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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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17日预定论与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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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第一因与第二因’(韦斯敏斯德信条)

什么叫第一因、第二因?

问题:

1.第三章‘论神永远的定旨’第一条

‘神从永远,本他自己旨意的至智至圣的计画,自由、不变地决定一切将要成的事。但根据此点,神绝非罪恶之源,亦不侵犯被造者的意志,而且也并未废弃第二原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反而被确立。’

想请问的是:

‘而且也并未废弃第二原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反而被确立’,是否能说明?

2. 第五章‘论神护理之工’第二条

‘万事万物虽然在神(第一原因)的预知与圣定的关系内,毫无变更而准确地发生:但神用同一的护理,根据第二原因的种类,必然地、自由地、或偶尔地来规定所发生的事’

但我依然不太明白何谓‘第二原因’?

是指我们的回头向 神吗?

回应一(Jason Shong)

第一因:上帝本身

第二因:宇宙万物受造本身所存在的自由性与偶然性

自由性与偶然性:宇宙万物本身按照上帝所创造的规律运行,这当中却存在着任何可能性的变化

关于第一因与第二因,园地有文章:

‘第一因与第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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