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常見反對十一奉獻理由的駁斥
一直有很多基督徒反對十一奉獻,理由雖然各式各樣,但大致就是那些。
今天我們要針對那些常見的理由,來進行簡單駁斥。
大致上,反對者犯的錯主要是這些:
1. 對舊約在新約的應用觀念不清
2. 對稱義與成聖的混淆
3. 誤解經文意思與精義
4. 不想遵守,就找理由來反對
5. 個人好惡,提不出聖經依據
6. 因一些人的負面行為,而反過來廢棄聖經
一、 因為現在是新約時代,我們不用再遵守舊約律法?
答:
主耶穌說的不是『廢棄』律法,而是『成全』律法(太5:17-18)。
假使所謂的『成全』,就是指『一律不用遵守』,那新約時代的基督徒也不用孝順父母、也可以姦淫、可以殺人囉?
因為這些都是十誡,是舊約律法,新約基督徒都不用遵守,是嗎?
沒先搞清楚哪些舊約律法是被廢棄的(如:儀禮律),哪些是照樣要遵守的(如:道德律);
沒仔細分辨哪些精義照樣要遵守(如:安息日要做禮拜),哪些表面的東西可以不再理會(不用守星期六的安息日);
隨便就用新約時代不用遵守舊約規定來宣稱基督徒不用守十一奉獻,是錯誤觀念。
二、 因為因信稱義,所以我們不用守十一奉獻?
答:
所以,因為因信稱義,我們可以去犯姦淫、去殺人放火、去當同性戀都沒關係?
所以,因為因信稱義,我們都不用努力去遵守聖經禁止的姦淫、殺人、同性戀?
因信稱義什麼時候把『成聖努力』也廢棄了?
因信稱義什麼時候變成你都不用努力去遵行聖經的話了?
一個真正稱義的人,一定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不因行為而改變。
所以,沒有任何人能企圖靠守十一奉獻來獲得稱義、維持稱義。
但是,一個真正稱義的人,必定會努力追求成聖。
所以,我們絕對不把守十一奉獻當成獲得得救、維持得救的工具,但卻必須將十一奉獻當成成聖領域必須努力去遵行的事。
把十一奉獻當成『稱義』領域,那絕對是大錯!
但把十一奉獻從『成聖』領域裡剔除,那也是大錯!
再講一次:
守不守十一奉獻,和得不得救,根本就沒關係!
守了,不會從不得救變成得救;
不守,也不會從得救變成不得救。
只要講到稱義,十一奉獻就沒有任何一席之地;
但只要講到成聖,十一奉獻就是不能不守,就像我們不能不守不可姦淫、不可殺人的命令一樣。
三、 十一奉獻是律法主義,製造人重軛?
答:
不要隨便就扣人家『律法主義』、『法利賽人』的大帽子!否則表示自己也在扣主耶穌這頂大帽子:
因為如果教導人家要孝順父母、不可姦淫、不可殺人,就是律法主義的話,那主耶穌自己就是最頭號的律法主義者!
自己聽到真理不想遵守,就反過來說傳講真理者是律法主義,這是很糟糕的行為,為自己製造更重的罪孽!
四、 新約對奉獻的教導是『甘心樂意』,不是『十一奉獻』?
答:
正確!
新約確實講『甘心樂意奉獻』,但是,柿子別挑軟的吃!解經別挑你喜歡的、避開你不敢講的!
因為,新約除了講甘心樂意奉獻,還講一個很致命的,就是『全人奉獻』、『一切皆獻上』。
所以,新約的教導,不是『我不用全部獻上,只獻自己甘心樂意的即可』;
相反的,新約的教導是更難做到的『我必須全部獻上,在這基礎上來甘心樂意奉獻』。
事實上,太多人誤解新約的『甘心樂意』的意思了。
大家常以為這是指『我喜歡就獻,我不喜歡就不用獻,只要我不喜歡,我可以全部都不獻』,但這是大錯特錯,
因為新約甘心樂意的意思是『你全部都要獻上,只是你要依據感動來分配如何獻而已』。
所以,那些講新約教導『甘心樂意奉獻』的人,不知敢不敢面對新約『全人奉獻』的更高標準?
連更簡單的十一奉獻都不敢,然後宣稱自己全人奉獻,那是自欺、欺人、欺上帝。
五、 十一奉獻是舊約的儀禮律,用來支持祭司與聖殿事工,因此不能直接移轉到新約時代來?
答:
沒錯!舊約的許多東西不能隨便就直接移轉到新約時代來,
但問題是,別忘了,我們要守精義,不守字句。
十一奉獻的『精義』難道就不能移轉到新約時代來?
比如說:聖工用途、傳道人養生、濟助貧困、對上帝的信心、、、。
事實上,因為新約時代沒有聖殿與祭司,就認為十一奉獻不能移轉過來,是過度照字面來解讀,而嚴重疏忽精義。
因為,聖殿大約在西元後七十年被提多將軍毀滅,從此之後聖殿一切獻祭全部停止,聖殿也沒被重建,直到今天。
但是,舊約的『聖殿』的精義,難道不能用新約的『教堂』來取代?
舊約在聖殿中進行聖工的『祭司、利未人』的精義,難道不能由現今教會裡的『牧師、傳道、行政人員』來取代?
正如我們將舊約星期六的安息日廢棄,轉移成新約時代星期天(主日)來遵守十誡守安息日的精義,我們是看重舊約精義,而不是死守舊約字句。
六、 舊約的利未人無份無業,所以需要十一奉獻養生,現今的傳道人有私有財產,所以信徒不需十一奉獻?
答:
這種觀念起碼犯了兩個錯誤:
1. 誤解『利未人無份無業』的意思
2. 沒解通新約『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的經文
利未人無份無業,不是說利未人都沒有任何產業。
利未人不僅有城,還有私人房地產呢!
『利未人所得為業的城邑,其中的房屋,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利25:32)
『你們要給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連城帶郊野都要給他們』(民35:7)
至於祭司,領的就更多了,因為祭物在獻祭完成之後,幾乎都歸祭司所擁有,那可不少。
所以,舊約聖經的利未人無份無業,不是說神職人員沒有私有財產,而是說當初他們進迦南地分土地時,利未全支派『不參與土地分配』,只有其他支派才能分配土地。
利未支派的人,只能從其他支派裡得到一些城與城郊而已,這就是『利未人無份無業』的意思。
再者,新約時代沒有直接的祭司與利未人,但是,一樣有從事聖工的人。
而新約保羅清楚表明『傳福音的就靠福音養生』(林前9:14),這和舊約精義是完全相通的。
因此,用現今的傳道人有私有財產,舊約的利未人無份無業,來廢棄十一奉獻,根本站不住腳。
七、 耶穌沒教導人家要守十一奉獻,反而不斷強調要行更重要的公義、追求上帝旨意、、、這類的事情?
答:
這問題可分成兩部分來講:
1.耶穌有教導十一奉獻,不是沒教導!
別忘了,主耶穌對十一奉獻說得很清楚……………十一奉獻是不可不行的!
『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公義、憐憫、信實);那也是不可不行的(獻上十分之一)』(太23:23)
主耶穌講的是你們要守十一奉獻,也要遵守更重要的公義、憐憫、信實;
主耶穌可不是講十一奉獻就免了,只要遵守公義、憐憫、信實就夠。
2.不僅如此,主耶穌還稱讚那種『超過十一的奉獻』。
比方說:主耶穌稱讚寡婦的兩個小錢的奉獻,因為那是她的『一切養生的』(絕對超過十分之一)
『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可12:42-44)
至於撇下財產、變賣財產來跟隨主的經文,就不用多提了,
不僅在福音書裡而已,連使徒行傳的初代教會一樣稱許變賣家產來跟隨的。
其實,這是很標準的新約『全人奉獻』、『一切皆獻上』的觀念,可是,這卻是反對者不敢講的。
耶穌確實沒針對十一奉獻講太多,但是,上述兩點已經很清楚呈現出主耶穌所教導的奉獻的觀念。
不僅如此,我們讀聖經可不是只讀四福音書,而是連使徒書信也要讀,舊約也要讀,主耶穌沒講的東西,在其他經卷都已經補充完畢。
事實上,主耶穌譴責的是『以為十一奉獻了不起』、『十一奉獻就很夠』的那種錯誤心態,而不是譴責十一奉獻的本身;
主耶穌譴責的是『對十一奉獻細節的過度強調』,而不是對十一奉獻本身的責備。
我們千萬不要搞錯主耶穌譴責的重點,然後誤以為主耶穌認為不需要守十一奉獻。
八、 要把十一奉獻拿來今日的時代應用,有實際上的困難,因為要如何計算哪部分的十一奉獻呢?
答:
事實上,舊約聖經對十一奉獻也多半只提出一個『大原則』,而不太涉及『小細節』,舊約也不對十一奉獻規定到薄荷芸香這樣細。
因此,我們要遵守的一樣是十一奉獻這個大原則,而不是在小細節投注太多心力。
法利賽人守十一奉獻守到會去計算薄荷、芸香,而且認為要這樣才叫有守十一奉獻,大家都必須這樣遵守才行,這是走火入魔,不得效法。
事實上,法利賽人對律法的可怕,常不在於他們對於『聖經有講』的部分的遵守,而是在他們大量規定出『聖經沒講』的東西,而且規定大家都必須這樣遵守,這也是主耶穌責備的部分之一。
因此,稅前、稅後、毛利、淨利、粗略、詳細、、、,個人依照內心領受來進行即可,不需過於拘泥。
九、 要求現今的信徒遵守十一奉獻是不公義的表現,因為富人奉獻十分之一以後,他們還是有很多錢;窮人奉獻十分之一之後,會更加窮困,所以不該遵守?
答:
這種觀念,起碼有四問題:
1. 舊約哪裡有說窮人就不用守十一奉獻,只有富人才需要守?只要你有收入,你就要守!
2. 上帝明明就說十一奉獻是『當納的』,說沒奉獻的是『奪取上帝的供物』,我們竟然可以說窮人可以不用奉獻十分之一,這表示我們主張窮人可以奪取上帝供物,這是聖經教導嗎?
3. 如何定義窮人富人?
4. 這是對上帝應許與祝福不信的表現,因為上帝明明就說守十一奉獻者,祂會『從天降福,到你無處可容』,結果怎反過來教導因為窮,所以獻了之後會更窮,否定上帝祝福的保證?
十、 十一奉獻只能獻在自己教會?
答:
這表示別的教會都不是教會,別的聖工人員都不是上帝的祭司與利未人,只有自己教會才是上帝的教會,才是教會的唯一代表?
舊約的奉獻,除了單一的聖殿之外,還有其他散居各處的利未人、窮人,也都受到十一奉獻的照顧。
現今已經沒有聖殿了,但舊約聖殿的觀念,依然可以轉移成新約時代的教會。
問題是,不是只有自己教會才是教會,每間教會、福音機構都是廣義的上帝的教會,都有資格得到信徒十一奉獻的幫助。
當然,我們不是說自己教會很窮的時候,我們依然置之不理,將所有十一奉獻全部移出給其他教會或機構。
但是,別忘了,信徒可以依據內心感動,對十一奉獻進行分配,不是只限於自己教會,而且也可以用在慈善濟貧,這是很基本的觀念。
十一、自己教會不好,所以十一奉獻就可以不用獻了?
答:
自己教會不好,我們可以將十一奉獻的額度進行重新分配,移轉到更有需要的地方去獻。
但是不能因為自己教會不好,就乾脆連十一奉獻都不獻了。
『管家』是很重要的觀念。
當自己教會沒善盡管家責任,牧師亂七八糟,教會亂七八糟時,信徒的十一奉獻當然可以移出,分配到其他更需要接受奉獻之處,這樣的態度,也是信徒身為上帝管家時良好的奉獻管理態度。
但是,不奉獻在自己教會,並不表示我們就可以廢棄十分之一,這兩者是截然不同的。
因為自己教會不好,乾脆連十一奉獻都全部不獻了,也不去找其他標的來奉獻,這是不行的。
十一奉獻,是上帝的,不是自己教會的,
自己教會不好,我們再去找其他標的奉獻便是,不能因此就可以說不用獻了。
十二、古教父說不用守十一奉獻,所以我們不用守?
答:
確實,有古教父說那些已經將一切財物獻給上帝的人,不需要再講什麼十分之一奉獻。
問題是,你已經『將一切財物』獻給上帝了嗎?
讀人家講的句子,不要只讀後半段,卻故意忘掉前半句,
人家講得很清楚『已經將一切財物獻給上帝的人』,不要故意不講。
我倒想勸這樣的人去看一下教會歷史,看看有多少古教父是怎樣『將一切財物』獻出去的。
原諒我這樣說,他們獻到什麼程度,知道嗎?
獻到自己幾乎沒有任何私有財產、獻到幾乎一貧如洗。
不僅如此,一大堆古教父都是殉道者,在逼迫時為主殉道,而且不少是慘死。
問題是,你獻到這種程度了嗎?
假使你獻到自己沒有私有財產、獻到一貧如洗、獻到殉道,那我絕對敢說你不用再遵守十一奉獻的道,因為你所獻的早已超過十一奉獻的要求,而達成新約全人奉獻、一切奉獻的要求了。
但假使你沒做到,請不要找藉口,扭曲古教父的話!
我要不客氣講,沒多少人做得到古教父那種高度的奉獻!
所以,讓我們認份一點,先從最基本最簡單的十一奉獻開始做起就好,
不要刻意不講古教父真實的全人奉獻,只挑古教父說不需十一來講,這是斷章取義,扭曲事實。
十三、全人奉獻不表示上帝就要我現在就必須將一切財產、將生命都馬上獻出,所以不需守十一奉獻,一樣可以達成全人奉獻?
答:
說真的,要繼續這樣講理由的話,永遠都可以講下去。
心意已定,就是打定主意要同性戀、要違反聖經規定而離婚的人,保證永遠可以找到理由。
同樣的,心意已定,就是不想十一奉獻的人,保證永遠可以找出理由。
不過,讓我提醒一下:
你連平時都獻不出十分之一,然後告訴我有天上帝要你全部獻出時候,你願意這樣獻,說真的,我覺得這是在自欺、欺人、欺上帝。
連平時都不願獻十分之一,有天上帝要你獻出你的全部房子、全部金錢、全部產業、你的工作、你的生命、你的妻子、你的兒女、、、、、你的一切一切,這時會獻得出來?會甘心樂意?
說真的,太離譜的話假使自己也信得下去,那問題真的大了。
沒有人能不先學會小學的加減乘除,就直接會計算高等微積分的;
沒有醫師能不先學會小手術,就直接可以接受任務完成大手術的。
聖經裡很多的德行,我們都不可能平時不自我訓練、不努力追求,然後突然就可以達成某項德行的。
很基本的十一奉獻都做不到,然後有一天上帝要你獻出全部時,你可以做到『甘心樂意』、『全部獻出』?這是在說神話嗎?
原諒我這樣說:
假使上帝要我現在獻出我的一切財產、我的妻子兒女,我真的很難甘心樂意做得到。
我願意努力學習『全人奉獻』、『獻出一切』,但我的德行還那麼差,真的還做不到。
我只能從更基本更簡單的十一奉獻來學習,希望終有一天,萬一上帝要我獻出一切時,我能像亞伯拉罕一樣沒有第二句話,甘心樂意獻上他最愛的以撒。
假使有人說他現在獻不出十一奉獻,但以後上帝要他獻出一切時,他能甘心樂意獻上,我真的無言。
起碼這人德行真的有夠高超,我只是凡夫俗子,沒這麼厲害。
我只知道成聖之路是萬丈高樓平地起,一步一腳印,慢慢一步一步達成,無法一蹴可及的。
也願弟兄姊妹是這樣踏實追求成聖,不高看自己能耐的人。
十四、十一奉獻並沒讓人賺大錢?
答:
誰說上帝對守十一奉獻的人的祝福,就是一定要用大量的金錢來祝福?
沒錯,十一奉獻常常會帶來金錢的祝福,但祝福卻不是只有金錢。
有不少時候,上帝不是用大量金錢來祝福,而僅讓你維持溫飽,但用其他領域來祝福,這是上帝主權,我們不能僭越。
上帝祝福我有聰明可愛的孩子,上帝祝福我孩子成績很棒,上帝祝福我孩子健康成長,上帝祝福我孩子即使生病依然願意信靠耶穌,上帝祝福我一家平安,上帝祝福我即使貧困依然快樂,上帝祝福我有一個溫柔賢慧的妻子,上帝祝福我有一個信仰良好的丈夫,上帝祝福我今天上班平安、、、、。
當一個人認為十一奉獻的祝福,就一定侷限於『金錢』部分時,他的觀念是錯誤的、大有問題的。
可是,一個眼睛被聖靈打開的人,他所看見的,是真真實實從天傾盆而下,大量而數不盡的恩典與祝福,超過所求所想的。
十五、很多牧師將十一奉獻和成功神學結合,所以我們不該守十一?
答:
確實,很多牧師將十一奉獻與成功神學結合,將十一奉獻的祝福限定在物質上,教導守十一奉獻者會得到更多物質的財富興旺。
這當然是錯誤的,我們不得效法!
但因為有人錯誤傳講,所以我們乾脆連正確的真理也都一起丟掉?
有人傳信了就一定會病得醫治的耶穌,因為有人犯這種錯誤,所以我們也不用傳福音叫人信耶穌了?
有人傳上帝全能就是祂能滿足我一切慾望、當我的神燈精靈,因為有人犯這種錯誤,所以我們也不用傳講上帝全能的道了?
鑽石沾上一堆糞便,就乾脆把鑽石丟了?
我們不要搞錯了!不能為了反右,就乾脆跑到極左!
我們要持守的,是正確的道,是不偏左不偏右、不偏不倚的中道。
所謂的『中』,不是我們自己規定的中,而是合乎全本聖經的中。
因此,只因有人錯誤將十一奉獻與成功神學結合,而成功神學是錯誤,所以反過來連十一奉獻也反對,那是不可取也無說服力的。
十六、我有負債,所以不需守十一奉獻?
答:
假使有負債就可以不用守十一,那現代人大概全部都可以不用守,因為幾乎人人都有房貸,而且年數長得很。
難道只有現代人才會有貸款問題,舊約時代就沒貸款問題?
沒錯,銀行體系是現代較發達,但這可不表示舊約時代的人生活就沒有各種借貸狀況。
聖經講到十一奉獻,根本不講負債不負債的問題。
因此,即使你是負債,但只要你有『收入』,你就該努力遵守十一。
聖經裡講到十一奉獻,幾乎都是在講『有收入』的情形下才能成立:
你的田地出產、你的牛羊繁衍、、、。
假使你已經完全無收入,不僅是工作上沒有收入(如:失業),而且連其他收入來源也都沒有(如:退休金、養老金、房租、、、),那麼,當然就沒有十一的義務可言。
但是,假使雖然負債,但依然有收入,我們就依然該守十一奉獻。
至於你是否要把收入先扣除房貸之類,這倒是屬於薄荷芸香,自己依領受與平安而行便是。
重點很簡單:除非你完全沒收入,否則的話,請不需找一大堆理由來說十一奉獻可以不用遵守。
十七、很多人以為十一奉獻就夠了,或是炫耀自己十一奉獻,所以我們不用十一奉獻?
答:
這是倒果為因、因噎廢食。
因為有人吃飯被噎死,所以我們都不該吃飯,以免被噎死?
只因為有人錯誤使用、某些執行上有錯誤,我們就該把正確的教義全部推翻不用?
十一奉獻只是『起點』,不是『終點』,終點是很清楚的『全人奉獻』。
問題是,連更基本的十一奉獻都做不到、都無法訓練自己做到,如何達成更艱難的全人奉獻呢?
面對有人錯誤使用十一奉獻的觀念,我們該做的是糾正錯誤,回歸真理;而不是反過來因為這些錯誤而廢棄真理。
十八、教會會對沒十一奉獻的人大小眼,甚至施加壓力,所以我們不用守十一?
答:
其實,因為有人在十一奉獻部分做出錯誤的行為導致我們不滿,這類的狀況還有很多,講都講不完。
但我要反問的問題都一樣:
因為各種負面與錯誤的事例,就可以不用守十一奉獻嗎?
這類論點,我很同情,
但問題是,這類論點,全部都屬於『實務上的缺失』,而不是『教義的探討』。
當一個基督徒面對應不應遵守某些聖經規定的問題時,他判斷的標準,應該是『聖經怎麼說』,而不該是『人的行為是什麼』。
假使把負面的事例,而不是把聖經真理,當成我們行事為人的準則,那我們已經走在很危險的路上了。
你可以有負面經驗,我可以有正面經驗,
那麼,哪種經驗才能做為人生的標準呢?
難道真理的標準,不是由聖經訂定,而是由我個人經驗與喜好自訂嗎?
這是絕對不可以的!
請注意再注意,一個基督徒,絕對要養成:
『先』看聖經怎麼說,『再』將實務上的不愉快經驗用來修正實行上的偏差。
不可以變成:
『先』用個人不愉快經驗當標準,來制訂遵守原則,『再』因此考慮遵不遵守聖經規定。
事實上,當一個基督徒採用錯誤的『先實務經驗』來著手判斷真理時,他就已經離『聖經世界觀』非常遙遠,會越來越難分別為聖、堅守信仰了。
因為,太多不愉快的經驗,可以使他有非常充分的理由不遵守聖經的一切規定:
因為星期天做禮拜會打瞌睡、我又很累、牧師對我又不太理睬,所以我不需要去教會禮拜;
因為我丈夫對我不好、不疼愛我、生日沒買東西給我,所以我可以離婚;
因為外面的女人又年輕、又漂亮、又溫柔、又主動送上門,所以我克制不住,因此當然可以外遇;
因為我喜歡同性戀,而且感覺非常美妙,可是教會只會製造我壓力和罪惡感,因此我不用去教會,也不用努力棄絕同性戀的罪行。
看到了沒?
我還可以寫出更多更多。
問題是,如果這是我們信仰的原則,那我真的很擔憂。
我承認,很多正確的教義,一到了實行階段,常會有很多糟糕的表現出來。
畢竟,罪的引誘是何等的大,我們的肉體又是何等軟弱。
然而,上帝從來就不會因為我們在實行上的困難,就降低祂的標準。
相反的:
承認自己軟弱、祈求上帝恩典、努力不斷改進,
這是聖經不斷反覆又反覆在提醒的道理。
事實上,這也是我們唯一能遵行的方向。
面對各種錯誤的教導、錯誤的實行偏差,我們要做的,是『糾正偏差』,而不是反過來『廢棄真理』。
十一奉獻是清清楚楚的聖經規定,我們不能因為有人做出負面的行為,就因此反過來廢棄十一奉獻。
小小羊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