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安息日時不能有自己的工作、言談、思想、消遣?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廿一章「論基督教的禮拜和安息日」中的第八點:「……非但整日停止自己的工作、言談、思想、屬世的職務和消遣……也要用全部時間舉行公私禮拜」
問題:
有關工作、屬世的職務還能理解,至於言談、思想、消遣、全部時間舉行公私禮拜等部分是,在其後引用的經文:「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賽五十八13)是什麼意思呢?有特殊的歷史背景嗎?雖然我能夠理解守安息日的主要目的,但讀到這裏的描述,我還是感到困惑。
答:
這條是很標準清教徒式的觀念,其主要來源依據就是舊約聖經,好比以賽亞書這段經文。
也就是說,星期天除了做禮拜以外,必須要求自己以神為中心,要求自己不要以自己為中心。
所以,不要在星期天辦私事、不要在星期天放縱私慾、不要在星期天亂說話。
這天是上帝的日子,要更加敬虔才行。
改革宗神學大師巴刻,對於這條信條,稍微有些意見。
因為信條是這樣寫的:
「非但整日停止自己的工作、言談、思想、屬世的職務和消遣」
巴刻認為,在星期天進行『消遣』,並不是不看重上帝的表現,而是讓自己獲得休息,回歸安息日的精神。
只要我們進行消遣時,好比釣魚、出去玩、吃大餐、、、,要記得感謝上帝、榮耀上帝即可。
因為,安息日並非死守字句、什麼都不能做,像猶太人死守字句那樣的的安息,
而是『讓身心休息』的安息精義。
消遣本身,也是一種休息,讓身體與心靈都得到放鬆與休息,並無不可。
我個人也同意巴刻的看法。
但是,韋斯敏斯德信條這條條文,確實也給我們很大的警惕:
我們對於星期天,是否已經毫不在意,以為做完禮拜就沒事了,忘記這天是屬於上帝的日子?
至於『屬世的職務』部分,我們不能做過度嚴格的解釋,變成『星期天什麼工作都不可做』。
好比:警察、消防隊、軍人、醫護人員、、、、,這些工作的人員,假使星期日全部停止工作,那會天下大亂,非常嚴重。
因為,壞人不會說星期天就不做壞事、火災也不會星期天就不火災、敵人也不會說星期天就保證不進行侵略、病人也不會說星期天就不會急診與住院。
事實上,主耶穌也在安息日醫治病人,主耶穌也在安息日掐麥穗吃,
主耶穌自己也說:
『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太12:12)
不過,我們也真的必須很小心省察自己、留意自己,是否已經不敬畏安息日,
表面上是『在安息日作善事』所以繼續工作,但其實根本就是『為了多賺錢』所以繼續工作?
韋斯敏斯特這條文,是當時的清教徒的做法,我們未必全部照單全收,不考慮時代變遷與背景。
特別是一些關於非主要教義部分的實際生活原則領域(好比教會體制、聖禮的執行、安息日的禁止、、、),我們瞭解其精義即可,未必全部視為絕對真理一定要遵守不可。
但是,即使是這種清教徒式的安息日禁止觀念,對於安息日尊主為大的敬畏觀念,
在這個時代,依然像一股清流一樣,提醒我們重新思考與敬畏這個日子。
(雖然我們已經不守舊約星期六的安息日,但新約星期日的主日,一樣適用於安息日的精義)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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