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神願意萬人得救』遇到『很多人終其一生沒機會聽到福音』時
上帝不是願意萬人得救嗎?
那為什麼世界上有很多人,終其一生根本沒有聽到福音的機會?
古代中國人就沒福音可聽。
這時我們該如何解『上帝願意萬人得救』的經文呢?
當我們要正確解經,卻避開『反合性經文』(paradox)(似非而是)(看來矛盾,其實不矛盾),那我們很容易錯解誤解聖經。
相反的,當我們把反合性經文抓出來,一起仔細研究時,我們才容易正確掌握住上帝的話真正要表達的意思。
請我們看這經文:
1.『神愛世人』(the world)(全世界)(約3:16)
2.『神願意萬人得救』(all men)(所有人)(提前2:4)
3.『神不願有一人沈淪,乃願人人悔改』(all)(所有人)(彼後3:9)
讓我們再看這些經文:
1. 異能不行在明明就是看了就會信的推羅西頓,使他們得救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21)
2.上帝任憑一些人瞎了心眼,免得他們心眼開了而得救
『主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們眼睛看見,心裡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約12:40)
3. 聖靈禁止保羅在亞西亞講道,使亞西亞、庇推尼人喪失得救的機會
『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徒16:6-7)
上帝明明就知道這些只要聽到福音就會信,卻不給他們聽到福音的機會,使他們無法信主而得救。
這是我們無法否認的聖經真理。
我們要如何解通『上帝願意萬人得救』,可是又有『上帝不願給某些人得救機會』的經文呢?
然後請我們再注意這些觀念:
上帝心意、旨意,按照性質分類,可以分成:
1. 上帝『命令的旨意』
這種旨意,是上帝絕對有效的旨意,必定成就,絕無任何事物可以阻攔。
例:
『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1:3)
『你萬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攔阻』(伯42:2)
2. 上帝『訓誡的旨意』
這種旨意,是上帝對人類的規定、訓誡。
和上面那種必定成就的旨意不同,這種旨意是可以被攔阻,可以發生人類不遵守的情形的。
例:
『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拜偶像』、『要孝敬父母』、『要愛人如己』、、、。
3. 上帝『性情的旨意』
這種旨意,是上帝性情(感情)。
上帝和我們類似,不是冷冰冰的電腦,而是會有感情,有愛、有恨、會高興、會傷心的。
這種旨意,一樣可以被人類違反。
例:
『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結18:23)
『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結33:11)
『耶穌從那裡起身,、、、不願意人知道,卻隱藏不住』(太7:24)
好,有這些基本認識之後,我們開始要來解經。
我們拿代表性的提前2:4來講解。
『神願意萬人得救』(all men)(所有人)
聖經就是上帝的話。
上帝的話,絕對不會錯。
上帝的話,彼此之間也絕對不矛盾。
所以,假使我們所解釋出來的上帝的話(聖經經文),和其他上帝的話(聖經經文)矛盾,那表示我們解錯了。
這是很簡單的道理,但卻是很多人常常嚴重忽略的道理。
這也就是為什麼許多人講很多經文,單獨講時,好像頭頭是道,
但一遇到綜合性的問題,或是遇到反合性的經文,就會當場愣住,或是講出的解釋矛盾連連。
太多人太缺乏太缺乏『重視反合性經文』的訓練了。
太多人太習慣讀經時,只注意個單一經文,卻不去考慮我對這經文的解釋,能不能通過全本聖經檢驗。
歸正神學不斷強調反合性經文的重要性。
這種『重視反合性經文』的態度,不管你是甚麼宗派,都必須看重且學習。
這不是為了效忠加爾文,而是為了使我們正確認識上帝真理。
好,在反合性面前,我們如何來解『神願意萬人得救』這類經文呢?
『聖經』與『事實』都無法否認,確實有一些人,上帝就是沒預定要他們得救,他們就是終其一生都聽不到福音。
連福音都聽不到,就別講得救的指望了。
世界上,很多土著民族、古代的中國、、、,許許多多人終其一生根本沒機會聽到福音,也沒福音可以聽。
這是不容否認的可怕事實。
基本上,『神願意萬人得救』這句經文,
一開頭的『神』,大家沒問題;
結尾的『得救』,大家也沒問題;
問題出在中間的『願意』和『萬人』這兩個。
什麼叫『上帝願意』(Will)(意願、旨意)?
什麼叫『萬人』(All men)?
上帝願意,就是上帝願意,還有甚麼好討論的?
不!假使您還會說出這種話,那表示您還是沒認真去思考這句經文。
因為,
1. 上帝願意,是說『上帝想要用祂的權能去做』?
這就是『上帝命令的願意』。
若是如此,這句經文就會被解成:
『上帝用祂的權能要萬人得救』,而因為上帝無所不能,所以,一旦上帝做出『命令式的願意』、『命令式的旨意』,一定必成,沒有萬事萬物能阻抗。
這樣的結果就是:
『不管有沒有信耶穌,萬人都會得救』。
您能接受這種普救論嗎?
基督徒可以接受普救論嗎?
2. 上帝願意,是說『上帝做出道德規定』、『上帝做出可以或不可以的規定』?
這就是『上帝訓誡的願意』。
若是如此,這句經文就會被解釋成:
『上帝道德規定萬人要得救』、『上帝訓誡萬人要得救』。
這種解法,實在太詭異,根本不通。
上帝確實訓誡人,『要孝順父母』、『不可偷竊』、『要愛人』、『不可殺人』,這都是明確的誡命。
但是,『萬人得救』是一種誡命嗎?
把上帝訓誡拿來這句經文使用,一點都不通。
3. 上帝願意,是說『上帝情感上,祂喜悅』
這就是『上帝情感的願意』。
若是如此,這句經文就是:
『上帝情感上,喜悅萬人得救』。
看到我們的分析了嗎?
請不要以為一看到『上帝願意』,就以為那就是您心中一直以為的意思。
別忘了,您是這樣以為,但別人讀的時候,未必是這樣以為。
結果,到底是誰讀出來的意思,才是正確的意思?
根據你的讀法?根據我的讀法?根據他的讀法?
不!
要根據能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的讀法!
通不過的,都讀錯意思了。
『神願意萬人得救』,這經文的『願意』和『萬人』,才是爭議的所在。
1.我們如何解釋這經文的『願意』,
2.如何解釋這經文的『萬人』,
會決定我們如何解出這句經文的意思。
我上面已經先示範了這經文的『願意』,到底是指甚麼意思。
現在,我要開始介紹這經文的『萬人』,到底是指甚麼意思。
『萬人』就是『所有人』,就是『All men』。
這部分,大家都沒有意見。
問題是,這到底是甚麼意思呢?
是:
1. 全世界每一個人?(全面性用法)
還是:
2. 所有信主得救的人?(限定性用法)
我已經將『願意』和『萬人』的各種可能性,都講出來了。
現在,讓我整理起來,大家會更清楚。
一、 上帝願意
1. 命令的願意
2. 訓誡的願意
3. 情感的願意
二、萬人
1.全世界每一個人(不管有沒有信主得救)
2.所有得救的人
以下,我們開始排列組合,一共會產生六種組合。
這六種解法,哪種合理合聖經,哪種不合理不合聖經,大家應該都有能力分辨才對。
一、 『萬人』是指『全世界每一個人』(包括信主與不信主)
1. 上帝『命令的願意』
所以,『神願意萬人得救』,就是『上帝用全能的命令,命令全世界每一個人都得救』。
上帝一旦使出這種命令,宇宙間絕無任何萬事萬物能阻擋。
結果,這經文就解成了『普救論』,
不管這人有沒有信耶穌,反正全部都會得救。
2. 上帝『訓誡的願意』
所以,『神願意萬人得救』,就是『上帝發佈道德規定,規定全世界每一個人都必須得救』,像上帝頒佈十誡這些規定一樣。比如:全世界每一個人都必須孝順父母、都不可貪心、都不可姦淫、都必須愛人、、、。
得救這件事,可以是一種『誡命』嗎?是像十誡一樣的誡命規條嗎?
若這是一種『誡命』,那就是說:
全世界每一個人都必須遵守得救,不可以不遵守得救。
這種解法通不通,自己去想。
3. 上帝『情感的願意』
所以,『神願意萬人得救』,就是『上帝看到有人不得救祂會難過,因此,祂情感上喜悅全世界每一個人都得救』,就像一個有愛心的法官,他也不會因為看到有人被處死,就從中獲得很大的樂趣一樣;也像父母親,即使處罰小孩,也不會因為處罰孩子而得到快感。
上帝情感的意願,世人本來就可以違反或不遵守。
世人讓上帝難過傷心的行為太多了,不願意信主得救,就是其中一種。
這解法很通,而且很合聖經,不是嗎?
二、『萬人』是指『所有得救的人』(得救的每一個人)
1. 上帝『命令的願意』
所以,『神願意萬人得救』,就是『上帝用全能的命令,使每一個祂揀選得救的人都會全部得救』。
上帝命令式的主權,無人能攔阻,必定實現。
假使上帝揀選此人得救、預定此人得救,那麼,不管這人如何抗拒,上帝就是會差遣聖靈在這人心中動工,不斷軟化他心中的剛硬,到後來,使他心甘情願用自己自由意志決定要信主,獲致得救。
上帝只給祂所揀選的人這種恩典,
對於不蒙祂揀選的,祂就任憑他們,這時,這些人就會自動依其本性,絕不會想要信主得救。
這就是加爾文主義五要點第三點『限定的救贖』,以及第四點『不可抗拒的恩典』。
這種解法,是合理,也是合聖經的。
2. 上帝『訓誡的願意』
所以,『神願意萬人得救』,就是『上帝發佈道德規定,規定每一個祂揀選的人都要遵守得救這種誡命』。
這種解法通不通,自己去看上面的解釋。
重點很簡單,『得救』這件事,是像『不可殺人』、『要孝順父母』一樣的誡命嗎?
3. 上帝『情感的願意』
所以,『神願意萬人得救』,就是『上帝看到有人不得救祂會難過,因此,祂希望看到每一個祂揀選的人都能全部得救』。
請注意,乍看之下好像還算合理。
但是,這種解法很嚴重,因為,『上帝情感式的意願』是可以被人違反,而且也常被違反的。
所以,當我們將『萬人』解成『上帝所揀選得救的每一個人』時,這時一旦用『上帝情感式的願意』來解這經文,就會變成:
有些上帝揀選得救的人,會得救;
有些上帝揀選得救的人,會不得救。
這還得了?
這嚴重違反『如果上帝揀選你得救,你就不可能不得救』的聖經揀選教義。
我們要記住,上帝『命令的意願』,是強而有力的;
上帝『情感的意願』,是常被違反的。
在聖經裡,對於上帝揀選這件事,可不是軟弱無力常常不成就的『情感性揀選』,而是強而有力的事情必成的『保證性揀選』。
綜觀以上六種排列組合,我們得出的結論很簡單:
一、 當我們把『萬人』解成『全世界所有人』(不管信不信主)時,我們就只能將『上帝願意』解成『上帝情感的願意』。
二、 『萬人』是指『所有得救的人』時,我們就只能將『上帝願意』解成『上帝命令的願意』。
以上這兩種解法,全部都合理,而且合聖經。
而且,這兩種解法,全部都可以拿來為加爾文主義辯護。
反對加爾文主義的人、主張阿民念主義的人,很喜歡用『神願意萬人得救』來為自己理論辯護。
但很不幸的,當我們真正認真去看這經文到底是甚麼意思時,我們會很驚訝發現,他們根本就無法用這種經文,來為阿民念主義辯護。
傳統上的加爾文主義,普遍習慣將『萬人』解成『每一個得救的人』這種解法。
但是,同屬加爾文主義的神學家史普羅(R.C.Sproul),反而從『願意』出發,來解釋這類經文。
我也認同他的解法。
我一樣認為,這種『神願意萬人得救』的經文,『萬人』確實是可以解釋成『全世界每一個人』,而不一定要像傳統的加爾文主義一樣強烈主張非得將『萬人』解成限定式的『只有得救的人』不可。
但是,『萬人』的解法不同,『上帝願意』的解法也會不同。
我也同意Sproul的結論:
不管哪一種解法,解出來的意思都變成支持加爾文主義,而不是支持阿民念主義。
另一句幾乎一模一樣的經文『神不願有一人沈淪,乃願人人悔改』(all)(所有人)(彼後3:9),解法我不再重複,和上面一樣。
重點很簡單,
1.『人人』是指『全世界每一個人』,還是指『得救的人』?
2.『願』是哪一種『上帝意願』?
排列組合之後,解出來的結論,會和上面我示範的『神願意萬人得救』一樣。
至於另一句知名的經文『神愛世人』(the world)(全世界)(約3:16),很不幸的,根本就沒提供多少支持可以給阿民念主義者使用。
為什麼?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這裡有說上帝要『拯救全世界每一個人』嗎?
這裡只是很清楚聲明:
『一切信耶穌的,都會得救』,
也很清楚聲明:
『上帝愛世界上的人,所以賜給他們獨生子』。
但是這經文可沒說上帝『愛世人』,就是上帝『要拯救全世界的人』。
『上帝愛』,和『上帝拯救』,可有天壤之別。
主耶穌愛不愛猶大?
愛!
主耶穌為不為猶大禱告?
不為!
主耶穌為彼得禱告,不為猶大禱告;
主耶穌為屬祂的人祈求,不為世人祈求。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約17:9)
主耶穌拯救不拯救猶大?
不拯救!
主耶穌明知彼得會犯罪,猶大會犯罪;
但主耶穌只求上帝護衛彼得,卻任憑猶大繼續犯罪到死。
『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路22:31-32)
(主耶穌為彼得求)
『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耶穌便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吧!、、、、』(約13:18、27)
(猶大不是上帝揀選得救的人,主耶穌不阻擋他、反而任憑他去行壞事)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約17:12)
(主只護衛其他門徒,不護衛猶大。所以其他蒙護衛的,雖然跌倒,但絕不會滅亡;可是不蒙護衛的猶大,卻會因上帝的任憑,一路犯罪到滅亡)
講了這麼多,是要告訴大家,請不要再用錯誤的『上帝愛世人』、『神願意萬人得救』、『神願意萬人悔改』,就是『神要拯救全世界每一個人』的觀念來讀經了。
『神愛』、『神願意』,可不表示『神就要拯救』。
不要隨便就把這兩種情形劃為等號。
在聖經裡,這明明就不是等號;
在事實上,這兩種情形,也明明就不是等號。
我不是說上帝不愛世界上的每一個人,請不要誤解。
我是說上帝雖然愛世界上每一個人,但祂更愛祂自己所揀選出來的兒女,即使這些人一點都不可愛、一點都沒有值得愛之處。
祂特別將額外的恩典給祂自己所揀選出來的小孩,
而任憑其他不蒙揀選的人依自己本性去做壞事。
主耶穌是要來拯救沒錯,但並不表示祂就要拯救『全世界每一個人』。
祂本來就沒義務要拯救完每一個人,也沒有人有義務能要求祂非得這樣拯救不可。
假使您還是改不過錯誤的習慣,那麼,我教您一個簡單的方法:
請你以後講『神愛世人』、『神願意萬人得救』、『神願意萬人悔改』時,同時也記住並解釋:
『為什麼神愛、神願意,可是世界上卻有很多人終其一生聽不到福音?』這個棘手的問題。
不用多,只要幾次以後,您就會更清楚這真理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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