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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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4日圣经无误与释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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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路11:9-13和太7:7-11這兩段求聖靈的經文

這兩段經文,是靈恩派常用的經文。

但是,靈恩派對這兩段經文的解釋與使用,是正確的嗎?

『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 (路11:9-13)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 (太7:7-11)

一、 什麼是這裡講的『求聖靈』?

這兩段經文,確實是靈恩派常用的經文。

但問題是,什麼是這經文裡說的『求聖靈』呢?

所謂求聖靈,是指:

a. 求聖靈降臨、內住?

b. 求聖靈的恩典、幫助、指引、恩賜、能力、、、?

靈恩派常用這兩段經文,來做為他們「求聖靈的洗」的證據。

對他們而言,重生得救是第一階段,聖靈的洗是第二階段。

也就是說,重生得救者,並不是全部都有經過聖靈的洗。

(這種論調,並非全部靈恩派都有。畢竟,雖然同為靈恩派,但各種觀念與論述依然有相當程度的差距。但是,大致上而言,這種『二階段』的觀念,是很普遍的)

對歸正神學而言,這種二階段,當然是錯誤觀念。

歸正神學認為,所有重生得救者,都已經受過聖靈的洗了。

所以,當然不能以這兩段經文,做為基督徒求聖靈的洗的依據。

二、 主耶穌講這話時,聖靈已經普降了嗎?

當我們讀一段經文時,常常必須用到『歷史-文法-字義』的解經法。

這觀念,ICCP信仰宣言也特別強調過了。

那麼,當主耶穌講這段話時,當時的背景是如何?聖靈已經普降了嗎?

還沒!不是嗎?

聖靈何時才普降?

要到主耶穌升天之後的五旬節,那時聖靈才普降人世。

這是很重要的背景觀念!

我再強調一次:

當主耶穌講這段求聖靈經文時,當時聖靈尚未普降!

可是,現今我們已經不是活在聖靈『尚未』普降的時代,而是活在聖靈『已經』普降之後的時代。

這時,很多經文的使用與應用,就要很小心。

很不幸的,關於聖靈的經文,靈恩派幾乎都嚴重忘記(甚至是故意忘記)這種『時代不同』的背景因素。

偏偏,除非眼睛瞎了,除非都不閱讀解經書籍,除非都不讀全本聖經,

否則的話,福音派傳統觀念,本來就有注意到這種『聖靈普降前』與『聖靈普降後』、『預言應驗前』與『預言應驗後』的差異。

但是,靈恩派卻刻意不講這種差異,全部認為相同。

但我們也很清楚知道,假使不將這種差異因素加進去,我們就會變成亂解、強解經文,並且根本無法合理解釋當今與耶穌使徒時代各種狀況的差異性。

別的不講,我就曾經做出詳細論述,證明當今與耶穌使徒時代,在神蹟奇事部分,二者是有很大程度的差異性的。

耶穌使徒和今日神蹟醫病的差異

我們當然相信聖靈在過去和現在,都一樣在做工,正如我們相信聖父、聖子,過去與現在都一樣在做工。

但問題是,雖然上帝一直在做工,但我們卻無法否認上帝在不同時代,做工模式未必相同。

硬要說上帝做工模式一成不變、天天一樣,那根本就是強解,而且是命令上帝,而非順服上帝。

當我們有聖靈普降前與普降後差異的背景觀念時,讓我們注意下面這一段經文。

這一段也都是在求聖靈的,而且是主耶穌自己為門徒求聖靈: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約14:16-17)。

然後我們繼續注意這一段經文,這裡講到聖靈將會被賜下:

『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24:49)。

最後,則是在使徒行傳時,五旬節的聖靈普降:

『這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祂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徒2:32-33)。

三、 求聖靈是指『求聖靈降臨、內住』

所以,假使這兩段求聖靈的經文,是解成『求聖靈降臨、內住』,

那麼,這就是指後來五旬節聖靈普降人間這件事。

我剛剛引用的其他經文,也都在講這件事。

如此一來,在五旬節之後,信徒就已經不再需要再求聖靈內住了,因為聖靈已經普降,內住信徒心中了,這經文已經應驗了。

事實上,這兩段求聖靈的經文,最主要的原始意思,應該就是這部分,

而這已經在五旬節時完成了、蒙應允了、不再重複發生了。

歷史事件常常不是一再重複發生的。

好比舊約聖經裡很多求彌賽亞降臨的經文,當主耶穌這彌賽亞降生人間之後,那些經文的祈求就已經完成了,不能再要求重複發生,也不能認為這時代時時可發生了。

當然,舊約彌賽亞降臨的經文有兩類,一類是第一次降臨,另一類是第二次降臨。

第一次降臨的已經應驗,不能再重複;

第二次降臨的尚未應驗,我們依然等待中。

聖靈降臨節也一樣,聖靈的普降,是一次性的歷史事件,並不是天天都來重演一次普降,正如主耶穌降生也是單一次歷史事件,祂也不是天天都來降生。

當然,經文的原始意義只有一種,不表示我們就不能做更廣義的應用。

這解經原則,ICCP信仰宣言也講述過。

但是,即使進行較廣義的應用,也必須合乎全本聖經精義才行,不能解出違反其他經文的東西出來。

所以,假使有人將路11:9-13和太7:7-11這兩段求聖靈的經文,解釋成『現今』『信徒』『求聖靈內住』,那就是錯誤解經。

不過,假使是解釋成『現今』『未信者』『求聖靈內住』,那倒是可以。

四、 求聖靈是指『求聖靈的恩典、幫助、指引、恩賜、能力、、、』

假使這兩段求聖靈經文的原始意思,就是我上面講的『求聖靈降臨、求聖靈內住』的話,

那麼,解釋成『求聖靈的恩典、幫助、指引、恩賜、能力、、、』,就是一種廣義型的應用形式的解法。

當然,也有些解經家認為,這兩段求聖靈的經文,原文字義上,不是指聖靈本體的降臨、內住,而是指這種聖靈的恩典、幫助、指引、恩賜、能力、、、。

但不管是哪一種解法,都無所謂,反正這兩段求聖靈的經文,確實可以解釋成『求聖靈的恩典、幫助、指引、恩賜、能力、、、』。

那麼,假使解釋成這種意思時,我們現今的信徒依然適用嗎?

是的!

但是,這樣可以成為靈恩派求各種奇特神蹟奇事追求的依據嗎?

可以的!

問題出在哪裡?

出在:

1. 不能輕易用單一經文建立教義!

2. 我前面講過的『上帝做工的模式』!而這是靈恩派幾乎都不講的!

靈恩派關於方言、神蹟奇事的經文,要詳細批判,要花很多篇幅與時間。

在此就不多加講述。

但重點很簡單:

靈恩派解經常常迴避反合性經文,只抓住單一類經文,就開始建立教義。

這種教義建立法,當然是錯誤的。

至於上帝做工模式部分,上帝當然會應允賜下聖靈的恩典、幫助、指引、恩賜、能力、、、,

問題是,

如何賜?

何時賜?

賜何種?

那可是上帝主權,不是我們能僭越的!

更可怕的是,一旦當祈求者內心已經不乾淨、為私慾而求時,這時所求的,

上帝本來就沒有應允的義務,更甚至會容讓假神來回答你。

上帝的應允,只有當我們『照祂旨意求』,祂才會應允;

當我們不照祂旨意求,哪會蒙應允啊?

『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甚麼,他就聽我們』(約壹5:14)

『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雅4:3)

『人子啊,這些人已將他們的假神接到心裡,把陷於罪的絆腳石放在面前,我豈能絲毫被他們求問嗎?所以你要告訴他們: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的人中,凡將他的假神接到心裡,把陷於罪的絆腳石放在面前,又就了先知來的,我耶和華在他所求的事上,必按他眾多的假神回答他,好在以色列家的心事上捉住他們,因為他們都藉著假神與我生疏。』(結14:3-5)

『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帖後2:9-12)

所以,想用這兩段求聖靈的經文,做為祈求方言、神蹟奇事使用,大致是可以的。

但是,這卻不表示做了這種禱告之後,求進來的方言與神蹟奇事,就是上帝來的。

五、禱告求進來的方言與神蹟奇事,有哪些來源?

前面已經講過了,禱告所求看似「蒙應允」,未必就表示那是來自上帝的。

那麼,有哪些來源?

1. 上帝

2. 魔鬼

3. 自己

這時,必須做更多檢驗之後才能確認,不能輕率就認為一定是來自上帝。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約壹4:1)

試驗各種現象來自何處,這是上帝命令!

祂要我們試驗,連聖靈都必須驗!

真正的來自上帝的,不怕人家驗!魔鬼才會怕人家驗!

上帝都讓基甸驗三次了,主耶穌也不怕讓多馬驗,我們怕什麼?

反而動輒用不可褻瀆聖靈來搪塞,拒絕別人驗,這種才要小心!

因為魔鬼一向是說謊之人的父、牠很怕來就光。

當然,嚴格來說,上帝是萬事萬物發生的第一因,沒有上帝同意,任何事都不可能發生。

但是,一般而言,我們講的『來自上帝』不是在講這種,而是在講『上帝悅納的』。

偏偏,禱告所求看似實現了,就表示那一定是上帝悅納的嗎?

請千萬不要以為基督徒禱告蒙應允,就一定是來自上帝悅納的應允!

任何人假使這樣想,那就嚴重了,表示信仰觀念已經有大破口,可以讓各種錯誤假道滲透進來了。

事實上,所謂禱告看似蒙上帝應允,其實有好幾種情形:

1. 禱告合神心意,上帝悅納且應允

2. 禱告不合神心意,但上帝憐憫而應允

3. 禱告不合神心意,上帝不高興但應允

4. 禱告不合神心意,上帝任憑你去犯罪

5. 禱告不合神心意,上帝如你所願,以便施行懲罰

這裡面,只有第一種才是好的,其他都不太好,甚至很不好。

禱告實現,就是上帝應允?

更甚至,上帝還嚴厲提醒我們,有時所謂的「蒙上帝應允」,是會使你大禍臨頭、死無葬身之地,甚至是要被棄絕的人才會得到的!

禱告蒙上帝應允?小心大禍臨頭!

所以,禱告求方言、神蹟奇事,求進來的就是上帝悅納的應允?

未必吧?

六、 非基督教難道就沒有這種方言、神蹟奇事現象?

假使我們將眼光放大,進行各種宗教比較,留意各種非宗教的類似現象,

那麼,我們很容易就會發現,方言、神蹟奇事這類東西,並不是基督教特有,而是:

1. 異教也可以出現

2. 非宗教活動也可以出現(如:自然界)

其實,來自魔鬼,雖然也是一種情形,但是更多的時候,其實與上帝魔鬼都無關,而是單純『來自自己』,是一種心理精神狀態下的產物罷了。

人的心理精神狀態,可以影響身體,這是很常見的。

嚴重時,人的心理精神狀態,甚至會使人死亡。

好比『厭食症』。

這種病的死亡率極高,非常難治。

這種病主要是病人會病態性的覺得自己很胖,所以缺乏食慾,甚至已經瘦到皮包骨了,快死了,病人依然覺得自己很胖,一點都不餓。

後來,幾乎都因拒絕進食,嚴重營養不良而死。

好比『恐縮症』。

這種病,是病人會病態性的覺得自己的性器官內縮(但其實並沒有),病人會陷入極大的恐慌狀態,嚴重時甚至會死亡。

講白話一點,就是自己把自己嚇死了。

從『恐縮症』來看靈恩運動所高舉的靈恩現象(限)

人的心理精神狀態,除了可以引起『病態性』的身體反應之外,當然也可以引起『健康性』的身體反應。

事實上,很多催眠、心理治療技術,都可以透過改變病人的心理精神狀態,然後使病人身體改善。

原諒我這樣說,其實,大部分靈恩派裡的神蹟奇事,都是這類的啦!

透過特定的場合、營造聲光模式、使用各種心理技術(不管使用者自己知或不知)、使人心理精神進入某些狀態,然後很多所謂的「病」就都痊癒了。

而這些所謂的「病」,很多都不是真正器官性的大病(如:嚴重殘障、智障、癌症、、、),而是所謂的「身心症」(如:頭痛、哪裡痛、不孕、、、)。

這種身心症,本來就可以透過心理精神的運作,達成治療的效果。

我不是說沒有邪靈因素,請不要誤解。

基督徒一樣可以招來邪靈的!假使基督徒使用各種邪術技巧的話!

很不幸的,當今靈恩派大量使用的各種禱告技術(如:圖像化禱告、積極思想、內在醫治、、、),就都是邪術技巧。

你自己要使用邪術技巧,就是為自己打開大門,歡迎邪靈動工,正符合以西結的警告:

『以色列家的人中,凡將他的假神接到心裡,把陷於罪的絆腳石放在面前,又就了先知來的,我耶和華在他所求的事上,必按他眾多的假神回答他』。

雖然我沒有否認邪靈因素,但是,很多時候,單單用心理精神因素,就可以做出合理解釋。(撇除那些造假、誇大的不提)

這時,我覺得不需去扯到上帝魔鬼之類。

而且,原諒我這樣說:

當今各種解釋靈恩現象、神蹟奇事的人,都太嚴重低估心理精神反應的影響力。

結果,動輒就扯到上帝、魔鬼,使問題複雜化。

另外,我還要介紹一種觀念:

不須涉及宗教與否,單單自然界,就可以有極少數癌症自動痊癒的「神蹟」發生。

原因不明。

這部分數據,我背不起來。

但這觀念很重要,因為,科學實驗就是必須有實驗組、對照組。

這時,假使我們要說透過某種方式來獲得神蹟醫治,那麼,我們就必須拿自然界這種自動痊癒的情形來做對照。

我們可以將這種自然痊癒的情形當作背景值。

假設這種自然痊癒的情形,是1%的話,

那麼,假使透過禱告來獲得神蹟醫治結果痊癒的比例是3%,這時我們比較可以說這種方式的神蹟醫治是有意義的,比背景值高。

可是,假使透過禱告來獲得神蹟醫治結果痊癒的比例,和背景值一樣是1%,那麼,我們幾乎可以說這根本就和自然界自動痊癒的比例一樣,毫無特殊價值。

不僅如此,我們還必須進行各種宗教間的神蹟醫治比較。

假使佛教徒的禱告,產生神蹟奇事的比例是2%,

靈恩派的禱告產生的結果也是2%,

那麼,這又是一個毫無特殊性的狀況,不能證明靈恩派的禱告具有神奇魔力。

事實上,原諒我這樣說:

雖然目前沒有這類的具體研究,但我們認真去研究一下其他宗教、自然狀態、、這些情形的話,我只能得出一種結論:

靈恩派所宣稱的神蹟奇事,其實,並沒什麼特殊性在,依然在身心症領域繞圈圈而已,還是一種心理精神狀態的效果為主。

是否有上帝的悅納?這我不同意!

是否有上帝的憐憫?這或許可能!

是否有邪靈的因素?這當然有!但未必很多。

最後,我要講一個重要觀念:

就算只是心理精神反應,但是能把身心症治好,基督徒為什麼不能去追求?

因為,這還涉及邪術使用問題,而邪術使用是上帝嚴禁的!

很不幸的,靈恩派大量技術,都涉及邪術技巧。

對基督徒而言,『有效』並非就『可以做』!

墮胎在醫學技術而言,是很簡單的技術,但基督徒就是不能做,因為上帝禁止!

離婚在法律技術而言,是很簡單的程序,但基督徒就是不能做,因為上帝禁止!

假使我們是『有效就學、有效就用』觀念的信奉者,那我們不是在信奉『上帝』,而是信奉『實用』,這不過是變相的瑪門奴隸、變相的拜巴力行為罷了,哪是真心信奉耶和華呢?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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