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服在上掌權的?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羅13:1-2)
看到這句經文,我們如何解讀?
這經文的意思是說:
『所有』掌權者的『命令』,基督徒都必須服從?
假使我們讀聖經不在乎反合性經文(paradox),
假使我們讀聖經全部都只在乎按字面意思解經,
那麼,單靠這句經文,我們不建立『君權神授、民必服從』的觀念才怪!
確實,一切的君權,都是神授,不管是好政權還是壞政權,都一定是上帝同意之下才誕生。
但是,這可不表示基督徒就必須絕對服從一切的政權。
要不然,國父推翻滿清,共產黨推翻國民黨,我們到底要服從誰?
所有的朝代,後者都不能推翻腐敗的前者,所以我們必須不斷往前追溯,去服從前一個朝代?
那樣追溯下來還得了?
就算我今天要去服從清朝,也沒這個朝代可讓我服從,不是嗎?
還不提清朝所推翻的明朝,明朝所推翻的元朝、、、、呢!
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的話絕不矛盾,
所以,正確理解上帝的話,一定可以解通全本聖經。
要檢驗一個教義對不對、一個觀念對不對,說難很難,說簡單也很簡單,
用反合性經文去驗看看就知道了。
今天,我用三個聖經反合性的例子,來讓大家思考『順服在上掌權者』的真意。
一、 以斯拉建聖殿
以斯拉建聖殿時,敵人捏造謊言上告國王,後來國王下令停工,不準再建聖殿。
『那時王諭覆省長利宏、書記伸帥,和他們的同黨,就是住撒馬利亞並河西一帶地方的人,說:願你們平安云云。你們所上的本,已經明讀在我面前。我已命人考查,得知此城古來果然背叛列王,其中常有反叛悖逆的事。、、、現在你們要出告示命這些人停工,使這城不得建造,等我降旨。、、、不可遲延』(拉 4:17-22)
結果,聖殿重建事工被迫停止。
請注意,這是國王下的命令,而且是超級大政權波斯帝國,那時猶太人可是受波斯帝國管轄的。
所以,基督徒必須順服在上掌權者,就不能再建聖殿,不是嗎?
別忘了,這還不僅只是口頭命令,而是已經行諸書面,有書面命令的喔!
請繼續看以斯拉記第五章。
『那時,先知哈該和易多的孫子撒迦利亞奉以色列神的名向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猶大人說勸勉的話。於是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和約薩達的兒子耶書亞都起來動手建造耶路撒冷神的殿,有神的先知在那裡幫助他們』(拉5:1-2)
請注意:
1. 先知奉神的名說勸勉的話
2. 重新動工建聖殿
3. 神的先知幫助他們
這是什麼意思?
是假先知妄稱神諭嗎?
假先知妄稱上帝名號,然後要他們違抗在上掌權者的命令嗎?
下面的經文,告訴我們答案:
『神的眼目看顧猶大的長老,以致總督等沒有叫他們停工,直到這事奏告大利烏,得著他的回諭。』(拉5:5)
1. 神的眼目看顧
2. 總督沒有叫他們停工
看到了沒?
那些先知所講的,是真的來自上帝的,而且上帝真的幫助他們重建聖殿。
所以,在上掌權者的命令,都不能違抗,否則就是違抗上帝?
若是如此,那這段經文的意思,豈不是我們指控上帝帶頭叫人去犯罪,違反祂要人順服掌權者的命令?
問題是,上帝不犯罪,上帝也不叫人犯罪,
一定是我們誤解順服掌權者這類經文的意思,而不是聖經寫錯。
二、 但以理禱告事件、三個朋友不拜王像事件
這些事件,記錄在但以理書。
先講三個朋友的部分。
『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個金像。、、、那時傳令的大聲呼叫說:各方、各國、各族的人哪,有令傳與你們:你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但3:1-6)
請注意,在上掌權者下命令了。
這時,基督徒該順服掌權者,是嗎?
結果,但以理的三個朋友,就是不拜。
對這樣不順服王命的行為,上帝很憤怒?因為他們違反上帝『順服在上掌權者』的規定?
不是的!
上帝反而行出神蹟解救他們因為不拜王像所遭受的焚燒處罰。
『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就從火中出來了。那些總督、欽差、巡撫,和王的謀士一同聚集看這三個人,見火無力傷他們的身體,頭髮也沒有燒焦,衣裳也沒有變色,並沒有火燎的氣味』(但3:26-27)
但以理禱告事件,請見這經文:
『三十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甚麼,就必扔在獅子坑中。、、、於是大利烏王立這禁令,加蓋玉璽』(但6:7-9)
請注意,在上掌權者下命令了,而且是一種很嚴格、不能更改的書面命令。
所以,基督徒該如何?
順服在上掌權者嗎?
『但以理知道這禁令蓋了玉璽,就到自己家裡(他樓上的窗戶開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神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但6:10)
但以理竟然不順服,而且,還不是照主耶穌教導的進到內室禱告,不要讓人看見,反而是明目張膽故意讓人看見。
『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太6:6)
『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太6:5)
所以,我們可不可以說但以理這行為,違反聖經兩條規定?
1. 不順服在上掌權者
2. 禱告故意讓人看見,不去內室禱告
但以理為這行為,被丟入獅子坑。
而上帝解救他平安無事。
三、 彼得被公會審判事件
這事記在使徒行傳。
彼得和眾使徒違反公會禁令傳福音,結果被抓到公會進行審判。
『大祭司問他們說:我們不是嚴嚴的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徒5:27-28)
一樣的,在上掌權者下命令,禁止傳福音。
所以基督徒該如何處置?
『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
看到了嗎?
最關鍵的教義重點出來了:
『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換言之,『順服在上掌權者』這樣的經文,是必須加入『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這類經文來一起考慮的,不能無限制進行放大。
這就是反合性經文的威力:
1. 使我們真正弄懂正確的道理
2. 使我們更有智慧
3. 使我們能分辨正確與錯誤的教導
我不是說我們動輒可以用『順從神不順從人』來反對掌權者的命令。
事實上,很多事情,不能太輕率做出決定,而必須謹慎考量、仔細思考上帝的道。
我們不能隨便就效法但以理違抗王命公開禱告給別人看,也不能將彼得違反禁令傳福音放大成所有人都要效法的準則。
聖經的事例,可以給我們很大的幫助,但不是隨便可以濫用、亂用。
上帝是大有智慧的,信主的人是會變成有智慧的人,而不是越信越笨。
引用這些事例,是要告訴大家要看重反合性經文,
而『順服在上掌權者』的觀念,是必須和『順從神不順從人』的觀念一起來思考的。
願上帝幫助大家。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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