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日會的『不守安息日能否得救』問題
在此要先提醒大家:
安息日會以及一些堅守舊約安息日的教派(如:真耶穌教會),他們對安息日的定義是『星期六』,不是『星期天』,這點請大家一定要謹記在心。
他們認為星期天的,都不是守安息日,要星期六的才是守安息日。
前言:
這是一篇與一位安息日會信徒的信件討論整理(所有私密部分全部不公開)。
這位信徒,是安息日會的,但喜歡來我們園地閱讀,可是,他沒有平安。
仔細對話之後,我發現他嚴重低估安息日會那種『因行為稱義』的架構,
所以,針對安息日會的官方與重要教導,我做出提醒,用大量的質疑與問題,來促使對方思考自己宗派信仰的正確與否,讓對方注意守安息日、不守安息日不能得救的一些問題。
除非正確理解因信稱義的教義與觀念,否則的話,只要繼續受安息日會教義影響,是不可能獲得真正平安的。
當然,安息日會的信仰,曾做出多次修正,大量減少當初的偏差。
然而,只要『因行為稱義』的思想一日不除,信徒就不可能活在平安裡。
很多人以為『因行為稱義』,只限於信耶穌得救時的判別,
只要信耶穌時,是因信稱義就可以,
信耶穌之後的成聖,則要靠行為來稱義,否則會喪失稱義的地位,從得救變成不得救。
但其實,這是嚴重錯誤!
真正的因信稱義,不僅是『信耶穌時』是因信稱義,『信耶穌以後』的成聖,也是因信稱義。
這部份,其實,另一個稱呼,就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聖徒永蒙保守)。
拒絕接受聖徒永蒙保守教義的,其實,對真正的因信稱義,都還是太低估,而讓因行為稱義的觀念滲進去。
正因為安息日會已經大量修正其過去偏差,所以越來越多教會接受安息日會是弟兄,不再認為安息日會是異端。
但很不幸的,我可不這樣接受!
很多官方公開文件,表面上看,好像已經比較妥協,比較和一般福音派相同,
但其實,恐怕不然!
另外,要說明一下,這篇文章,我所針對的重點,主要是侷限在針對因信稱義、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來提醒而已,否則,篇幅過大。
還有,請支持安息日會的不用來找我討論、不用做出回應。
我是在私人部落格,針對非安息日會信徒,或是願意回歸真理的安息日會信徒進行教導,沒時間和不認同者討論。
第一篇、安息日
請問:
依此官方性網頁論述與經文使用方式,不遵守星期六安息日者,能否得救?
第二篇、安息日會二十七條基本信仰 (或二十八條)
以下分別針對一些問題條文,做出提醒。
第十二條、餘民及其使命
『普世教會是由所有真正相信基督的人所組成。但在末日,背道廣泛蔓延之時,有一批餘民蒙召出來,遵守上帝的誡命及耶穌的真道。』
請問:
除安息日會以外,其他非安息日教會,是不是『真正相信基督』?是不是『背道』?是不是『餘民』?
第十六條、屬靈的恩賜與職事
『上帝在各世代都賜給祂教會每一教友屬靈的恩賜,讓每一教友用在愛心的服務上,使教會及人類都共同獲益。這些恩賜是由聖靈按著祂自己的意思分賜給各教友,供給教會一切所需的能力與職事,為了完成上帝所指定的任務。依據聖經,這些恩賜包括的職事有:信心、醫病、說預言、宣講福音、教導、治理、和好、同情、自我犧牲的服務,並幫助人鼓勵人的愛心。有些教友被上帝選召,聖靈賦予能力,從事教會所承認的職務,如牧師、傳福音的、使徒、教師,特別裝備信徒作更好的服務,以便提升教會達至靈性成熟之境,使教友在上帝的信心和知識上合而為一。』
請問:
現今還有使徒嗎?
第十七條、預言的恩賜
『預言是聖靈恩賜之一。這項恩賜乃是餘民教會的一項特徵,它已顯示在懷愛倫事奉上帝的工作中。她既是主的使女,所以她的著作乃是真理與權威的宣示,是可信的資源,供給教會安慰、引導、教訓、及督責。這些著作也清楚地說明,聖經是監定一切經驗與教訓的標準。』
請問:
1.既然餘民教會有一個特徵就是對未來的預言,那麼,沒有對未來的預言,就不是餘民教會囉?
2.雖然不斷宣稱聖經是一切的標準,但是,這條信條非常清楚顯示出懷愛倫的權威性與真理性。
『是主的使女,她的著作乃是真理與權威的宣示,是可信的資源,供給教會安慰、引導、教訓、及督責。』
有哪個基督教宗派,哪一個宗派的信條,是這麼高舉一個人,認為她的著作是『真理與權威的宣示』,是『可信的資源』,是具有『供給教會安慰、引導、教訓、及督責』這種簡直和聖經一樣的權威與效力的?
所有改革宗的教會,雖然看重加爾文,但沒人會將加爾文的地位列在信條裡的;
所有信義宗的教會,雖然看重馬丁路得,但沒人會將馬丁路得的地位列在信條裡;
只有天主教他們會用類似的看法來看待教宗的言論。
問題是,一面宣稱自己唯獨聖經,但一面又高舉個人的真理性,這是真的唯獨聖經嗎?
天主教起碼很誠實承認,自己除了聖經之外,『傳統』(如:教宗)也是重要真理準繩。
安息日會卻是一面說唯獨聖經,一面高舉個人。
第十八條、上帝的律法
『上帝律法的諸般偉大原則,已表達在十誡中,也表現在基督的生活裡。它們表達上帝的愛,上帝的旨意,以及上帝對人的品行及各種關係上的要求,各世代的人都要遵行。這些命令乃是上帝與祂子民立約的基礎,也是上帝審判人的標準。藉著聖靈的工作,它們指出罪惡,喚起人類對救主的需要。雖然得救全是出於恩典,不是出於行為,但是遵守誡命乃是順從上帝所結的果子。順從能發展基督徒的品格,並帶給基督徒康寧感。』
請問:
依據本條,安息日會主張各世代的人都要遵行十誡,包括守星期六的安息日。
依據本條,安息日會的主張是:
雖然因信稱義,但遵守誡命(包括守星期六的安息日)乃是真正因信稱義者必定會結出的果子,而且可以帶給基督徒康寧感。
所以,看不出那種強烈的律法主義傾向嗎?
依照本信條,不守星期六安息日者,是真正因信稱義的人嗎?不守星期六安息日的人,可以獲得平安嗎?
照本信條,不遵守星期六安息日的人,就是不遵守上帝誡命、不順從上帝、沒結出守安息日果子的人,不是嗎?
第廿一條、基督徒的品行
『並禁止食用聖經所指明不潔淨的食物。因含酒精的飲料、煙草、及毒品,有害我們的身體,故我們當禁戒使用它。要參與那些能將我們的思想與身體建立在基督教導的一切活動,因祂熱望我們成為有健康、喜樂與良善的人』
請問:
新約時代信徒必須禁止食用不潔淨的食物?新約哪段聖經支持這種論點?
看不出那種強烈守舊約律法的律法主義嗎?
再者,聖經哪裡禁止酒精?聖經禁止的是『醉酒』,沒有禁止『喝酒』!
為了整體性的律法主義風格,安息日會對聖經斷章取義的程度,難道不能使你警覺?
第廿三條、基督在天上聖所的服務
『在1844年,當二千三百日預言結束時,祂進入了贖罪工作的第二階段,也是最後的階段,就是查案審判的工作,是對一切罪惡最終處置的一部分,是古希伯來人在贖罪日潔淨聖所的儀式所預表的。』
請問:
雖然安息日會已經大規模修正過去嚴重錯誤的預言,但是,依然不肯放棄這種具體日期的風格,這樣對嗎?
聖經哪裡告訴我們1844年?聖經哪裡講什麼第二階段查案審判?
這種根本沒有聖經依據、牽強附會解經的錯誤,早就該放棄了,
可是,現今安息日會依然不肯在正式信條中修正,這樣怎能說安息日會基本教義是正確的?
第三篇、安息日會的教導性文章『安息日與救贖』:
這篇文章,是安息日會的信徒寫的,非常精彩,很誠實講出安息日會很多真正的想法與核心教義觀念。
很多東西,假使我們只看表面,很容易被蒙蔽,
但假使我們知道對方真正心裡的想法,就很輕易可以辨別出正確錯誤出來。
對這篇文章,我沒有辦法一一詳細駁斥,只能簡單提醒哪裡有問題。
1. 簡介、內容提要『安息日是「試金石」,可分辨「假冒的靈」』
請問:
所以,不守星期六安息日的,恐怕信的都是假冒的靈?
所以,只要不是安息日會這類守星期六安息日的其他教派基督徒,全部都是信假冒的靈,而非聖靈的?
2. 簡介、內容提要『凡立志遵守安息日的信徒有福了,可得勝進入天國』
請問:
那沒遵守星期六安息日的呢?可以得勝進天國嗎?
3. 第一章『耶穌明說進天國當遵守誡命』
請問:
所以,沒遵守星期六安息日的,就是沒守誡命的,進不了天國囉?
4. 第二章、上帝與亞當立永約『可見永約裏有上帝的應許,也有上帝的誡命(不可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亞當若要享有上帝的應許,他必要遵守上帝的誡命。他若犯誡命,就是背約;凡背約的,就失去永約的應許。』
請問:
因為安息日會堅持星期六安息日是『永約』,而照此段論述,不守星期六安息日的,就是『背約的』,會失去永約的應許囉?
5. 第二章、古時外邦亦可憑信獻祭贖罪得救;各世各代的人,他們都可因信稱義,藉獻祭贖罪得救;古時中國亦有獻祭贖罪福音。
請問:
這種觀念,對嗎?
有哪個信仰純正的基督教宗派,是這樣講的?
歷世歷代正統教會,哪有人認為各國各族,只要獻祭,就符合因信稱義,就可以得救,連古代中國也有人得救的?古代中國有福音?
6. 第二章、憑信獻祭贖罪,依律法受審
請問:
基督徒在最後大審判時,也一樣要照律法受審?
這是哪門子『因信稱義』的道理啊?
基督教主張的因信稱義,又稱為『法庭式稱義』,就是說:
上帝在法庭中,判你無罪(即使你明明就有罪)!
這是馬丁路得、加爾文、一切基督教派共同持守的因信稱義。
可是,安息日會口口聲聲講因信稱義,卻是強烈和『守律法』綁在一起,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因信稱義觀念,根本就是主張『因行為稱義』,卻假冒自己是因信稱義。
7. 第三章、約和血的誤解『我們信了耶穌,被祂的寶血洗淨的人,就更加要忠心守約了。因為約與血是互相配搭,連成一體的。我們不可只要寶血洗罪,而不要守約,若是這樣,就會變成濫用主的寶血。其實,人若違約,也就是踐踏了上帝兒子的寶血,將來所受的刑罰是何等的重呢?』
請問:
看見安息日會對於因信稱義的誤解、強烈律法主義的精神了嗎?
人若違反星期六安息日,就是踐踏上帝兒子寶血?
8. 第三章、寶血的兩層功用『今日的基督教界,只著重血在第二層的功用,即基督因流血洗盡我們一切的罪污,救贖了我們,使我們因祂的死得救了;但是卻很少人注重主也用祂的寶血與我們立約(盟約或條約),是極莊嚴神聖,不可更改,我們一定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其次就是愛人如己」為原則遵守它,若違約就必有罪。而條約的本身就是放在約櫃裏的十條誡命,故此將來上帝審判祂子民的律法,就是這神聖的十誡』
請問:
所以,安息日會的守律法才是對的,其他教會不守舊約那些星期六安息日、不守舊約那些潔淨不潔淨食物,就是錯的,都是違約,都必有罪?
而且,上帝未來大審判時,一樣用十誡來審判基督徒?
9. 第五章、律法的兩大根基『當人犯了第一根基的律法,自知有罪時,他就需要第二根基的獻祭律法來贖他的罪,這就是解決與救贖之道。、、、可見第一根基的律法是永存不廢的(除非因國際不同,不實用於某些地區或人)基督徒是應該遵守十誡,一切的國法,及一切的規律。雖然今日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但若犯了法還是有罪的,雖不像神權舊約律法時代立刻審判處死,但仍然被記錄在天上,當審判的時候,必要翻案追討,按所行的受報應。、、、我們今日的信徒,若犯了第一根基的律法,有了罪,怎麼辦呢?我們還是需要第二根基的贖罪獻祭律法,而這些贖罪獻祭律法,已經成全在耶穌的身上。所以我們只要誠心認罪悔改,藉著禱告獻上這「永遠贖罪祭」(即奉耶穌基督的名祈求之意),我們的罪就得蒙赦免了。只是不可濫用恩典,不可故意犯罪,否則罪無可赦』
請問:
這樣的因信稱義觀念,是正確的?
也就是說,不守星期六安息日的基督徒,就是濫用恩典、故意犯罪、罪無可赦?
10. 第六章、基督以行為稱義『但請注意,人稱義之後,還要繼續保持稱義,不是一次稱義,就自動永遠稱義,正好像不是一次得救,就自動永遠得救一樣。稱義與得救是一致的,就是人稱義即可得救。義人要保持稱義,就要依靠主的恩典及聖靈的大能繼續行義不可犯罪,這樣他就保守自己在得救的「應許」中,不致失落,直到主來,身體得贖,變化升天。如經上說: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壹3:7) 如何才能保守自己在稱義及得救之中呢?最低限度不可犯罪,最高極限是結出聖靈的果子,榮耀上帝。
怎樣才不犯罪呢?當然起碼要竭力遵守誡命,因為違背誡命就是罪。而安息日是第四誡,故人稱義及得救之後,遵守安息日,是我們信徒的本份,不可視為「靠行律法稱義或得救」。』
請問:
看出安息日會反對『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了沒?
沒遵守星期六安息日的,就是沒盡本分的,就是犯罪的,是無法保持得救的。
至於其他更大的罪,那更別提了,好比殺人、姦淫、同性戀、、、,照安息日會觀念,怎可能保持得救?你信主之後,假使犯了這些罪,還能保持得救嗎?
連沒守星期六安息日這樣都會使你不能得救了,更何況其他罪呢?
事實上,任何強烈主張律法主義的,不管如何宣稱自己持守『因信稱義』教義,其實都是假的因信稱義!真實面根本就是律法主義、靠守律法來維持得救!
這也就是為何我會很坦白對你說下面這句話的原因:
你只要接受安息日會教義,根本不可能獲得真正的平安!
11. 第七章、稱義與繼續保持稱義『在上帝面前,因信稱義故然重要,其實,繼續在上帝面前保持稱義則更重要。因信稱義是人向上帝認罪悔改,接受主的犧牲(古時是藉著獻祭),罪過得蒙赦免,就可以立刻稱義了;以後還要在上帝面前繼續保持稱義。換句話說,稱義是一時的事;保持稱義卻是一生人持續的事。
這是上帝賜給人的恩典,非靠人的行為可得。當你是義人之後,要繼續保持自己是義人的身份,在生活上有義行,那才是以後一生人的大事!因為義人犯罪,就變成罪人了,必定會承受罪的刑罰。除非他誠心認罪悔改離棄他的罪,得蒙上帝赦免,否則上帝在審判他的日子,必追究他的罪。、、、既然亞伯拉罕因信稱義了,那麼,為甚麼還要獻祭、行割禮呢?這就說明了一個道理,即人稱義之後,還要繼續保持稱義,不是一次稱義,就自動永遠稱義了。他稱義之後,還要竭力行義,遵行一切律法,不可犯罪。但由於人性的軟弱,他若犯了罪,就要認罪悔改,然後按照上帝的指示獻祭,來贖他自己的罪,使自己繼續保持是義人,這樣才能得救進天國。』
問:
其實,講那麼多,不過是很標準的阿民念主義觀念罷了,反正就是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雖然安息日會主張『犯罪了,只要繼續認罪悔改,就會得赦免』,
但問題是,安息日會將大量『無罪』的東西都當成『有罪』,像不守星期六安息日就是罪、喝酒就是罪、吃舊約禁止的不潔淨食物就是罪,而真實基督徒必定會認罪悔改,可是我們其他教會的信徒可永遠不會為這些所謂的「罪」悔改,所以我們有得救嗎?可以維持得救嗎?
安息日會強烈的律法主義精神,看出來了嗎?
12. 第七章、舊約贖罪儀式與新約在乎心靈 『現今,信徒在恩典之下犯了罪,其實還是要認罪悔改,獻上「贖罪祭」的,只是在儀式上,新舊約所表現的有所不同。因新約的「贖罪祭」就是耶穌,他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現在信徒可憑信心,到上帝面前,藉著禱告認罪悔改,然後獻上這 「代罪羔羊」(即在禱告中,奉主耶穌之名祈求之意),來贖我們的罪。出於誠心認罪悔改,他所犯的罪,就必蒙赦免,否則在審判的時候,上帝必追究。到那時,他就要為自己的罪,賠上自己的生命,即是離開主的面,永遠沉淪。』
問:
標準的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看見了沒?
依照這段的論述,我們這些沒守星期六安息日的基督徒,因為不會為此認罪悔改,所以,審判時,『就要為自己的罪,賠上自己的生命,即是離開主的面,永遠沉淪』,所以,我們都會不得救,只有你們安息日會之類守星期六的才能得救,不是嗎?
13. 第八章、得救的第一層意思『很多信徒誤以為「得救」,是指「靈魂」立即得救,永不失落,即使身體將來會死會壞,但「靈魂」卻永遠「得救」了,所以有「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理論,但卻不是聖經的道理、、、、在第一層得救與第二層得救之間,是有可能因犯罪而「失落」的』
評:
前面提醒過了,看出安息日會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觀念了沒?
14. 第九章、教父著作非信仰根據『彼得也預言指出:「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
請問:
所以,所有不守星期六安息日的教會與信徒,都是跟隨假先知、假師父、都是信奉異端囉?
15. 第十章、末世信徒大考驗『當善惡之爭進行到白熱化,唯信主義大行其道,世界政治與經濟瀕臨崩潰邊緣之際,假基督與假先知趁虛以救世主顯現,結合全球政治與宗教力量,強制實施星期日律法,要世人崇拜上帝,祈求世界和平與繁榮、團結與合作,免除一切天災人禍,企圖力挽世界狂瀾於既倒,到那時,信徒遵守安息日,就成為忠心上帝的大考驗、、、這樣誡命(尤其是安息日)就成為一道保護上帝子民的牆,這就好像初期分別善惡樹的功用一樣,以免跌進假基督的陷阱內,不能自拔。、、、從上表清楚可見,安息日特別在末世中,顯出它的重要性,必須性與神聖性了!』
請問:
所以,我們這些不守星期六安息日的基督徒,都是唯信主義者、都通不過忠心上帝的大考驗、都跌進假基督的陷阱?
16. 第十章、佈下天羅地網志在必得『撒但正在竊笑:「你們這班所謂基督徒,正是我的囊中物。」因為撒但知道即使是聖徒,若故意違反上帝神聖的誡命,也會再度成為罪人,被主審判,定罪沉淪的』
請問:
所以,我們這些不守星期六安息日的基督徒,都會成為罪人,被主審判,定罪沈淪,上不了天堂,只能下地獄?
17. 第十章、蓋獸印的時候『懷氏繼續肯定地指出,她說:「安息日必要作為忠誠的大試驗;因為它是特別引起人爭辯的真理。當這最後的試驗臨到世人的時候,在事奉上帝和不事奉上帝的人之間,就必劃清界限。人若順從政府的法令去守偽安息日而違犯第四誡,那就要證明他乃是忠於那反對上帝的權勢,同時那依照上帝的律法遵守真安息日的人,就此表明自己是效忠創造主的。」』
請問:
反正不管是你們安息日會高舉的懷愛倫(這是你們認為具有真理性與權威性的),還是後代子孫,
反正你們的教理與信仰,都認為我們這些不守星期六安息日的,是效忠魔鬼的不得救之人?
且讓我提醒一下:
基督教內各教派極多,問題是,有誰會這樣動輒認為別人不遵守本宗派規定,就屬於不得救者、就是忠於魔鬼、就是不屬於上帝陣營的嗎?
這種強烈的『對別宗派的得救定罪性』,看出來了嗎?
18. 第十章、若被迷惑,後悔莫及『獸像(遵守星期日)、、、這一群的人都是受了假基督的欺騙和迷惑,等到真正的基督降臨時,就拒絕他們,到那時後悔就太遲了。主曾指著這一大群人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
請問:
所以,我們這些不守星期六安息日的,就是那些和獸像同國的?反正我們都是不得救的?
其他的不再引用,因為大同小異。
單單我以上提出的這些提醒,你還認為你們安息日會所講的所謂「因信稱義」,和其他基督教派所講的因信稱義一樣嗎?
你還認為安息日會的基要真理是正確的嗎?
你看不出安息日會那種強烈的律法主義精神嗎?
願上帝幫助我們,正確認識祂的真理。
第四篇、維基百科『基督復臨安息日會』
以下只簡單針對其中講的一句話,進行提醒:
『稱正統基督教會守星期日的就是拜那獸,是有「獸的印記」的人。他們是遵守上帝誡命的「餘民教會」』
請問:
這種對其他教會信徒的定罪與對自己宗派才是餘民的肯定,你能接受嗎?
結論:
我同意唐崇懷牧師對安息日會這二段評論:
1.『他們常含糊的承認一些基本要道;他們一般的作風是盡可能的隱藏自己的身份。他們也常會宣稱與歷史的福音派基督教會在一些基本教理上是一致的』、
2.『安息日會若只為安息日,那也無可厚非,但他們除了守安息日外,又增加了其他錯誤的教訓,這是我們應當棄絕的』
今天,假使安息日會只是自己習慣安息日禮拜,不認為沒在星期六禮拜的也沒關係,與得救無關,那我會說這沒關係。
正如洗禮部分,浸信會的人用浸的,長老會的用點水的,但浸信會的不會說長老會沒浸的就不得救,長老會的不會說浸信會的沒用點水的就不得救,所以這種情形,反正各宗派照自己喜好即可,沒有關係。
但安息日會可不是這樣,他們是認為不守星期六安息日是不得救的。
這種強烈將『守星期六安息日』與『得救』綁在一起來看的行為,是很嚴重的,因為表示嚴重誤解因信稱義與聖經解釋。
另外稍微提一下,關於基督論的部分,我沒有查到安息日會的官方說法,只有一些基督教的文章有提到這一點。
這部分,有兩種可能性:
1. 安息日會官方已修正這種偏差觀念
2. 安息日會官方並未修正這種觀念,但變成不敢公開講出來。
但是,按照唐崇懷牧師以及我的觀察,安息日會那種『含糊承認基本要道,隱藏自己大有問題的真實教義』的風格,真的很強。
因此,我認為第2種可能性比較高。
但不管是哪一種,既然官方聲明找不到,而我目前也沒找到安息日會重量級文章講述這部分,所以就不再提述基督論的錯謬部分,而在其他教義的錯誤做提醒。
小小羊
沒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