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 »
2011年04月17日预定论与自由意志

12,921 views

发问:关于‘谁可以讲道?’(大要理问答)

大要理问答第158问

‘神的话语只可以由富有这方面恩赐(提前3:2,6;弗4:8-11;何4:6;玛2:7;林后 3:6),又得到正式许可和呼召去担任相关职位的人去宣讲(耶14:15;罗10:15;来5:4;林前 12:28-29;提前3:10;4:14;5:22)’

1. 不知道能不能问大教理问答中的问题?

2.跟其他人分享圣经的内容,算不算是宣讲呢?对这里的宣讲可能需要更严格的定义。

3.再查一下,发现王志勇牧师的版本不是用“宣讲”,而是用“讲道”。

似乎把标准提高了,但是能够站在讲台上的,一定需要符合上面所提到的资格吗?也听过有信徒站在路边的木箱上就当场讲道分享。

回应一(Jason Shong)

关于此处所提到的经文,都是指向‘教会领袖’,应当属牧师或长老的职份,因此比较贴切是指在教会会堂中对会众的讲道。

至于分享圣经内容,可以是传福音的职份,而这职分只要是基督徒都具有;也可以是主内弟兄姐妹在主的真理中相互论道的表现。

前者必需受过相关属灵的装备,确保所传讲的福音纯正;

后者则是最好有属灵的长者在场,如牧师、长老以及执事,在弟兄姐妹当中做守望,以确保所受的道纯正。

Posted by Jason Shong at 2011年03月19日 21:38

回应二(小小羊)

1.不知道能不能问大教理问答中的问题

答:

可以!

任何关于韦斯敏斯德信条、韦斯敏斯德大要理问答、韦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海得堡要理问答、、、这些要理问答的问题,都可以在此发问。

因为,这些东西都大同小异,讲的都是类似的东西。

事实上,大家也都可以自行决定,使用其中任何一种要理问答,以做为小组查经、主日学教育、培训课程、信徒个人栽培之用。

2.关于韦斯敏斯德大要理问答第158问

答:

由于大要理问答暂时我还没找到网络版,

所以假使要发问,请将问题与条文一起登出,以便大家回答。

我使用的版本,是‘历代教会信条精选’一书的。

(这本书很好,建议大家购买,因为条文翻译得很简洁易懂,而且经文都帮我们查好了,直接刊出经文全文。)

第158问:谁可以讲道呢?

答:

只有具备充分的恩赐,并得到适当的认可,蒙召从事这一职份的人,才能讲道。

我想,这个条文,应该不难理解才对。

讲道本来就是非常神圣的事,因为是在传讲上帝圣言。

所以,

1.有恩赐

2.受到认可

3.蒙召

并非不可理解。

一般信徒能否讲道?

当然可以!

只要自己觉得有恩赐、蒙召就可以了。

至于受到认可,就要看状况。

以设立部落格而言,不用别人认可。

以在教会讲道而言,必须经过教会权柄单位认可。

“也听过有信徒站在路边的木箱上就当场讲道分享。”

答:

这并没有违反大要理问答这条的精神。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3月19日 21:47

回应三(Jason Shong)

补充一点:

若是教会授予教导权柄的职份亦可,如:

成人主日学老师、团契会长、团契辅导、小组长…等等,

按照教会所给你的职分范围做守望。

所以,教会在授予这些职份时,是必须完完全全本着圣经来,

千万不能赶鸭子上架,很容易捅出更大的篓子。

在承受主道的事上,是千万不得轻忽的。

在我现在所在的教会,在这方面就非常持守,

我连团契辅导都不配担任。

Posted by Jason Shong at 2011年03月19日 21:49

回应四(小小羊)

关于牧师(传道),有两个部分,必须稍微区分一下。

1.圣礼的执行(洗礼、圣餐)

2.真理的传讲(讲道)

1.关于圣礼的执行,韦斯敏斯特信条规定:

‘除了正式按立的传道人外,任何人不得执行这两个圣礼’

(第二十七章 论圣礼 第四条)

其实,这规定主要是因为教会秩序问题。

假使人人都可以自行为别人施洗,那么,我们怎知这受施洗者,是否是被异端施洗?

结果,人人都宣称他已经被施洗,但其实搞不好很多都是异端施洗的,那教会到底要不要接纳这些人?

现今教会都有‘会籍’制度,正式会籍的产生,主要是:

1.在该教会受洗

2.在该宗派受洗

3.在其他受承认的基督教教会受洗

也就是说,必须提得出‘证明’,证明自己是“名门正派”施洗的,不是来路不明、莫名其妙、甚至是异端的教会随便施洗的。

宗教改革确实主张‘信徒皆祭司’,

但是,这不是说牧师就不重要,人人可自行为别人施行圣礼。

归正神学很看重‘权柄’与‘顺服’的。

当然,归正神学也强调:

顺服神永远高于顺服人。

但是,归正神学绝非主张我们可以废弃一切秩序、否定一切权柄的。

2.关于讲道部分,韦斯敏斯特信条没有特别讲,但有这条文:

‘政府官员不可擅自讲道并施行圣礼’(第二十三章 论政府官员 第三条)

韦斯敏斯特大要理问答则有论到这问题:

‘问158:谁可以讲道呢?

答:只有具备充分的恩赐,并得到适当的认可,蒙召从事这一职分的人,才能讲道’

基本上,我们可以知道精神大致是这样:

1.教会讲台的讲道

2.非教会讲台的讲道

1.教会讲台的讲道,必须非常慎重,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便上台讲道的。即使是政府官员,也没资格因为官大就上台讲道。

2.教会讲台的讲道,要注意职分与权柄,不得轻率与随便。

3.一般信徒要上讲台讲道,必须经过权柄单位认可才行。

但此认可,并非因为这平信徒当大官,而是因为其恩赐与呼召。

4.非教会讲台部分,大家对人传福音、讲解圣经,并不在禁止之内。

另外,稍微讲一下去当牧师的人。

由于当今的牧师,也都是讲道者,所以,大要理问答第158问,也可以给我们很好的提醒:

1.充分的恩赐

说真的,自己有无讲道恩赐,必须自己查验,也必须被别人认可。

自认为有讲道恩赐,但别人根本就不认可,那是自高自大、自我形像良好而已,而非真正有恩赐。

2.别人的认可,是很重要的。

这个认可,包括品德的认可,以及恩赐的认可。

这二者缺一不可。

3.蒙召

这种东西,非常难讲,因为真的很主观。

去当牧师的人,人人都会宣称自己蒙召。

但是,异象虽然主观,别人无法验证;但后续则可以客观进行观察,别人可以验证此人蒙召是真是假。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3月20日 18:14

回应五(Jason Shong)

真理的传讲:‘除了正式按立的传道人外,任何人不得执行这两个圣礼’

关于这部份请教一下兄长

因为您也是在台语长老会聚会

长老会系统里长老讲道是常出现的状态

这部分与信条相违背吗?

Posted by Jason Shong at 2011年03月20日 22:31

回应六(小小羊)

长老会系统里长老讲道是常出现的状态

答:

‘除了正式按立的传道人外,任何人不得执行这两个圣礼’

这条规定是指‘洗礼’和‘圣餐’,不是针对’‘讲道’。

洗礼和圣餐,属于圣礼,

讲道不是圣礼。

据我所知,长老会的长老本来就没有执行洗礼和圣餐,只有讲道啊!

长老会的教会,假使没有牧师,是必须由其他教会牧师来执行洗礼和圣餐的。

各教会也都遵守这规定啊!

至于长老讲道,本来就可以。

‘只有具备充分的恩赐,并得到适当的认可,蒙召从事这一职分的人,才能讲道’

长老会的长老讲道,并没有违反这一条啊!

其实,很多教派也都有长老讲道的情形,大要理问答第158问正是符合这种精神啊!

唐崇荣牧师在封立为牧师之前,已经用‘弟兄’身分到各教会讲过很多道了。

这一样没有违反大要理问答这条,而且反而是非常符合大要理问答的精神呢!

真正的问题,不在于‘长老能否讲道’,而在于‘长老有没有能力讲道’。

长老本来就必须看管上帝的教会,负责教会真理的持守,并且要善尽‘教导’、‘牧养’的职份。

(圣经里,监督与长老同义)

‘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牧养神的教会’(徒20:28)

‘作监督的,必须、、、善于教导’(提前3:2)

‘监督、、、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多1:9)

事实上,选出不会讲道长老,才是错误的。

不仅是讲道而已,一大堆长老自己家里小孩都已经不信主了,小孩去当流氓太保了,、、、,结果,大家依然选出来当长老。

当今一大堆教会的长老,都是严重违反圣经的啦!

‘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

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

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温和,不争竞,不贪财;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

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

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恐怕被人毁谤,落在魔鬼的网罗里。’(提前3:2-7)

‘在各城设立长老。若有无可指责的人,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就可以设立。

监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须无可指责,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贪无义之财;

乐意接待远人,好善,庄重,公平,圣洁自持;

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多1:5-9)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3月20日 22:56

日志信息 »

评论已关闭。        

相关日志 »

没有评论

抱歉,评论被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