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姊妹可以和非基督徒男士結婚嗎?
發問者的問題,屬於私密性質,在此不公開。
但這類的問題,也是許多弟兄姊妹的問題。
因此,我將回信內容修改,去除隱私部分後,公開發表,以幫助更多受此問題困擾的弟兄姊妹。
答:
請你務必再仔細研讀一下我那篇關於和未信者結婚的文章。
裡面我已經點出很多重要的觀念。
另外,在實際上,我也必須說一個現實的問題:
基督徒『弟兄』,和非基督徒女生結婚,比較多後來會變成女生也信主;
基督徒『姊妹』,和非基督徒男生結婚,比較多後來會變成女生離開信仰。
請注意我在和未信者結婚那篇文章中所引的一些舊約經文,這些經文已經點出類似的可能性了。
我無法為你做出這部分的決定。
畢竟,這牽涉到每個人的各種想法與信仰態度。
我雖是男生,但當時我在婚姻一事上,是向上帝立過這個志願的:
如果找不到基督徒女生,我願意終生不娶。
但是,這只是我的志願與信仰,不是人人都該如此,也不是真理。
主要是因為對我而言,信仰是我生命中太重要的一部份了。
在很多重要的事情、議題、與選擇上,我無法與非基督徒說:
因為聖經這樣說,所以我要這樣做。
我舉個例子好了:
小孩可不可以體罰?
台灣最近已經立法通過,禁止任何學校進行體罰。
問題是,聖經明明就主張體罰。
因為聖經不會錯,但政府會錯,所以我會遵照聖經,不理會政府,來教育我的小孩。
我再舉個例子:
夫妻可不可以離婚?
法律上,有很多可以離婚的條件。
但聖經明明就是禁止。除了極少數狀況外,幾乎都不準離婚。
而現今社會上的離婚,普遍都和聖經許可的條件無關。
萬一有一天夫妻失和、感情變淡,當有一方提出要離婚時,你該如何?
信仰的影響實在太大。
太多東西,都和信仰相關連。
所以有句話說………神學是一切學問與人生觀的基礎。
對此,我深信不疑,而且非常信服。
因為,每個人,都會有其神學觀念,不管他有沒有學過神學。
即使是無神論者,他也有神學,他的神學,就是宇宙間沒有神,然後他會在這種神學觀念下,建立他的人生觀與處事原則。
所以,對我而言,我無法和一個信仰與我不同的女性結婚。
而聖經又提醒:『夫妻是一體』,這顯示了雙方的親密與合一關係,是何等的重要。
你的男友,願意為了愛你,轉變他的信仰嗎?
就像外邦人的路得,願意放棄她原本的信仰,改信耶和華?
聖經中對丈夫的要求是什麼,知道嗎?
是……………要願意為妻子死。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5)
丈夫對妻子的愛,要愛到像基督愛教會一樣,為妻子願意『捨己』。
你的男友,有這種觀念嗎?
你有辦法對你男友講這種觀念嗎?
你的男友,願意愛你愛到為你捨己、為你死嗎?
妻子不用為丈夫死,妻子只需順服丈夫;
但丈夫必須為妻子死,不是為父母死,而是為妻子死。
這樣的觀念,有多少非基督徒聽得下去?遵行得下去?
如果一個男人願意為妻子死,那麼,為妻子來信耶穌,豈不是更簡單的事?
問題是,如果連這樣都做不到,遑論未來願意為妻子死呢?
女生認識非基督徒男生,後來離開信仰的事,太多太多了。
我有一個親戚,是很乖很乖的女生,也一直在教會和團契聚會。
後來她認識一個非基督徒男生,當然也是說會帶他信主(哪一個基督徒女生不是這樣說呢?)。
結果,才認識沒多久,就沒去教會了。
從此以後,她每年去教會的次數,已經變成個位數。
這個男人,我曾問過他,假使結婚,願意為這女孩死嗎?
他認為我是神經病,他有父母,怎可能為妻子死?
所以,他的意思很清楚,在他觀念裡,父母的優先性更勝於妻子。
而聖經講的是『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
妻子的優先順位高於父母。
未信者,能接受基督徒的觀念嗎?
和未信者結婚,你的信仰能不受影響嗎?
知道我在說什麼嗎?
和非基督徒一起,不是絕對錯誤,但是,離錯誤很近。
我是很軟弱的人,信仰不好,易受人影響。
由於我深知自己軟弱,所以我一直很謹慎選擇自己吸收的教導,也很謹慎選擇自己的另一半。
感謝主,祂賜給我的,真的是我這一生中最大的祝福。
你是易受別人影響,還是易影響別人的人?
我們不要高估自己,太多人因為高估了自己的能耐,低估世界的影響,結果鑄成大錯。
『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12:3)
多少姊妹以為自己有辦法帶未信的對方信主,
但是,真的帶對方信主的,又有多少?
更多的,其實都是被帶離信仰。
所以,太多姊妹在帶對方信主的事上,根本就是高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
其實,更真實的描述是:
寧可順從自己心中的感覺,感覺才是引導行事的準則,聖經不是。
不過,再說一次,即使和非基督徒結婚,也不是犯什麼大罪,上帝依然會照顧。
假使你是真正得救的人,上帝並不會因為你和未信者結婚就拋棄你。
只是,婚後苦難的機會會比較高而已(但不是絕對如此)。
說這麼多,絕不是要製造任何重軛給你去背,而是一些在主裡愛心的分享。
再分享一些例子好了。
好幾位弟兄與姊妹私下向我求助過,他們夫妻都是基督徒,但後來婚姻出現問題。
當年的感情,已經褪色,對方覺得不再愛自己,或自己覺得不再愛對方。
然後,有人要求離婚(沒有外遇)。
這時,基督徒妻子或丈夫,聽到對方這樣的要求,該如何處理?
又或是,身為基督徒的自己,可以對對方提出這樣的要求嗎?
由於這種問題,聖經有很明確的答案。
所以我告訴他們,『基督徒的字典中,沒有離婚二字』(除了合聖經的極少數情形外),同時我也提供一些可以提供婚姻幫助的基督教機構資料。
許多弟兄姊妹因此在禱告之後,重新獲得力量,願意持守這段婚姻,繼續努力。
即使流淚,即使很難,依然願意持守。
說這些,是要強調一個觀念:
戀愛不難,要持守婚姻才難。
哪個人在戀愛中熱情如火時,不覺得自己能海枯石爛的?
人人都會覺得自己有能力持守,不是嗎?
問題是,婚後呢?
在柴米油鹽醬醋茶,在瑣碎的生活雜事,在相處的摩擦中,在不同觀念的衝突裡,
經年累月下來,當有一天,另一半告訴你,他(或她)不再愛你了,他(或她)要離婚,你該如何處理?
當夫妻都是基督徒時,我們可以搬出聖經來思考,
我們可以迫切禱告,我們可以流淚懇求神恩,
求上帝保守婚姻,求聖靈光照丈夫(或妻子)。
但是,當對方是不信者的時候呢?
在歸正神學裡,任何還沒信主的人,都是活的死人。
因為,他們還沒蒙聖靈重生。
所以,這些人是無法真正瞭解上帝的事,也無法遵行上帝的道的。
知道這表示什麼嗎?
這表示,當面對問題時,即使你搬出聖經來說出上帝的道,對方也常難以理解與接受;而即使對方也同意那是正確,對方也絕對沒能力遵行。
沒經聖靈重生過的人,是無力也無法遵行上帝命令的。
什麼是愛情?
很多人都以為愛情就是我愛你,你愛我。
所以有一天,當我不再愛你,你不再愛我,我們當然就可以離婚。
問題是,聖經根本不是這樣說的。
因為,那種所謂的「愛」,只是『感覺』的代名詞罷了,不是聖經的定義。
聖經中的愛情是什麼?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愛之章,講得清清楚楚,很多人都會唱,也會背。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愛是永不止息』(林前13:4-8)
這裡哪裡告訴你愛就是感覺?
有感覺就有愛,沒感覺就沒愛?
『愛是恆久忍耐』、『愛是永不止息』簡簡單單就擊碎一般人所以為的愛的觀念了。
愛是從上帝來的(約壹4:7)。
所以,真正的愛情,是上帝先發出來,分給男女二人,然後這二人才相愛結婚。
而由於上帝才是愛的源頭,
所以萬一哪一天,夫妻之間有哪一個對對方的愛變弱了,感覺冷淡了,
這時就該繼續向那愛的源頭尋求協助,請上帝繼續賜下愛來。
而上帝永不死亡,上帝永不改變,
因此,來自上帝的愛,也永不止息,絕不停止。
沒有任何人可以在上帝面前說「我不再愛對方」、「我沒辦法再愛對方了」,因為這是否定上帝賜予無限的愛的可能,是指控上帝為說謊者。
並且,由於愛是從上帝來的,所以這也是一種保證,上帝在這二人之間保證,保證婚姻的規定是至死才能分離。
『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她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瑪2:14)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6)
對我而言,這樣的觀念,是理所當然,不可撼動。
所以,面對世界上各式各樣的學說理論、各式各樣的愛情故事,
只要和聖經相違背,我都視如糞土、嗤之以鼻。
人,是何等脆弱,又是何等軟弱無能。
人的保證,算什麼?
人連自己的頭髮變黑變白這種小事都無法控制,在這種情形下,人還能保證什麼?
我只相信上帝的保證、上帝的應許。
只有在上帝的保證之下,我才能擁有安全與平安。
上帝的保證很清楚:
我一結婚,這就是上帝的配合,任何人,包括我們夫妻,都不可以分開。
這是我一貫的態度與觀念,也是我會『強烈建議』基督徒要找基督徒結婚的原因。
但是,我依然必須強調,聖經雖然定出以基督徒彼此婚配為原則,但並沒說與非基督徒結婚就一定不行。
其實,上帝是慈悲憐憫的上帝。
祂常會在聖經中告訴我們,什麼是最好、如何做才能得最大的祝福。
但萬一就是軟弱呢?
上帝依然憐憫。
只是,到目前,我還是很少聽到姊妹與非基督徒結婚,後來變很好的例子。
畢竟,上帝很多規定,是出於愛我們,為了避免我們受傷害。
假使我們違反這些幸福規定,當然很容易為自己製造痛苦,帶來不必要背的重擔而已,而那是上帝本來就不要你去背的。
當然,與弟兄結婚,不表示那就是婚姻幸福的保證。
但是,就比例而言,幸福的機會確實比較好。
身為男生,我必須說,這時代是邪惡的時代。
除非有信仰,否則,當一個男生處於這邪惡的時代中時,如何潔身自愛、對另一半忠實?
這時代很多女性是很積極主動的,當男生遇到自動送上門的女生時,有幾個把持得住?
外表比你美,比你還會撒嬌,比你還會照顧你先生,主動獻身,積極引誘,不求名分,不求金錢,只要你先生和她在一起。
有信仰的男生,還會靠主的力量,持守忠誠,拒絕誘惑;
沒信仰的呢?
說個當初在我大學時,系學會做的大規模問卷調查。
他們調查了本校與本地其他大學女生對本系男生的看法。
知道結果如何嗎?
唉!慘不忍睹,風評極差。
幾乎各種負面的評語,都得到高分;正面的評語,都是超級低分。
什麼好色啦、愛錢啦、華而不實啦、肚子沒東西啦、、、,都是超級高分的啦。
可是,系學會也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團契中的本系男生…………竟然獲得高達百分之九十幾以上的好評價。
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嗎?
這表示不管是什麼大學的女生,雖然普遍認為本系男生人品很爛,但她們也發現團契的本系男生人品很好。
『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2:15)
基督徒,是一群被上帝分別為聖的人。
我們和別人不同。
我也以和別人不同為榮。(不是說不和人好好相處,而是不在別人的惡行上有分)
不是因為我們是聖人,而是因為我們有上帝在其中,使我們雖然身為罪人,也能像明光一樣照耀。
這種自然散發的馨香之氣,連不信主的女生,也會發現,也會欣賞。
婚姻,是祝福,是上帝的恩典,不該是咒詛,不該是苦難。
這也是為何我願意向上帝立下那種『找不到基督徒女生,我願意終生不娶』的志願的原因之一。
願上帝賜你力量,保護你平安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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