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死刑?我这基督徒的看法(二):新约已废除死刑?
在第一篇文章里,我已经驳斥了矫正论基督徒的错误之处。
这篇文章,要继续探讨另一个问题:
死刑只在旧约,新约已经废止?
这类的论述,还有很多,好比:
1. 主耶稣已经废止摩西律法的刑罚,所以死刑也被废止了。
2. 今天我们并没有人照旧约摩西律法执行不守安息日就处死刑的规定,同样的,摩西律法的死刑也都该被同理来废止。
3. 主耶稣没判行淫时被抓的妇女死刑(约8:1-11)。
4. 保罗对哥林多教会犯淫乱的人也没判他死刑,只逐出教会而已(林前5章)。
5. 新约爱的主张,如:爱你的仇敌、不要以眼还眼,所以该废除死刑。
6. 主耶稣被处死刑,代替全人类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之后所有死刑都该被废止。
这么多各式各样的论述,其实核心都差不了多少,也就是虽然旧约里死刑是无可否认,但‘新约已经废除死刑’。
这样的论点,被大量废死刑基督徒提出,以做为他们从圣经找出认为支持废死刑的论据。
问题是,这样的论述,站得住脚吗?经得起检验吗?
以下,就是我们对他们错误的驳斥:
1. 旧约的神权统治与新约的政教分离
基本上,旧约是一种宗教国家的模式,国家律法和旧约圣经是合在一起的,圣经法律就是国家法律。(但很不幸的,这样的时间也不长)
但新约时代的主耶稣时期、使徒时期,都是政教分离:
政治受罗马帝国管辖,信仰则是圣经。
罗马帝国政府并未将圣经法律直接拿来当国家法律。
主张新约已经废除死刑的基督徒,严重忽略了这个重要的背景因素。
换言之,在新约时期,死刑不再是由教会群体所负责,而是由国家政治权柄所负责,二者已经分割开来。
教会没有审判或执行死刑(如:主耶稣没有审判或执行死刑、保罗没有审判或执行死刑),不表示新约就否定死刑。
事实上,这时死刑的权柄与判定,已经移转到国家身上,并不是死刑就被废止。
其实当时的教会与信徒,根本没有审判死刑的权力,也没有执行死刑的权力。
法利赛人恨透了主耶稣,想让祂死,但祂们没办法透过宗教法庭处死祂,而是必须透过罗马帝国的政府(巡抚彼拉多)来进行死刑的审判与执行。
也就是说,主耶稣以及保罗,在当时并没有判人死刑的权柄,也没有执行死刑的权柄。
当然,主耶稣并不打算判刑淫妇人死刑,保罗并没打算叛教会乱伦信徒死刑,
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们就反对政府判人死刑。
其实,‘该撒的归该撒,上帝的归上帝’(太22:21),这样的原则与分寸,才是新约时期的原则与写照。
当时的政府并不判淫妇死刑,不判乱伦者死刑,所以基督徒服从政府,顶多只进行教会惩戒将犯罪者逐出教会,并不判人死刑。
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反过来说新约已经否定死刑。
2.主耶稣自己被判死刑,祂并没反对或反抗死刑
当主耶稣被罗马政府彼拉多巡抚审判时,彼拉多警告主耶稣他具有生杀大权,可以判祂死刑。
请注意主耶稣的回答:
‘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约19:11)
主耶稣并没反对死刑,或是反抗死刑,事实上,祂是认定政府具有死刑的权柄,并且这权柄可及于祂这上帝的儿子身上,而这种权柄是来自上帝的。
假使主耶稣认为新约时代就可以否定死刑,或是祂认为死刑罪大恶极必须废除,当祂面对这种切身之事时,祂应该会做出废止死刑的教导才对,而不是讲出这种顺服死刑的话。
我们都必须小心:
假使连贵为上帝的儿子,都服在权柄之下,并未反对或反抗死刑,
那我们这些跟随主耶稣的基督徒,如何能用主耶稣自己来当作废除死刑的支持者呢?
3.保罗不仅没反对死刑,还讲若犯该死的罪,他愿意被处死
保罗被犹太人控告,被巡抚非斯都大人审判时,他自己讲:
‘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徒25:11)
换言之,保罗认为,假使他若犯了什么大罪,触犯了罗马帝国的死罪,被政府判处死刑,他也心甘情愿。
当然,他并没有犯什么死罪,但问题是,这句话非常清楚显示出保罗并没有否定死刑,也没有反对死刑,而且还赞成用死刑来处死犯该死的罪的人,并且认为即使是他自己犯死罪被人判处死刑,他也赞成。
4.政府刑罚作恶者,是上帝的用人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罗13:3-5)
这段经文很清楚告诉我们:
政府是上帝的用人,具有申冤、刑罚恶人的功能。
而且这权柄乃是来自上帝所赋予。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13:1)
请注意这段经文里的‘佩剑’。
当然,这是一种比喻,用来表示‘权柄’。
但问题是,‘剑’,是在干嘛用的?
是在杀人的,不是用来切菜的!
在全段经文里,‘剑’和前后文的‘惩罚作恶’连在一起看,我们有没有发现那种支持死刑的间接关连?
事实上,当时罗马帝国是非常清楚有死刑这种惩罚的,
保罗这段经文,就是给罗马帝国统治下的信徒看的,这表示他要信徒必须服从罗马帝国对恶人惩处的律法,当然,这包括死刑。
没错,对于政府的权柄,基督徒必须优先顺服神,
但问题是,保罗对于罗马政府的死刑,并没有意见,全本圣经对于死刑也没有认为这种刑罚就不合圣经,相反的,不管新旧约圣经,都有死刑的处罚。
所以,圣经并没教导基督徒必须反对惩罚恶人的死刑,反而要基督徒必须顺服国家所定惩罚恶人的死刑的刑罚。
5.爱并没有废除公义
事实上,搬出‘爱’这口号,就认为可以排除其他圣经里公义与刑罚的经文,是很严重的断章取义解经。
这部分,我们第一篇文章已经讲过,不再重复。
别的不讲:
上帝对犯罪者进行死刑击杀,难道就是没有爱心?
上帝因为有爱心,所以就不能判人下地狱受灵魂的死刑?
6.灵魂的赦免并没有排除肉体的刑罚
信耶稣当然可以罪蒙赦免,
但问题是,这个赦免,并不是说信耶稣就不用受肉体的刑罚。
得赦免的,是‘灵魂’!
肉体,并不能因此就免除。
否则的话,人人信耶稣,为何人人又都一样会肉体死亡?
岂不该肉体与灵魂一起活着上天堂吗?
大卫犯奸淫罪被赦免,但他的肉体刑罚依然存在,‘刀剑必不离他的家’(撒下12:10)。
信了耶稣,你欠人家钱的罪被主赦免,但你一样要还钱,不因你灵魂得赦免,你就不用还钱。
信了耶稣,你喝酒撞伤人的罪被主赦免,但你一样要赔偿,不因你灵魂得赦免,你就不用赔。
因此,企图用信耶稣得赦免来否定死刑,是严重对赦免教义的误解。
7. 旧约死刑在新约全部废止?
旧约的死刑,确实有很多,在新约时代都已经被停止不用,这一点,我们绝对同意。
像:不守安息日者要处死,在新约时代,已经不再使用。
但问题是,因此就更进一步推论,变成新约时代已经‘全面’停止死刑,或是反对死刑,那又走过头,越过圣经了。
前面好几个例子,已经让我们看见,新约时代,主耶稣、保罗,依然没有废止死刑或反对死刑的任何教导,反而是承认死刑的合法性。
事实上,我们该作的,是小心检讨旧约圣经里死刑的规定,
将一些有特定时代背景,或仅限于旧约时代是用的死刑规定停用,
但对一些跨时代都一样适用的旧约死刑规定,依然必须保留,而不是全面废止,这样才对。
旧约在新约时代的使用,是一个很复杂的议题,无法三言两语讲清楚。
旧约很多东西确实在新约时代被废止,但假使认为‘全面’废止,这样的解经就太离谱了。
从以上这些论点,我们应该可以很清楚发现,
新约并未废止死刑,也没有反对死刑,或是认为死刑不合理。
企图用‘新约已废止死刑’来做为论述要点,是不合理的,经不起检验的。
下一篇,我们要继续来看主张废死刑基督徒的另一个重要论点:人权(生命权)。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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