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五章附加:结婚、离婚与再婚
前言:由于婚姻是现今社会很严重的问题,许多基督徒对这部分常观念混淆不清、错误连连、更严重的甚至对圣经相关教导都一无所知,所以在查考到马太第五章时,对此部分特别列出来,进行专题讨论。
一、基督徒可以找非基督徒结婚吗?
答:
1.基督徒要找基督徒结婚,这是圣经标准。
2.基督徒若找非基督徒结婚,旧约严厉禁止,但新约没特别强烈禁止。
3.假使基督徒硬要找非基督徒结婚,不是绝对不行,但常会走得比较辛苦,而且苦难常会较多,甚至很多人都因此离弃信仰,不可不慎。基督徒和基督徒结婚,不是幸福的保证,但婚姻之路确实比较好走。
4.基督徒要找基督徒结婚的圣经依据:
a. ‘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林后6:14)
b. ‘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申7:3-4)
c. ‘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39)
5.前两段经文,有人会有反对意见,认为林后的经文主要是指偶像事宜,而旧约的经文已不适用于现今。但第三句经文,却是新约很强烈的‘嫁娶基督徒’的建议。
二、基督徒爱上非基督徒,然后再努力带对方信主,这样不行吗?
答:
1.请不要高估自己的信仰,不要低估自己的软弱。
2.请不要企图‘先爱上了,再来传福音’,而是要‘先传福音,再来爱上’。
3.太多基督徒都擅自先将感情放下去了,然后用我来带对方信主自我合理化,这是自欺、欺人、欺上帝。
4.有人会用‘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丈夫或做弟兄)’(林前7:14)经文,做为基督徒‘可以’和非基督徒结婚的依据。
a.但这是错解经文,因为这经文是指‘丈夫’,不是指‘未婚的男友’。
b.因为这句经文上下文显示,他们已经有小孩,这不是那种男女朋友关系中应该有的,而是正常夫妻关系中所产生的。
c.这经文是用在‘婚前双方都没信主,婚后有一方信主时的状况’,不是用在‘婚前有一方已信主,另一方未信’的状态。
三、圣经对婚姻的规定是什么?
答:
1. ‘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太19:5)(弗5:31)
2.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9:6)
四、人要离开父母,是指婚后就不能和父母一起住,必须分开居住吗?
答:
1.不是的。不是说不能和父母一起住,也不是说不用孝顺父母。
2.这经文的意思是指当一对男女结婚之后,不得让双方父母干涉你们夫妻间的事、不能在经济上继续仰赖双方父母、不能在心理上还有任何倚赖父母的情形。
3.假使婚后你们和父母同住,但没有违反我讲的第2点,那你们一样符合圣经的‘离开父母’。
4.假使你们婚后没和父母住在一起,但却动辄夫妻吵架就跑去找爸爸妈妈告状、动辄就要找爸爸妈妈拿钱来帮助你们经济、心情不好动辄就要回娘家诉苦、丈夫动辄让婆婆来做决定、、、,你们一样违反圣经‘离开父母’的规定。
5.在婚后,双方父母可以关心、可以建议,但对这对夫妻已经没有权柄。也就是说,这对男女一旦结婚,双方的父母就已经丧失对他们的权柄,权柄已经变成他们夫妻二人自己的了。
6.再强调一次,结婚之后,双方父母只剩建议权,已经没有决策权了。
7.请不要为了挣脱父母的权柄,就赶紧结婚。因为,结婚是另一段权柄关系的开始:
a.丈夫:要爱妻子爱到准备为妻子死。
b.妻子:丈夫是你的头,你要顺服。
五、因为我婚后和一个更好的对象谈恋爱,终于发现我当初嫁错娶错,当初那个不是上帝为我配合的,现在这个婚外情对象才是上帝为我配合的,所以我可以离婚来和这真正上帝为我配合的人结婚吗?
答:
1.大胆!竟敢曲解上帝话语神圣意思!
2.在圣经里,‘约’、‘誓约’是非常重要,必须履行的。不得随便与人立约,而一旦立约,非同小可,必须遵行。任何轻看与人与神誓约的,都将招致上帝愤怒。
3.在圣经里,‘婚约’是非常神圣的,一旦地上的婚约成立,天上也立即成立;在地上婚约失效,不表示你在天上的婚约也失效。这观念非常重要,也非同小可。
4.‘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 5:31-32)当时的犹太人认为,只要给离婚证书,就表示双方在地上的婚约已经失效,可以各自嫁娶了,但主耶稣严厉警告他们不是这样的。你们地上的婚约失效,不表示你们在天上的婚约也失效。假使你们的离婚是违反圣经规定离婚,那个离婚在天上是无效的,上帝依然视你们为夫妻。这样一来,你们各自嫁娶,当然就变成犯奸淫。
6.什么是这经文‘神所配合’的意思?意思就是说,不管你们怎样,一旦你们结婚,在地上婚约成立,你们的婚约也同时在天上成立了,这就是上帝所配合的了。
7.因此,每一对夫妻,一旦结婚,都是上帝所配合的。
8.在‘婚前’,大家还可考虑对方是不是上帝所配合的;在‘婚后’,没有人能说对方不是上帝所配合的,全部都是上帝所配合的(即使对方再烂也一样)。
六、法律规定可以离婚,基督徒就可以离婚吗?
答:
1.身为基督徒,如果觉得只要遵守法律就可以,那你不用信了,因为法律也没规定你要信耶稣。
2.身为基督徒,如果圣经的规定不是你的规定,你的标准只低到想满足法律规定、想照地上法律来做为行事为人的原则即可,那你对基督教的信仰恐怕大有问题。
3.当国家法律违反圣经,基督徒必须遵守圣经;
当国家法律低于圣经标准,基督徒必须遵守圣经标准。
4.各国对离婚都有些法律规定,有些宽松、有些严格,但都没有圣经规定那么严格。
5.基督徒对于离婚,不得认为法律规定可以离,我就能离,必须照圣经规定来做。
七、圣经同意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答:
只有二个:
1. 另一方淫乱。
‘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太5:32)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太19:9)
2.另一方未信主,且由未信主的一方提出离婚(不是由已信主的一方)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林前7:15)
另外,有另一种情形,也是婚姻关系结束的,就是:
3. 另一方死亡。
‘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罗7:3)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39)
八、圣经同意再婚的条件是什么?
答:
和上一题‘离婚’的条件类似,但有不同,请小心分辨。
可以再婚的条件只有两个:
1.另一方淫乱。
2.另一方死亡。
另一方未信主那种离婚,离婚后是不能再嫁娶的,请特别注意这个差异。
九、最常被拿来讲的‘双方个性不合’,可以做为基督徒离婚的条件吗?
答:
1.不行!因为不符合圣经规定。
2.要离婚?很简单,符合圣经条件就可以了:
a.另一方淫乱。
b.另一方未信主,且由未信主的一方提出离婚(不是由已信主的一方)。
十、若是如此难离婚,那么,还不如不要结婚?
答:
1.事实上,主耶稣的门徒听到主耶稣讲的标准之后,就是当场这样抱怨的。
而主耶稣可没因为他们抱怨‘老师,功课太难写了’,就放松标准。
‘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太19:10)
2.请不要以为上帝会因为我们抗议,因为难遵行,就放弃祂的标准,别傻了。
3.正因为按照圣经标准,‘结婚容易,离婚难’,所以,基督徒打死都不能轻易乱结婚,务必慎选你所爱,然后爱你所慎选,至死分离。
4.再强调一次:宁可不结婚,不要乱结婚。
十一、既然淫乱是可以离婚的条件,那么,只要对方有外遇,我就可以离婚?
答:
1. 因为对方有外遇而离婚,当然可以,不是犯罪,也不用有罪恶感。
2. 但是,圣经‘许可’你因为对方外遇而离婚,不表示圣经‘命令’你必须因为对方外遇就离婚。
3. 事实上,依然有很多夫妻在另一半发生外遇时,选择‘饶恕’而不离婚,后来蒙受上帝祝福的。
十二、违反圣经规定而离婚或再婚,就是大罪人,应该被唾弃?
答:
1. 我们全部都是罪人,即使我们没有离婚再婚,我们也都犯过其他的罪,如:说谎、嫉妒、、,我们并没比这些离婚者神圣。
2. 对于任何犯罪但认罪悔改的离婚再婚者,我们都必须接纳。
3. 对于任何犯罪但坚不认罪悔改的离婚再婚者,我们就必须进行教会惩戒。
附记:
1.关于结婚、离婚、再婚,有讲不完的议题,在这查经课程里,我没有全部列出来,大家假使有在带查经,可以自行斟酌增减。我个人习惯是会是带查经时,观察学员的反应,假使大家很想继续讨论下去,我们就尽量多讲,即使学员问到没列在我们题目的问题,我也会尽量进行讨论。
2.因为这议题真的太重要了,假使可以的话,请务必在主日学、青年团契、少年团契,将这些观念教导出去。
3.由于现今许多教会都有好多违反圣经规定离婚的人,对此,我内心非常沈重。由于他们已经是成人,未必有机会再上主日学了,所以,我们如果有机会的话,请尽量将这些正确观念传递出去,特别是还在吸收学习的下一代。
4.我在自己教会带这次查经时,学生一开始的答案是令我非常震惊的,他们全部都认为离婚是可以的、个性不合就可以离婚,而且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这表示学生们连挣扎都没有,连圣经基本对婚姻的观念也严重缺乏。带青少年、主日学的老师与辅导,真的要认真将正确的婚姻观念教导出来,而且自己要以身作则,用生命来带生命,要不然教会未来真的令人忧心。
4.更多的阅读资料,请自行参阅:
1. ‘基督徒可以找非基督徒结婚吗?’
2.‘基督徒可以离婚吗?圣经说法’
3.‘基督徒可以离婚吗?法律许可时’
4.‘基督徒可以再婚吗?’
5.‘关于基督徒离婚与再婚的进一步说明’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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