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感觉建立信仰?亚当就是这样死的!
什么是‘感觉’?
就是眼见、耳听、任何主观经历,就是我所谓的‘感觉’。
什么是‘圣道’?
就是不论我有无眼见、有无耳听、是否有任何主观经历、乃至于相反的主观经历,完全都客观无误的圣经真理,就是‘圣道’。
身为基督徒,假使靠‘感觉’来建立信仰,而不是靠‘圣道’来建立信仰:
一切教导,都要经过我的‘感觉’来验证;
一切教义,都是靠我的‘感觉’来建立;
我的‘感觉’,决定如何解释圣经;
我的‘感觉’,决定我该信哪些东西。
那么,原谅我这样说:
你死定了!
你已经让自己重蹈亚当夏娃的覆辙!
现在,你只差什么时候被蛇诱惑而已!
诱惑一来,你根本抵挡不住!
亚当夏娃犯罪的故事,就是所有企图靠‘感觉’来建立信仰的人的犯罪原型。
这也是上帝对所有‘靠感觉’‘不靠圣道’来建立信仰的人的严厉警告。
上帝的圣道…………
‘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6-17)
亚当夏娃的感觉……………
‘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创3:6)
其实,在亚当夏娃靠感觉来建立信仰之前,他们已经先有更早一步的错误出现,而且错误还不仅一件,而是很多件。
换言之,一架飞机从天上掉下来,几乎都不是因为单一原因就失事,
而是众多错误的集合,使某一事件发生,就引爆或导致不可收拾的后果。
一、 曲解上帝圣言,不照正意解经
1. 擅自增添或减少上帝圣言。
‘女人对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创3:3)
上帝只规定‘不可吃’,夏娃却擅自加上‘不可摸’,
这种看似敬虔的举动,其实是为自己带来遭受魔鬼攻击的大破口!
上帝在新约圣经里告诉我们,这种人为假冒的各种规条,根本就不是真正上帝圣言,而是‘人所吩咐、所教导的’。
上帝圣言,绝对大有能力,能斩妖除魔,
但这种人意的教导,只是表面东西罢了,‘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看似敬虔,其实根本就没有真正使人成圣的功效。
‘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来4:12)
‘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西2:20-23)
当我们对于上帝圣言不够敬畏,擅自增添、擅自减少,就是触犯严重错误!
这种现象,在灵恩运动之下的教会与信徒,非常常见!
a. 擅自减少
灵恩信徒解经可以刻意漠视全本圣经其他反合性经文(paradox)(看来矛盾,其实不矛盾),只摘取自己喜欢的,避开自己不喜欢的,然后讲出这种只靠一半圣经所建立的教义。
b. 擅自增添
灵恩信徒也很喜欢讲许许多多越过圣经、在全本圣经根本找不到的东西,然后以此来建立教义,最常见的就是天堂地狱见证、各种邪灵魔鬼见证,内容在圣经里根本就找不到,但灵恩派却可以用此来建立教义,甚至用荒诞不羁的小说来建立教义也不以为意。
其实,这种擅自增添、擅自减少的情形,并非灵恩派所独有,而是各种宗派信徒都可以出现,
但灵恩派尤其严重,最主要是因为灵恩派很习惯宣称圣灵感动我、上帝对我说,用此来神功护体,使之拒绝接受别人检验与规劝,而坚持自己领受的东西是绝对无误,圣经只是背书工具而非绝对的衡量尺度。
因此,这种擅自增添、擅自减少的情形,一遇到灵恩派,会更加严重、更难矫正。
偏偏,很多基督徒对此毫不为意,却不知这是真正不敬畏神的大罪,
因此,弟兄姊妹假使有触犯的,一定要认罪悔改,求主赦免。
其实,在偏向灵恩的教会里,大量个人的“见证”,什么天堂地狱见证一大堆,
假使听听也就算了,更可怕的是极多人真的信进去了!
真的对此类见证信以为真,认为真正的天堂与地狱就是那样,
这就变成用人的见证来建立教义,而非回归圣经检验,回到唯独圣经,唯独用圣经来建立教义的宗教改革之路,反而不断往中世纪天主教错误狂奔。
当时的天主教,充斥大量的信徒“见证”,遍地疯狂追求神蹟奇事,
对各种“圣地”朝拜、对各种“圣物”蒐集、对各种“赶鬼”狂热、对各种迷信都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疯狂到连天主教有识之士都不得不在马丁路得、加尔文宗教改革之后,大力废弃这些迷信之举,比较回归圣经。
结果,现在灵恩运动却拼命往人家废弃的垃圾狂奔,这不知是回归真理,越来越有智慧,还是远离真理,越来越愚昧之举?
至于解经,灵恩运动则常见天马行空、靠个人感觉自由解释,不在乎圣经真正意思是什么,而是个人想怎么解就怎么解,
这样的情形,不管是牧师还是信徒,都大量出现,而且已经养成习惯。
这部份,则是往新派神学的错误老路狂奔,
因为新派神学也是‘先’用自己意思决定要相信哪些经文,然后再来解经。
‘先’决定圣经有误,然后再来解释圣经;
‘先’决定圣经哪些可信哪些不可信,然后再来解释圣经;
‘先’决定接受同性恋、堕胎、女性主义,然后再来解释圣经;
‘先’接受世俗学问是真理,用世俗学问来当权威指引,然后再来解释圣经。
没错!新派神学未必像灵恩运动信徒那么看重个人主观体验,他们比较使用世俗学问来指引解经,但是,这和灵恩运动是异曲同工之妙,反正都不愿意照正意来解经,而是照私意来解经。
新派………………用世俗学问当指挥来解经
灵恩派……………用感觉体验当指挥来解经
问题是,圣经告诉我们,这两种东西,可以放在圣经之上,当成圣经的权威解经指引吗?
可怕的是,上帝早就讲了:
假使你们不肯照正意来解,硬要照私意来解,
那没关系,我就让你们解出你们满意的答案来!
只是,后果会很悲惨而已!
‘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家的人中,凡将他的假神接到心里,把陷于罪的绊脚石放在面前,又就了先知来的,我耶和华在他所求的事上,必按他众多的假神回答他’(结14:4)
‘因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故此,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帖后2:10-11)
‘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他们所说的,若不与此相符,必不得见晨光’(赛8:20)
必不得见晨光!
这样的刑罚与咒诅,还不够严厉,不足以使我们戒慎恐惧吗?
2. 将上帝的命令句改成疑问句
没错,改成疑问句的,是蛇,
但是,夏娃却是让这疑问句产生效果,将疑问句相信进去的人。
上帝很清楚的命令句‘不可吃’、‘一定死’,
他们已经产生怀疑,或是产生曲解,变成‘神岂是真说不许’、‘不一定死’了。
其实,这种情形,和我们刚刚讲的第一种类似,
也都是一种不真正敬畏上帝圣言,私意解经的行为而已。
当我们靠感觉来建立信仰时,一旦感觉产生变化,我们的信仰会如何?
还撑得住吗?
对一个靠感觉来建立信仰的人而言,他的信仰是根基严重不稳的:
当他感觉上帝爱他、他爱上帝,他就真以为上帝真爱他、他真爱上帝;
当他感觉上帝不爱他、他不爱上帝,他就真以为上帝真的不爱他、他真的不爱上帝。
我在讲假话吗?
不!我在讲真话!
看看世界上多少离婚者,婚前爱得难分难舍、海枯石烂、爱死你了,
婚后就说我不再爱你了,所以我们离婚。
其实,他所说的爱与不爱,根本就不是真正的爱,而是感觉而已。
要讲感觉?
路边的野猫野狗就有了!搞不好还比我们有感觉!
反正发情了,不用理会世俗文化道德礼教良心,路边马上可以做爱!
问题是,我们难道是野猫野狗?
对一个靠感觉来建立信仰的人而言,一但他开始产生‘怀疑’的感觉时,
他平常错误的解经习惯,很容易让他开始也将上帝圣言从命令句改成疑问句、或是从疑问句改成命令句、或是从绝对改成相对、或是从相对改成绝对、、、,反正,经文真正意思并不重要,因为解经原则主要是根据个人感觉来决定如何解经,这样一来,事情还会不严重吗?
二、僭越
除了‘解经错误’之外,‘僭越’是另一个致命的问题。
蛇提出诱惑‘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
就理性与感觉上而言,
眼睛明亮,有何不对?
能知善恶,有何不好?
但这都已经严重违反一切事情原则的先后顺序了:
一切都要将神摆在第一位,其他事情都要放在后面,好比:爱人、爱父母、爱妻子儿女、效忠国家、、、、、。
上帝说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上帝说不好,就是不好!
不要用自己理性与感觉来说好!
新派神学用理性,灵恩运动用感觉,然后都一样,就是扭曲上帝圣言,触犯‘僭越’的大罪:
新派神学用理性来曲解上帝圣言,用理性来使自己‘如神’;
灵恩运动用感觉来曲解上帝圣言,用感觉来使自己‘如神’。
结果,全部都触犯十诫第一诫: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其实,不管外表如何敬虔,很多东西,就是可以检验出这人是真敬虔还是假敬虔。
犹太人外表也是很敬虔的,法利赛人更敬虔,但问题是,他们错误解经、跟随人意而非跟随真理,这样是真敬虔吗?
‘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识’(罗10:2)
男女相爱,男方不理会女方感觉,读女方的信根本不在意读出女方要表达的正确意思,然后完全照自己想怎样解释就怎样解释,甚至女方已经明白说不要的东西,男方却硬要做,还找出一堆理由来合理化。
请问,大家觉得这男生是真正爱对方,还是自私自利的自大鬼而已?
问题是,多少这样的信徒,是真心想知道上帝话语的意思、真心想认识上帝的?
恐怕不多吧?
大家只是拼命想将上帝套进自己所设定出来的假上帝而已,
而那个假上帝,只是自己创造出来、想像出来的,并不是真正圣经所告诉我们的上帝。
这样的行为,不就是在造假神、拜偶像、自己当上帝吗?
否则,为何不肯臣服在全本圣经之下,照圣经来认识上帝,破碎自己原先各种错误想像与认知,唯独回归圣经启示的真理来?
为何竟敢用感觉来决定真假,用感觉来验证,而不肯回归用圣经来验证,而且唯独用圣经验证?
请不要小看亚当夏娃‘用感觉建立信仰’的问题,
事实上,在他们认为用感觉来建立信仰是正确的之前,他们已经先触犯其他更核心、更基本的错误,就是错误解经、僭越了。
而结果,我们也都知道,就是犯罪!灵性死亡!被逐出伊甸!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我们岂可不慎?
在这时代里,要当个坚守信仰的基督徒,是很艰难的。
单单用感觉建立信仰部分而言,其实,世俗文化,天天都在灌输我们同样的观念,不是吗?
世俗文化大量的声光影音、大量强调感觉,大家也大量追逐感觉。
这种行为,不仅是在娱乐,好比:电影、音乐而已,
而是渗透到婚姻、、、、各方面了。
以婚姻而言,世俗文化的观念已经变成:
婚姻是不须要坚守的,只要没感觉,就可以离婚,
而万一婚后外遇对第三者有感觉,更该离婚。
许多用感觉来建立信仰的弟兄姊妹,早就中了世界的毒而不自知,而灵恩教会更是让这种毒越发合理化。
没错,有些灵恩教会要求坚守婚姻,这是好事。
问题是,一面坚持感觉至上,一面又坚持必须坚守婚姻,这二者是矛盾的,
因为,你如何要求一个宣称自己已经对妻子没感觉的丈夫,又必须照感觉至上的原则来坚守婚姻呢?
其实,灵恩运动下的教会与信徒,本来就活在矛盾里,
或是不想出来,或是也不知如何调解矛盾。
因为灵恩运动整个架构就是不合圣经,灵恩运动的上帝是可以矛盾的,灵恩运动的上帝圣言是可以矛盾的,他们本来就不在乎解通全本圣经,所以各种当然教义支离破碎、矛盾连连,无法建构起真正以圣经为根基,真正稳固不动摇的架构出来。
这样的话,信仰如何稳固,能经得起各种考验呢?
当然,有些就干脆用迷信到底的方式来坚守信仰。
问题是,这是正确坚守信仰的方法吗?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古人在这信上得了美好的证据。’(来11:1-2)
我还没看见,我就信,
我信了,就会得到证据。
‘你若信,就必看见神的荣耀吗?’
我若先信,之后就会看见,
不是我一定要先看见,我才能信。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来11:6)
人除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
而不是人除非有感觉,就不能得神的喜悦。
信什么?
信耶稣!
信耶稣的人,一定会信‘圣道’!
圣道是什么?
圣道就是‘圣经里上帝的话’!
‘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
除非我们放弃那种错误的‘用感觉建立信仰’的观念,否则的话,
当我们搬出感觉,人家拜拜的也搬出感觉时,
我们凭借什么,来说我们感觉是对,人家感觉是错呢?
人家也是见到观音菩萨对他说话,所以信观音菩萨,
我们凭什么说我们见到耶稣对我们说话,所以信耶稣,而耶稣一定对,观音菩萨一定错呢?
我们有神蹟奇事,人家也有神蹟奇事,
凭什么我们说人家就是错,我们就是对?
你有你的感觉,我有我的感觉,他有他的感觉,结果,谁有资格说他的感觉就是绝对正确无误的真理,可以当评判标准的?
参考点、检验点、衡量的标准错了,如何来驳斥人家、护卫自己信仰?
弟兄姊妹们!脑袋清醒点!
真正永世不移的绝对真理,绝对检验标准,就是‘圣经’,如此而已!
任何离开唯独圣经的,都是偏离真理,让自己陷入各式各样困境里去而已。
真正站在上帝圣言上的,必定是‘我必赐你们口才、智慧,是你们一切敌人所敌不住、驳不倒的’(路21:15),
用上帝圣道来建立信仰,上帝自己背书;
用个人感觉、用私意解经来建立信仰,上帝当然不背书,所以当然一下子就被人家撂倒,一戳就破。
愿上帝帮助我们,养成用圣道建立信仰,不凭感觉,不受感觉欺哄,凡事用圣经检验,一切唯独圣经的好习惯。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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