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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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3日罪、得救、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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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 一個常被遺忘的真實得救標記

一個真正得救的人,自然會結出果子來。

我們有很多方法可以用來判斷是否有得救的記號。

但今天,我們特別要來思考的,是一個很特殊的得救記號…………管教。

『因信稱義』,是我們的信仰,也是使我們與許多錯誤信仰能分別出來的核心教義。

我們高舉因信稱義,因為,除了神,沒有人能使我們得救。

然而,在我們高舉白白的恩典、高呼因信稱義的口號時,

我們也絕不是輕忽稱義之後好行為的重要性。

我們依然堅信,真正的稱義,必然帶出行為上的改變。

然而,我們也絕不能否定,一個真正稱義的人,並不會因著之後的行為,就會從得救的份位上淪入地獄的真理。

但是,有太多自以為已經稱義的人,卻一點也不會為自己的罪苦惱、一點也不在乎自己犯罪的事實、一點也不在意認罪悔改的重要。

對這些人而言,既然已經稱義了,既然我是上帝的兒子,我的身份不會因為我的壞行為而有所改變,上帝絕不會丟棄我,所以,我何必認罪悔改、積極努力追求成聖?

所以,同性戀者可以自稱是虔敬的基督徒,但卻一直耽溺於同性戀的罪行裡不以為意;

脾氣暴躁的可以自稱是虔敬的基督徒,但卻一直惡毒地打人罵人攻擊人,也不覺得自己有什麼不對;

婚外情者可以自稱是虔敬的基督徒,但卻繼續留戀在婚外情的罪行裡,不覺得有什麼需要改變的。

更進一步的,有時還甚至開始扭曲聖經的話,開始進行除罪化的工作。

同性戀者說,同性戀不是罪;

打人罵人者說,打人罵人不是罪;

婚外情者說,婚外情不是罪。

對於高舉因信稱義恩典牌的信徒而言,

『因信稱義』是何等美妙的藉口,可以使我們放心放縱自己的行為。

然而,這絕不是聖經裡因信稱義的道理。

真正因信稱義的人,絕不敢用因信稱義來遮掩自己罪行、讓自己放心去犯罪。

『上帝的兒子』,配合『因信稱義』、『白白的恩典』,卻忘了其他重要的觀念,

結果,產生了許多誤解的人,使這些人以為我們可以成為「了不起」的上帝兒子………………一個溺愛的父親,一個任性的兒子。

然而,我必須說:

錯了!

上帝從來就不是溺愛的父親,

也沒有人能成為任性的兒子。

因為,上帝的兒子,絕沒有任性的。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來12:6)

『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來12:7-8)

每一個上帝的兒子,犯錯的話,一定會被管教,沒有一個例外。

我不是說我們每犯一次錯就馬上會被管教、或是一定會被管教,

但是,我們不可能犯罪而上帝置之不理。

有時,上帝的管教,要很多年之後才來;

有時,上帝的管教,立即就臨到。

立即臨到的,是立即性的警惕;

很久以後才來的,是上帝寬容,而不是上帝縱容。

上帝是慈悲、大有憐憫的恩主,

許多時候,祂真的是百般忍耐,用溫柔的聲音、用聖經、講道、文章、、、反覆提醒、責備,希望不用動用刑杖,希望犯罪者能悔改。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羅2:4)

但很不幸的,太多人都將上帝的寬容忍耐,當成是上帝的縱容。

以色列人進迦南地之後,反覆拜偶像的行為,

上帝多少次派先知提醒?

多少次行出神蹟奇事?

多少次反覆的小管教?

上帝一直忍耐,幾百年之後,才毀滅北國以色列。

更可悲的是,北國以色列亡國之後,南國猶大又存活了多久,知道嗎?

又存活了一百多年。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還建國不到一百年。

可是,南國猶大國卻是在北國滅亡之後,還存活了一百多年。

在這一百多年的時間裡,他們學到教訓了嗎?他們真心悔改不再拜偶像了嗎?

沒有!

繼續反覆不斷行惡、繼續反覆不斷拜偶像。

最後,上帝才將南國猶大也毀滅。

上帝寬容的時間有多久?

很久很久。

但是,上帝會縱容嗎?

絕對不會!

真正上帝的孩子,上帝絕不會縱容而不懲處。

一個繼續不斷以犯罪為樂,而終其一生也沒有看見上帝管教的人,這人是否得救,是大有問題的。

『73:4 他們死的時候沒有疼痛;他們的力氣卻也壯實。

73:5 他們不像別人受苦,也不像別人遭災。

73:6 所以,驕傲如鏈子戴在他們的項上;強暴像衣裳遮住他們的身體。

73:7 他們的眼睛因體胖而凸出;他們所得的,過於心裡所想的。

73:8 他們譏笑人,憑惡意說欺壓人的話;他們說話自高。

73:9 他們的口褻瀆上天;他們的舌毀謗全地。

73:10 所以神的民歸到這裡,喝盡了滿杯的苦水。

73:11 他們說:神怎能曉得?至高者豈有知識呢?

73:12 看哪,這就是惡人;他們既是常享安逸,財寶便加增。

73:13 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

73:14 因為,我終日遭災難;每早晨受懲治。

73:15 我若說,我要這樣講,這就是以奸詐待你的眾子。

73:16 我思索怎能明白這事,眼看實係為難,

73:17 等我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

73:18 你實在把他們安在滑地,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詩篇)

在這裡,我們看見一個強烈的對比:

一個繼續不斷犯罪的人,一生康樂、無災無難;

一個上帝的小孩,卻是每日遭災難、受懲戒。

這個上帝的孩子對這樣的現象忿怒不平,但是,當上帝開了這孩子眼睛時,他才恍然大悟:

一生犯罪卻無災又無難,就一路順遂滑進地獄去。

一個犯罪而不被上帝管教的人,聖經說那並不是上帝的兒子。

『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來12:7-8)

當上帝管教來臨,上帝施展刑杖的時候,常常是很嚴厲的。

聖經的描述是『鞭打』。

不是輕輕打、不是隨便打、而是用鞭子打。

上帝鞭打時,是會成傷的,是會皮破肉綻、鮮血直流的。

當然,上帝鞭打之後,會擦去我們的眼淚,會纏裹我們的傷口。

舊約聖經裡,常用『鞭打』、『纏裹』、『醫治』來描述管教的嚴厲與上帝的慈愛。

但是,我們難道真的非給讓上帝動手不成?

難道真的不能趕快在管教來臨之前,就趕快悔改認罪、改正惡行?

因為犯罪,遭受刑罰的,難道就表示是上帝的孩子?

當然不是!

但是,自稱是上帝的孩子,卻不斷犯罪到死都沒被管教的,難道真的是上帝的孩子?

這大有問題!

犯罪會被上帝管教,這是真實上帝兒子的記號,沒有一個例外。

任何相信因信稱義,卻繼續不斷犯罪,不知悔改的信徒,都無法逃避上帝嚴厲的刑杖管教。

對自己的罪行置之不理,以上帝的恩慈與憐憫來為自己行為找藉口,只是鴕鳥心態而已。

盼望我們都是對因信稱義懷抱感激,會認真認罪悔改、努力追求成聖的人;

而不是看到因信稱義,就以為可以放縱自己、為自己罪行找藉口的人。

願上帝幫助大家。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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