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行為的異教徒,需不需要福音?
基督徒的行為,未必有異教徒好。
那麼,好行為的異教徒,還需要福音嗎?
單以行為來說,基督徒很多時候比異教徒(包括無神論者,因為他們信的,就是『沒有神』)還糟糕。
『宗教都是勸人為善』。
這句話,對其他宗教,是對的。
對基督教,卻不太對。
其他宗教,是『人本』的宗教,是人以其腦袋,去想出內容的宗教。
這些教主級人物,招搖撞騙者不提,通常都具有宗教方面的天分,能觀察到很多現象,提出很多解釋,並以其理智,建立一套學說體系。
他們幾乎都會發現:
『罪』,是存在的。
因此,接下來的問題,就是:
怎麼把罪除掉?
所有人類能想到的解決方法,幾乎都一樣:
積功德,修練,贖罪。
而另一有趣的現象是,這些教主,沒有人敢自稱自己是上帝。
釋迦牟尼、默罕莫德都是。
反而一些不入流的,爭相宣告自己是上帝,而且,越是騙錢神棍,越敢宣告。
在這些宗教體系之下,既然要積功德才能贖罪,
信徒如何敢不努力行善?
不行善,罪就無法消除了,那還得了?
罪若不能除,下輩子轉世成豬狗,或是下十八層地獄,或是死後被刑罰。
所以,這些宗教,都是勸人為善。
因為,要積功德。
基督教,很奇特,竟直接說,『行再多善都沒用,一樣下地獄』。
竟然有這種這麼瘋狂的教義?
竟然有這種這麼違反人類理智的教義?
基督教,一樣承認罪的存在。
那麼,如果行善不能積功德,不能贖罪,罪要如何才能消除呢?
基督教說,『信耶穌,罪就可消除』。
這麼簡單?開什麼玩笑?把人當白癡嗎?
誰不知道因果報應?
而且,我們的經驗,明明就是要很努力,才能消除錯誤。
連偷竊犯法都要受刑罰贖罪之後,才能釋放出來,
並且,越重的罪,刑罰一定要越重,才能贖清罪孽。
這些,是基本人類經驗。
今天基督教竟然說,不管罪有多大,只要信耶穌,罪就一筆勾消?
這是什麼蠢宗教,用腳趾頭想都知道,哪有這麼簡單的事?
這出現一個重點了:
這道理,不是人人能信的。
『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1:18)
『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林前1:21)
『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
誰能信?
只有那些屬神的人,才能信。
誰是屬神的人?
我們不知道。
是不是屬神的人,第一次聽到福音就信?
未必。有可能要聽一百次、一千次才信。
屬神的人何時信,上帝有上帝的時間表,這時間表我們不知道。
回到原本問題:
好行為的異教徒,需不需要福音?
既然基督教說『行再多善都沒用,一樣下地獄』。
那這些人能不需福音嗎?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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