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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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2月22日政治与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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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基督徒的政治責任

這是如鹿姊妹的分享,針對許多基督徒與教會錯誤的政治冷漠態度,提出批判。

一、台灣基督徒的人口比例一向不多,或謂2%,或謂3%,也有宣稱10%的,但,無論採何說法,比例總沒有佛教徒廣泛。

然而,也無論是佛教徒或基督徒,甚或天主教徒者,這些總被歸類為化外人士,宗教界的屬靈人,向被認為與政治沾不上邊。

每見大小選舉,如果有什麼人打著某某宗教界的旗號上台,大抵上噓聲總是多於掌聲的,甚或,單在自己教內就有不同的雜音出現。

選上了,被認為俗務意圖太多,貪戀世間的名利富貴;

萬一敗選了,還賠上自己多年來好不容易建立的清譽,

也因此,算盤撥一撥不划算,誰願意甘冒不韙地出來討罵。

政治界出面競選的既不多,站在台下對執政意見表態的基督徒也不會太多,

當中吱吱雜雜的討論聲音固然一堆,網路中留言的數量,較之非基督徒,也不遑多讓,

但,真要他們上台來講一講,來個仗義執言云云,恐怕還是躲在後面當隱形人容易些!

二、我在這裏講這些幹甚麼呢?你們甚至也可質疑我,你自己還不是一樣,出一張嘴誰不會?

是的,出一張嘴誰不會,但,當大家有志一同,眾志成城,一起禱告,一起出聲,匯流而成,這種聲音上帝就會聽得到,

我們的動機不是為己,我們的聲音是為天下蒼生,我們的聲音是為了上帝的榮耀。

如果基督徒做不到為了上帝的榮耀,一起開口揚聲禱告,

我們就不知道,當你在教會唱「普天之下,萬國萬民,齊聲讚美,父子聖靈」時,是虛應故事地唱呢?理論如此,實際未必;還是真心實意地相信?

『現在我降旨曉諭我所統轄的全國人民,要在但以理的神面前,戰兢恐懼。因為他是永遠長存的活神,他的國永不敗壞;他的權柄永存無極!』(但6:26)

三、在聖經裡,高舉上帝主權、看重上帝是宇宙間唯一至高主宰的觀念,是非常普遍的,

而這種所稱的『至高主宰』,不是僅限於屬靈方面的,

加爾文稱「上帝的主權」,上帝是全能全知的主,是歷史與宇宙的主宰,祂是創造者也是拯救者。

人的得救完全藉著上帝賞賜的恩典,而非藉著其他任何力量,

而所有的屬世政權、所有的領導人,都在上帝掌管之下。

好的領導者是上帝在掌管,壞的領導者也是上帝在掌管,信徒該做的,是盡我本分,而不是僭越上帝主權。

所有的政權,都是上帝同意才能產生;

所有的領導者,都是上帝同意才能掌權。

你喜歡也好,你不喜歡也罷,面對上帝的主權,人只能順服,這是人回應上帝主權的唯一相稱方式。

但,何謂「順服」?怎麼做才叫作順服?

顯然,如果我們不清楚認識上帝主權的內涵以及表現方式,

那麼我們將不知如何正確地回應上帝,以致很可能將不順服視為順服,

而反將順服視為不順服,正如那些不順服上帝的猶太人反把順服上帝的主耶穌看為祂的僭越悖逆一樣。

因此,主耶穌基督是我們可靠的參照典範,

如果上帝的主權沒有透過主耶穌基督展現或被認識,那麼祂就變成絕對獨裁的霸權,也就是赤裸裸權力的展示。

同理,沒有藉由耶穌基督,順服只是強權統治底下無權者不得已的臣服。

因此,要論述上帝的主權與人的順服絕不可離開耶穌基督在十字架的啟示,

只有十字架才能顯示上帝主權的真實意義,也才能產生真正的順服。

四、由於基督的十字架所啟示的是上帝的愛,因而上帝的主權必須與上帝的愛相調和,也就是說,上帝的主權不可背乎祂的愛,上帝就是愛,所以,上帝的一切作為都是由愛出發,這個愛為弱者捨己,這個愛也要求公義,是以,臣服於上帝主權的政府機關,一切的作為如果違背這個上帝的愛與公義原則,這個政府就沒有順服的必要。

請注意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裏的論述:

「若有百姓挑選為了約束君王的官員,或在我們時代,政府的三權分立開會時也有同樣目的,我不但沒有禁止他們照自己的職分反抗君王暴力、放蕩的行為,我反而說他們對這些殘忍壓迫窮困百姓的君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種懦弱的行為是邪惡的背叛」,這是加爾文對政府官員,即對政府不良措施,公務員應盡的義務要求。

「然而,雖然我們已證明對統治者的順服完全合乎真道,但我們總要留意這例外,甚至強調這例外,即順服不可叫我們離棄我們對神的順服,因為眾君王的計劃、命令,以及他們一切的吩咐,都臣服在神的權柄底下。且他們的權杖都要服從神的權威,而我們若在順服人的時候激怒神,這是非常荒謬的事,他們若吩咐任何違背神的事,我們要輕視這吩咐,且在這情況下,不可因他們作官的權威感到恐懼,因這並不違背神,因此,我們寧願受任何的苦難,也不要離開敬虔的道路,這就是獻上主所要求我們的順服,因此,保羅用另外的真理刺激我們,『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林前7:23),何況屈服於他們的邪惡命令」,這是加爾文對基督徒百姓的要求。

五、誠然,個別信徒的個別領受,或有採不同見解可能,但在這裏,我不能把這個別的領受考慮在內.理由:

1、雖然對『個人』的領受可以尊重,但是,當『大量的個人』的領受都是沈默,導致教會大量沈默時,那通常是有問題。

2、『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這命令是彼得因著天上的傳令向我們大聲地宣告,則集體大量的沈默,豈不彰顯集體大量的藐視神的公義?

3、唐崇榮牧師講過一段話:在這裡有一個屬靈秘訣,一個人靈命程度有多深,端視他對於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啟示的愛的感動回應有多深。當納粹德國做出大量嚴重違反人類良心的事情時,大量德國基督徒沈默,只有少數基督徒感動發聲時,這是非常嚴重的事。『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將被殺,你須攔阻』(箴 24:11)

六、很清楚地,當統治者不尊主為大時,挾法律之名,行整肅異己之實,連最基本的國家主權之司法,亦可輕易干動,任我所為,今天這個政權可以公然藐視立國之基的國之司法,焉知明天那個犯境之國,不會藐視這個政權?

我們認為不是所有權力都由上帝積極所立,因為凡對抗上帝的權力都不是上帝所積極設立的。

魔鬼是有權力的空中執政掌權者,牠是世界之王,世界服在牠手下(約壹5:19),但顯然魔鬼的權力非上帝所立,牠只是上帝所容許的,

既然是上帝所容許的,當然有上帝的旨意,但這旨意是隱藏的,

然而,我們必須順服上帝顯明的旨意,而上帝顯明的旨意也一定與隱藏的旨意相一致的,

也因此,我們必須反抗一切悖逆上帝顯明的旨意、一切違背真理、公義、聖潔、良善的權力。

加爾文在對但以理書6:22『我的神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叫獅子不傷我;因我在神面前無辜』注釋即寫道:地上的君王違背上帝的時候,就是他們失去權力的時候,並且他們也不配被人指望,我們應該斷然地向他們挑戰,「向他們的頭吐口水」,而不是順服他們。(CR XLI.25)

基督徒必須義無反顧地為上帝的旨意能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奮鬥,盡一切所能建構一個能使上帝旨意可以實現的政治環境,讓基督的福音與上帝的真理,在地上得以相稱彰顯,目的就是榮耀上帝,除此以外,別無他途。

七、稽此,我在此要呼籲,敗壞教會最快的方式,就是基督徒沒有公開的見證。當你沈默,只求明哲保身,可能明天災難就輪到你了。

德國牧師尼莫勒 (Martin Niemoller)講過一段非常知名的話。

僅以此話,做為這篇思考基督徒政治責任文章的結束:

『當他們來追殺共產黨時,

我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當他們來追殺工會的時候,

我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工會的人。

當他們追殺猶太人的時候,

我還是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而等到他們來追殺我的時候,

已經沒有人可以為我出聲了。』

榮耀歸與神

如鹿

(本文部分論點參考台大柯志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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