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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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21日罪、得救、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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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教會中品行不良的信徒,您還相信『因信稱義』嗎?

面對教會中品行不良的信徒,您真的相信因信稱義嗎?

教會中,總有一些品行不佳的信徒:

口嚼檳榔,出口成髒,出入不正當場所。

心地不佳,常背後說人壞話,造謠生事。

不節制口德,一生氣就像潑婦罵街。

存心不良,常動腦筋,利用教會愛心,到處向會友借錢不還。

還有、、、、

再稍好一些,品行尚可,靈性不佳:

信仰不虔誠、傳福音不力、不喜歡參加聚會、不喜歡讀經禱告、、、

面對這些信徒,坦白說,我們很難從他們身上看到有什麼聖靈的果子。

不過,我問題的重點是:您真的相信因信稱義嗎?特別是看到這種信徒時。

因信稱義,是多麼熟悉的名詞,多麼耳熟能詳。

我們都相信,我們都是罪人,我們被拯救,不是出於自己的努力,而是上帝的憐憫,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稱義』。

但是,我們真相信,上帝對那些實在讓人看不下去的信徒,也是『因信稱義』嗎?還是我們認為,因信稱義,只適用於我自己,不適用於品德比我爛的信徒?

『稱義』與『成聖』,我們常混在一起,搞不清楚分際。

『稱義』,是立即的;『成聖』,卻是需要時間的。

但是,我們常以為稱義之後,就立即成聖,而且,開始用成聖的觀念,來看一個信徒有無稱義。結果:

不用等到耶穌來,我們已經在自己心中,把信徒分成麥子和稗子了。

不用耶穌來審判,我們已經在心中判好誰會下地獄去了。

我們常是寬以待『罪』,嚴以律『罪人』。而不是聖經要求的寬以待『罪人』,嚴以律『罪』。所以:

對於教會中信徒的『罪』,我們常是不敢指正,且美其名叫『愛心』、『包容』、『不要破壞合一』。

對於教會中的『罪人』,我們卻非常勇敢審判,雖不一定明講,但心中卻已判對方死刑。

面對品德不良的信徒,我們真的相信『因信稱義』嗎?還是只是口頭承認,心中不信?回到聖經來看這個問題時,有時,我們真的不能不認罪。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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