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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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7月19日圣经无误与释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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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時,要注意反合性經文(paradox)

讀聖經,要小心paradox經文(反合性)(似非而是)(看來矛盾,其實不矛盾)。

當我們忽略了反合性經文,那我們很難正解單一邊的經文。

更嚴重一些來講,如果我們沒把反合性經文找出來,然後就對單一邊經文大解特解,很多都是亂解,得出的都是錯誤的觀念,然後還以為這是上帝正確的道理。

在十進位計算中,1+1=2,這答案是正確的。

在二進位計算中(像電腦),1+1=2,這答案是錯誤的。

在對數計算中,log1+log1=log2,也是錯誤的。

差別何在?

忘了限制條件!

國中數學就已經教我們……要注意各種條件限制。

很多人簽契約,常隨隨便便、不留意其中的各種條文與限制。(特別是買賣契約、銀行契約、工作契約)

結果呢?

一出事,才發現自己會錯了契約意思,或是疏忽了契約重要限制。

這時在法庭上,錯誤的一方幾乎都必敗無疑。

此時才在法庭上哭哭啼啼,說自己沒注意,有用嗎?

我們讀聖經,是不是也是這樣隨隨便便?

那未來有一天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在這事上,我們豈能無罪?

我們來看聖經的例子。

例:講『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5:39),卻忘記反合性的『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約18:23),那是無法正解出第一句的應用限制的。

例:講『順服』的觀念,卻忘記『在主裡』的限制,那這樣也不可能解出正確的順服道理,反而讓很多不依聖經行事的丈夫、牧師取得無法無天的不可質疑的地位而已。

例:講『愛』的觀念,卻沒想到『公義』,那也是不可能真正瞭解上帝對愛的觀念的。結果就是講出一大堆的『溺愛』、『縱容』的教義,然後還以為是在講聖經中的『愛』。

例:講『信心』的觀念,引用『你們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無花果樹上所行的事,就是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裏!也必成就』(太21:21);卻沒找出『上帝主權』的經文,看見『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甚麼,他就聽我們』(約壹5:14)、『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雅4:3)這類經文,那麼,就表示我們所講的『信心』,根本不是合乎全本聖經的信心,而是斷章取義的信心。

例:講『恩賜』(如:方言、醫病、神蹟奇事),卻忘了恩賜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12:11),那解出『人人都可得到某一恩賜』,就是亂解強解。

例:講『榮耀的彌賽亞』,卻忘了『受苦的彌賽亞』經文,

那在耶穌時代,就產生真的彌賽亞來猶太人卻把祂殺了的悲劇。

在這時代,也很容易就產生『信耶穌人人都能賺大錢、事業成功、有求必應』的假福音。

要瞭解一個觀念,請大家千萬記住:

反合性經文是很重要的,不得迴避。

忘記了反合性經文,幾乎是很難得到正確的聖經觀念的。

丟棄了反合性經文,只不斷引用單方面經文,所得到的都常是垃圾而已。

猶太人從舊約聖經中讀到且引用的『榮耀的彌賽亞』經文,豈在少數?

但是忽略了『受苦的彌賽亞』經文,有辦法認識真正的彌賽亞嗎?

沒辦法!

請留意,那樣的解法,不是只有少數猶太人,而是多數猶太人都幾乎這樣解,而且是老師教學生,一代一代都這樣解。

換用現今的觀念來看,就是牧師都這樣講,教會都這樣教。

結果呢?

要戳破龐大的錯誤教義,有時並不會很難……常常用一、二句聖經中的反合性經文來質疑,就很容易戳破了。(除非對方能合理解釋如何用其教義來解通這些反合性經文)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讀聖經,要小心!

不要迴避反合性的經文,認真用自己觀念與教義去解釋反合性經文,看能不能合理解通。

解不通,就去問人、就去查書。

務必多思想,因為這是上帝所說的。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1:2)

『我比我的師傅更通達,因我思想你的法度』(詩119:99)

若讀了、想了,發現過去的觀念解不通,那就把舊的丟棄別用了。

引用一大堆舊約聖經,然後說彌賽亞是『政治上的彌賽亞』,這種解出來的結論不丟掉,如何真正認識那位聖經中所要介紹的『靈魂上的彌賽亞』呢?

面對其他信仰上的觀念,又何嘗不如此?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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