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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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9月19日聖經無誤與釋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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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經沒有對錯,不要批評人家?

講出這句話的人,可能不知道自己已經受到後現代主義影響了。

什麼是後現代主義呢?

簡單說,就是:

『你好、我好、他也好;

你對、我對、他也對;

大家都好、大家都對;

千萬不要分誰才對』

這樣的觀念,進入教會後,和『愛、合一、包容』馬上做出很巧妙的結合,而且威力無窮。

神的道,原本是用來斬妖除魔的,但這樣一結合之後,馬上變成歡迎異端邪說進入教會、歡迎鬼魔的道理進入教會的大好藉口,

結果,信徒喪失防衛能力,教會喪失真理的堅守,教會反成為鬼魔道理的傳講者。

我絕對同意,教會不應動輒把不同聲音妖魔化。

但我也必須強調,教會如果棄守真理、對真理毫不堅持,那這樣的教會,真的是主的教會嗎?

我很懷疑。

上帝要我們判斷,不要我們論斷。

什麼是判斷?

什麼是論斷?

提醒是論斷嗎?

維護真理是論斷嗎?

當主耶穌斥責彼得是撒但,罵法利賽人是死人骨頭,這是論斷嗎?

當保羅氣得罵那些教導割禮者恨不得他們把自己割死算了,當保羅嚴厲責備哥林多教會為什麼不把亂倫者趕出教會,這是論斷嗎?

歸正神學很重視一個解經原則…………同時解通反合性經文(paradox經文)

很多人動輒搬出不可論斷的經文來責備人,

可是,這些人卻不知或刻意,略過大量反合性經文。

結果,『不可論斷』已經成為『不可為真理竭力爭辯』的理由,嚴重違反聖經教導而不自知。

『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1:3)

事實上,聖經的總原則是很清楚的:

簡單說,違反真理時,是不能用『不可論斷』的經文,來要求別的信徒不能做出批判的。

我們繼續來思考一個問題:

什麼是真教會?

真教會至少要符合這兩點,否則就不是真教會:

1.真理被傳講

2.聖禮被施行

基督教的信仰,是不是絕對真理?

後現代主義說:不是!因為其他信仰也是真理,大家都是真理,個人喜歡便可。

換句話說,什麼是真理?

後現代主義的答案就是:由『自己』來決定!

自己就是真理衡量的標準,自己喜歡的,就是真理。

然而,這樣的觀念,我們能接受嗎?

當然不行!

我們堅持:

只有基督教的信仰,才是絕對真理。

但是,我們憑什麼這樣說呢?

憑我自己直接從上帝領受啟示?

憑我自己親耳聽到天上的聲音?

若是如此,我又憑什麼說我領受的,就真是來自真正的上帝,而不是來自假的上帝呢?

誰能證明我的領受為真呢?

同時,假使別人也宣稱他同樣直接領受上帝啟示,可是內容和我矛盾時,

憑什麼來判定誰對誰錯呢?

怎麼可能兩種矛盾的東西都同時是來自上帝呢?

或是說,我們像兩千年前的使徒一樣,親眼見到、親耳聽到、親手摸到那個真正肉身的主耶穌,然後從祂那裡領受真理?

那些使徒,早已經死了。

現今任何宣稱像那些使徒一樣能直接從肉身的主耶穌領受真理的人,我不知道這些人算是什麼。

這些人是以為,主耶穌肉身已經第二次降臨了?

還是主耶穌可以時時刻刻以肉身對他們說話?

或是教會已經昏了頭,動輒封出一大堆現代使徒,高舉人過於高舉神了?

我們憑什麼知道自己所信的,是絕對真理呢?

靠自己喜好?

靠自己感覺?

這種話,後現代主義者最喜歡聽了,新時代運動者也很喜歡講,佛教徒也會很高興。

因為,大家都有感覺,大家都有自己的喜好。

那這樣的話,我們憑什麼叫別人來信耶穌呢?

耶穌基督有什麼了不起,有什麼超越性呢?

佛陀也很了不起啊,穆罕默德也不錯阿,孔子更不賴呀。

我們憑什麼叫別人來信耶穌?

遍地都法門,條條大路通羅馬,沒有哪一條才能說自己才是絕對正確。

所以,越來越多教會,只淪入講感覺、用感覺來讓別人信耶穌,而無力用真理的傳講來讓人信耶穌。

這些會因為感覺來信的人,除非真的信入真理,否則的話,總有一天,也會因感覺喪失而離開。

只單憑感覺而結婚的人,也會因感覺消失而離婚。

然而,這根本就不是真愛,只是很多人以為這才叫愛。

我們信耶穌,有沒有感覺?

當然有!

但那卻不是我們判斷這信仰是不是真理的依靠。

我們能判斷,是因著『聖經』!

去除聖經的信仰,都是假的、都會被騙。

這也是現今教會裡很嚴重很嚴重的現象:

輕忽聖經、高舉感覺。

輕忽聖經的另一個表現,就是:

所有解經都完全照單全收,你好我好他也好,你對我對他也對。

沒錯,聖經有時真的很難解。

我也相信,聖經有不少地方,我們今生可能都無法真正理解,要一直到天堂才知道。

但是,我也很認同古代偉大聖徒所講過的一個觀念:

『聖經有些地方確實是奧秘,但是,當我們說出這兩個字之前,必須是我們已經盡了一切努力卻還無法了解時,才有資格這樣說』。

很不幸的,現今教會裡,有太多太多的牧師、長執、信徒,根本就不用心去認真下工夫解通這些經文,然後就用『奧秘』、『包容』、『愛心』來為自己的懶惰卸責。

沒錯,聖經裡有太多我們所無法解通的奧秘;

但是,聖經裡也有更多我們可以確切解通的真理。

有些不同的解經,是彼此矛盾的;

當然,有些乍看彼此矛盾的解經,其實如果真正瞭解彼此所要表達的意思,我們會發現雙方講的東西是一樣的,只是詞彙或講法不同而已。

可是,有些東西,經過確認彼此的意思,排除誤解的狀況後,我們也會同意,有很多經文解釋,各家說法是彼此矛盾的。

在這種情形下,我們若說這也對、那也對,那表示我們是在褻瀆上帝的真理。

因為,我們的意思已經暗指上帝真理可以矛盾。

我相信講出那種你也對、他也對的人,並不是真的要褻瀆上帝。

但是,講出這種話的人,我真的要說:

無知的人啊!

面對這種彼此矛盾的經文解釋,我們必須認真去弄清楚、分析清楚而不能打糊塗仗。

加爾文講得好:

1.認識上帝

2.認識自己

這二點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事。

很多教會很熱心傳福音,但是,卻是傳錯誤的福音,這樣,還有什麼好自誇的呢?

當我們不認真思考上帝的話,我們憑什麼說我們已經努力去認識上帝呢?

上帝的話,就是聖經。

當我們已經用『你對、我對、他也對』的態度來解經、來認識上帝時,我們怎能得知正確的真理是什麼呢?

上帝的真理,有多樣性,也有絕對性。

哪些是多樣的?

哪些是絕對的?

我們都可以用聖經來分辨。

真正的真理,一定可以合理解通全本聖經、可以解通反合性經文(paradox)。

那些解不通,卻宣稱自己也是真理、自己也正確,然後要大家尊重他們的,是離棄真理、不尊重真理的表現。

基督徒未必人人都有能力解經。

但基督徒可以努力學習找出哪些解經才是正確,而這是人人都可以做得到的。

基督徒人人都必須降服在真理面前。

再強調一次:

不是真理降服在我們面前,是我們自己降服在真理面前。

任何人,如果沒有建立這樣的觀念,那他會很難正確認識真理的:

1.我自己說的,要合聖經。

2.別人可以用聖經來檢驗我說的。

3.當我說的,如果違反聖經、解不通反合性經文、被證明有誤,我願意放棄自己想法,回歸正確的聖經解釋。

當教會對真理的守護,越來越妥協、越來越不肯堅持,反而用錯誤的愛、包容的觀念來接納時,我們就已經打開了一個大門,讓各種鬼魔的道理可以乘虛而入。

這是大破口,信徒不可不防。

教會另一些大破口還有很多,像是:

個人化、感覺化,都是很大的破口。

我們若不努力將這些破口堵住,這樣的話,那怕帶進教會的人再多、教會增長再快,恐怕有天終將成空。

一個身上有許多傷口在失血的人,只一味進行輸血,卻不在乎止血,這人的急救一樣會失敗,病人一樣會掛掉。

只可惜,這時代裡,堵破口的人,通常也是最容易被教會譴責的人,

因為,這些『沒愛心』、『不包容』、『論斷人』的大帽子,七早八早就扣死這些人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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