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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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21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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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配偶无法生育、性无能、各种隐疾、精神疾病、家暴时,基督徒可否离婚?(上)(限)

身为基督徒,圣经就是我们一切行事为人唯一的依据与准则。

因此,不管人家如何说、社会如何做、法律如何规定,

基督徒只能回到圣经来,看圣经怎么说。

我在说什么?

我在说的是:

基督徒遇到问题,先不用去想人家怎么说、社会习惯是什么、法律怎么规定、、、,

第一步要先想的,就是…………………圣经怎么说!

关于各式各样因为配偶的问题可否离婚,

扣除圣经同意的‘配偶淫乱’,以及‘不信的配偶要离去或遗弃’这两个理由外,

还有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理由。

常见的,有配偶无法生育、对方性无能或性冷感、各式各样的隐疾、精神疾病、家暴。

我先将前面那些归成一类,将家暴分出来另外讲,因为家暴比较复杂。

无法生育、性无能、各种隐疾、精神疾病,这些理由,可以离婚吗?

我们在圣经里,有读过任何经文,支持上述这些理由可以离婚的吗?

事实上,上述这些状况,大致可以视为‘残障’。

我们觉得,残障是犯罪吗?

家暴是犯罪、淫乱是犯罪、遗弃是犯罪,但有这些疾患是犯罪吗?

家暴者是犯罪者、淫乱者是犯罪者、遗弃者是犯罪者,但残障者是犯罪者?

无法生育、性无能、精神疾病、、、,

其实,还可以讲出更多各式各样讲都讲不完的状况。

我们干脆以后全部用基因检测,只要有任何疾病基因,就许可离婚,不是更好?

那么,任何车祸受伤成植物人,基督徒也都可以离婚,干脆遗弃好了,不是吗?

反正也无法履行夫妻义务,而且终生无法康复,不是吗?

我们觉得,圣经整体的观念,认为如何?

事实上,企图用‘任何疾病’、‘任何残障’来成为离婚的条件,本身就是严重违反圣经的!

不管‘先天’与‘后天’,如果各种疾病可以成为离婚的条件,那我可以保证:

连‘常常感冒’都可以变成离婚条件了,只因为对方难以忍受。

这岂不是回到主耶稣驳斥的那种法利赛人质问的‘人不论什么情形都可以离婚’的问题了吗?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么?”(太19:3)

“耶稣回答说:、、、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19:19)

看见了吗?

法利赛人问:‘不论什么原因’,都可以离婚吗?

主耶稣说:除了淫乱以外,都不准离婚。

当时的人,对于离婚,有两派说法,一派很严,一派很松。

很松的这一派,认为连妻子煮菜不好吃,都可以成为离婚的条件。

但主耶稣驳斥这种论点,采用严格那派的主张,

也就是只限于淫乱(保罗再加上上不信者要离去这种情形),其他各种理由都不准!

很多人会讲:

当事人走不下去,忍受不了了。

但请原谅我这样说:

煮菜不好吃,能不能忍受呢?

你觉得可以,有人觉得不行,那这样,可以成为离婚的条件吗?

你可以忍受配偶臭袜子乱丢,有人无法忍受,那这样,可以成为离婚的条件吗?

我看过报纸上一个妻子的投书哭诉:

她是基督徒姊妹,她的丈夫,是教会的青年,而且非常活跃。

没想到,新婚之夜后,她丈夫竟然对她破口大骂,宣称这位妻子欺骗他。

为什么,知道吗?

因为结婚之后,丈夫嫌弃妻子胸部太小。

请问,假使这丈夫用妻子胸部太小,导致他性生活不美满来当理由,

那么,他这基督徒丈夫可不可以离婚?

假使离婚的成立条件,只是因为‘当事人无法忍受’,

那么,这样的话,基督徒还有什么特别标准、特殊性可言,遑论什么叫分别为圣?

若是如此,凡事都不过是诉诸‘个人体验’、‘个人标准’而已,一切都变成‘相对’的,而非绝对必需遵守的了。

那么,基督徒和一般人,又有什么不同呢?

圣经和一般社会教导,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何必读圣经呢?何必辛苦当基督徒呢?何必持守信仰呢?

又累、又辛苦、又倒楣、规定又一大堆,

去听听各种社会讲座就好了,甚至连听也不用听,自己想怎样就可以了,不是吗?

看见当标准成为‘个人感觉’来决定时,那么,‘上帝标准’就被抛到脑后去了吗?

而且,这种诉诸个人无法忍受就可以离婚的标准,会变成指控上帝是说谎者,因为祂保证:

‘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林前10:11)

请注意,我不是说知道就能做到,

毕竟,人是很软弱的,依然会跌倒犯罪的。

但是,态度很重要:

不要将个人的软弱,变成一种合理的标准。

跌倒是一回事,

跌倒却合理化自己的行为又是另一回事,

我们千万不能走后面这种路。

以下,我们再稍微讲一下个别的状况。

1. 无法生育

无法生育,就该就医治疗。

当然,祷告是一定要的,但就医也是很重要的,因为那是人应尽的本分。

假使不管如何就医、如何祷告,就是一直无法生育,

那么,就必须接受上帝的决定,

因为,人能否生出小孩,是由上帝决定的。

人只能尽本分,但无法决定上帝如何行使主权。

‘叫你不生育的是神,我岂能代替他作主呢?’(创30:2)

圣经里,多得是很难生育或无法生育的例子。

假使可以因为无法生育而离婚,那亚伯拉罕该早早就和撒拉离婚,

要不,他娶小老婆夏甲来生出小孩一定是对的,

但上帝竟然认为亚伯拉罕因为大老婆不能生,所以娶小老婆来生小孩是错误的。

中国圣贤说出的‘孝顺’,是这样讲的: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这种观念下,男人只要因为妻子无法生育,就可以娶N个小老婆来生育,而且这叫“孝顺”。

问题是,假使你是为人妻子者,你觉得这样公平吗?

更何况,不能生育,就医学而言,未必是妻子的问题,还有不少是因为丈夫的问题(如精虫稀少),导致无法生育。

古代医学不发达,根本无法辨认是因为男方问题还是女方问题所以无法生育。

结果,有多少没有问题的妻子,只因为丈夫有问题,就因此必需忍受丈夫三妻四妾?

和圣经比起来,一样是讲孝顺,可是圣经却是说‘在主里孝顺父母’(弗6:1),不合圣经的规定,不用顺服父母;

又说‘夫妻关系高于父母关系’,是夫妻一体,不是父母子女是一体。

‘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

因此,和中国传统文化比起来,哪种规定,才是真正超越一切世俗传统文化的?哪种才是真正保障夫妻,特别是弱势妻子的?

说真的,假使不能生育就可以离婚,而且还被大摇大摆认为这是大孝,是合宜且正确的表现,

那么,没有任何一个妻子可以活在平安里了,

因为,还没结婚,你哪知自己能不能生出小孩啊?

万一不能生,你丈夫另娶小老婆是天经地义,你还必需顺从,否则会被冠上不孝的罪名,悲上加悲,可怜至极!

感谢上帝赐下圣经,启示出真正属天的真理,让我们能在真理中活得平安、获得真正的自由。

2. 性无能或性冷感

很少有时代,像这时代一样,这么强调性关系的。

我不是说性关系不重要,更不是说无性最圣洁。

我要讲的是:

看看报章杂志,竟然一大堆人大辣辣强调性关系不和谐就可以离婚,而且还主张婚前一定要尽量先试试看合不合,如果不合就不要结婚。

疯了吗?

每种产品,都要先拆开来试看看,假使不喜欢,那就可以退货。

这样的观念,好像已经变成一种“理所当然”的观念了。

问题是,你的终生伴侣,是一种‘商品’,必需这样被试用看看的?

那种尊贵神圣的‘人’,已经被贬低成低贱可换的‘物’了,我们还没看见吗?

那种尊贵神圣的‘一切都是恩典,我要满心感谢来领受’的‘礼物’,已经被贬低成‘我喜欢才收,不喜欢就退货’的‘商品’了,我们还不明白吗?

当然,我不是说婚前都不需认真检验对方人品、信仰、、、、,但是,圣经里那里有让我们看见检验未来伴侣‘性’的部分的啊?

没错,很多都可以婚前检验,但是,‘性’就是不可以!

那是被上帝定位成尊贵神圣的‘礼物’,只有结婚之后才能打开的,就像圣诞礼物一样的。

除非我们认为上帝比我们笨,否则的话,祂岂不知道性在婚姻上很重要吗?祂岂不知道有很多人不和谐吗?祂岂不知道人该追求性的满足与享受吗?

问题是,原谅我这样说:

那些诉诸性不和谐,所以就可以离婚的,其实都是说谎者!

因为,夫妻之间不和谐的事多得很,岂止性一项而已?

为什么其他部分的不和谐可以忍耐,这部分不能忍耐?

说鬼话吗?

婚前那么久无性生活都可以忍了,婚后无性生活就不能忍?

我不是说性不协调不需努力,因为,不管什么事物不协调,夫妻都必需努力去解决克服。

我也不是说性无能或性冷感就不需就医治疗,因为,这部分状况就医是人应尽的本分。

但问题是:

假使无法医好呢?那就可以离婚吗?

性无能部分,有分成生理性与心理性。

生理性部分,不一定可以治疗痊愈;

心理性部分,一定可以治疗痊愈。

无法治愈的生理性性无能,可以视为一种残障;

现在还没治愈的心理性性无能,继续努力治疗便是。

但不管可不可以痊愈,不管是先天还是后天,反正全部都不可以离婚,因为圣经里没有因为性问题就可以离婚的教导。

事实上,性虽然很‘重要’,但却非婚姻关系的绝对不可或缺的‘必要’。

生理正常而无性,当然不行;

但生理不正常而无性,并非不可。

原谅我这样讲:

对方是植物人的话,你就可以离婚吗?

妻子罹患重病不能发生性行为、妻子变成植物人无法做爱,所以丈夫离婚另娶,丈夫去找其他人做爱,是可以的,天经地义的?

开玩笑吗?

别说是植物人,难道夫妻都不会有分隔两地的状况?

出差、异地工作、战乱、、、、。

难道只因为时间久,又彼此分隔,夫妻间没办法有性,所以就可以往外发展,去找婚外性、婚外情、或是离婚再嫁娶?

假使身为基督徒,夫妻分隔两地,我们都必需持守忠贞了;

假使身为基督徒,当配偶变成植物人,我们都必需不离不弃了;

更何况只是性无能、性冷感?

难道,上帝所赐的配偶,在其他方面,不足以弥补你这部分的缺乏,不足以使你感谢上帝恩典?

温柔、体贴、爱护、料理家务、养家、、、、。

如果性无能或性冷感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那我也可以保证:

没有夫妻可以活在平安里了,因为你哪知道今天出门不会被车撞,结果导致半身不遂,丧失性能力,然后你的丈夫或妻子要求和你离婚?

3. 精神疾病

当配偶有精神疾病,除了祷告以外,当然要就医治疗。

即使无法治愈,也不能离婚。

观念和上面相同,就不再多说。

因为,圣经里对于‘疾病’、‘残障’,是绝对没列在离婚条件里的。

而且,合乎圣经整体观念的婚姻誓词,本来就强调即使生病,依然不离不弃。

不论贫贱与富贵,不论疾病与健康,彼此相守,至死分离。

下一篇,我们要来思考最为复杂困难的家暴离婚问题。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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