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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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9日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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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馬可16:17-18)作為理論依據時,請小心

這段經文被支持方言、神蹟奇事的信徒大量使用。

問題是,大家是否正解這句經文,還是在亂解強解經文?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

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可16:17-18)

這是一段很強烈的應許性經文。

很多信徒用這句經文,來作為說方言、追求神蹟、醫病的依據。

但是,我們必須小心來解經。

因為,正確解經,是上帝的命令。

『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2:15)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彼後1:20)

這段經文,重心在第一句話『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

後面的其他句子,只是用來補強描述這句的內容而已。

所以,我們先來看第一句————『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

這裡,有四個重點:

1. 信…… 限定在信的。不信的,不在此句的描述裡。

2. 人、他們…… 請留意,是複數。

3. 必…… 強烈的應許字眼。表示一定會成就。

4. 神蹟…… 不是一般平常事,是特殊奇異的事。

接下來,經文就開始描述是哪些神蹟了。這部份,共提出五種:

1.奉我的名趕鬼

2.說新方言

3.手能拿蛇

4.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

5.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簡單講解完這段經文,我們開始要進入主題了。

使用這段經文,有些重要的觀念,必須謹記在心:

1. 馬可福音這段經文,在很多古卷裡,都不存在。

換言之,原本聖經寫作時,可能沒這段經文。

這段經文,可能是後人加進去的。

馬可這段經文,是聖經版本中一段被存疑的經文。

同時,除了馬可福音,聖經裡再也沒有這樣的經文紀錄。

所以,以這段經文來發展大規模的教義時,要很小心。

請留意,我一貫主張唯獨聖經,別以為我是在否定聖經權威,不!我從不會否定聖經權威。

但是,很多解經書籍,都會特別提到這段經文在很多古卷中不存在的特殊性。

這種版本疑義的事實,請大家不要沒概念。

引用這種有疑義的經文,來作為理論根據,不是不行,但要小心就是了。

最好除了這種經文外,還要再附上其他有力的經文比較好。

2.雖然,這段經文在許多古卷中不存在。但是,這不表示這段經文就一定是錯誤的。

事實上,許多解經家依然接受這段經文是聖經的經文,依然接受其正確性,依然相信這是聖靈所默示的。

3. 這段經文表示的,是信的人必有這些神蹟。但是,是不是『每個』信的人?

當然不是!

否則,難道說方言的信徒,人人『都』可以行出這五種神蹟?

行神蹟的信徒,人人『都』能行出這五種?

若以這段經文,作為上帝對『每個』信徒個人的應許,那麼,應該人人都可以有這五種才對,不是嗎?

為何普遍所見,卻不是這樣呢?

如果信的每個人,都可以有這五種的話,那慘了:

教會執行洗禮時,是不是該要求每位信徒要準備「過五關」…………

進行趕鬼、說方言、準備毒蛇讓信徒去拿、準備毒液讓信徒喝、病人來讓信徒按手看能不能痊癒。

唯有通過這五項考驗,才是真正的基督徒。

因為,聖經說『信的人必有神蹟奇事隨著他們』,如果過不了五關,那就表示信的人是假的。

是不是這樣?

天啊!若是如此,教會豈不成了殺戮戰場、屍橫遍野了?

4. 這段經文,所講的「信的人」,是複數。

這表示,在一大堆信的人裡面,可以有這五種神蹟。但並不表示每個信徒都可以有,也不表示每次都會有。

以這角度來看這段經文,不是合理多了嗎?…………

在很多信的人裡面,有些人會說方言,有些人手能拿蛇,有些人喝毒不受害,有些人手按病人病人得醫治。

在保羅的團隊裡,保羅就曾被毒蛇咬而沒事。(徒28:3-6)

很多宣教士也見證,當他們在醫療缺乏區宣教時,有時按手禱告,病人就好了。

也不少宣教士見證,在很落後地區傳福音時,喝毒卻不受害。

但是,他們不是每次都能這樣,也不是人人都能這樣。

但現今,很多人卻讓引用這段經文,來認為方言、神蹟奇事是『每次都會有,每次都必然有』。

這樣是正解聖經嗎?

許多講員、特會、聚會,以神蹟招徠信徒,每次都能行出一樣的神蹟(專醫長短腳、專門天降金粉、專門說方言、、、),這樣的行為,合聖經嗎?

5. 這經文,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字:『必』。

這種字眼,是很可怕的。它表示必定成就。

我開始來解釋:

馬可16:17-18『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

意思是指………『信的人,一定會有那五種神蹟』。(若A則B)

邏輯上的另一種說法就是………『沒那五種神蹟的,就不是信的人』。(若非B則非A)

看到嚴重性了嗎?

我進一步再講解說明:

如果主張這段經文,是指『每個信的人』(單數),

那意思就是說『每個信的人,都會有那五種神蹟』,『如果沒有那五種神蹟,就表示他不是信的人』。

問題是,事實當然不是如此。(有人認為事實是如此的,歡迎說明)

換言之,把這句經文解成「每個信的人」,是錯解經文了。

但是,如果解成『信的眾人』(複數),

那意思就是說『信基督的眾人(包括過去、現在、未來、各地),都會有那五種神蹟』,『如果沒有那五種神蹟,就表示那些眾人不是信的人』。

看到沒?很合理可以解通這句經文。

6. 請留意『應許』和『恩賜』的不同

當我們使用馬可這段經文來作為『每個人』都會有的情形時,還會面臨另一個問題:恩賜。

林前有許多經文在說明『恩賜就是聖靈隨己意分配,不是人人都有』的觀念。

換言之,

『應許』,是必然成就的。

但『恩賜』,可不是人人都有的。

馬可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上帝『應許』在眾信徒中,一定會有方言,一定會有神蹟。

但是哪些信徒會有方言、哪些會有神蹟、哪些會有醫病,哪些沒有,則是『恩賜』,由聖靈隨己意分配。

結論:

由於我們無法把這段經文,解成對『每個信徒』(單數)的應許,只能解成上帝對『眾信徒』(複數)的應許。

因此,用這段經文來說人人都能說方言、人人都能行神蹟、次次特會都會有神蹟,是說不通的。

再提醒一次,使用這段經文,請小心。

最好再找出其他支持經文比較好。

現今許多人,已經濫用這句經文,甚至到褻瀆的程度了。

當這句經文被亂解濫用時,我們所信的上帝,豈不是很像被關在神燈中的精靈?

雖然力大無窮,但也不過是阿拉丁(信徒、特會講員、、、)的奴隸而已,隨時要在神燈中待命,等阿拉丁召喚?

原諒我這樣說,任何弟兄姊妹如果把上帝當成神燈中的精靈使喚,這是嚴重的褻瀆,請務必改正錯誤心態。

上帝在聖經中所給我們的應許,我們都可放心大膽的去求、去支取。

因為,上帝絕不說謊,應許必然成就。

但是,請千萬不要亂解經文,不要濫解上帝的應許。

十戒第三戒:『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20:7)

明明就不是上帝話語的意思,明明就不是上帝的應許,大家卻用自己的意思強解經文,這是妄稱上帝名號的重罪。

『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後3:16)

讓我們做個謙卑尋求上帝話語的人,而不是扭曲上帝話語的人。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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