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對喪禮是否可以隨便?
有基督徒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所以對於喪禮採取很隨便的態度。
這樣的態度正確嗎?
當然是嚴重錯誤!
不管是舊約還是新約,都沒有主張喪禮隨便這回事。
『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這句經文,不能這樣亂用。
因為,這句經文的意思,一點都不是說人可以喪禮隨便,而是說信耶穌與埋葬死人發生衝突選擇時,人要將信耶穌當成第一優先。
經文不能隨便進行錯誤解釋,一定要合乎『全本』聖經才行。
我們先來看舊約聖經記載的亞伯拉罕好了。
請注意,聖經就是上帝的話,
認真讀清楚上帝的話語的意思,正解聖經,才能解出正確合全本聖經的真理出來。
上帝對亞伯拉罕的祝福有很多,其中一點,就是能被人好好安葬。
『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創15:15)
在舊約裡面,『被後人好好安葬』,是一個很大的祝福;
而無法好好安葬、屍骨被狗吃、、,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或是一種很可怕的刑罰。
死後不能被好好安葬,常常是一種上帝對人犯罪的咒詛。
拜偶像的壞皇后耶洗別,上帝對她惡行的咒詛,其中有一項,就是『死後不得安葬』。
『耶洗別必在耶斯列田裡被狗所吃,無人葬埋』(王下9:10)
先知耶利米也這樣講過:
『聽他們(假先知)說預言的百姓必因饑荒刀劍拋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無人葬埋。他們連妻子帶兒女,都是如此。我必使他們罪惡的報應臨到他們身上』(耶14:16)
『他們必死得甚苦,無人哀哭,必不得葬埋』(耶16:4)
當然,未必全部都屬於咒詛。
有時,是一種很悲傷的事,甚至連上帝的僕人都可能會遇到。
『神啊,外邦人進入你的產業,污穢你的聖殿,使耶路撒冷變成荒堆,把你僕人的屍首交與天空的飛鳥為食,把你聖民的肉交與地上的野獸,在耶路撒冷周圍流他們的血如水,無人葬埋。我們成為鄰國的羞辱,成為我們四圍人的嗤笑譏刺』(詩79:1-4)
但不管是咒詛,還是悲傷的事,基本上,死後無法被好好安葬,並不是件令人興奮的事;而死後能被人好好安葬,才是大家所期待的。
這一點都不是喪禮隨便、安葬隨便的錯誤觀念。
當亞伯拉罕的愛妻撒拉死了之後,亞伯拉罕可不是隨便找塊地埋埋,更甚至是隨便丟給野狗吃以促進環保,
而是花了非常高昂的金錢,並且是挑了一個他選定的好地方,好好安葬撒拉的遺體的。(詳見創23章)
亞伯拉罕花了多少錢?
四百舍客勒。
『我主請聽。值四百舍客勒銀子的一塊田,在你我中間還算甚麼呢?只管埋葬你的死人吧!』(創23:15)
耶利米買一塊地,不過付了十七舍客勒。
『我便向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買了亞拿突的那塊地,平了十七舍客勒銀子給他』(耶32:9)
大衛買一大塊地,也只付了五十舍客勒。
『王對亞勞拿說:不然。我必要按著價值向你買;我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獻給耶和華我的神。大衛就用五十舍客勒銀子買了那禾場與牛』(撒下24:24)
耶利米當時是亂世,所以地可能很便宜;
但大衛當時可不是亂世,而是太平盛世,
並且,大衛買的那塊地是可以耕作的田地,規模有多大,大家可知道?
大到後來的聖殿,就是用那塊地建的。
『所羅門就在耶路撒冷、耶和華向他父大衛顯現的摩利亞山上,就是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上、大衛所指定的地方預備好了,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代下3:1)
(阿珥楠就是亞勞拿)
當然,時代不同,所以金錢的價格可能也不一樣。
但是,亞伯拉罕那塊地,非常可能真的很昂貴。
而且,別忘了,他買的,可不是農地或城市之類可生產或蓋房的地,而只是用來埋葬的墳地而已。
別說是當時,就算是今天,墳地和一般土地比起來,價格絕對低很多。
但亞伯拉罕為了撒拉,竟然花那麼多錢買昂貴的地,來安葬撒拉。
這是隨便埋葬死人的表現嗎?
這是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
還是將買那塊墳地的錢都拿來教會奉獻,或是救濟窮人,這樣才可以?
我不是說要花很多錢辦喪禮才叫尊敬死者,不是這意思。
我的意思很清楚,是:
基督徒不能隨便安葬死人的!
民間有些對基督教的俗話,有些話很精準陳述出基督教的精髓,
如:『聽道理』(台語)。
這話很精準呈現出基督徒上教會和其他宗教信徒去廟裡的重大差異。
基督徒上教會,重點是在『聽道理』,不是去唱唱跳跳,不是去發洩情緒,不是去爽一爽,而是聽道理。
但是,民間有些對基督教的俗話,是非常負面的,我們要深切檢討的,
如:『基督教,死沒人哭』(台語)。
基督徒確實不跪拜死人,喪禮不拿香,這是事實。
但是,基督徒在喪禮時,一樣會哭、會流淚、會悲傷,
可是,為何民間卻會出現這種非常不合基督教教義的俗話呢?
是不是因為某些教會與信徒,亂解聖經,觀念錯誤,導致產生一些隨便安葬、輕看喪禮、不敬重祖先的行為,使一般未信者非常厭惡與不屑?
我們身為基督徒,並不是『凡事』與世界切割,一切世間的風俗習慣全部都視為無物,認為都該廢棄。
假使我們是這樣進行聖俗二分,那我們真的是愚蠢之人,自以為敬虔,卻嚴重違反聖經而不自知。
『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羅12:17)
『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林後8:21)
『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提前3:7)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彼前2:12)
『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彼前3:16)
基督徒並不是離群索居、形式怪異、凡事與人相反,才叫敬虔。
基督徒要做的是『歸正』,回歸正道,用聖經做標準,來檢驗世間的一切事情:
善美的風俗習慣,我們繼續保留並尊重,同時感謝上帝在普遍恩惠下,賜給我們民族有這些良好的風俗習慣;
違反聖經的風俗習慣,我們要站在聖經的真理上,廢止不遵行,以分別為聖。
哪些是良好的,哪些是不好的,我們必須認真用『全本』聖經來檢驗。
請注意,是『全本』,不是斷章取義亂解。
不僅僅是亞伯拉罕的例子而已,
雅各也很看重死後埋葬之地。
他要兒子約瑟發誓,在他死後,要將遺骸帶回迦南地安葬,不能葬在埃及。
『以色列的死期臨近了,他就叫了他兒子約瑟來,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用慈愛和誠實待我,請你不要將我葬在埃及。我與我祖我父同睡的時候,你要將我帶出埃及,葬在他們所葬的地方。」約瑟說:「我必遵著你的命而行。」』(創47:29-30)
人死了,靈魂已經上天堂了,何必在乎那臭皮囊呢?
不過是一副無生命的屍骸罷了,何必在乎呢?
但是,聖經可不是這樣教我們的,上帝告訴我們:
你死後要將屍骨埋在哪裡,那有時是信仰的一部份。
中國人普遍希望死後能將遺體葬在故鄉,這表示那才是他真正的家。
加拿大的馬偕博士,一生奉獻在台灣,死後也要求葬在台灣,這表示他認為台灣才是他真正的家。
雅各死後要求葬在迦南地,因為他認為那是上帝給他們的應許之地,他必須持守這應許,也深信這應許,即使那地曾發生大飢荒,讓他們幾乎無法維生。
連約瑟也是這樣。
當他將要死的時候,他一樣要後代子孫發誓,未來要將他的遺骸帶回上帝對他們列祖列宗應許之地安葬。
『約瑟對他弟兄們說:「我要死了,但神必定看顧你們,領你們從這地上去,到他起誓所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地。」約瑟叫以色列的子孫起誓說:「神必定看顧你們;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裡搬上去。」約瑟死了,正一百一十歲。人用香料將他薰了,把他收殮在棺材裡,停在埃及』(創50:24-26)
約瑟的遺骸,放在埃及四百多年,直到摩西帶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才一起帶出埃及,回歸列祖列宗之地。
『摩西把約瑟的骸骨一同帶去』(出13:19)
到約書亞記時,他們回到迦南地後,約瑟的遺骸才真正被安葬。
『以色列人從埃及所帶來約瑟的骸骨,葬埋在示劍,就是在雅各從前用一百塊銀子向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子孫所買的那塊地裡;這就作了約瑟子孫的產業』(書24:32)
單單看這些聖經故事,我們還會覺得,上帝要我們不要去在乎那些死人的遺骸嗎?
上帝要我們喪禮隨便、安葬隨便嗎?
摩西死的時候,以色列人為他哀哭多少天,知道嗎?
三十天!
我們現今的喪禮,恐怕還沒那麼久呢!
『以色列人在摩押平原為摩西哀哭了三十日,為摩西居喪哀哭的日子就滿了』(申34:8)
我們今天未必要那麼久,但是,精神是一樣的,
為死者哀哭,好好安葬,是基督徒應盡的本分。
反而假使喪禮隨便,不當一回事,認為人死了就死了,遺骸隨便處置即可,那才是違反聖經,不孝順父母,不愛護親人,比不信者還不如。
撒母耳死的時候,可不是一、二人隨便喪禮,意思一下而已,
而是『眾人聚集,為他哀哭』,
這個喪禮的規模,是勞師動眾,一點也不是什麼任憑死人埋葬死人的。
『撒母耳死了,以色列眾人聚集,為他哀哭,將他葬在拉瑪他自己的墳墓裡』(撒上25:1)
不僅如此,舊約裡,去看看那些君王,聖經都很強調能好好被安葬,是很重要的;
而無法被好好安葬,是很可悲的事或是刑罰咒詛。
這些例子太多了,不再列舉。
新約的拉撒路復活事件,主耶穌有反對喪禮、隨便安葬的觀念嗎?
更甚至主耶穌自己,本身就沒拒絕別人對祂進行厚葬:
那個用頭髮將香膏抹在主耶穌腳上的婦人的例子,我們都耳熟能詳,
而主耶穌說得很清楚,這是為祂安葬用的,
更重要的是,我們的主說,這是一件美事。
當有人認為這是浪費,為何不將三十兩銀子(約一般工人一年的薪水)拿去救濟窮人,主耶穌卻不去當這種假敬虔,而是清清楚楚的講:
救濟窮人,隨時可做;
但這婦人為我安葬所做的,是一件美事。
『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甚麼難為這女人呢?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做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太26:7-13)
『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說: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耶穌說:由她吧!她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約12:3-8)
當司提反被石頭丟死殉道之後,大家並不是就讓他曝屍荒野,或是草草埋葬了事,
而是『有虔誠的人把司提反埋葬了,為他捶胸大哭』(徒8:2)
這一點都不是隨隨便便,更不是不哭無淚,而是好好安葬,大哭失聲。
整本聖經,不管是新約也好,舊約也罷,
對於『好好安葬死人』,教導是非常清楚的。
基督徒喪葬當然不該奢華,但是,能做的,就該認真去做。
基督徒喪禮時也不是說非得大哭大叫才叫孝順,事實上,有些人情感比較含蓄,只會一直流淚,這也沒關係。
當然,假使情緒控制不住,大哭失聲,一點也不是錯誤,而且是聖經裡常描述的情景。
當然,我們的基督徒親人過世時,我們對未來有強烈的盼望,深知未來將在天上見面。
但是,這不表示我們就不會對親人的過世悲傷與哭泣。
事實上,民間很多人只為了在眾人面前表現出那種「大哭」的樣子,所以裝假,甚至去請所謂「孝女」來代替家屬大哭,這才是虛偽至極的表現。
基督徒絕不是絕情絕慾,而是正情正慾。
我們不是成為無血無淚的怪物,而是回歸真理,讓我們的感情都合乎聖經。
這樣才是真正合乎上帝旨意,走在正路裡的基督徒應有的表現。
所以,當我們遇見錯誤的教導時,請務必用聖經來檢驗,回歸聖經真理。
在喪禮時,或是默默流淚,或是嚎啕大哭,都沒有關係,
不需像一般未信者一樣虛偽表現,也不需走極端變成喪葬隨便。
在我們能力範圍內,好好安葬過世者,這就是基督徒應有的德行與本分。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
願上帝幫助大家。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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