为圣吗?基本上,若尊祂的名为圣,而我们又不圣洁的话,生活还是乱乱的,理应不敢称祂为父,因为根本不配(其实即使生活有改过后,还是不配的)。
当然,这不是指不容许各位祷告时称 神为父,孩子有时候也会这样,但要清楚明白为什么要这样称呼。孩子有个习惯,相信也是许多称 神为父时的习惯,就是会在父前加一个字,称 神为“天父”。这也是代表了我们只是地上的人,不配作祂的孩子,称天父这亲密关系只是因为祂的爱,祂自我的愿意接受我们这不配得的人的名份,而不是因为我本身配得作祂的孩子,所以我便用理所当然的态度作这个称呼。
我们也必需时常思想,我们与 神的关系如何,到底我们越活越像基督(谦卑自己),所以称为基督徒,还是说越活越不像基督(懂一点便越来越骄傲),变成为胡里胡徒(涂)。

Posted by 中里遥 at 2011年09月7日 12:37

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Gen.3:3)
因此,只要想一个问题
原谅了又怎样?是不是会死?
还是您认为神的能力很大,可以改变祂的规则来行事?
若一个人犯奸淫,得了爱滋,来到神的面前求赦免,
就能把病消除,免除病痛的苦难吗?
不!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世界,会死,就是会死。
因此当求该在年岁有限的罪身中,与神和好,行神所悦,想神所想的事。
敬畏耶和华,远离恶事。

Posted by gem at 2011年09月7日 12:37

gem 弟兄您好:
看到弟兄您的回复中有一句“还是您认为神的能力很大,可以改变祂的规则来行事?”想提醒各位看的时候要留意,估计 gem 弟兄原意不是指 神的能力也有限,所以连 神自己也没办法改变祂的规则。
这里应该是要分开两点来说:
1)神的能力很大,是无所不能
2)祂也会约束自己那无限的自由,不会违反自己所定的规则、原则性
记得上周发现这个园地(很感恩,多了一个学习之地),无意间看到一篇文章是指非基督徒提问那“本身已存在问题的提问”,竟然问全能的上帝可不可以造一块祂自己推不动的石头,大概是这样子的问题。很多人只在乎后半句,不在乎前半句(这也是为什么人玩电动想看结局画面,看电视剧便要先看剧透 = =”),若留意了前半句,也无须再理会后半句了。
上帝是全能的,先要了解什么是全能,我们心中的全能是不是就是真实的全能,还是我们想像中的全能还远远不能真实的全能那样全能?了解后再去判批吧。
(孩子这个回复,目的不是在责备 gem 弟兄的回复,敬希别有任何想离间行为之仕的人作任何无聊举动,自然的飘过即可。这个回复就是为免一些为攻击而攻击作回复的人仕而设,但愿这个是被明白到为辅助式解读,不是挑战式回应。)

Posted by 中里遥 at 2011年09月7日 12:53

是的,中里遥弟兄
神的能力的确无限,但我相信始祖犯了罪之后,上帝是在祂所订的旨意之下,按理行事,将他们两个赶出伊甸园。
而不是施展神蹟,化有罪为无罪。
上帝的智慧,便在此让人敬畏。

Posted by gem at 2011年09月7日 15:06

综合回应一下。
1.看到预定论与遗弃论的时候孩子(我)便在想:“因为不是预定,所以便会给人误解为遗弃吗?”举个例子:我没有预定过要拣选这份食物,但这也不是我遗弃的喔,因为根本不在预定的拣选之中,既没有拣选,怎会有遗弃?^^"
答:
为避免大家误解这段文字意思,所以我补充说明。
首先,原问题发问者(不是指中里遥弟兄,而是指正式文章的发问者)将亚当犯罪没被原谅和预定论遗弃论扯在一起,并不是很正确的事。
因为,这个原不原谅亚当的问题,不属于遗弃论讨论的重点。
再来,圣经里是否有‘遗弃论’的教义?
有!
遗弃论是归正神学整理全圣经之后,归纳出来的教义之一。
有些宗派,不提遗弃论这词汇,但可以正确描述出遗弃论的教义,这种是可以的。
因为,很多神学词汇,我们未必要知道,但是,只要我们清楚正确观念,即使不懂那些词汇也没关系。
不过,更多宗派与信徒,是完全否定遗弃论。不仅否定这词汇,也否定这教义。
这种情形,就严重了,因为这表示对圣经不清楚。
另外,即使走加尔文主义路线,讲述遗弃论时,我们要非常小心对方说的遗弃论是什么。
假使对方讲的是‘积极拣选,积极遗弃’的遗弃论,那就是错误的。
假使对方讲的是‘积极拣选,消极遗弃’的遗弃论,那就是正确的。
什么是积极?
就是计画、引导。
什么是消极?
就是许可、任凭。
‘积极’(计画、引导)与‘消极’(许可、任凭),都属于预定,但是,却是不同涵意。
遗弃论,其实就是预定论的补充,对预定论做更清楚的解释。
其实,假使有人被拣选,那么,那些没被拣选的人,要如何称呼?
那些没被拣选的人,是因为上帝不拣选,所以他们才灭亡?还是他们是因为自己的罪灭亡,上帝只是任凭他们而已?
遗弃论,大致就是在处理这些议题。
双重预定:积极拣选,消极遗弃
双重预定中的‘遗弃论’,有圣经依据吗?
更多的遗弃论教义,请自行阅读园地‘预定论与自由意志’分类夹,或是用关键字搜寻文章。
2.人最大问题的罪到底是什么罪?会不会所有的罪都是由一条罪而引身出来的?最后得出一个答案、、、、,就是“不顺服”。
答:
正解!
另一种描述法,就是‘不信’!也就是‘不信神’。
这个‘不信’里的‘信’字,是意义非常丰富的词汇,无法三言两语讲清楚。
‘不信’,在这里就是和‘不顺服’大致同意思。
3.我记得以前看过小小羊的文章,在回应中讲解得好好。(可是我找不回来了)。比喻有很多种,也不能尽明神与人的关系。有些比喻与比喻之间也有矛盾的地方。
答:
这类的讲解很多,我随便举一个例子:
‘耶和华说:背道的儿女啊,回来吧!因为我作你们的丈夫’(耶3:14)
圣经使用各种人神之间关系的类比,都是有限制的。
假使我们没搞懂这观念,遇到这句经文,就会解出很严重而且亵渎的解释出来:
上帝与人类乱伦!上帝娶女儿当妻子!上帝与人类通婚!
问题是,这当然是乱解!
4.若不是以“生”,而是以祂因爱而认了我们作子女,这有点像干爹的称呼
答:
这部分,我就必须做一些更清楚的补充与纠正了。
关于‘生’,圣经确实用这词汇来描述得救者的。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1:12-13)
当然,虽然圣经用‘儿女’、‘被神生’,来描述我们与神的关系,
但是,这和主耶稣的是上帝‘儿子’、被神‘生’,可是不同层次的。
(这部分中里遥弟兄已讲述很多,我就不再多说)
另外,我们基督徒和神的儿女关系,除了被上帝‘生’这种描述以外,
另一种描述,就是‘养子’(神学上有时称为‘嗣子’),以有别于耶稣基督被神生二者间的差异。
也就是说,我们基督徒虽然是上帝儿女,但绝对和耶稣基督是上帝儿子属于不同层次的观念,我们不得擅自扩大儿女观念,变成僭越。(灵恩派对于神的儿女的各种教义,已经荒腔走板、偏离圣经到令人震惊的程度)
我们一定要记住:
各种类比关系,都有限制,不得无限放大,否则一定会错解圣经。
好比说,只记住‘被神生’的儿女关系,却忘了‘被收养’的儿女关系,我们很容易变成妄自尊大。
好比说,只记住‘被收养’的儿女关系,却忘了‘被神生’的儿女关系,我们很容易变成过度自卑。
这就像我们是上帝的‘儿女’,但也是‘仆人’;
是主耶稣的‘朋友’,但也是主耶稣的‘学生’;、、、
这些,都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们只要抓住正确观念,就很容易举一反三,正确理解圣经。
5.有关我们能否称 神(上帝)为父,这暂时还没有特定的指示在圣经中说不可以
答:
基督徒称上帝是‘父’、‘父亲’,都是可以的。
主祷文:‘我们在天上的父’(太6:9)
‘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罗8:15)
‘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原文作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6)
称上帝为‘父’,并非主耶稣才能做,而是每位基督徒都可以这样做。
当然,我们都必须清楚知道,这里的‘父’,关系绝对和主耶稣称上帝是‘父’,属于不同层次的关系,我们不得僭越。
而称呼上帝是‘天父’,当然是很好的,更能提醒我们记得一些分寸。
中里遥弟兄很多分享都讲得很好,但有些瑕疵与不足的部分,我稍微做些更正与补充,使大家更清楚圣经意思。
愿上帝帮助大家。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9月7日 16:31

感谢主,孩子虽然不足,却由小小羊弟兄帮忙补充,让各学习中的弟兄更为清楚明白圣经原则性的本意,也同时让孩子从中学习。
是的,正如小小羊弟兄所指,这主题中的亚当与 神的关系中,用遗弃论来说并不是很正确,因为遗弃论只有在被拣选的当中才会有遗弃的可能性,假若没有拣选,也则没有遗弃。而且,使用遗弃论来讨论时也必需要很小心,正如当人要指责谁人时,一定要很小心处理,以免成了自以为义。
感谢小小羊特别为第4点及第5点补充,特别是“我们一定要记住:各种类比关系,都有限制,不得无限放大,否则一定会错解圣经。”这的确是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关于称呼与分寸,正如第一个回复中的弟兄推介一样,建议大家观看小小羊的另一篇文章:耶稣爸爸?耶稣爸比? 千万别因为关系好,就变成没礼貌。您跟您朋友关系好,也不会因此而对他没礼貌吧?(详细不多说,敬请观看相关文章,那主题写的很直接,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提醒 ^^)
(题外话)
真的很感恩,能在一周前发现这里,从中大家一起学习、成长、归正,有时候静默,有时候提问,有时候则发表分享,这样的过程中让大家更多机会作思考。但愿有更多的基督徒愿意认真的观看这里所有文章主题,毕竟这都不是为了人的自我炫耀而写,而是为著各弟兄的灵命成长。用以谦卑的心学习,在这里仔细研究、对待每一个问题及答案,定能获益不少。
也特别感谢小小羊的付出、教导与分享,百忙中义务性的服务主的羊群,为的不是名与利,只是纯因这是主所喜悦的事。感谢主,亦很感谢您的无私分享。 ^^~
真的,我很喜欢这个小小羊园地。愿主赐福及保守这园地,让众追求真理者能有机会在此分享学习,奉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圣的名字求的,阿们。

Posted by 中里遥 at 2011年09月7日 22:39

感谢主,也感谢各位弟兄姊妹的分享
最近正在写有关基督徒与上帝的关系的讲章
针对“仆人、奴隶、儿女”三个面向做探讨
这篇文章及讨论对我帮助极大

Posted by 古代牧羊犬 at 2011年09月7日 22:51

请问中里遥弟兄:为何您要一直自称为孩子呢
我差点会错意, 以为是指家里养的小孩子

Posted by JK at 2011年09月8日 12:12

应该是中里遥弟兄谦卑的自称吧

Posted by 小赖 at 2011年09月8日 12:46

回应 JK 弟兄:
正如小赖所指的那样,因为孩子(我)是低下的,所以称为孩子 ^^"。在讲道时那些忠心的、真正属神的牧者也会自称为“仆人”,但孩子是以回复大家、聊天时的称呼,孩子若以仆人称呼自己,怕会显得奇怪喔。文中又不愿出现太多“我”字,感觉会很自我(个人的奇怪观,哈哈)。所以尽可能不加上对自己的称呼,若要写上,尽可能以孩子这词才形容吧。
((或许,大家也可以认“我”为乳臭未干的小孩子,所以“我”便用“孩子”这词形容自己吧))

Posted by 中里遥 at 2011年09月8日 13:24

对着天父,我们也是这样自称,可是对着弟兄姐妹若也自称为〝孩子〞,好像有点矫情耶(不好意思,说出真实感觉,没有攻击的意思),读起您的文章来,就是觉得怪怪的,好像自己是您的长辈一样,个人是觉得对人的尊重要有,但在这里学习,就都是平等的,不需要如此分辈分吧.

Posted by 迷惑的羊 at 2011年09月8日 14:03

迷惑的羊您好:
(有关“孩子”这词,回了这个后暂不再回复噜,不然便会离主题很远了 ^^"")
其实这个称呼,有如“晚辈”之意,因在主内,的确有很多弟兄比起自己更为认识主长久、认识更深,这样称自己为晚辈则应该不为过。反而,若用“晚辈”,便感觉变了古装剧了 = =””。

Posted by 中里遥 at 2011年09月8日 14:09

我也觉得矫情耶
甚至有点在版上撒娇,讨爱的感觉
大家不都称呼"我"吗 ?
清楚又明了
我们在神面前都是罪人
特意去称为自己孩子
才真的是"自我"吧
(花心思在考虑自己的位子和称呼)
我们是在天父面前称自己为孩子

Posted by 阿岱 at 2011年09月8日 16:13

单单一个 "孩子" 两字,已有这么多的不同理解了!
可想我们手上的圣经,更有千千万万种不同的意解!

Posted by S at 2011年09月8日 16:27

关于用不用‘孩子’来自称,这话题在我发表意见之后,
拜托大家就此止息,不用再继续讨论了。
首先,每个人在我们园地里,年龄、身份、地位、学经历、、、,都是隐匿的(除非自己要透露)。
在这里,每个人也都是平等的(除了我,因我是管理者),没有谁大谁小。
大家都是弟兄姊妹,没有谁是谁的老大。
包括我,我也希望大家对我以‘弟兄’相称,而非称我为老师、传道、牧师之类。
另外,每个人写作的风格、语法,我们都给予尊重。
有些人文字语法比较稚嫩,有些比较艰涩,有些比较俏皮,有些比较严肃、、、。
这些,都没有关系,只要教义观念正确,我们都彼此尊重。
基督徒是合一的群体。
合一,是真理上的合一,而不是外表上的合一。
合一,是绝对真理上的合一,而非相对领域的合一。
因此,施洗约翰可以自由决定吃蝗虫野蜜、穿骆驼毛衣;
主耶稣可以自由决定去有钱人家吃大餐、喝美酒。
我们尊重施洗约翰那种离群索居、怪异的衣着与行为,而不称之为‘怪人’、‘孤僻’、‘标新立异’;
我们也尊重主耶稣那种与吃喝高贵美食的行为,而不称之为‘喜好宴乐’、‘看重世俗享受’。
因为,他们传讲的绝对真理,他们相信的绝对真理,是相同的。
他们不同的,是相对领域部分。
既然是相对领域,我们就彼此尊重(即使自己不喜欢、不习惯)。
今天假使我遇见施洗约翰,我会觉得他很怪,我也不愿效法他那种行为。
但是,在主里,我依然与之握手问安、依然真心当他是我弟兄。
既然我们不知道谁的年龄,所以,我们尊重大家对自己的自称,只要这不是侵犯他人、不是传讲错误道理、不是自高自大即可。
要自称‘孩子’,即使我们觉得怪、觉得别扭,但我们还是必须予以尊重。
尊重,并非效法,而是一样接纳对方是我弟兄,并且不谴责对方。
假使有天,园地里有弟兄姊妹要用‘俺’这种称呼来自称,我会觉得很怪,但一样的,我会尊重,没有谴责。
我们园地,虽然很严格,
但是,很少有地方,能像我们这里这样,在主里合一、在真理上合一的。
那是一件很美很美的事,我们要继续保持这传统,并坚守圣经这真理。
我们在真理上,不分国家、不分地区、不分性别、不分年龄、不分学历、不分经历、不分时空、不分教会、不分宗派、、,彼此合而为一了。
我们不仅与园地里的弟兄姊妹合而为一,也与历世历代众圣徒都合而为一了。
所以,我敢讲,我们读到一百多年前台湾的宣教士讲的道,读到二百年前美国清教徒讲的道,读到五百年前马丁路得加尔文讲的道,读到一千五百年前奥古斯丁讲的道、、、,我们都会有熟悉之感,毫无隔阂。
因为,我们在真理上,已经合而为一,传承历世历代正统信仰了。
当今很多教会、讨论区的合一,只是一种‘表面上’的合一,而非建构在‘真理上’的合一。
所以,那种合一,我根本不屑一顾。
然而,我们园地这种合一,是非常难得的,在这时代已经很难找到的。
因此,让我们继续记住:
绝对真理,一定要坚守;
相对领域,大家彼此尊重。
单单一个 "孩子" 两字,已有这么多的不同理解了!
可想我们手上的圣经,更有千千万万种不同的意解!
答:
这段话,要非常小心。
假使这段话的意思是‘圣经只有一种正确解释,但人却会有很多解释,我们要小心分辨哪种才是正解’,那这段话就是正确的。
假使这段话的观念是指‘圣经可以有千万种解释,只要彼此尊重即可’,那这就错误的。
圣经的经文,只有‘单一’正确解释,但我们常常会有很多种解法,因为我们是‘人’,是有罪有误的人。
这时,我们必须小心谨慎,按照上下文、全本圣经、反合性经文、看重圣灵对历世历代众圣徒的保守、看重圣灵对自己的带领,来得出正意解经。
这不是说一切难解经文,我们都可以得出单一正确解释,不是这意思。
而是说,很多解释,在仔细分析、去除偏差之后,我们就比较能找到正确意思。
但是,我们也要注意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是:
圣经经文原意是单一的,但经文的扩大应用,是可以比较宽广的。
我们要小心,不能将经文的‘原意’和‘应用’搞混。
原意,要严格;
应用,可以宽广。
为避免误解,所以补充说明。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9月8日 18:15

我的态度与小小羊合一

Posted by 古代牧羊犬 at 2011年09月8日 19:56

衷心认同小小羊兄的回应!
就如小小羊兄所言,此园地的宝贵之处之一在于
有许多不同性格、表达方式的弟兄,尽心尽力的在教导我们
有人口气直接严厉,有人温柔婉转
也有人因人、因时制宜
就像我们在读《圣经》一样
每个作者口气、个性都不同
但在圣灵的默示下,内容是一致,绝不冲突的
个人觉得
小小羊兄在管理上不遗余力,且每一个决定都尽其所能符合《圣经》原则
若可,大家把精神、精力集中在真道的追寻上
相信小小羊兄会纠正、劝勉不当用词与发言的弟兄姊妹
共勉之
补充:
当然不是说我们每个人的发言都是圣灵默示
而是虽然我们口气、表达不同,但只要同在归正神学之下
我们的内容都是合一的

Posted by Denver at 2011年09月8日 22:43

多谢小小羊弟兄的补充说明!
我们就一同合一,学习圣经真理。

Posted by S at 2011年09月8日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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