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的禱告
『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尼13:31)
在聖經裡,我們可以看見許多人的禱告。
主耶穌的禱告、大衛的禱告、所羅門的禱告、、、。
這些,都是非常偉大,而且非常值得學習與效法的禱告。
但今天,我們要來思想一個人的禱告:
尼希米。
他的禱告,很少被拿出來講,也很少被當範本。
但是,他的禱告,其實很迷人,而且令人感動。
這時代裡,有人從全本聖經幾千幾萬個禱告裡,挖出了一個歷世歷代都不太會去注意的冷門禱告………………雅比斯的禱告。
然後,這樣的書與教導,竟然一炮而紅,大紅大紫,這顯示出這時代的基督徒真的瘋了,連什麼叫對什麼叫錯,什麼是真理什麼是偏差,都喪失分辨能力了。
不過,沒關係,我們今天,一樣要來講一個冷門的禱告,就是尼希米的禱告。
對於這個禱告,我也可以做出「預言」:
一定不會紅!
教導雅比斯禱告的人,會告訴你:
照雅比斯的公式禱告,你就能有求必應!
但教導尼希米禱告的我,卻會這樣告訴你:
照尼希米的方式禱告,你一樣無法有求必應,因為我們是何等敬畏上帝主權!
單單這兩點,就已經注定他會紅,我不會紅;
瘋狂學習雅比斯禱告的信徒會一大堆,謙卑效法尼希米禱告的卻不會太多。
然而,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聖靈在你我心中作證:
誰是真正愛主,真正願意聽主的聲音,跟隨主的聲音走的,
不會是那個跟著雅比斯潮流走,而是願意效法尼希米的。
尼希米記共計十三章,他的禱告零散在各章節。
比較長的禱告,只有第一章,而且,也不過六節。
這和詩篇裡大衛常常有很長的禱告,簡直是天壤之別。
大衛有很多長篇的禱告,就算是一般的禱告,也都有相當長度。
可是,尼希米記裡我們所看見的禱告,卻幾乎都很短,常常只有一、二節。
至於第九章很長的禱告,由於是利未人的禱告,不是尼希米自己的禱詞,所以我們略過不計。
其實尼希米記整卷,扣除那些人名之類的紀錄性段落,
將整卷書看成是一整篇對上帝的禱告,也未嘗不可。
不過,我們今天還是將焦點放在他比較具體對神呼求的部分。
『耶和華天上的神,大而可畏的神啊,你向愛你、守你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願你睜眼看,側耳聽,你僕人晝夜在你面前為你眾僕人以色列民的祈禱,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你所犯的罪;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我們向你所行的甚是邪惡,沒有遵守你藉著僕人摩西所吩咐的誡命、律例、典章。求你記念所吩咐你僕人摩西的話,說:你們若犯罪,我就把你們分散在萬民中;但你們若歸向我,謹守遵行我的誡命,你們被趕散的人雖在天涯,我也必從那裡將他們招聚回來,帶到我所選擇立為我名的居所。這都是你的僕人、你的百姓,就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所救贖的。主啊,求你側耳聽你僕人的祈禱,和喜愛敬畏你名眾僕人的祈禱,使你僕人現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尼1:5-11)
『王問我說:你要求甚麼?於是我默禱天上的神』(尼2:4)
『我們的神啊,求你垂聽,因為我們被藐視。求你使他們的毀謗歸於他們的頭上,使他們在擄到之地作為掠物。不要遮掩他們的罪孽,不要使他們的罪惡從你面前塗抹,因為他們在修造的人眼前惹動你的怒氣』(尼4:4-5)
『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為這百姓所行的一切事,施恩與我』(尼5:19)
『神啊,求你堅固我的手』(尼6:9)
『我的神啊,多比雅、參巴拉、女先知挪亞底,和其餘的先知要叫我懼怕,求你記念他們所行的這些事』(尼6:14)
『我的神啊,求你因這事記念我,不要塗抹我為神的殿與其中的禮節所行的善』(尼13:14)
『我的神啊,求你因這事記念我,照你的大慈愛憐恤我』(尼13:22)
『我的神啊,求你記念他們的罪;因為他們玷污了祭司的職任,違背你與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尼13:29)
『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尼13:31)
一、 基本立場:謙卑祈恩
事實上,這並不是尼希米特有的基本立場,而是全本聖經對於信徒對上帝求恩時,共有的基本態度,也就是『謙卑』。
那種理直氣壯、討價還價、搖動上帝的手、用宣告來命令上帝必須履行應許的禱告觀念,根本就不是真正聖經所教導的,而是虛假的偏差之道。
尼希米的禱告,都是建立在這種『謙卑』的立場上,來祈求上帝的。
問題是,現今我們的禱告,依然持守這種謙卑祈恩的立場嗎?
還是早已被污染,走那種理直氣壯宣告的路去了?
二、 禱告不一定長
很長的禱告,並非錯誤。
事實上,聖經裡,多的是很長的禱告。
但是,很多時候,現今流行的禱告觀念,卻是以為『禱告很長,就必蒙應允』,拼的是比誰的禱告長、誰的時間久。
在這種觀念下所做出的很長的禱告,當然錯得一塌糊塗。
『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太6:7)
很不幸的,當『禱告很長,就必蒙應允』的觀念一旦存在時,
各種錯誤的產生,就一點也不足為奇了,好比說:
不斷重複某些話,來使禱告變長;
以為時間長,禱告就必蒙應允;
將禱告時間量化,二小時的比一小時的有效,早上參加祈禱會的比晚上參加的有效,二十四小時禱告的教會就比較屬靈。
很不幸的,這都是錯誤,我們都不應效法。
尼希米的禱告,常常都很簡短,只有一兩句話。
但是,我們卻依然能感受到那種從內心發出對上帝的強烈呼聲:
非常熱切,但依然謙卑至極。
『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約4:23)
這不僅是對於敬拜的觀念,也一樣是對於禱告的觀念。
『心靈』和『誠實』!
另一種翻譯是:
『聖靈』和『真理』!
很多人以為的聖靈,就是靈恩派所說的那些,像:大哭、大笑、倒地、嘔吐、狂亂、方言、、、。
但是,當我們將『真理』同時放進來時,我們就會發現很多宣稱是聖靈的東西,都經不起驗證。
不合聖經的東西,就不是真理,又如何宣稱是來自聖靈、倚靠聖靈呢?
其實,真正倚靠聖靈的,未必成天聖靈掛嘴邊;
反而成天開口閉口聖靈的,常常是最沒有聖靈的。
『心靈』和『誠實』!
『聖靈』和『真理』!
多少時候,我們的禱告,早已忘了這樣的基本觀念了?
我們真的誠實嗎?
拼命拉長禱告,以為是狂熱的懇求,
但在那沒有一個隱密處能在祂面前隱藏的上帝面前,我們的內心,經得起祂檢驗嗎?
我們真的倚靠聖靈,用真理來禱告嗎?
當我們用一大堆邪術技巧,好比:信心運動、積極思想、成功神學、內在醫治、圖像化禱告、咒語式宣告、、、來禱告時,我們真的是用真理來禱告嗎?
尼希米的禱告,很多都很簡短。
但是,每一個,都是『心靈』和『誠實』,也都是『聖靈』和『真理』。
三、 求主記念我的善行,施恩給我
尼希米有很多禱告,總結起來,就是一句:
『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尼13:31)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禱告觀念,是我們絕對可以學習效法的。
但是我們必須很小心,一定要搞清楚,不能陷入另一個錯誤,就是『功德神學』。
我們一切的善行,絕對都是唯獨上帝恩典。
從心中的行善的『念頭』開始,到實際付諸實行的良善的『行動』,以及到行善之後的『成果』,
全部都是上帝發動、上帝賜力量、上帝施恩引導、上帝成全事工。
因此,一切都是上帝恩典,人毫無任何可自誇之處。
但是,這並不是說人就不用努力,也不是說人人努力相同。
神的主權,並未因此就否定人的責任。
神的恩典,並未因此就否定人應盡的努力。
信徒的努力不同,獎賞並不相同。
沒有人可以用自己的善行,在上帝面前稱義;
沒有人可以用自己的善行,在上帝面前自誇;
沒有人可以用自己的善行,在其他人面前自傲。
但是,我們卻可以用自己的善行,在上帝面前祈恩。
對上帝陳述自己善行來祈恩時,必須持守這些重要觀念,不可觸犯:
1. 謙卑祈恩
態度必須非常謙卑,不得理直氣壯,以為自己有多了不得的功勞,足以換取上帝的恩典。
什麼是恩典?
『不配得而得』才叫恩典,配得而得叫工價。
沒有人有資格用自己的善行,來對上帝要求工價。
即使我們行出再多的善行,也都不配在上帝面前蒙恩。
是上帝恩典,我們才能獲得祂的賞賜,一點都不是因為我們配得。
我們配得的,只有罪的工價,也就是死。
沒有一個善行,是配得工價的,只能唯靠恩典而已。
我們能行出良善,是唯靠上帝恩典,上帝恩待我們,讓我們能分享到祂的榮耀而已,一點都不是我們有任何配得與工價。
『願主我們上帝的榮美歸於我們身上。願你堅立我們手所做的工;我們手所做的工,願你堅立』(詩90:17)
2. 不是應許
用自己的善行來祈求恩典,除了態度要謙卑以外,還必須非常注意,要知道這絕不是應許。
上帝的應許,必然保證實現;
但若不是上帝的應許,我們絕不能胡亂認為是祂的應許,然後認為祂必定履行。
請留意聖經裡這種訴諸自己善行的祈恩的禱告,我們看不見任何一個是會和『有信心就必成就』這類觀念連在一起的。
3.上帝主權
任何禱告,永不能觸犯上帝主權。
在這時代,上帝主權的觀念,早就被許多人遺忘。
各種『人本』的觀念,早就使歷世歷代傳承下來的『神本』觀念,支離破碎、甚至早已喪失。
基督徒可以用自己的善行來祈求恩典,但是,上帝絕對有主權可以決定如何回覆你的祈求,基督徒必須心悅誠服接受。
若是如此,我們用很謙卑的態度,將自己的善行對上帝稟報,
然後懇求上帝記念並施恩,是可以的,不會走入功德神學的錯誤裡去。
否則的話,我們很容易就會以為自己的善行有功德,足以使上帝必須履行工價,
而這種禱告態度,是基督徒萬萬不可有的。
其實,這種『求主記念,施恩給我』的禱告,在希西家王身上也出現過。
當時,上帝差遣先知以賽亞去對希西家王宣布他的死期到了,請準備後事。
希西家王聽了之後很難過,流淚哭泣很謙卑對上帝懇求施恩,而上帝不僅應允,加添他的壽命,還救他脫離敵人的攻擊,並行出一個日影後退的神蹟給他看。
『那時,希西家病得要死。亞摩斯的兒子先知以賽亞去見他,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當留遺命與你的家,因為你必死,不能活了。希西家就轉臉朝牆,禱告耶和華說: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在你面前怎樣存完全的心,按誠實行事,又做你眼中所看為善的。希西家就痛哭了。以賽亞出來,還沒有到中院,耶和華的話就臨到他,說:你回去告訴我民的君希西家說:耶和華你祖大衛的神如此說:我聽見了你的禱告,看見了你的眼淚,我必醫治你;到第三日,你必上到耶和華的殿。我必加增你十五年的壽數,並且我要救你和這城脫離亞述王的手。我為自己和我僕人大衛的緣故,必保護這城。以賽亞說:當取一塊無花果餅來。人就取了來,貼在瘡上,王便痊癒了。希西家問以賽亞說:耶和華必醫治我,到第三日,我能上耶和華的殿,有甚麼兆頭呢?以賽亞說:耶和華必成就他所說的。這是他給你的兆頭:你要日影向前進十度呢?是要往後退十度呢?希西家回答說:日影向前進十度容易,我要日影往後退十度。先知以賽亞求告耶和華,耶和就使亞哈斯的日晷向前進的日影,往後退了十度』(王下20:1-11)
這並不是上帝後悔,因為上帝永不後悔;
這也不是先知預言失靈,因為真先知預言必定實現。
這是一種在聖經裡出現的很特殊的情形,就是看似上帝後悔的現象(但其實不是)。
在聖經裡,有兩次出現這種看似上帝後悔、先知預言失靈的情形:
1. 以賽亞對希西家王的預言
2. 約拿對尼尼微城的預言
通常,出現這種看似上帝後悔的情形,只有在這兩種情形才會出現:
1.謙卑祈恩
2.認罪悔改
事實上,上帝本來就知道派先知去通知他們死亡或毀滅的訊息,他們會謙卑祈恩、認罪悔改(方法),然後上帝達成其真正的預定目的,也就是不死亡、不降災(結果)。
其實,假使上帝真的要他們死,根本不用派先知去通知他們,直接讓他們死即可,不是嗎?
上帝預定,不僅預定『結果』,也會預定達成此結果的『方法』。
而希西家王的禱告,就是一種上帝悅納的禱告方法……………
『求主記念,施恩給我』。
『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在你面前怎樣存完全的心,按誠實行事,又做你眼中所看為善的。希西家就痛哭了』(王下20:3)
四、 求主記念敵人的惡行,降禍給他
『求你記念他們的罪、、使他們在擄到之地作為掠物』(尼13:29、4:4)
這種禱告,很少人敢做,但這卻是我們可以學習的。
很少基督徒敢這樣禱告,因為這種咒詛人的禱告,好像與基督徒要有愛心、要為敵人祝福的觀念不一樣。
『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路6:28)
很不幸的,這是很多人的誤解,
最主要的,是誤解『愛』的定義了。
基督徒要有愛心,這是當然,人人都會同意。
但什麼是愛心呢?
當我們誤解愛的觀念時,就很容易產生很多看似敬虔,其實根本就不是真愛的表現,結果變成背負了一大堆屬靈重軛,而那根本就不是上帝要我們背的。
愛是什麼?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林前13:4-8)這人人都會背。
問題是,裡面有一句話,卻幾乎都被遺忘:
『愛是、、、不喜歡不義』(林前13:6)
上帝慈愛嗎?
慈愛!
上帝會刑罰惡人嗎?會判人下痛苦到極點的地獄去嗎?
會!
這樣使惡人痛苦的上帝,依然是慈愛的上帝嗎?
????
假使我們忘記『愛』與『公義』是並存的,
那麼,我們所信奉的愛,其實只是虛假的愛而已,因為已經去除了公義的成分,那就不是真正的愛了。
很多人以為刑罰惡人的禱告,只出現在舊約,新約都已經被為惡人祝福的禱告取代了。
這是嚴重的誤解。
啟示錄裡,讓我們清楚看見,信徒對刑罰惡人的渴望,是忍耐與信心的來源:
『擄掠人的,必被擄掠;用刀殺人的,必被刀殺。聖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啟13:10)
『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他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聖徒的忍耐就在此』(啟14:11-12)
不僅如此,啟示錄還讓我們看見,被殺的聖徒的靈魂,禱告祈求上帝審判惡人,而且迫切希望早點審判:
『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大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啟6:9-10)
事實上,『刑罰惡人』的禱告,是聖經裡很常見的禱告範例。
在詩篇裡,這類禱告不少,稱之為『咒詛詩』。
咒詛詩的禱告內容,有時非常殘忍,會祈求上帝使敵人家破人亡、絕子絕孫、甚至求摔死敵人的嬰兒。
表面上看,這類禱告好像與愛心相違背,其實不然。
當我們遇見惡人極大的傷害與逼迫時,我們是可以使用咒詛詩型態的禱告,而這種禱告,是詩篇與尼希米,都大量使用的。
但是,和前面求上帝記念我的善行,施恩給我的禱告一樣,
當我們使用這種求上帝記念敵人的惡,降災給他的禱告,也必須非常小心,
要不然,就會違反聖經愛心的其他經文。
什麼情形下,可以使用這種咒詛型的禱告呢?
主要是『內心非常痛苦,無處可申冤,無處可傾訴』時。
我們活在世上,不可能從來沒遇見逼迫與惡人的攻擊。
假使從來沒有,那感謝主,祂恩待你。
但一般而言,我們多少都會遇見惡人,而且那些人真的非常的壞。
有時,我們真的無處申冤,甚至非常孤單。
這時,唯有上帝是我們的倚靠與幫助,也是我們唯一傾訴的對象。
我們可以對上帝陳述我們心中的悲痛,懇求上帝施展公義,刑罰惡人。
使用咒詛型的禱告,有什麼要小心不能違反之處呢?
1. 一樣是謙卑懇求
這種求主記念敵人的惡,降禍給他們的禱告,一樣是出於謙卑祈求的立場,
絕不是訴諸理直氣壯的宣告。
其實,不管什麼禱告,我們假使能記住謙卑祈求是基本的立場,然後把那種理直氣壯的態度去除的話,我們的禱告,會潔淨很多很多倍。
偏偏,很多這類理直氣壯、積極思想、信心宣告的教導,已經成為許多教會的主流,還以為那是「琴與金香爐的禱告」,卻不知那根本就是臭氣燻天、不蒙悅納的無效禱告。
2. 絕非訴諸應許
這種禱告,主要是一種『心情發抒』,懇求上帝『施展公義』,但絕非『訴諸應許』。
換言之,上帝必定垂聽,但祂未必照我們所求應允。
上帝必定公義,但公義的上帝,要如何處理我們的冤屈,對待惡人的攻擊,祂有其主權。
在來生,任何不悔改的惡人,都必被嚴懲;
但在今生,公義與刑罰有時是不會彰顯的。
事實上,在尼希米記裡面,我們根本看不見在尼希米的禱告之後,有任何上帝刑罰惡人的紀錄。
我不是說上帝不會照我們禱告刑罰惡人,而是強調要搞清楚觀念:
這不是應許,所以上帝不一定會應允。
也就是說,我們可以這樣禱告,但不能以為只要有信心,這樣的禱告就必定實現。
事實上,咒詛詩型態的禱告,也沒有和『有信心必實現』的經文連在一起。
3. 絕不是自己動手報復
進行這類的禱告,都是心情發抒,訴諸上帝公義,這是可以的。
但是,沒有一個,是自己動手進行報復,而是求上帝動手。
這點非常重要,一旦觸犯,就違反聖經了。
4. 不恨『人』,但恨他的『罪』
很多人以為咒詛敵人,就表示仇恨敵人,不是這樣的。
事實上,二者是可以分開來的。
我們不恨那些害我們的惡人,但求上帝刑罰他們,使他們悔改,不再行惡。
真正的愛心,絕對沒有『溺愛』的成分在。
看見人行惡,然後認為沒有任何懲罰與攔阻,才叫有愛心,是胡說八道。
上帝刑罰惡人,並不表示祂非常興奮,以刑罰人為快樂的來源。
『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結33:11)
但是假使上帝對於罪惡都沒有任何懲處,那麼,這樣的上帝,還叫公義的上帝嗎?
當然,終極的公義,要在來生才能完全見到。
但是,很多時候,上帝在今生,一樣會施行公義的刑罰與審判。
歷史上有許多惡人,後來都在上帝的公義之下,被上帝刑罰,這種事例非常多,我們不用一一列舉。
因此,我們不用擔心求上帝記念敵人的惡,降災給惡人,就是沒愛心、就是不可以,沒那回事!
只是我們要記住,不能恨人。
至於為敵人祝福,那很好,不過,不是人人都馬上就有本事做到這種程度。
我們的德行到哪裡,就到哪裡,不需偽裝自己的神聖,
否則,就變成一堆屬靈的虛偽而已。
『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著甚麼地步行』(腓3:16)
上帝體諒我們只是塵土做的,只是蟲,非常軟弱。
所以,祂容許我們可以在某些情形下,使用咒詛詩型態的禱告,和尼希米一樣,這是上帝的體諒與恩典。
太多時候,我們常常在很多錯誤的屬靈觀念下,被重軛壓得喘不過氣來。
結果,為了一些我們以為的屬靈形像,反而使我們活在痛苦裡。
其實,真正的真理,是會讓我們獲得自由的;
錯誤的屬靈,反而會使我們活在痛苦裡,喪失了平安。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
五、 隨時的禱告
尼希米的禱告,其實很有趣。
很多時候,他常常都是在講述一些事情的時候,很自然而然,就對上帝禱告一、二句。
最明顯的例子,是他在國王面前,內心已經非常害怕,而國王問他要求什麼的時候,他很自然而然就『默禱』上帝了。
『王對我說:你既沒有病,為甚麼面帶愁容呢?這不是別的,必是你心中愁煩。於是我甚懼怕。我對王說:願王萬歲!我列祖墳墓所在的那城荒涼,城門被火焚燒,我豈能面無愁容嗎?王問我說:你要求甚麼?於是我默禱天上的神』(尼2:2-4)
在這種時候,不可能讓你跪下來禱告、站著舉手禱告、舉目望天禱告,更不可能讓你做很長的禱告,因為你馬上就必須回答,而且一旦回答讓國王不爽,可能馬上就會被殺頭。
因此,他能做的,就是『默禱』,而且可以推想,也是很簡短。
在尼希米記其他章節裡,很多尼希米的禱告,也都是這樣。
好像上帝就一直在他身旁,就是很自然而然,不管做什麼事,就對上帝講個幾句話,懇求恩典,或是懇求刑罰。
其實,我們和上帝的關係,有多少人,是親密到這種程度的?
不是那種喪失分寸、勾肩搭背、沒大沒小的親密,
而是真正相信上帝一直和他在一起,他隨時隨地不管做什麼事,都會想到上帝,而且很自然就會對上帝講話,並且一直維持謙卑,絕無任何僭越。
我不是說基督徒不用有單獨私下禱告的時間,不是這意思。
我要說的是:
我們在日常生活上、工作上,是否能像尼希米一樣,隨時隨地,就對上帝講話?
講話的內容不用多,禱告的長度不用長,但就是很自然而然,不管遇到什麼事,就是這樣禱告了,而且很可能都是透過『默禱』型態,未必出聲。
願上帝恩待我們,教我們禱告,
也願上帝幫助我們,讓我們和尼希米一樣,與上帝那麼親密,並能蒙神悅納與祝福。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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