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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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4月27日罪、得救、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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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信主,全家得救?

『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這經文的意思,是說只要一人信主,就會全家一定得救嗎?

這句經文,比較接近原文的譯法是呂振中譯本的譯法:

『信主耶穌,就可以得救,你和你一家』

但是,這是甚麼意思呢?

接下來有兩種更清楚的譯法,這兩者意思不太一樣:

1.『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2.『你和你一家都當信主耶穌,必得救』

看到有趣的地方了嗎?

第一種譯法的意思,是很強的『應許』;

第二種譯法的意思,則比較是一般性的『陳述』,不是特別強烈的應許。

由於在第二種譯法之下,這句經文並無什麼特別之處,和這句知名經文意思大同小異,所以我們就不花時間去多加解釋。

畢竟,信耶穌的,本來就必得救,不管是你自己也好,你自己家人也好,本來就是這樣。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我們要來注意的,是第一種的譯法,也就是『應許』。

要採用第一種譯法,不是不行,因為,合和本聖經的譯法,就偏向第一種。

但是,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出在這裡:

這句話的應許,是給誰的?

是給『獄卒』的應許,

還是給『普世基督徒』的應許?

我們可以確定,這句話的應許,對獄卒一家人絕對有效,這是無庸置疑的,因為事後的經文顯示獄卒真的全家都信主受洗了。

但是,當我們要將這句經文的應許,用到所有基督徒身上時,就必須小心了。

當我們解一句經文時,必須根據上下文、整卷經卷、還必須合全本聖經觀念。

千萬不能單靠一句經文,就企圖做出一種教義,否則很容易變成斷章取義。

任何教義,都必須經得起反合性經文檢驗才行。

我們來思考一個問題:

一個基督徒得救,他們全家就『必』得救嗎?

當然不是!

所以,想把那句使徒行傳經文,視為對『每一個』基督徒的應許,是不行的。

別的不說,單單亞伯拉罕就好,他們全家都蒙受上帝祝福恩典,但可不是全家都得救。

大衛王也是,可不是全家都得救,他的小孩有不少是壞蛋,如:暗嫩、押沙龍。

歷代志、列王記更多,很多得救的國王,可不是他們兒子也都能得救。

換言之,綜觀全本聖經,根本沒有『只要一人得救,就全家必定得救』這回事。

因此,任何企圖以使徒行傳那句經文,就要擴大為對每一個基督徒必定實現的應許,是不可以的。

基因,可以遺傳;

信仰,沒有遺傳,但是,可以大大有助。

當家裡有一個人信主得救之後,他們全家是得救的機會是不是比較高?

絕對是!

請注意,不是『必定得救』,而是『得救的機會比較高』。

生在亞伯拉罕、大衛、這種敬虔的基督徒家裡,後代與全家人,是不是比較有機會得救?

當然!

更甚至,生長在基督教國家,聽到福音而能信主得救的機會,當然也會比根本很難聽到福音的國家高。

事實上,我們看全本聖經,常常會發現,除了基督徒自己蒙受上帝特別祝福的恩典以外,他們的家庭、周邊的人、甚至國家,都比較容易分享到那種恩典。

但請留意,那樣的恩典,並不是『必定得救』的『保證』。

有些家人,確實會因此而信主得救;

但有些家人,則未必。

要得救,就必須聽到福音。

家裡有人先信主,全家的人當然有更高的機會聽到福音,進而信主。

但是這可不保證家裡人聽到福音就一定會信主,也不保證不用傳福音家裡人就會自動得救。

但是,我們絕對可以確定,上帝確實開始給家人聽到福音的機會與恩典了。

畢竟,比起很多人沒有機會聽到福音,家裡有人信主的家人,確實比較有機會聽到福音。

能聽到福音,就是一種恩典。

所以,我們絕對可以懇求上帝施恩憐憫,拯救我們家人,然後努力傳福音給他們;

我們也可以懇求上帝像施恩給獄卒一家一樣,也同樣施恩給我們一家;

但是,我們不能拿使徒行傳那句經文當應許,來要求上帝兌現支票;

更不能假使上帝不這樣施恩給我家,就對上帝生氣與抱怨。

事實上,比起『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這樣的經文,『神願意拯救世人』、『神不願一人沈淪』這類訴諸上帝慈悲的經文,還比較合適我們用來禱告,懇求上帝施恩。

上帝的應許,祂必定履行;

但明明就不是上帝的應許卻拚命要上帝履行,或是應許有很多條件限制但卻絕口不提那些限制,這都不是真正敬畏上帝的表現。

不僅是『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這經文常被誤用而已,還有很多經文,也都被當成必定履行的經文來誤用,像:『只要有信心,病一定能得醫治』、『只要信耶穌,一定可以成功富貴』。

假使過去犯這樣的錯,沒關係,我們現在知道了,改正偏差便是。

願上帝幫助大家。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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