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與天主教徒可否通婚?(轉貼)
很多人以為天主教是『不知道已經因信稱義了』,不是的,不要把別人看得太「無知」,人家可是信仰的內容上堅持著違反聖經的主幹。
單單到了今天,瑪利亞一項的「進化」,只要天主教一天不更正,基督徒絕不能與之合一,還未計其他!
瑪利亞又好、孫悟空也罷,或者是阿當夏娃,再加個保羅,他們都不能擁有主基督的身份地位及能力,接收我們的靈魂。
那麼,又向阿當夏娃求、又向主基督求,技術上還不是必勝?五教合一裡甚麼都求齊了,聖經明說除上帝外不可有別的神!
不論技術上及信仰上,這個錯誤已可導致我們分別於天堂地獄上的程度去。
龔天民牧師
問:
我是一個基督徒,信主只有三年,今年二十三歲。最近,由朋友的介紹,認識了一位男朋友,是在醫學院念書的大學生。但他是一位天主教徒,我曾勸他來基督教會做禮拜,他不肯來,並且說,天主教和基督教是一樣的,都是信耶穌,各信各的好了,沒有關係。但是,我心裹有點害怕,現在,請問牧師,我該怎麼辦才好?雖然我們還沒有談到婚姻大事,但請問基督徒可與天主教徒結婚嗎?
答:
恭喜妳已有了男朋友,但可惜的,對方即是一位天主教徒。不錯,有的人真的不明白,以為天主教和基督教原是一樣;但也有些人雖明知這兩個宗教是完全不同,卻故意地把它們說成一樣的,這是另有「居心」和「目的」的。我可以很坦率地告訴你,基督教與天主教完全不同,在教義上有極大的分別,基督徒不應與天主教徒結婚。除非對方在結婚前,公開放棄天主教信仰,而受洗變成基督徒。
基督徒為什麼不能和天主教徒結婚?請看下文。
原來,天主教有許多教義是完全違反聖經真理,是基督徒所不能接受的。天主教主張:
(一)教皇無誤論(Infallibility)。這是在一八六九年、七○年梵諦岡會議通過者,說教皇在教會皇座(使徒繼承)上,由於聖靈的特殊協助,代表天主教會發表有關信仰或道德等教義時,是無錯誤的。但這不過是教皇用來轄制教團的一種方法而已。使徒保羅該算是偉大的了,但他即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腓三 12)。
(二)天國鑰匙權。天主教曲解馬太福音十六章 17 至 19 節的真理,說甚麼主耶穌已將天國的鑰匙權交給了彼得,使彼得成了羅馬第一任教皇,以後每代教皇依次傳遞。因此,教皇在地上成了基督的代表,在整個教會中,舉凡統治、教誨和舉行聖事等,有絕對的最高無上權力。但是,彼得自己卻承認基督才是教會的「房角石」(彼前二 1~6),基督才是教會元首(弗一 22)。
(三)煉獄說(Purgatory)。教皇大貴鉤利第一(西元五九○年)宣佈有煉獄之存在,至十五世紀時,羅馬教皇正式將煉獄列為信條。天主教主張有特殊功德的天主教徒死後可以直升天堂。但極大多數信徒既無資格上天堂,亦不會墮入地獄,而要去「煉獄」受苦。有人認為每人每日平均犯三十個小罪,每一小罪需受煉獄之苦一日。但,人如購買天主教發行的贖罪票以及由教會為超度煉獄所做的「彌撒」(禮拜),便能使亡靈從煉獄中出來而得拯救。
不必說,聖經中根本沒有所謂「煉獄」之說,人得救乃是因信主耶穌而稱義,絕非由於用人的甚麼方法而成。啟示錄第二十二章 11 節中一共提到四次「仍舊」,人之義與不義、潔與不潔,在人生前早經決定,死後絕不能變。我個人以為天主教的煉獄超度思想,大概是(1)受了佛教超度死人的影響,如「做七」;(2)為了開闢財源,使教會有錢用。
(四)馬利亞無原罪成胎說(Immaculate Conception)。天主教主張主耶穌之母馬利亞本人,於其母腹中成胎之瞬間,由於神特別之恩典,以及救主耶穌之功勞,即成無原罪之人。一八五四年,教皇庇護九世正式發佈教諭,承認此教義。但,基督教及東正教(基督教之一系)卻斷然予以拒絕。天使向馬利亞報信時,只稱她為「蒙大恩的女子」,未稱她為「無原罪的女子」。聖經豈不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嗎?(見羅五 12。)連馬利亞也不能例外,因她是「人」,而非「神」。
(五)對馬利亞崇拜(Mariolatry)。天主教自四、五世紀開始,便把主母馬利亞看成是一位特別婦人,開始向她祈禱崇拜,用馬利亞的名字,直接地向她呼求。更有人祈求馬利亞之母安娜 Anna 請她向馬利亞代求,再由馬利亞向基督代求,此謂「三重中保」。十六世紀天主教的天特會議中正式規定馬利亞是:「向自己所生之王代求的天后」。原來,在四三一年以弗所大會時,已正式承認馬利亞為「上帝之母」(Mother of God)了。但是,馬利亞即是「尊主為大」,她與約瑟曾行「潔淨禮」,他以後與使徒們一起祈禱主耶穌(路一 46;路二 24:徒一 14)。由此可見馬利亞並非神而是人,不能受人崇拜,何況基督教只有一位中保,就是主耶穌基督(來九 15)。
(六)馬利亞升天說(The Assumption of Mary),或稱「聖母升天說」。天主教從第七世紀起,每年八月十五日,紀念馬利亞肉身升天,教皇庇護九世於一八五四年定此為正式教義。一九五○年,教皇庇護十二世正式公佈,馬利亞不單靈魂,連同肉體也一齊升天了,並以此為教會該年的最大聖誕禮物。不必說,找遍聖經,只記載主耶穌於復活後四十天升天(徒一 2),也無法找到馬利亞升天說。
其他還有天主教所主張的功德說(Merits),敬拜已死聖徒、聖物及畫像,天主教特有的聖經,以及聖餐禮中的餅和酒實在已變成基督的真身體與血的「化質誽」,和只有神父才能赦免人罪的「告解禮」(Sacrament of Penance)等等,都是與基督教的基本信仰不合,而不能接受的。我們或能說,天主教是混合幾種不同信仰、思想與主義而成的一種混合宗教。在今天,許多基督教的神學院與聖經學院中有一門叫做「辨惑學」的課程,其中,把天主教也列入「異端」之內。既然天主教所傳所行的,與聖經真理不合,背道而馳,一個正式悔改得救了的基督教徒,無論是弟兄或姊妹,是絕不應與天主教徒結婚,去隨從他們的異端邪說及迷信的。單是「拜馬利亞」一項,已使人受不了呢。
現在,讓我們再看看另一方面。一個基督徒如要與一個天主教徒結婚,牧師當然不會為他們證婚,即使有牧師糊塗地為他們證了婚,而天主教方面卻會立即宣佈他們的婚姻不合法、無效。因為「婚配禮」屬於天主教七聖事中之一,只有神父才可為人行婚禮。婚姻如不受天主教所公認,那麼這對男女就被看為是苟合了。而且,天主教會將會拒絕天主教徒的一方(或男或女)參與聖事。假如男女雙方決定請神父證婚,而獲得了特別許可,對於信基督教的一方(他或她),天主教要他(她)簽一張聲明書說:「甘願准許他倆結婚後所生育的子女領受羅馬天主教的洗禮,將在羅馬天主教的學識裹和實踐上把他們好好地撫養成人」。而且,信基督教的一方要甘願放棄,不以基督教的道理去影響對方(丈夫或妻子),但對方卻被允許來竭力感化信基督教的一方,使他(或她)丟棄基督教而改信天主教。
聖經警戒基督徒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 14)。既然如此,基督徒不單不能與天主教徒結婚,更不應與天主教徒談戀愛,以免將來不可自拔,自尋煩惱。每位基督徒應提高警覺,要防止從天主教徒來的各種試探與引誘,以至於失去自己的基督教信仰。近年來,天主教徒上自教皇下至教友,雖向基督教會展開笑臉攻勢,但天主教的根本教義未有絲毫改變。最近有天主教教廷的文章說:「教廷重申天主教及教皇的信仰是不會錯誤的」,「如不接受這些教條的,就等於自動脫離教會」。
但願與天主教搞所謂「合一運動」、「祈禱會」……等等的基督教教牧人員及信徒醒醒罷!不要再出賣主耶穌了。不要再讓四百年前寧死不屈的馬丁路德與其他宗教改革者們,在天上為你悲泣啊!
orange
部分回應:
我所知「煉獄說」的由來,興龔牧師的有點不同。
天主教不是因為佛教或缺錢而提出煉獄說,而是說「煉獄」有「聖經根據」。
第一個根據,來自一本叫加伯利傳的次經,在這次經下篇有寫為亡者獻祭的事,並認為這事很好
第二個是來自馬太福音第五章和第十二章,主耶穌說: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和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第一段經,天主教認為這經說出只要在獄中(煉獄)把債(罪)還清就能離開(到天堂)
第二段經,天主教就是抓著「來世」二字,認為在「來世」唯一有機會被免罪就是在煉獄
除此,天主教還用奧古斯丁等教父背書,因為他們也得出有煉獄這結論
只要有讀好聖經,就知道這兩段經被結論為煉獄的「證據」是多斷章取義
第一段,只要知道「罪的工價就是死」,就知道罪沒有還清的一日,那管你在那裏受甚麼苦。
只要在離開人世時,若沒有基督的救贖,只有到地獄這一條路
第二段,我認為更不用說,只是主耶穌為加強語氣而用「今生來生」這詞而已(當然,這是我的解讀,若有不對,請小小羊指教)
至於教父背書,那就更不需理會,要是不合聖經,不理是誰,那怕是一個靈,也可直接把它轟走
這「煉獄說」的由來,也是為基督徒一個教訓,
要讀好聖經,不要斷章取義
不要見到有權柄,有學識的,就以為他們一定全對
只有聖經才是唯一真理之源
Posted by JP at 2011年04月11日 18:16
是的!我也認為天主教的煉獄觀念,與佛教和缺錢關係不大。
基本上,很多異教的觀念,其實是相通的,畢竟撒但勢力遍及全世界,牠的伎倆就是那些。
很多異教,彼此並不需要互相學習,
他們單單各自發展,就可以得出差不多的內容。
反而是基督教信仰,才不可能靠各種人與魔鬼想出來的方式來獲得,只能靠上帝啟示才有辦法獲得。
因此,天主教的煉獄觀念,確實和佛教類似,但未必就是來自佛教。
至於缺錢,就歷史資料而言,比較屬於『後來』用煉獄作藉口來發展贖罪卷,而非因為缺錢而來發展煉獄論。
其實,一旦缺錢,很多理論都可以被拿來當藉口。
但那些理論,未必就是因為缺錢而發展起來的。
龔天民牧師還有很多牧師,都是愛主的牧師。
不過,我們對任何牧師的教導,一樣都要進行分辨。
正確的要學進去,一些錯誤或不是很正確的資料,我們就不要學。
龔牧師對天主教錯誤的列舉,確實是天主教很常見的錯誤,我們對這些錯誤必須有概念與常識。
但龔牧師內容說明部分,是有些小錯誤,這部分,我們有正確觀念即可。
其他部分,JP說得很好,我只簡單做以上補充。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1日 18:49
的確,龔牧師的文章十分有價值
對於很多初信者,天主教會可能是一個「友善的」教會
「只是和我們有點不同」
這樣下去,可能會變成「其實和我們沒有甚麼不同」
最後就連教會也轉了
其實天主教會的威脅還不算大
畢竟他們不太會主動傳教,神父修士們大多都留在他們的修院內
其他會主動傳教的,如摩門教和耶和華見證人等,對初信者的威脅就大多了
如果在街上被摩門教傳教士搭訕時,說自己是基督徒的話,他們就會和你說個沒完沒了了
多一點這樣的文章,就可以警惕基督徒,不要以為少少不同沒甚麼
少少不同的背後,是一個大不同 – 得救與不得救
希望大家也為龔牧師這些持守正道的牧者祈禱
這個世代,實在需要他們
Posted by JP at 2011年04月11日 19:38
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的英文原文是
anyone who speaks against the Holy Spirit will not be forgiven, either 」in this age or in the age to come.「
似乎是指著在這個時代和等到我們見主面時(受審判時,不管信與不信都得受審判)當然JP的解法當然也通。
突然覺得一句話即使在清楚不過,只要有先入為主的觀念,怎麼解都行了,自己最對,即使不同也只是看法不同罷了,一體兩面嘛。
這時候就發現反合性經文和正確教義的重要性,願上帝祝福大家多傾聽且有智慧分辨哪些是來自上帝的聲音。
Posted by Gene Kao at 2011年04月11日 21:07
我本身是出自四代天主教徒後來跑去基督教洗禮的人,
基本上就天主教的觀點的確跟牧師說的一樣
如果對方堅持要在天主堂給神父證婚
(通常很虔誠的信徒會是這樣)
要請配偶聲明一些東西
好讓後代確保在天主教裡面
——————————————
天主教和基督教差異性很大
如果已經和天主教徒交往
那就禱告,求神打開他的眼睛…去看看聖經到底在說什麼
或許可以請牧者帶領你們查經或邀請他來查經班,
從查經中去注視神的話語及討論,
再一次的傳福音給他
Posted by Joanna at 2011年04月12日 12:16
有一些天主教徒告訴我,到現在還有教會神父教導信徒最好不要自己讀聖經,只要星期天到教堂聽講道,其他時候重複念誦(還有什麼珠子的,聽起來很像佛珠),我覺得悲傷,怎麼可以有這樣子不負責任的教導。
Posted by Sandra at 2011年04月12日 23:30
請問:
如果本身是天主教徒,後來成了基督徒,是否需要按基督教的儀式再次洗禮。
Posted by 蒙憐憫的人 at 2011年04月12日 23:44
請問:
如果本身是天主教徒,後來成了基督徒,是否需要按基督教的儀式再次洗禮。
答:
要的。
要的意思,不是指唯獨聖經脫去了異教原理混合而真正的唯獨因信基督稱義的基督徒未受基督教的洗禮還未得救,是指既蒙真道這非凡的重要大事,就應要責任上宣信上表達忠誠上去履行這當盡的義。
orange
Posted by orange at 2011年04月13日 00:16
謝謝!
Posted by 蒙憐憫的人 at 2011年04月13日 02:09
如果本身是天主教徒,後來成了基督徒,是否需要按基督教的儀式再次洗禮。
答:
各教派規定不同。
有些教派比較嚴格,認為必須重新受洗。
有些教派比較鬆一些,不用重新受洗,但必須在眾人面前重新做信仰告白(儀式內容和洗禮幾乎一模一樣,但沒有進行點水禮或浸禮)。
當然,毫不在意的也有。
會有這種問題出現,主要是因為對天主教的看法,各教派不同。
假使我們將天主教當成和摩門教同類的異端,那麼,天主教洗禮當然無效,必須重新受洗。
假使我們不認為天主教和摩門教是同類的異端,只是一種很嚴重的偏差而已,那麼,就不須重新受洗,但必須重做信仰告白。
天主教到底是不是異端?
這要看我們對『異端』的定義是什麼。
1.假使我們對異端的定義是『信了不能得救』,那麼,天主教當然還不符合這條件。
雖然天主教偏差很多,但我們不能說天主教裡沒有得救的人。
這和摩門教不一樣,摩門教是信了不能得救,摩門教裡沒有得救者。
2.假使我們對異端的定義是『很嚴重的偏差,造成教會分裂』,那麼,天主教當然符合。
我個人認同唐崇榮牧師對天主教的評論:
天主教是『一大堆破布包著珍珠』。
信到破布,沒有得救;
信到破布裡的珍珠,有得救。
天主教的問題,比較不是『教義的減少』,而是『教義的加添』。
基督教信的三位一體、原罪、、、、,天主教也幾乎都信。
但是,天主教自己加添了很多東西,像教會的傳統、馬利亞與聖人、教皇的權威、、、、。
因此,天主教教義裡,依然存在『信了能得救』的珍珠,
但問題是,你要信到這些珍珠之前,恐怕已經被珍珠外面那一大堆『信了不能得救』的破布弄得目不暇給了。
結果,一大堆天主教徒都在信破布,而不是信珍珠。
假使我們用信仰光譜來看,
靈恩派與基督教關係比較近,天主教與基督教關係比較遠,但又沒有摩門教這類異端遠。
當我們有這些認識之後,我們再來看天主教的洗禮。
天主教的洗禮,一樣是奉父、子、聖靈三位一體上帝之名來洗禮。
這部分,和基督教是一樣的。
天主教的聖餐觀念和基督教差異極大,但天主教的洗禮觀念和基督教差異較小。
當然,天主教認為『洗禮即得救』我們不接受。
但奉三位一體上帝之名的觀念部分,並沒有什麼問題。
因此,天主教徒改信基督教之後,是否必須重新受洗,這很難講。
我覺得,可以請教自己所在的教會牧師,尊重教會個別慣例。
但假使是我,我會認為,起碼應該有『信仰告白』的儀式。
『口裏承認,心裡相信,就必得救』。
口裏承認,是必須公開的。
在眾人面前宣告自己信仰,就是口裏承認。
能重新受洗,當然很好。
但假使沒重新受洗,也沒關係,有公開做信仰告白即可。
這很類似長老會的『堅信禮』:
不需重新舉行點水儀式,但必須在眾人面前信仰告白,和一般洗禮一樣。
至於沒重新受洗、也沒有重新信仰告白,直接接納,我就比較不認同了。
畢竟,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差異,已經大到無法隨便就接納的程度。
這和基督教各教派彼此的接納,是不能同日而語的。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3日 10:02
謝謝小小羊弟兄如此詳盡的解說。
願主賜福及使用此園地,並記念小小羊弟兄的擺上,和眾弟兄姊妹熱心的參與、支持、協助,使此園地成為多人的祝福——回轉歸向神
Posted by 蒙憐憫的人 at 2011年04月13日 11:20
這篇文章勾起我ㄧ些感想:第一、煉獄說受到伊斯蘭教的影響不知是不是比較有可能?因為按時間上來說,煉獄說的成形恰是伊斯蘭教大肆擴張之時,兩個宗教的交流或碰撞產生相類似的學說理論是很有可能的。第二、天主教的贖罪劵制度在歷史上僅維持了很短的時間,而且是歷史背景(財政困難)下形成的錯誤政策,把贖罪劵說成天主教的制度有點失之偏頗,也對現在的天主教不公平。第三、聖人崇拜是因教會初期受羅馬帝國迫害,為堅定人心而出現的制度,因而延續至今。這三點可以清楚看到人的軟弱,因此會想要尋求人或物的幫助堅定自己對上帝的信心。一直覺得基督教是個很簡單卻又需要無比信心的宗教,因為惟獨聖經,那麼代表對文字的掌握、對經文的了解都要有一定程度;惟獨上帝,代表人煢煢獨立於世間,上帝是人生唯一最終依靠;惟獨基督,意味著人的觀照榜樣單單在基督身上,但是歷史地域的隔閡跟本色化的處理如何拿捏又是一門學問。有學者主張天主教相較基督教,更看重人形象的豐富,也更重視人性尊嚴,某部世界文明史形容達爾文派的基督新教的形象就是一間四壁空蕩蕩的房子,中間有張草蓆,上面坐著達爾文。會有這樣的看法我不意外,雖然我自己是位基督徒,但是我覺得我們光護教、闡明教義所付出的心力就夠吃緊了,聖經中的豐富常常無暇顧及。如果沒有深刻親身經歷主,而深刻經歷主同時又要對信仰有一定認識,這樣的宗教有吸引一般人的力量嗎?在民智普及的地區,基督教的宣揚是有一定優勢的,但是在相對落後的地區呢?以台灣而言,鄉下教會的景象可想而知。從歷史上看,莫怪乎天主教會有如此繁多的外添事物,以提高信仰的影響力。之所以想寫下這篇文章,是我覺得當用更寬廣的角度去理解天主教,不是說這些行為我們贊成,而是知己知彼,才能去思考如何引領他們重新回歸聖經,老拿歷史的破布來說,真的很沒意義,特別是這方面基督徒也常常斷章取義,就更難讓人信服了~就像唐牧師說的,希望天主教徒們能信到破布中的珍珠。也希望我們基督徒堅持我們所堅持的,但也要牢記,我們週遭的天主教徒也是我們的弟兄姐妹,非信徒也是上帝所造的,他們只是還沒有發現我們的主已經找到他們而已。
Posted by 喵 at 2011年04月14日 10:56
to 喵:
達爾文??
是加爾文吧@@
使徒中學歷低的不少耶 更不用說來聽主耶穌講道的 很多都是窮苦人家 僱工 妓女等
主耶穌當初有因此就跟他們說:
"教義聽不懂沒關係 把我的偶像拿去拜一拜 跟它懺悔 跟彼得或約翰的偶像懺悔也有一樣效果喔"嗎?
在知道了聖經內容的難懂後 我想不少人都會漸漸知道天主教為何會扭曲真理的"用心良苦"
(這世界會觀察社會的人並沒有少到需要很緊張的程度 就是因為愛世界 所以喜歡觀察世界)
但我完全看不出來 說出天主教在真理上的謬誤 跟不能了解天主教的用心動機 有什麼衝突耶
除非 了解動機就等同於要認同天主教繼續這樣傳教
就像研究原始部落父親會先跟要出嫁處女女兒上床 研究者研究後了解原始部落認為這樣是保護女兒 結果研究者認同到回家也這樣對自己女兒 不管自己從小受到的教育是如何
我也想請問那本"某部世界文明史"是哪一本
我很好奇它的判斷脈絡
加爾文寫出了聖經要義不代表他任何見解都是至高無上的 符合聖經的才是
那本書是否誤解了這點?
願上帝帶給你真理和平安
Posted by 花蓮學子 at 2011年04月14日 12:59
花蓮學子講得很好。
一些我要提出的部分,大致都講到了。
1.我同意我們要小心,不要將加爾文當作神。
但是,我想,起碼在我們園地,應該沒有人會把加爾文當作神。
就連我所在的台語長老會,這是屬於加爾文派的。
我小時候的台語長老會,是很純正的信仰。
但是,我們也沒有人會將加爾文當成神。
事實上,連『加爾文』這名字我們都還沒聽過呢!
我想,『唯獨聖經』的教義與信仰,一直是本園地的核心信仰,這點應該是很清楚才對。
我們不是信奉加爾文,而是因為加爾文講的合聖經,所以我們才會接受他的一些教導。
不僅加爾文而已,馬丁路得、奧古斯丁、歷世歷代一切偉大聖徒與信仰傳承,只要合聖經的,我們全都接受。
2.至於『深刻經歷主』,不好意思,現今我一聽到這類詞彙,就會神經緊繃起來。
我不確定喵網友使用這詞彙,要表達的意思是什麼?
是靈恩派的意思嗎?
還是福音派的意思?
同樣講『經歷主』,靈恩派的意思和福音派可差十萬八千里哦!
而且,更致命的是,福音派很少使用這種詞彙,但靈恩派卻常常用哦!
假使要講靈恩派那套『深刻經歷主』,那不好意思,我絕不去經歷!也反對弟兄姊妹去經歷!
但假使要講福音派的深刻經歷主,也不好意思,我們園地一大堆人都有深刻經歷,而且都還可以出來做見證。
不要以為傳講真理,就表示傳講者、信奉者對上帝沒有『經歷』,對實體世界沒有關注與行動。
別的我不敢講,單單這園地,自己有眼睛,不妨看一看。
3.『老拿歷史的破布來說,真的很沒意義』,這種話我強烈不能認同!
對『基督教內』的教育,難道不重要?
要不要和我賭賭看,去教會隨便抓個人來問,看他們有多少人講得出天主教有哪些問題?
一大堆基督徒對天主教都是幾近無知狀態!
對此,難道我們不須要教育?
請注意,我不是說去天主教地盤撒野,也不是去對天主教傳教,而是單單在基督教群體內,對基督徒進行教育,難道沒意義?
4.「我們週遭的天主教徒也是我們的弟兄姐妹,非信徒也是上帝所造的,他們只是還沒有發現我們的主已經找到他們而已。」
對這種話,我會非常震驚!
假使你已經在園地一段時間,竟然還可以講出這種話,那表示你沒讀懂園地教導。
假使你是新來的網友,那麼,強烈建議你多閱讀園地文章。
天主教是我們『弟兄姊妹』嗎?
我們的信仰光譜,有那麼近嗎?
單單這篇文章本體,還有我在這篇文章的2011年04月13日 10:02回應,難道不能使你對園地立場有更清楚的瞭解?
至於非信徒,當然也是上帝所造的。
問題是,『他們只是還沒有發現我們的主已經找到他們而已』,這種話,是園地根本不可能出現的觀念!
『主已經找到他們』了?
『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羅9:22)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約17:9)
我相信非信徒裡,有一些是上帝預定揀選的人。
但是,很不幸的,在這些非信徒裡,也一樣有些是上帝棄絕的人。
上帝保證一定會將祂自己小羊救回家,
至於其他人,上帝有時會給外在的呼召,但不會給內在的重生,而是選擇任憑他們墮落沈淪。
上帝為何如此決定,那是出於其至高美意與主權,我們無從干涉。
『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9:15-16)
這是很基本的『唯獨恩典』與『限定的救贖』教義而已。
本園地是旗幟鮮明的歸正神學路線,傳講的就是旗幟鮮明的歸正神學教義。
假使你對這些有興趣,歡迎閱讀園地文章。
但假使你不認同這些,園地對發言有很嚴格的管制。
請見『設立宗旨與說明』。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4日 17:20
煉獄:其一說法為出於馬加比二書,是次經,所以我們基督徒比較少接觸;至於兩教不同之處,實在太多。我在網上遇到的「新派」天主教徒一樣會講因信稱義,但他們的因信稱義和基督徒所講不同。而且,他們一樣會說他們不是在敬拜瑪利亞。簡言之,不要因為他們說的詞彙和基督徒一樣便認為大家都敬拜同一位主。何況,基督徒中都有假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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