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死刑可以使死刑犯有更多机会信主,不是吗?
假使可以废死刑,那么,让这些死刑犯可以活下来,可以得到更多听到福音的机会,岂不是可以有更多死刑犯因而信主得救?
以上看法,非常“合理”。
但是,却是建立在一种严重错误的观念下。
这种错误观念,也是很多基督徒常见的一种错误观念:
神爱世人,就是神‘同等’爱‘全世界每个人’,神要拯救‘全世界每个人’。
问题是,这种观念,根本就不是正确的圣经观念。
正确的圣经观念是:
神爱世人,并不是神同等爱全世界每个人,神也没有要拯救全世界每个人。
为什么有很多人与民族,终其一生,没有福音可听?
为什么上帝连让他们听到福音,信主悔改的机会都没有?
用那种‘传福音’、‘神爱世人’、‘让他们能活更久以便听到福音信主’的观念,有办法解释这个问题吗?
请再想清楚一个更核心的问题:
‘传福音’的优先顺位,可以凌驾在‘上帝主权’之上吗?
传福音 > 上帝主权 ?
假使还没发现不对劲,没关系,我再给大家更尖锐的经文:
‘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泰尔、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泰尔、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迦百农啊,你已经升到天上,将来必坠落阴间;因为在你那里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所多玛,它还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所受的,比你还容易受呢!’(太11:21-24)
主耶稣明知将神蹟奇事行在推罗、西顿、所多玛的话,当地的人会悔改信主,
可是,上帝竟然不去那里行出神蹟奇事使他们听福音信主,像让尼尼微有机会信主一样?
主耶稣明知在哥拉汛、伯赛大、迦百农行神蹟奇事,当地人不太会信主,
可是,祂却硬要去那里行神蹟奇事传福音?
‘人子啊,你往以色列家那里去,将我的话对他们讲说。你奉差遣不是往那说话深奥、言语难懂的民那里去,乃是往以色列家去;不是往那说话深奥、言语难懂的多国去,他们的话语是你不懂得的。我若差你往他们那里去,他们必听从你。以色列家却不肯听从你,因为他们不肯听从我’(结3:4-7)
上帝明知派先知以西结去传福音给以色列人听,以色列人不会听,
明知派他去传福音给外国人听,外国人会听而信上帝,
可是,为什么上帝硬就是不派以西结去明知听了会信主的地方传福音,硬要派他去听了不会信主的地方传?
我亲爱的弟兄姊妹啊!
大家可知道,自己原本的观念错到什么程度?
自己所听、所信的东西,根本已经偏离圣经一大截,大家还以为自己是在正确的路上信、在真理的路上行吗?
我们所听所信的道理,已经有多少根本就是错误的道了,可是我们却不知道。
正因为我们不知道,所以面对各式各样实际的信仰的问题,我们不仅答不出来,还会兵败如山倒!
弟兄姊妹们!
假使我们知道,‘上帝主权’才是核心,‘传福音’不是,
那我们就会清楚很多圣经真理与难题。
上面那两段经文,答案都很简单,就是‘上帝主权’,如此而已!
为什么上帝要这样行使主权?
因为祂为了自己的‘荣耀’,就是这么简单!
讲多一点,就是这句经文,而这经文也正是主耶稣讲哥拉汛、伯赛大、迦百农那段话之后紧接着讲的:
‘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6)
讲更多一点,就是:
‘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9:15)
‘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9:18)
很多人马上抗议:
那这样上帝岂不是霸道?
且容我反问:
谁规定上帝不能“霸道”?
你是上帝的上帝,上帝是你创造,所以上帝必需听你命令、照你规定,才叫不霸道?
不仅如此,就算上帝这样决定,就真的“霸道”了吗?
我们比上帝更有爱心,更为公义?
保罗知道大家会认为上帝霸道,所以他马上就讲出大家心里的疑问:
‘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罗9:19)
然后,对这样的疑问,不管是发自基督徒,还是发自非基督徒,他就软下来了、怕了、不敢讲了、怕人家误解上帝了?
才不是呢!
保罗继续讲,而且更强硬的讲:
‘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
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
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
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罗9:20-21)
竟敢向神强嘴!
难道没有权柄!
看见了吗?
保罗强硬的诉诸上帝主权,强硬的诉诸人没有资格抗议。
就是这么简单!
大家听了,很不舒服吧?
但是这就是上帝祂自己的话,是祂讲给所有人听的话!
上帝都不会怕人家误解祂了,我们有什么好怕的呢?
上帝自己讲的话,祂自己背书,我们不用去“好心”帮祂扶约柜。
上帝没有讲的话,祂可没背书,我们可千万不要“好心”想去扶约柜。
用‘人的好心’,而不是‘神的好心’去扶约柜的,下场有时就是这样:
‘到了拿艮的禾场,因为牛失前蹄,乌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约柜。神耶和华向乌撒发怒,因这错误击杀他,他就死在神的约柜旁’(撒下6:6-7)
当然,不是我们这样“好心”,上帝就一定会这样击杀,
很多时候,上帝确实会宽容我们。
但是乌撒的事例,我们要谨记在心,时时警惕自己。
事实上,有多少次,我们读过上面那段罗马书第九章的经文了?
可是,有多少人,是认真面对这些经文,努力检验自己原本观念是否可以合理解通这些经文的?
其实,假使我们用正确的‘神本’(以神为本)观念来读罗马书,那么,我们对于上帝主权、预定论,根本就毫无困难!
假使我们用错误的‘人本’(以人为本)观念来读罗马书,那么,遇到这些经文,保证阿们不出来!
罗马书一开始的第一章、第二章在讲什么?
讲‘全然的堕落’……………………所有人都是罪人!
既然‘所有人’都是‘罪人’,那么,
所有人下地狱就是应得的报应,有些人被拯救上天堂则是法外的恩典。
应得而得,就是‘工价’。
而‘所有的人’,因为都是罪人,所以所得的工价就是‘死’。
‘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罗4:4)
‘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
不配得而得,叫做‘恩典’。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罗4:5)
‘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23)
既然是恩典,上帝有义务吗?
‘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罗11:35)
有哪个人先给上帝什么恩惠,上帝对哪个人借过什么东西,
所以上帝‘欠’这个人,必需‘有义务’‘还’给这个人呢?
有哪个人,有资格认为上帝有义务要拯救他呢?
看见了吗?
当我们对于恩典的观念乱成一团、从根本就错误时,我们如何能正确理解圣经呢?更别提用圣经真理来看待世界了。
上帝‘有义务’要拯救‘每个人’吗?
上帝‘有义务’要给‘每个人’无穷听福音的机会吗?
上帝‘有义务’要拯救死刑犯吗?
当然没有!
死刑犯有没有人去传福音给他们听?
有!
但是,上帝有义务一定要给他们无限的机会听福音吗?
上帝不能关闭机会吗?
上帝可以自己动手来执行死刑,但上帝能不能透过别人来动手?
上帝可以自己降天火处死所多玛人,上帝可不可以透过约书亚的手来处死迦南人?
当上帝主权决定,祂的时间到了,
祂就是自己动手处死所多玛大大小小的人,不给你们机会悔改了!
祂就是差遣以色列人动手,处死迦南大大小小的人,不给你们机会悔改了!
所以,死刑犯被执行死刑,没有什么好讲的。
用给他们更多机会听福音来主张废死,是站不住脚的。
他们届时信主,感谢主!祂怜悯慈悲这些死刑犯。
他们届时不信主,也感谢主!祂伸张正义,荣耀祂自己。
否则的话,为什么上帝让一些人还没听到福音就死了呢?
上帝为什么不让这些人活久一点,能听到福音悔改?
上帝连孔子这种大圣人都没给他听福音悔改信主的机会了,
上帝就有义务要给那些杀人死刑犯这种无限的听福音悔改的机会?
事实上,不仅上帝完全可以用其主权决定,要不要让人听到福音;
祂还可以用其主权决定,就算知道你听到福音会信主,但祂一样不给你听;
祂还可以用其主权决定,就算明知你听了不会信,祂一样要给你听到福音。
这些,假使不用正确的上帝主权观念,单单用传福音观念,保证根本就解不通。
其实,很多弟兄姊妹还有一种错误的观念:
天堂与地狱的奖赏与刑罚都一样。
但事实上,同样上天堂,人人奖赏不同;
同样下地狱,人人刑罚不同。
假使我们知道这种正确的教义,很多以为上帝不公平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另外,还有一个很致命的错误观念,是主张废死刑以便使死刑犯听福音能悔改的理论所没想到的,就是:
我们怎知这些死刑犯听到福音之后,就会信主?
我们怎知假使废除死刑,就会有更多死刑犯因为听到福音而信主?
听到福音当然有可能会信主,
但是,听到福音却未必能保证听的人就一定会信。
决定这个‘可能’的,是上帝自己!
当上帝认为时间已到,祂的美意就是这样!
可能上帝知道再怎么给你们这些死刑犯听福音,你们也不会信;
也可能上帝觉得就算你们以后才要信,我现在时间到了,门要关起来了。
当今那些死刑犯,没有人去传福音给他们听吗?
有!
信的人,多吗?
当然很少!
时间不是永远无限的,时间到了,门就关起来了。
决定关门时间的,是上帝。
祂可以自己关门,也可以透过人来关门。
当上帝关上门,像挪亚方舟一样时,没有人有资格抗议上帝为何关门这么早,使方舟外的人被洪水淹死,就是这么简单。
事实上,假使这种‘给人活更久以便听福音信主’的默认,可以成为凌驾其他圣经原则成为第一优先顺位的话,
那么,基督徒所信的‘最后审判’,就是一种违反这顺位的教义。
因为,当最后审判来临时,上帝根本不再给人机会信主。
假使给人活更久以便听福音信主的假设,是最高的指导原则的话,那上帝根本就该无限期拖延最后审判,甚至该废除最后审判,以便来达成这个默认。
而其他大量圣经中的审判,也全部都会变成荒谬,好比:挪亚洪水、所多玛的毁灭、迦南七族的毁灭、亚拿尼亚撒非拉的击杀、、、、。
上帝没有义务给人活更久来听福音信主。
没错,上帝很多时候是在宽容,以便更多人信主。
但祂没有义务给每个人这种宽容的恩典。
看见了吗?
当我们真正站在正意来解经时,全本圣经是和谐毫无矛盾的,
当我们用错误的观念来解经时,会乱成一团、矛盾连连。
事实上,新派神学,有时还比我们福音派弟兄姊妹脑袋还清楚些。
他们知道一些逻辑问题,所以干脆主张没有最后审判,以便使其理论达成逻辑上的一致性。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我们不能走新派神学错误的路,因为他们根本就是用人意来解经;
但是,就算我们是福音派,也必需不断努力改正我们原本错误的教义认知,因为那些一样是用人意来解经。
在此,还要回答一个相关问题:
上帝可不可以使原本被判死刑的人,后来被释放出狱,
而这人在狱中信主悔改,后来成为上帝重用的工人?
当然可以!
问题出在哪里?
出在:
决定者是谁?
这是特例还是常态?
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是罪人,都该下地狱。
上帝当然有权,可以依照其自由意志,决定从其中挑出一些人来拯救他们,带他们上天堂。
但是,上帝没有义务全部拯救。
事实上,假使上帝连一个都不救,所有的人也没资格抗议,因为全世界下地狱的,全部都是罪有应得,包括我们自己。
上帝当然可以施恩怜悯,使一些死刑犯获释,又给他们恩典,能信主得救,并且重用他们。
但是,重点还是一样:
上帝有义务这样做吗?
有义务对每个死刑犯这样做吗?
因为这样,我们就能废弃其他圣经里主张死刑的教导了吗?
旧约圣经岂不是让我们看见上帝的威严与神圣,律法的高超与刑罚的严厉吗?
是先有旧约,还是先有新约?
假使我们将‘上帝的公义’从祂本性中与启示中去除,然后我们开始讲一切关于‘上帝的慈爱’的道理,我们全部都会变成错讲谬讲,因为我们已经是断章取义在讲。
上帝当然可以拣选死刑犯使他们后来被释放得救,
但上帝没有义务这样做,上帝也没要这样的行为成为定律,更没说这样就可以废弃祂自己所有公义与刑罚的圣经真理。
不仅如此,面对全本圣经我们可以擅自决定只用哪些、不用哪些吗?
我们可以只讲一部份,但却废弃其他部分吗?
那我们和那些一讲到死刑就只讲爱不讲公义的新派神学,又有什么两样呢?
我们可以为了这种‘可能性’,就废弃上帝的其他律法规定?
更何况,这种可能性并不高,而且也无法解通其他圣经对于公义的规定。
上帝在进行刑罚的时候,不是动辄给人恩典或豁免的。
否则的话,我们也可以说为什么上帝不给所多玛小孩长大,必需一起毁灭呢?
那些孩子里面,难道以后不会有人信主悔改,然后变成大牧师来传福音拯救人的灵魂的吗?
其实,说来说去,还是一个很基本的观念:
‘传福音’与‘上帝主权’,那个顺位比较高?
搞懂这些,我们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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