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受難的重點是『過程景象』?
天主教與基督教有很多重大差異。
有些差異,我們很容易就分辨得出來;
但有些差異,我們卻常搞混,甚至誤以為天主教是寶藏。
『主耶穌的死』就是一例。
對天主教而言,主耶穌的死,他們會花很多時間與心力,去建構『受難的過程』的影像感覺。好比說:
這一站的受難過程是什麼、摹想主耶穌受苦的景象、盡量越逼真越好、、、。
但問題是,這不是正統基督教的搞法;
更嚴格來講,這根本就不是聖經的搞法;
事實上,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也就是說,這根本就不是上帝要我們做的搞法。
以天主教而言,他們的重點會花在告訴人:
你看,主耶穌多可憐、這些『景象』多可怕多痛苦。
類似的情景,也發生在煉獄與地獄的各種景象描述裡,花很多時間與心力描述煉獄與地獄的可怕。
其實,假使我們知道天主教他們的觀念與做法,我們就不會很驚訝他們為什麼要在這種『景象』、『感覺』的領域裡花那麼多時間。
但是,這根本就不是正確的做法!
偏偏,近幾年基督教很多教會與牧師,也拚命花時間在塑造這種『景象感覺』上。
事實上,連不少傳統福音派,也喜歡講天堂地獄的景象,信徒也超級愛聽這些所謂「見證」。
至於靈恩派,那就更不用講了,愛死這些東西了。
請注意,我不是說不能在講道與儀式裡,進行任何景象感覺的方式,
而是說,這不該是重點!
這頂多只能是一種輔助!
就好比講道不是說都不能講笑話,但假使笑話已經變成主角,
講笑話已經變成是牧師準備講道的核心,那就一定是錯誤。
主耶穌受難的『過程』,是不是很可憐、很賺人熱淚?
對!
但是,這是主耶穌受難的重點嗎?
一點都不是!
事實上,假使聖經只是『人』的話,而不是『神』的話,
那麼,任何作者都知道,對這種受難過程,應該大書特書、大加發揮、甚至加油添醋,才能賺人熱淚。
因為,這才是電影賣座的賣點!這才是真正的高潮點!這豈能輕易放過?
但是,聖經對於主耶穌受難的過程,就是輕描淡寫,簡單帶過。
甚至,有時會讓人有種刻意不多講的感覺。
為什麼?
難道上帝不知道大家喜歡看電影?
難道上帝不知道是人喜歡戲劇感?
平鋪直敘,哪有高潮可言?
大肆發揮,才能有動人心弦的效果,難道上帝不知道?
問題不是出在上帝,因為上帝一定不會錯。
問題是出在我們自己,是我們搞錯重點。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林前13:3)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7-8)
『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這個景象,多感人啊!可以有多大的發揮啊!
怎能這樣輕描淡寫一筆帶過?
單單一句『捨己身叫人焚燒』,就已經可以拍成一部電影,寫成一本小說,賺人熱淚了,怎能一句話帶過?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這句話也一樣,能搞出多少感動人心的影像感覺出來啊?
可是,上帝默示的聖經,不肯在這種基督受難的『景象過程』上大肆發揮,
上帝默示的重點,是擺在基督受難的『神學意義』!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什麼是為罪人死?
一個只是人不是神的人,就算為別人死,能幫別人贖罪嗎?
一個只是神不是人的神,就算為罪人死,能為罪人贖罪嗎?
什麼是為我們死?
神會死嗎?
為什麼一個神人二性的基督的死,就可以為罪人贖罪,可是我們為別人死就不行?
什麼是神的愛?
愛不是一種感覺嗎?
我感覺到神愛我,神才是愛我,我沒感覺到,就是沒愛我,不是嗎?
神的兒子為我死,我沒感覺到祂的愛啊?
祂的死與我何干?
祂的愛與我何干?
我是罪人嗎?
否則我哪需要祂為我贖罪?
沒祂為我贖罪,我會怎樣?
若不會怎樣,我管它那麼多?、、、、、、、、
什麼是基督受難的重點?
這些才是啦!
基督受難講了老半天,基督受難的影像場景描述了老半天,大家眼淚掉得滿地都是,淚流成河,結果靈修完、講道聽完,上面的問題沒半個答得出來,我們在流什麼淚、感什麼動啊?
結果,這樣的流淚與感動,不過是和我們看一般電影、欣賞藝術的感動同等級而已,根本就沒和上帝真理連上關係!
『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17:17)
『如今我把你們交託 神和他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徒20:32)
沒有真理的感覺,能使我們成聖?能建立我們?
我們在癡人做夢?
假使基督受難不過是帶給我們和一般藝術一樣的感動而已,基督就白死了!
古代發現和氏璧的人,坐在路邊哭,因為當時的人,看到那顆石頭,以為那只是一般石頭,沒有人知道那是稀世大珍寶,沒有人知道那顆石頭貴重在哪裡,所以他一直哭。
我們真的知道基督受難的價值嗎?
我們真的清楚基督的死的意義嗎?
否則,我們也一樣是將稀世珍寶當一般石頭的蠢人而已!
事實上,上面講的將基督受難與神學、教義連結在一起的方式,
這也正是清教徒靈修,也正是歷世歷代聖徒正確靈修的重點:
靈修是必須與正確教義、正確神學結合的!
靈修是必須動用理性,不得廢棄理性的!
靈修不是以追求感覺為至高原則,而是以正確認識上帝、正確認識自己為至高原則!
不是說不能有感覺,而是重點要搞清楚。
假使我們靈修之後,不能更正確知道上帝真理、不能更正確知道自己罪惡、不能行出良善、不能去除惡行,
那麼,我們的靈修,就是垃圾而已!
我們靈修時一大堆的感動,不管感覺多高潮、多迷人、多美好,全部都是垃圾!
基督的受難,假使沒辦法使我們更清楚十字架的各種教義真理,沒辦法使我們對罪有更清楚的認識,沒辦法使我們對救贖與恩典的教義更清楚,
那麼,不管我們看過多少賺人熱淚的受難電影、見過多少栩栩如生的摹想景象、產生多少激情與感動,都是垃圾而已!全部都是垃圾!
基督受難,重點不是在『過程景象』,而是『神學教義』!
問題是,多少教會、牧師與信徒,已經嚴重搞錯重點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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