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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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4日成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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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節的省思

今天是聖誕夜,平安的日子。

如鹿姊妹帶我們一起來重新思索聖誕節。

在此也祝大家聖誕快樂。

以馬內利:願上帝與我們同在,每一個人。

一、 失落的世代

聖誕節本是基督徒記念救主降生的日子,

在這一天,信徒應該安靜地默想,思想在這個救贖的大日裏,

神如何地愛世人,如何將祂的獨生子賜下,流血洗淨世人罪孽,

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所以,聖誕節對信徒的意義,不是來自於百貨公司打折促銷的購物;

不是來自於餐廳宴飲的享樂;

不是來自於張燈結采的廉價嘻鬧;

更不是來自於一場接一場的舞會狂歡。

隨著時代的進步,在往昔,普遍認為人們因缺乏教育、貧窮落後,致無法在靈魂上有所長進。

然而,在今日,我們看到,教育的普及、經濟的改善、醫學的改良,人變有錢了,變有學問了,變長壽了,但是,人的心靈有更充實嗎?人的內心盼望在哪裏呢?我們的日子是否仍然庸庸碌碌、得過且過?

隨著聖誕節的愈來愈世俗化可以證明,人只有變得更空虛,

君不見,不詳的疾病愈來愈多、犯罪率不降反升、家庭兩性或暴力或同居、有失業自殺的、有不斷吸毒的,而這些問題依然沒有獲得解決。

然而,最可怕的是,因集體價值觀的改變,反正大家都如此,

久而久之,竟然變成「犯罪者不認為是犯罪的」,既不認為犯罪,何須認罪?

既不用認罪,何須悔改?

既不用悔改,則罪人不再是罪人,而是上帝的老爺,則宣講福音應該是符合市場需求的,上帝愛你,上帝賜福給你,上帝讓你百病不侵等等,

這種廉價的福音,是否也是今日教會傳教的內容呢?

教會今日所應給予信徒的正確救贖觀念,究竟是甚麼呢?

我們說上帝滿有恩典,但,那是恩典嗎?

二、 基督徒的吊詭

讓我們來思想幾例:

例1、 愛爾蘭的望族史犖伯牧師夫婦於1876年,攜妻子路易莎前來中國福建傳教,獻身在華宣教事工近20年,1895年8月1日,史犖伯夫婦與其他的中國傳教士被土匪殺害,史稱「古田教案」。當噩耗傳到家鄉,史家在英國求學的三兄弟雖然悲慟萬分,卻更加堅定了他們繼承父志的決心,後來史家長子史超域前來香港,擔任聖保羅書院的院長。他退休後,由其在古田教案中受傷的弟弟伊萬繼任,兄弟二人在該校服務的年月加起來超過五十年。史家三子史文軒1907年也來到中國,在成都主持“輔仁學會”,服務青年學生。可以說,史牧師對中國教育的異象,並未因他本人的死去而結束,反而在更大規模中發揚光大。

例2、 該案喪生之荀氏姐妹(Saunders)之母的故事,卻可謂絕無僅有。消息傳到澳洲墨爾本,兩位朋友前去慰問居孀又復喪女的荀母,開門迎客的荀母問:“你們來是祝賀我的,對不對?”荀母不僅將兩個女兒的殉道看作神的恩典,並決定親自前往古田,適應陌生的環境和語言,繼續女兒們的未竟之工,直到1915年在中國逝世。沒有比年逾半百的荀母在古田的出現更能體現基督的大愛和赦免。一年半後,慘案中唯一的成人倖存者高靈敦師姑,也結束英國的治療回到古田,並在那裏繼續耕耘了很多年。她臉上無法修復的刀傷,正如耶穌手上的釘痕與肋旁的槍洞一樣,無聲地宣揚著復活的大愛與能力。“殉道者的血是教會的種子”,這一屬靈定律再一次在古田教案之後被驗證。今天的古田,不僅福音興旺,還出了很多傳道人。有人說,古田這個地名,都是由“十字架”和“口”組成,所以古田出傳福音的人。

例3、 講耶魯大學的Boden這基督徒,如何在勢力龐大的回教宣教。其著作叫《忠心的管家》,這個人真是又聰明,又能幹,又有天份,又有愛心。他非常富有,他的嗜好是駕帆船,但後來他為了主,把這些通通都放棄了,專心的學回教世界的語言,然後到埃及去傳福音,但沒有傳多久,他就死了,可謂壯志未酬身先死。我們會問,這樣還有公理嗎?上帝怎麼會做這種事?

例4、 馬禮遜牧師,第一位將基督福音帶到中國的新教傳教士,在1802年自美國啟程前來中國,在辦手續的時候,紐約船塢公司職員知曉其將前往中國,便以輕視的口吻對他說“馬禮遜,你以為靠你一個人,就可以改變中國過去五千年來對於偶像的崇拜嗎?”,那時馬禮遜回答一句有名的話:“我不能,但我相信神能”,他以這樣的信念與信心抵達中國。當時到中國來,不是像今天輕輕易易就可到達,航程一次大約要七個月,海浪的危險,更不是一個文皺皺的知識份子經得起的。

我們會問,為什麼這些宣教士一個個笨得要死,不畏艱難要到中國來,死的時候甚至連屍體都找不到,我們說「真是不得好死」,不是嗎?

那麼,諸位,什麼叫「好死」?

「好死」的定義是什麼?

三、 十字架的吊詭

讓我們再來思考,主耶穌是不是也同樣的「不得好死」?

祂生在馬槽裏,一出生呼吸的第一口氣是糞便的味道;

祂是木匠,我們所稱的下層階級的百姓;

祂30歲出去傳道,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有(太8:20);

祂周遊四方,醫治疾病,做盡善事,卻被出賣、被鞭打、被羞辱,死也不得好死:不是一槍斃了,也不是像施洗者約翰,可以砍砍頭就算數,哼一聲就沒氣了,而是被釘在十字架上,鮮血一滴滴地流,從被打的身體流出、從被荊棘刺穿的頭部流出、從被釘的釘痕流出,痛到死為止,這算不得好死吧!

保羅本是迦瑪列門下的高材生,血統純正,受過嚴格的律法訓練,少年得志,掌握了生殺予奪的大權(使26:10),

哪知後來,被鞭打、被棍打、被石頭打、飢寒交迫,連睡覺的地方都成問題(林後11:23-27),

最後,還淪落到被尼祿砍頭,這也算不得好死。

彼得本是加利利的鄉間魚夫,一生與世無爭,過著撒網捕魚的安逸日子(太4:18),那時,他怎麼也沒想到,死的時候竟然是被人倒釘十字架上的殘忍死法。

四、 人生的價值

如果死是如此的不得好死,為甚麼這些人卻死的如此毫無怨言呢?

甚至這樣的死法很快樂?

保羅甚至說: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腓3:8)。

人間的好死、壽終正寢看作糞土,反而是屍體尋無路的稱為至寶,其理安在哉?

吊詭的是,那個被稱作毫無任何憐憫價值的刑具十字架,卻產生了新的愛的源頭,千百年來人們不斷的仰望。

吊詭的是,那個四處奔走、死了身首異處的保羅,千百年來思想家不斷地寫作研究他的書信內容。

吊詭的是,倒釘十字架而死、沒沒無聞的鄉間漁夫彼得,千年後,君士坦丁大帝卻他在死亡處所,蓋了世界最大的教堂-聖彼得大教堂。

更吊詭的是,千百年來,不斷有基督徒甘入危險叢林,被獅子、老虎吞噬,被土人格殺,仍舊一批又一批的殉道者,不愛惜生命似地前往傳道,他們可沒有主耶穌的十字架可紀念,可沒有留下像保羅的書信可供研究,更沒人願意為其建造大教堂來紀念,那為甚麼他們還是甘願這樣做?

答案在哪裏?

答案是,沒有愛的地方,是產生愛的源頭的地方;

沒有憐憫的地方,也就是變成憐憫的地方;

受咒詛不得好死的人,最後變成解除咒詛的人。

這就是Paradox,這就是神的邏輯,這就是所謂神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的理由。

加爾文論此:人的盡頭,就是神的開始。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仔細想想,這句話有多深奧啊!

這是十字架的吊詭,是信徒一生要思考的問題。

基督徒的價值觀一不小心就隨著世界之神走,被世界之神弄瞎了心眼,看不見神的榮耀(林後4:4)。

只有當保羅眼睛裏的鱗片掉下來(使9:18),才看見神的豐豐富富的榮耀。

這就是為甚麼保羅說: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所以,那些死到連屍體都找不到的都不算什麼,更何況人世的一切呢?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耶穌說:「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

「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要一同坐席」(啟3:20) 。

今夜,且靜靜聆聽 主耶穌基督到來的聲音吧!

如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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