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七章
重點:
1.『不能論斷』不表示『不能判斷』、『不能責備』
2.恩典是有止息的時候的
3.不是只要有信心就一定能求得到
4.判斷假先知的標準
一、不要論斷人(太7:1),所以我們不能判斷人、不能判斷人做的事情對錯好壞?
答:
1.『不要論斷人』是聖經規定,但很多人已經嚴重誤解,認為這就表示我們都不能『判斷人』,但這是錯誤的。
2.其實,聖經原文不管是『論斷』或『判斷』都是同一個字,英文叫『judge』,至於judge本身意思是正面或負面,要看上下文而定,並非說就一定是負面的意思。當然,在中文裡面,論斷是負面的意思,判斷則是正面的意思。
3.聖經的原則是『不能論斷人』,但『要判斷人』。
4.關於判斷的一些例子:
『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裡,心卻在你們那裡,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林前5:3)
『聖徒要審判世界、天使、弟兄、今生的事』(林前6:2-5)
5.聖經要我們做智慧人,要能分辨是非善惡,這也都屬於判斷的領域。
『使你們能分別是非』(腓1:10)
『他們要使我的民知道聖俗的分別,又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有爭訟的事,他們應當站立判斷,要按我的典章判斷』(結44:23-24)
6.那麼,什麼是『論斷』與『判斷』的差別?請注意看太7:1-5整段的經文,我們會發現,主耶穌針對的重點是:
a.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7:1)
b. 不准兩樣法碼,必須公平法碼(7:2-4)
c. 不准寬以待己,嚴以律人(7:3-4)
d. 糾正別人之前,要先糾正自己(7:5)
7.聖經他處還告訴我們其他的原則:
e. 最終的判斷者是上帝,不是我們,所以我們不要以為自己一定可以絕對正確判定一個人的一切外在行為、內在動機。
『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林前4:3-4)
f. 最終的審判者是上帝,祂將對所有的人做出最終的判斷。
g. 有上帝智慧的人,才有能力對人事物做出好的判斷。
二、因為不可論斷人,所以大家都不能批評、責備、指正我?
答:
1.真正上帝的兒女,一旦犯錯,上帝必定管教責備。
2.拒絕正確的提醒、責備、管教的人,是愚蠢的人、是畜生(請注意聖經用詞的嚴厲)
『喜愛管教的,就是喜愛知識;恨惡責備的,卻是畜類』(箴 12:1)
『棄絕管教的,輕看自己的生命;聽從責備的,卻得智慧』(箴 15:32)
『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後4:2)
『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啟3:19)
3.上帝的管教責備,可以透過祂自己直接施行,也可以透過信徒自己內心的聖靈聲音,也可以透過其他人來進行提醒、管教、責備,我們不得擅自限制上帝對於工具的選擇與行使。
三、『不要把聖物給狗』(太7:6),這段經文是什麼意思?
答:
1. 受到很多人錯誤的『神愛世人』、『神不願一人沈淪,乃願人人悔改』觀念的影響,導致很多人都以為:
a. 上帝只有慈愛,沒有公義
b. 上帝只有慈悲,不會刑罰
c. 上帝只有拯救,不會棄絕
d. 只有恆久忍耐,沒有得救機會結束
2.請注意,聖經竟然用這麼嚴厲的詞彙,說是『豬狗』。
3.恩典是有結束的時候的。例:
『罷了!你不要向我再提這事』(申3:26)
『不要為這百姓祈禱;因我不聽允你』(耶7:16)
『雖有摩西和撒母耳站在我面前代求,我的心也不顧惜這百姓』(耶15:1)
『凡不聽你們話的人,離開那家,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太10:14)
『耶穌就在那裡不得行什麼異能,就往周圍鄉村教訓人去了』(可6:5-6)
『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多3:10)
3.傳福音時,我們是該有愛心,也要認真禱告求上帝拯救,但是,對於一直『惡意』棄絕真理的人,某種時候,我們就不需再把聖物給這些豬狗。
4.除非我們在那種人人愛聽的上帝慈悲、上帝是愛、神愛世人的好話裡面,能同時建立起上帝也是公義、上帝會判人下地獄、上帝會憤怒刑罰、上帝對某些人會將恩典止息,否則我們對許多教義將產生嚴重誤解,成為軟弱無力的爛好人而已。
四、『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太7:7-8),所以我們只要有信心,所有祈求的都會得到?
答:
1. 讀經不要斷章取義,單靠一、二句經文就企圖建立教義。
2. 正確的教義建立,必須同時找出全本聖經相似或反合性(paradox)的經文,並且要同時解通才行。
3. 解不通反合性經文的,都是斷章取義的教義,都是偏差錯誤的道。
4. 請注意上下文。請注意『好東西』這詞彙(太7:11)
a. 身為父母,幼兒向你求真刀真槍,你會答應他的懇求嗎?當然不會!因為那是幼兒『自己認為』的好東西,卻不是有智慧的『父母認為』的真正的好東西。
b. 我們眼中的好東西,未必是上帝眼中的好東西。
c. 你求的是不好的東西,上帝可未必會答應你所求。
5. 正確的觀念是:『照祂旨意求』。
『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甚麼,他就聽我們』(約壹5:14)
『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雅4:3)
6.如何知道什麼是上帝旨意?上帝旨意可分成『顯明的旨意』,就是聖經;還有『隱密的旨意』,這部分我們多半不得而知。我們越清楚上帝顯明的旨意(聖經),就越能正確判斷上帝對我們隱密的旨意。
五、『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7:12),請問,從這經文來看,基督教是『出世型』還是『入世型』的信仰?
答:
1.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一種比較消極性質的做法,『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是一種比較積極性質的做法。
2. 基督教信仰是積極入世(如:設醫院、學校、在社會生活)而非消極避世的(如:修道院、出家、離群索居)。
3. 基督徒不是只有關在教會裡讀經禱告唱詩讚美神而已,而是必須有機會時就進行社會慈善、在各工作崗位上善盡本分、甚至努力改善社會環境、伸張社會公義的。
4. 本題只做簡單導引與分享即可,不做太深入探討。
六、『憑果子可以認出來』(太7:20),所以,我現在所看到對方的表現都很好,就表示對方是真先知?
答:
1. 建立教義,不能單靠一、二句經文,必須找出全本聖經相似與反合性的經文,同時解通才行,以免斷章取義。
2. 假使我們要判斷真假先知,不能只單靠這段經文就以為掌握住全本聖經的教導了。事實上,『憑果子判斷』只是判斷真假先知的其中一種標準而已,不是全部標準,也不是唯一標準。
3. 任何自稱先知的,如果行為不檢,直接就可判定對方為假先知。但請留意,反之不成立。看到對方行為良好,不代表他就是真先知。有可能他其他的不良行為還沒顯露出來而已。
4.關於真假先知的一些判斷標準:
1. 從說預言者的果子來判定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裏來,外面披著羊皮,裏面卻是殘暴的狼。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15-16)
2.不得看到神蹟奇事,就以為此人為真正的先知
『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24:24)
聖經警告,因為能行「大」神蹟、「大」奇事(聖經還特別加上「大」這個字),連有些選民(得救的基督徒)都被迷惑。
3.講的道理,是不合聖經真理的,不是真的先知
『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彼後2:1)
4.不得對主耶穌屬性有任何錯誤
『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就是出於神的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約壹4:2-3)
5.真先知所說的『每一條』預言,都必須實現,不得有任一條不實現。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申18:22)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申18:20)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20:7)
6.試驗先知真假,是上帝命令,不得不去試驗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壹4:1)
七、『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2-23),請問,這經文所講的人,可不可以是1.牧師 2.其他傳道人 3.長老 4.執事 5.小組長 6.團契會長 7.弟兄姊妹?
答:
1. 全部都可以,因為這經文所講的人,是『教會裡』的人,不是『還沒信主』的人,但他們卻是根本就沒得救的稗子。
2. 請注意,a.很會講道 b.能趕鬼 c.能行神蹟,這些看似『大有能力』的人,可以是根本就沒得救的假基督徒,而且很可能都是教會裡的重要幹部或高層。
3. 請注意聖經的詞彙『從來』。這些人不是過去曾經得救,後來變成沒得救,而是『從來』就沒得救過,因為主耶穌說『從來不認識他們』(太7:23)。
4. 我們不能隨便說別人沒得救,但也不要隨便以為教會裡會講道趕鬼行神蹟的就是得救者。
5. 重點是『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做』(帖前5:21-22),『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約三1:11)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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