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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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6月29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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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婚姻自始无效?(二)三个圣经故事

接下来,我要讲三个圣经故事了。

一个是大家熟到不能再熟的,除非你连圣经都没读过,否则根本不太可能没读过这一段经文。

这个故事,就是马太福音第一章,主‘耶稣的父亲约瑟和母亲马利亚’的故事。

但是,请让我提醒一下,大家很熟的故事,未必表示大家就清楚里面更深的含意。

第二个故事,则是有点冷门又没有太冷门。

这是‘雅各娶妻’的故事,记载在创世记二十九章。

第三个故事,是大家几乎不太可能读到,就算有读到也常常会忘记的,因为这故事实在太冷门,冷门到几乎没多少人知道。

这个故事,就是‘基遍人与以色列人立约’的故事,经文为约书亚记第九章(可加上第十章),还有撒母耳记下第二十一章。

请别小看这三个故事。

这三个故事,假使我们读懂,很多相关的婚姻问题,都迎刃而解。

任何主张只要夫妻无性,婚姻就自始无效的;

任何主张夫妻只要隐瞒,婚姻就自始无效的,

都必须用自己的理论解通这三个例子。

为什么我要用故事来讲呢?

一来这比较有趣,大家印象比较深刻,而且会颠覆大家很多错误想法。

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圣经在此部分缺乏直接论述经文,所以我们用故事来提醒。

没错,要建立教义,尽量用‘论述性’经文为宜,

‘记叙性’经文要拿来建立教义不是绝对不行,但要很小心。

但是,我们这里不是要用记叙性经文来‘建立教义’,而是要用记叙性经文来‘检验教义’。

假使无性就可以诉诸婚姻自始无效,隐瞒就可以诉诸婚姻自始无效,那么,应该可以合理解通这三个记叙性经文。

但假使解不通,就要小心了!

因为可能表示这种无性婚姻自始无效的观念,根本就是错误。

一、第一个故事:约瑟与马利亚的故事(马太福音第一章)

‘耶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他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她丈夫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的羞辱她,想要暗暗的把她休了。、、、、约瑟醒了,起来,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过来;只是没有和他同房,等他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太1:18-25)

这段经文,大家都很熟。

但是我要请大家注意一些关键字:

‘还没有迎娶’、‘把她休了’、‘丈夫’、‘妻子’。

我们华人读到这段经文,所理解的内容就是: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她的未婚夫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的羞辱她,想要暗暗的把与她的订婚解除了。、、、、约瑟醒了,起来,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未婚妻娶过来;只是没有和他同房,等她生了头胎的儿子’。

这就是我们读到这经文时,所理解的内容。

请注意我讲的‘未婚妻’、‘未婚夫’、‘订婚’。

现在,让我用另一个方式,将这段经文重新讲一次,请大家仔细读我现在讲的,并和上面这段做比较:

‘马利亚已经和约瑟结婚,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她的已婚丈夫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的羞辱她,想要暗暗的把与她休了。、、、、约瑟醒了,起来,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已婚妻子娶过来;只是没有和他同房,等她生了头胎的儿子’

请注意我讲的‘妻子’、‘丈夫’、‘结婚’。

我在讲什么?

我在讲的是:

我们华人读到的、以为的,是‘未婚妻’、‘未婚夫’,

但是,真正的意思却不是这样,而是‘妻子’、‘丈夫’。

震惊吧?

1. 马利亚和约瑟,可不是‘订婚’而已,而是‘结婚’了。

2. 约瑟发现的,不是‘未婚妻’‘未婚怀孕’,而是‘已婚妻子’‘婚后怀孕’,但他们还没发生性行为过。

3. 约瑟想要‘离婚’,而不是‘解除订婚’。

怎么会这样呢?

这是因为犹太人的习惯,和我们有相当程度的差异。

简单来说,对犹太人而言,

1. 订婚就是结婚,结婚始于订婚。

2. 订婚到结婚之间,不能有性行为。

我现在比较详细来讲述一下他们的婚姻习俗。

犹太人的婚姻,是很奇特的,和我们一般人的观念是不一样的。

他们的婚姻仪式,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类似我们的‘订婚’,第二阶段才类似我们的‘结婚’。

这两个阶段,中间要隔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有时间隔一年以上。

而且,这段时间,二者不能有性行为。

问题是,对犹太人而言,第一阶段完成后,双方就已经进入‘合法’婚姻状态,

称呼彼此是‘丈夫’、‘妻子’(视为已婚),而不是‘未婚夫’、‘未婚妻’(视为未婚)。

也就是说,对犹太人而言,‘订婚视同结婚’。

这时,两人已经不能随便终止婚姻,因为婚姻已经成立了。

此时,假使要终止,就必须是‘配偶死亡’,或是进行‘离婚手续’。

请注意!才完成订婚而已,就已经不能随便终止,而是必需使用‘离婚’程序了!

当然,淫乱本身是属于合法的离婚条件,无辜方可以诉请离婚。

但非常重要的是:

当两人经过第一阶段,婚姻已经成立,但两人依然‘不能同房’,要到第二阶段完成后才能同房。

也就是说,尚无性行为,婚姻就已经成立了!

这些夫妻,我们一般人只是认为属于‘未婚夫’、‘未婚妻’之类状态而已,但犹太人却视为‘正式夫妻’,但不能有性行为。

此时,虽然彼此无性行为,但依然是合法夫妻、婚姻有效。

所以,假使要分开,只能诉诸‘离婚’(结束已婚状态的婚姻),而非一般人以为的那种‘解除订婚’(结束依然属于未婚状态的契约)而已。

其实,旧约圣经里,也有订婚之后,就算为正式妻子的经文:

‘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行淫,、、、男子是因为玷污别人的妻’(申22:23-24)

这里,只是‘许配’(订婚而已),可是,圣经却说那是别人的‘妻子’,不是‘未婚妻’。

事实上,我们假使有这样的观念,知道犹太人的习俗,这时阅读马太第一章关于耶稣的父亲约瑟和母亲马利亚的那些经文,就会有更深的看见。

所以,无性的话,婚姻就不成立?

彼此无性行为,婚姻就自始无效?

是吗?

约瑟和马利亚的故事,就已经清楚让我们看见,想用‘无性’就来诉诸婚姻自始无效,要如何来解通这个故事呢?

假使因为无性,所以婚姻自始就无效,那意思就是主耶稣是非婚生子女、不是合法婚姻中的子女。

事实上,犹太人就是这样说的,他们说耶稣是私生子!

问题是,圣经清楚让我们看见:

主耶稣是合法婚姻里的小孩,约瑟是祂的养父,

祂不是生在‘未婚’的家庭里,而是生在‘合法已婚’的家庭中。

二、第二个故事:雅各娶妻(创世记第二十九章)

故事很简单,雅各爱妹妹拉结,可是结婚时,雅各的岳父竟然是将姊姊利亚给雅各当妻子。

雅各在晚上的时候,根本无法辨认,直到洞房之后,隔天早上天亮了,才发现新娘竟然不是他原本要娶的。

雅各说他岳父‘欺哄’,也就是欺骗。

那么,这段行过婚礼的婚姻,有效无效呢?

当然有效!

上帝承认利亚是正式妻子,她生的小孩是正式长子。

当然,后来长子流便因为犯罪,被拔除长子名分,长子的双倍祝福归到约瑟。

但是,这是后话,也没有因此就否定上帝认定利亚不是正式妻子、她的孩子当初不是正式长子。

用雅各娶利亚这例子,是要让我们知道:

行过婚礼,就可以诉诸对方是诡诈,所以婚姻无效?

恐怕没那么简单吧?

起码,这例子的婚姻,上帝就承认有效。

三、第三个故事:基遍人与以色列人立约的故事(约书亚记第九章、十章,撒母耳记下第二十一章)

这个故事很冷门,详细内容请大家自己读这几段经文。

我在此只简单讲一下这故事。

基遍是迦南当地的强国,可是,他们看见以色列人进迦南地后,不断将各个强国击垮毁灭,所以基遍人很害怕。

他们为了保命,所以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假装是远地来的民族,而非迦南当地的民族,来和以色列人订定和平条约,希望以色列人不杀他们。

上帝在以色列人进迦南地时,已经规定他们必须将迦南七族灭尽。

所以以色列人听到基遍人来要求立和平条约时,确实有先担心这些人是不是迦南当地人,因为如果是的话,就不能与他们立约。

可是,因为基遍人用‘诡计’,进行伪装,再加上以色列人没有先求问上帝,

所以,就糊里糊涂与他们在上帝面前发誓立约了。

立约之后,才发现事情大条了,原来这些人是基遍人,是迦南当地的人,不是远地来的人。

怎么办呢?

约已经立了,该如何处理呢?

这时,以色列会众对首领们抗议,想要违约,毁灭基遍人。

可是,众首领对会众讲:

‘我们已经指著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向他们起誓,现在我们不能害他们。我们要如此待他们,容他们活着,免得有忿怒因我们所起的誓临到我们身上’(书9:19-20)

当然,以色列人因为基遍人的诡诈,虽然依照誓约没杀死他们,但后来处罚基遍人,让基遍人成为以色列中作奴仆,为上帝的殿作劈柴挑水的人(当然,那也是基遍人心甘情愿答应的)。

后来,迦南当地其他国王联军攻打基遍,基遍向以色列人求援,以色列人也确实帮助基遍,打败攻击者。

在这次援助事件中,上帝也大大帮助以色列人。

假使事情就这样结束了,那也很正常。

但好死不死,圣经竟然还有下文,而且非常可怕。

约书亚和基遍人立约,到大卫王的时候,已经经过好几百年了。

不是几年、几十年,而是好几百年。

在以色列人与基遍人立约几百年后,大卫当国王时,国家连续三年,发生了饥荒。

大卫王求问上帝,为什么发生饥荒,

结果上帝的回答令人不寒而栗:

这饥荒的发生,是因为扫罗王和家人杀死基遍人,违反以色列人当初对基遍人的誓约,所以上帝进行刑罚。

这刑罚的可怕,不是在扫罗王‘生前’就刑罚,而是在扫罗王‘死后’,大卫当国王时才进行刑罚。

扫罗王当初为什么发神经,莫名其妙去杀这些基遍人,我们不得而知。

但问题出在这里:

基遍人与以色列人的立约,到扫罗王时,已经好几百年了。

结果,这样的誓约,上帝竟然依然承认,而且还惩罚违约的国家,即使违约者不是当初立约的那批人。

好,那么,既然知道上帝惩罚的原因,那当然要想办法认罪悔改,消除惩罚啊!

所以,大卫王找了基遍人的后代来,问问看他们要如何处理才能赎罪,使上帝重新祝福以色列。

基遍人的回答,更令人不寒而栗:

基遍人不要钱,也不要杀任何一个以色列人,但要求大卫要交出七个扫罗王的子孙,使基遍人可以杀死他们。

大卫没办法,只好照做,交出七个扫罗王的后代:

二个扫罗王的儿子、五个扫罗王的孙子。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

基遍人杀死这七人之后,圣经这样说:

‘众人行了王所吩咐的。此后神垂听国民所求的’(撒下21:14)

这样的杀人行为,上帝竟然悦纳,而且灾难停止,上帝重新垂听所求。

我故事就讲到这里,不再多说,大家也不要对这故事问更多的问题。

否则的话,这故事会讲不完,因为会带来无穷无尽的衍生问题。

当然,有些人会认为,约瑟和马利亚的婚姻,起码是约瑟自己同意并承认婚约有效。

问题是,雅各与利亚的婚姻,他可不满意,但还是不能不接受。

而基遍人部分,则扩及众人与众人之间的誓约,而且明明就很不爽,而且明明就是欺骗,但依然有效。

所以,对于任何人认为隐瞒性无能、性冷感,所以婚姻自始无效的论点,

请认真想清楚基遍人这故事。

同时,任何人拿出其他圣经经文来认为无性婚姻自始无效的,请同时解通这三个故事经文。

小小羊

无性婚姻自始无效?大纲

无性婚姻自始无效?(一)圣经中婚姻的总原则

无性婚姻自始无效?(二)三个圣经故事

无性婚姻自始无效?(三)婚姻成立始于何时?

无性婚姻自始无效?(四)中华民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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