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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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3日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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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能不能謹慎些來說『上帝告訴我……』?

許多時候,大家似乎已經習以為常,

動輒就說『上帝告訴我、、、』。

沒錯,重生得救之後,我們都有聖靈內住。

聖靈會不斷對我們做出各種提醒與指引。

但是,我們會不會忽略了一件事?

………我們依然是肉體仍在的罪人。

如果我們沒有了會犯罪的肉體,那我們就絕不會再犯任何罪了。

這是何等美好的境界,也是我們衷心的期盼。

但這只有在天堂上的人才能擁有。

我們這些還活在世界上有肉體的人,是無法達到這樣的狀態的。

如果我們仍有肉體,那即使重生得救了,

我們終其一生,依然必須不斷與肉體交戰。

這是至死方休的功課。

有些人的靈性比較好,這些爭戰會比較少。

有些人的靈性比較稚嫩,這些爭戰依然很大。

但是,沒有人能斬釘截鐵說:

我成為完全不再受任何肉體影響的人。

因此,上帝會不會對我們說話?

當然會!

但是,我們能百分之百確定這就是上帝說的話?

未必!

原諒我如此說,很多時候,當我們說出『上帝告訴我、、、』的時候,

其實上帝根本就沒說話。

那麼,那些聲音來自何處?

可以來自上帝,來自魔鬼,還有來自自己。

這其中,有很多很多,都是來自自己。

別忘了,聖靈說話的時候,魔鬼也會說話,我們的肉體也會說話。

人的心智運作是很複雜的。

人常以為自己很瞭解自己,其實不然。

我們對自己的瞭解,其實很少。

只有上帝才透徹瞭解我們自己的每一吋隱密之處。

請千萬記住:

我們的肉體仍在。

別低估了有罪的肉體的影響。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當我們說出『上帝告訴我、、、』,結果事實卻不是如此時,

那我們已經是在犯罪,因為妄稱上帝名號了。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20:7)

凡是出於上帝的,必然成就,絕無虛假。

因為,上帝絕不說謊。

『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他說話豈不照著行呢?他發言豈不要成就呢?』(民23:19)

同時,上帝的話,永遠立定。

『耶和華啊,你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詩119:89)

更進一步,上帝說的話,具有力量,必定實現。

『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

同時,上帝也指出,所有自稱是先知的,包括自稱『上帝告訴我、、、』的,

都必須留意這段話: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申18:20)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申18:22)

擅託上帝名號說話,這是重罪啊!

所說若不成就,就表示這不是上帝說的!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在這時代,不應處死違反這些規定的人。

但是,這些經文的嚴正提醒,我們卻不可輕忽。

因為,這是十戒裡嚴嚴的警告:

『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20:7)

當我們說『上帝告訴我、、、』,結果證明不是上帝所說的時,

就表示我們犯這大罪了。

這時該如何?

沒關係,沒有任何罪,是主耶穌不能赦免的。

只要認罪悔改,上帝必赦免,饒恕我們的過犯。

或許,過去我們不清楚這些觀念。

無意中不斷觸犯這樣的罪。

但今天既然瞭解了,我們就該棄絕錯誤的行為,歸向上帝真道,並懇求上帝赦免。

如果,我們真的懷著敬畏上帝的心,

當我們清楚這些經文時,

我們還敢動輒講出『上帝告訴我、、、』這樣的話嗎?

我們是不是改變這個壞習慣,改說:

『我內心有個感受、、、』,不要輕率動用『上帝告訴我』這樣的說法,

這樣會不會比較好一些?

坦白說,如果大家能尊敬上帝的名,不輕率就說出『上帝告訴我、、、』這種話,

或是說,想講這種話之前,就僅記這二句經文: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申18:20)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申18:22)

那麼,我想,教會裡很多的紛紛擾擾、絆倒人的事,會少很多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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