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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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31日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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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的錢?牧師的錢?

教會的錢,是誰的錢?

例一、某國際知名牧師

住千萬美元豪宅(合台幣三億元以上)、開賓士車、私人噴射機、高得嚇人的各地住宿費與旅費,年收入十億美元(合台幣三百億以上)。

財務不透明,不受監督,也拒絕加入專門審查督教組織收受奉獻之透明度及有效性的非營利機構。

這位牧師今年還來台灣舉辦特會,而且很多教會還極力信徒推薦參加呢!

例二、某美國知名女牧師

年收入一億二千多萬美元(合台幣四十億以上),建一個衣櫥花了二萬三千美元(合台幣七十萬以上),美國政府還在針對其財務黑箱進行調查中。

這位牧師,好消息電視台常播放,很多人還很喜歡呢!

例三、某機構牧師

某次招待某貧窮傳道人去高檔餐廳,而且,這位牧師也趁機全家大小都一起出動,全部都點最貴那一級的餐點。

費用呢?

全部報公帳!

在那次聚會裡,那位貧窮傳道人只敢點最便宜那種餐點。

他很難過,因為那筆金錢支出若奉獻給他,可以供他生活很久。

例四、某教會傳道

某收支赤字的教會舉辦一次福音活動,活動結束之後,已經用活動經費招待工作人員吃一頓了。但因為這樣下來還有剩,負責事工的傳道人認為既然還有剩錢,所以繼續花,用另一個名目,再去吃喝另一餐。

那筆剩下的錢,其實是可以繼續留給教會以後的活動使用的。

但是,他卻決定要繼續吃喝花掉。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講這些,我的心在淌血!

這些人,都是牧師傳道,年紀老小都有。

我相信,這些例子,都不是特例,很多人也都可以舉出類似的例子。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假使您遇到這樣花錢的牧師,您的金錢,還獻得下去嗎?

別忘了,上帝叫我們要奉獻,但要奉獻到哪裡,則我們必需善盡管家職責。

當我們的錢,是獻到這樣的佈道團、機構、教會,被這樣的牧師,用這樣的方式管理時,

我們,還獻得下去嗎?

獻下去的話,是不是反而有點助紂為虐?是不是反而使真正有需要的地方少了一筆奉獻的機會?

這些牧師,知不知道教會的錢是不能這樣花的?

其實,如果要這樣花教會的錢,永遠都不愁找到各種神聖的名目。

其實,只要敢以神之名,神功護體,

有什麼錢是花不下去的呢?

我們心中,還有那麼一絲絲對萬軍耶和華的敬畏嗎?

教會的錢,是誰的錢?

牧師的嗎?

我深感恐懼的是,『教會的錢就是上帝的錢』,這種基本到連教都不需要教的基本觀念,有多少牧師,卻已經忘記了?

上帝神聖的錢,是可以這樣花用的?

主啊!我們都將站在你的面前,那時,我們要如何面對你呢?

主啊!在你的聖潔與榮耀面前,我們如何陳述你的錢是被我們這樣花的?

如果連帶領羊群的牧者,都不會從心底敬畏上帝,而只是嘴巴上敬畏,

那麼,這樣不能以身作則、身先士卒的牧者,還能傳講出什麼真正能改變人心的道呢?

我舉的例子的前兩種,已經是類似國庫通黨庫之類的情形了。

反正已經類似皇帝,教會的錢,反正就是我的錢,沒人監督考核。

不過,這種的例子較少。

但後二種例子呢?

則是趁機慷教會之慨,利用各種機會,拿教會的錢來滿足私慾。

這類的例子可不少。

對後面這類的牧師,我要提出一個問題:

這次吃喝,你捨得花自己的錢來支付嗎?

假使你捨不得,可是卻敢花用教會的錢來吃喝,那麼這次的心態恐怕是大有問題的了。

有多少牧師,自己的薪水可是顧得緊緊的,拔一毛以利天下不為也,

但只要是拿教會的錢、享用會友奉獻的錢,那麼吃美食、常吃喝,卻樂此而不疲,而且毫無罪惡感,更認為天經地義,因為,『我是在做教會聖工』嘛!

真的是在做聖工嗎?

上帝是欺哄不得的,更何況身為牧師,自己卻帶頭欺哄上帝,還能真正傳講出什麼能撼動生命的道呢?

牧師們!教會的錢,就是上帝的錢!

假使牢牢記住這個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觀念,

我想,很多金錢的花費,大概都會花不下去、吃喝不下去才是。

教會的錢,不是不能使用。

但問題是,我們是否有時時保持高度的謹慎,不敢亂花亂用任何一塊錢?

我們所花用的每一塊錢,是否能讓我們坦然站立在上帝面前,無愧的面對祂?

我們花用教會的錢,是否敢攤開在陽光下,讓眾人監督?

否則,我們真的敢講無愧於心嗎?

或是,我們的良心,已經麻痺到把聖靈的感動消滅到幾乎再也聽不見的程度了?

更甚至,我們是否真的有重生得救?是不是該重新省察自己得救是否真實?

想吃喝美食?

沒關係,拿自己的薪水,自己家人去吃,享受自己福音養生所得的成果,感謝上帝賜予便是。

想吃喝美食,卻拿教會的錢來趁機花用,小心上帝的嚴厲與刑罰!

『你只管去歡歡喜喜吃你的飯,心中快樂喝你的酒,因為神已經悅納你的作為。

你的衣服當時常潔白,你頭上也不要缺少膏油。

在你一生虛空的年日,就是神賜你在日光之下虛空的年日,

當同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因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勞碌的事上所得的分』(傳9:7-9)

『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撒上2:17)

這篇文章嚴厲的提醒,不僅是對牧師傳道而已,

事實上,長老們、執事們、團契會長們、小組長們、、、、,

任何一個花用到教會的錢的聖工者,都要把這句話謹記在心:

教會的錢,就是上帝的錢!

『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加6:7)

『你的神乃是烈火』(申4:24)

『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22:12)

『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啟22:14)

主啊,憐憫我們,赦免我們的罪,饒恕我們在教會金錢上對你的缺乏敬畏。

可憐我們只是蟲,只是土做的,帶我們走向光明,潔淨自己,迎接你的再來。

『主耶穌啊,我願你來!』(啟22:20)

阿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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